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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专家张博庭对"金沙江环评事件"的科普解读
2009/7/28 8:35:36    新闻来源: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编者按:近日发生的"金沙江环评事件",热点虽告一段落,但人们心中的疑团并未解开,尤其是对普通百姓和外行人来说,孰是孰非,一时难以判断。主要原因是缺少"科普"知识和相关专家对此事的"科普"解读。因此,"中国水电网"(www.hydropower.org.cn)和"中国节能环保网"(www.ceee.com.cn)联合邀请水电专家张博庭,以专家的角度对这些问题做一个"科普"解读。下面是采访实录—

水电专家张博庭对"金沙江环评事件"的科普解读




水电专家张博庭



  记者与火电、核电、风电等能源相比较而言,水电在整个能源体系当中占据一个什么样的地位?中国水电开发到底是多了还是少了?

  张博庭:截至2008年底,全国发电设备容量达到79273万千瓦,其中水电、火电、核电和风电分别为17260、60286、885、839万千瓦,水、火电设备容量占全部容量的比重分别21.7%,77%和1.1%。不过,这仅仅是从装机容量上看,因为水电是优质电源,在电网中大量的担负着调峰的任务,再加上还有不少抽水蓄能的水电机组,为了给电网调峰填谷,不但不产生电量反而要消耗电量。所以,要知道水电的真正作用有多大,需要看他的实际发电量。2008年我国全年发电量完成34510亿千瓦时,其中水电、火电分别为5655和28030亿千瓦时。各种发电的实际比例为:水电16.4%,,火电81.2%,核电和风电、太阳能等其他发电共计约占2.4%。这就是目前我国电力能源的实际情况。

  要说中国的水电到底是多了还是少了,我们一定要和我国的水能资源总量相比较。为了说明问题,我们还特别需要说明,目前我们很多地方都习惯以装机容量来计算我国的水电开发程度。其实这种表示的方法并不科学,特别是在现代各国都有大量的抽水蓄能电站,一些国家的抽水蓄能电站甚至已经超过了常规的水电站。因此,国际上计算水电开发程度,基本上没有采用装机容量来计算的,都是以发电量来计算。我们如果想要与国际的水电开发程度进行比较,也必须采用发电量了计算。

  我国的水能资源总量约为6万亿千瓦时,技术可开发量为2.47瓦亿千瓦时,经济可开发量为1.76万亿千瓦时。这个数字还不包括那些河流的水能蕴藏量在一万千瓦以下的小水电资源。如果折合成原煤我国的水能蕴藏总量大约相当于每年30亿吨原煤,技术可开发量约为13亿吨原煤,经济可开发量接近9亿吨原煤。目前我国的已经得到开发利用的水能还不到3亿吨/每年。开发程度约为经济可开发的32%,技术可开发的23%。这个水能开发利用的比例要比发达国家70%到90%低得多。这种水能的开发利用程度和我国的经济发展阶段的巨大差距,造成了我国的经济发展不得不大量的依靠煤炭,以至于让我们的国家已经成为全世界二氧化碳排放最高的国家。

  因此,我们国家的水电开发不仅不能说出现过度,而且应该说是严重的不足。这一点已经使得我国的能源结构严重的恶化,同时也制约了我国的建设和发展。使得我们今天在国民经济产值还并不算很高的情况下,就已经世界头号的二氧化碳排放国。这也必然使我们国家未来的发展,遭遇到更大的国际减排压力。在当前这种极端的困境面前,我们的一些宣传,居然还要不顾事实的不断地批评我国的水电开发已经过度。这必须要引起我们的警觉,为什么国外水电开发利用了80%90%,都是先进的,合理的,而我们国家仅仅开发利用了20%多就是已经过度?我们的水电到底是开发多了还是少了,答案难道还不清楚吗?

  记者都知道,水电是可再生的清洁能源,这已经成为一种共识。那么水电怎么会跟环保发生矛盾呢?水电与环保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这个矛盾是必然的吗?还是可以化解的?您认为应该怎样化解呢?

  张博庭:水电的清洁的可再生能源的地位是得到全世界公认的。因为目前世界上正在发挥着可再生能源作用的能源,主要还是水电。在2002年的世界可持续发展高峰会议上,由到会的192个国家领导人共同签署同意的"千年行动计划"已经明确了这一点。随后的各次世界可再生能源大会会议都反复强调这一点。我国的可再生能源法,也明确了这一结论。但是,由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水能资源基本上已经开发殆尽,他们开发可再生能源的方向只能集中在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上,而不再包括开发水电。相反,对于中国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不发达,水电的开发程度还很低,所以还有大量的水能资源等待开发。

  作为清洁能源,使用水电是全世界最重要的环保措施,目前全球的得可再生能源主要是水电,大约提供着全球20%的电力。如果没有水电人类社会的现状是难以想象的。现在一些欧洲的先进国家之所以能够关闭所有的煤矿,完全使用清洁能源,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由于他们很早就充分的开发利用了他们的水能资源。在今天的社会里,任何一个国家如果不开发利用其水能,要想实现全面的清洁能源利用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尤其在今天我们人类日益感觉到,过量的使用化石能源造成的温室气体排放,是人类最难以解决的环境难题之后。可以说开发利用水电是最重要的环保措施。它除了提供大量的清洁能源之外,还能起到调节水资源的时空分布不均,防止各种旱涝灾害,保障人类社会的基本生存条件的最重要的生态环境保护作用。

  然而,目前社会上却普遍流行着水电开发与环保针锋相对、势不两立的各种传言。当然,这种说法也不是完全没有根据。因为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事情,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对立统一。水电与环境也不例外。尽管从总体上看水电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环保措施,但是,它也会在一些局部的地方,表现出与当地的生态环境的冲突。例如,因为要调节水资源需要占用大量的土地来储存水。在河流上建造水坝阻挡了洄游性鱼类的通道。这些问题都是我们不得不面对和必须要解决的。实践证明这些矛盾和问题并不是不能解决的,例如,修水库淹没土地的损失,其实也是一种制造人工湿地的过程。只要我们注意采取必要的生态保护措施,湿地的生态环境保护作用更大。水坝对于洄游性鱼类的影响是我们人类从一百多年以前就开始注意解决的问题。国外一些那个时期修建的一些水坝,就已经建有鱼道。目前,已经有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和很多成功的实例。比如,由于采取了一系列的人工保护措施,我国的葛洲坝、三峡等水电站修建之后,使得当年已经濒临灭绝的洄游性鱼类,中华鲟的数量有了大幅度的增加。

  我认为,解决好水电与环保的矛盾,必须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个是在水电的开发建设过程中切实注意保护环境,最大程度的发挥水电的环境效益,降低其环境影响。另一方面还特别要加强宣传工作,揭露一些专门依靠造谣诬蔑水电而去获得各种利益的伪环保集团的各种欺骗宣传。让公众全面地了解水电开发不可替代的环境作用。例如,在碳减排方面,在当前的技术水平下,不开发利用水电人类就无法解决碳减排的难题。我们可以到全世界去看看,凡是已经充分的利用了清洁能源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把自己的水能开发利用的非常好的。

  还有一些误导性的宣传,比如我们常听到有人说"建水坝会使水质恶化"的说法也非常不科学。除非是上游污染河水严重,水的流速增加有利于降低水体富营养化的速度。而对于一般的正常的河流,水库绝不会使水质恶化。就好比自然界中有大量的湖泊存在,如果不遭受人为污染,绝对不会出现湖泊水质恶化的情况。这种建坝就会使水质恶化的说法,之所以流传很广,主要来自反水坝组织的反复宣传。然而,现实并非如此。

  如我国贵州的红枫湖是50年代建造的水库,前几十年都从未出现任何水污染,但是,前几年该地区进入工业化以后,却发生了极其严重的水质恶化。最近一段时间,当地政府通过严格治理水污染排放,红枫湖的水质已经得到明显的恢复。新安江的水库建成后,变成了有点甜的矿泉水,湖南郴州的东江水库建成之后,由于水质非常好,已经吸引了青岛啤酒厂到那里建厂生产。历史和事实一次再一次的向人们证明,水坝水库本身决不会造成任何水污染。任何把污染归因于大坝的辩解,都是一种逃避治污责任的借口。相反,建设水坝反倒可以阻止污染物向下游排放,因而,它常常可以让人们清楚地看到排污当地水体被污染的效果,迫使人们加强对水污染治理,从而减轻下游和海洋的水污染。

  关于水电开发还将会造成"生物多样性降低"的指责,其实是极端环保主义者一件万能的武器,它可以用来反对任何人类文明活动。然而,事实上相对于人类生存所必需的种粮食、建房屋、修公路等等任何一项活动来说,修建水库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是最小的。因为,水库是人工湿地,湿地是世界上各种系统中生物物种最丰富的生态系统。即使是人工湿地的生物多样性,也未必就比单纯的激流河段更差。我国黄河上游的青铜峡等水库建成十几年后,湿地生态系统中的生物物种数量大幅度增加,现在已经成为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目前中国和全世界的发展趋势都是物种极其丰富的湿地的面积正在不断的减少,建设必要的水库人工湿地恰恰是对人类文明发展的有益补充,从总体上看建设必要的水库湿地,才有利于全球的物种生态保护。

  因此,我们不能仅仅以某一种物种可能会受影响的情况,来代替水库对全球物种生态的总体评价。更何况我们在建坝修水库的过程中还必须要采取各种保护措施,尽可能的保护好各种受影响的物种。同时我们也不能否认,人是不可能最终战胜自然的,某些物种不断的退出历史舞台,是自然界中不可抗拒的规律。有史以来,我们人类从来也没有消灭掉任何一种我们所痛恨的害虫,我们也不可能让任何一种行将灭绝物种永远保存下去。那些不管人类采取什么样的措施,都不能保留下来的物种的灭绝,与其说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代价,还不如说是自然进化的必然规律。

  在这方面,伪环保的欺骗宣传队社会的误导作用是非常致命的。例如,我国的金沙江到现在还没有建成一座水电站,然而,根据调查我们的珍惜鱼类自然保护区要保护的主要的三种鱼"达氏鲟、白鲟和胭脂鱼"就已经不复存在了。这本来完全能说明很多鱼类的灭绝,根本不是水电开发造成的。但是,有人为了挑拨公众反对水电开发的情绪,还故意大张旗鼓的把达氏鲟、白鲟的照片贴在网上。然而,他们是决对不会告诉公众,在我们还没建设水电站之前,这些鱼类已经就不存在了。不但如此,一旦他们没有阻碍住水电站的建设,他们立刻就会把这些鱼类灭绝的罪名,都强加在水电建设上。

  更可笑的还有人经常宣传说水电建设会引发地质灾害。这完全是违背科学的说法。水电建设的根本意义就是把河水的能量用来发电造福人类,如果这些能量不被人类利用,它就只能不断的冲击河谷、切割边坡,不断的造成地质灾害。因此,所有的水电站建成之后必然会从根本上减少河水切割边坡的能量,从而必然会从根本上减少,以至于杜绝地质灾害。当然在水电站刚建成的初期,还会有一些以前形成的潜在的地质灾害爆发出来,但等到水电站建成十几年之后,几乎所有的水电站的库区都会杜绝地质灾害的现象。大家看看现在的新安江和丰满水水库,什么时候发生过地质灾害?而奔腾的怒江哪一年不发生上百次的地质灾害呢?因此,我们不仅说水电站不会引发地质灾害,而且,可以说水电站一定会减轻地质灾害。

    这个道理无论从科学上还是现实中都可以得到证明。当然,反水电极端环保组织还是能找出一两个水电站施工过程中,遭遇到了地质灾害的实例,来证明他们的谎言。但事实上,这就好比我们现在的怒江,由于还没有进行水电开发,每年都要有上百起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出现。如果,我们对怒江进行了水电开发,并且在开发的过程中治理了其中的99起地质灾害,哪怕还有一起、两起地质灾害在水电建设中出现,他们还是可以说是水电建设引发了地质灾害。

  这就是我们目前所谓水电与环境相矛盾问题的本质。今后,我们要解决好水电与环保的矛盾,不仅要做好每个具体工程的环境保护,更要坚持科学的宣传,揭露误导公众的各种欺骗宣传。可以说,具体工程的生态保护工作我们已经做得很不错了,而目前主要的差距就在于用大量的事实来澄清误导宣传。这才是当前我们化解水电与环保矛盾的关键。


  记者您认为对水电项目需要不需要"环评",需要什么样的"环评","环评风暴"的实际意义何在?

  张博庭:水电建设非常需要环境评价。因为水电的建设都是要在对生态环境影响至关重要的大江大河上进行,所以,对环境的影响如何,必须先要进行科学的论证。现实当中水电建设是我国最早开始引入环境评价制度的。早在我国的《环境评价法》实施前15年的1988年,水利部和能源部就颁发了《水利水电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规范》要求水电建设必须进行环境评价。2003年我国的《环境评价法》正式颁布实施之后,水电界的环境评价制度已经相当的严谨和成熟。我们可以仔细地回顾,所发生的任何一次所谓的环评风暴的最终结果,几乎都可以证明出问题的不是水电项目,往往是我们的管理机构和管理方式。

  我们现在的问题根本不是需要不需要环评,需要什么样的环评的问题,而是是否应该把水电的环境评价当作一种题材进行炒作的问题?

  很多极端环保人士至今还喜欢炒作2005年1月叫停溪洛渡水电站的第一次"环评风暴"。他们常常不理解为什么"板子会高高举起,又轻轻落下"。其实,原因非常清楚,就是因为那次"环评风暴"的责任根本不在于水电工程本身而在于有关的管理部门。

  2005年1月,当环评风暴发生时,溪洛渡水电站正在按照国务院三峡建设委员会的要求,开展水电站的前期筹备建设工作,尚未正式开始建设。尽管,水电建设必须开展前期工作的这一特点,曾经让很多不懂得水电施工特点的人不理解。但是,由于实际工程的建设的特点,至今国家还是要沿用这一科学的管理方式。开始,国家环保总局没有仔细了解水电建设的施工特点,曾误认为溪落渡电站未经环评已经开始正式施工。叫停工程之后,三峡公司开始曾明确表示自己的施工完全合法,不能执行停工命令,经过解释环保总局才发现这个叫停的理由没道理。随后,为了下台阶环保总局又提出"即使开展前期工作,也要先经环评批准"的新理由。

  但是,当时还有一个特殊情况,让环保总局仍然解释不通自己行为的合理性。那就是溪落渡电站的前期工作是国务院三峡建设委员会批准的。而环保总局的局长本人就是委员会的成员之一。由于在批准溪洛渡开展前期工作的会议上,局长自己都没有提出来前期工作也需要环评,他们怎么有权事后再以一个新提出来的要求,去追究企业的违规责任呢?所以,尽管环保总局有权随时提出具体的环境要求,但是,在管理程序上也必须依法行政履行事先告知的义务。显然2005年的环评风暴的主要责任,应该在于国家环保总局。但是,为了维护国家机关的形象和权威,最后只能让三峡公司借着春节放假宣布停工并补做一个前期工作的环境评价。环保总局及时批准也不会耽误工程春节后的正常开工。这样就算各自都给对方下了台阶。

  总之,说到环评风暴的实际意义,我个人认为往往是弊大于利。当年就有人总结说环评风暴的本质,是国家发展与部门权利的博弈。尽管环保部门发动了几次环评风暴之后,水电工程环境评价的工作确实受到社会重视了,但是,几年下来环评领域也已经成为我国行政腐败的高危地带。据统计,一系列环评风暴之后我国的环评腐败案件呈直线上升趋势,2007年环保系统的违纪案件比06年增长了88%,,受到党纪处分的人数比06年增加了116%。除了党纪处分之外,到2008年6月为止,22个省市环保部门就有480多人被正式立案查处。为此,环评风暴的创始人,环保部副部长潘岳曾经痛心疾首的总结说:行政手段有其自身的弱点,存在着不稳定性、阶段性,甚至还有"寻租"的可能。因此,他曾经预言作为行政手段的"环保风暴"已经刮到了尽头。(参见:《不刮"风暴"要建"绿色体系"》光明日报2008年04月14日)

  然而,在潘岳副部长反思环评风暴仅仅一年多之后,叫停金沙江水电的环评风暴又再次刮起。目前,尽管这次风暴的最终处理结果还没有公布,不过,根据我所了解到的情况,我认为这次环评风暴的主要责任,也仍然不在于企业而在于某些政府管理部门。首先,本次环评风暴的理由中,就有很多不容易让人理解的地方。比如说水电开发是不是属于限制发展的"两高一资"?是不是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这些都应该是国家发展改革部门判别的问题,环保部门在对这些问题的判断上,确实没有什么优势。因此,最好不要盲目的使用环评风暴的方式,去解决自己不熟悉的领域中的问题。

  其次,我们再看环保部门叫停金沙江的理由。根据中国环境报的说法"环境保护部叫停华能龙开口、华电鲁地拉水电项目,是因为其违反环评法,未经环评审批,擅自开工建设,叫停的目的很明确,是为了确保金沙江流域合理有序开发,维护环境安全"。然而,真的是因为没有经过环评的原因吗?为什么我们的环保部门从来也不敢向公众说明,金沙江中游水电站的流域规划环境评价已经被环保部批准过了。按照项目环评服从规划环评的原则,金沙江中游的各个水电站项目,都不应该出现与规划环评相矛盾的结论。特别令人难以理解的还有,同在金沙江中游上的金安桥和阿海水电站,实际上都已经通过了环保部的项目环境评价。如果叫停鲁地拉、龙开口的原因真是因为环评未经批准,那么是不是已经通过环评的金安桥和阿海水电站就可以开工建设了呢?可是这次为什么还非要叫停包括已经通过环境评价的金安桥和阿海在内的,所有的金沙江中游水电站的建设呢?这种同样也叫停了已经通过环境评价的水电工程的做法,足已证明"未经环评审批"只不过是一个借口,并不是真正叫停金沙江水电原因。

  此外,批评水电企业"未批先建"的说法也有问题。严格的说应该是电力企业开发金沙江根本就不是什么"未批先建"而是"先建未批"。因为,早在2004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正式下发文件,把电力建设项目的审批制改为核准制。明确规定项目建设不再需要事先经过国家的批准,而只需要核准即可。"无须批准,只要核准"显然,从字面上看,当年我国政府管理体制市场场化改革的目的之一,似乎就告诉企业投资者,具体建设项目的实施,主要由企业自己决策,自己去承担各种市场风险。同时为了防止政府对基建项目管理的完全失控,随后就出现了目前较为流行的项目前期施工的"路条"制度。

  这种国家管理体制的市场化改革,确实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了巨大活力。我国的电力建设几年来所增加的容量,已经远远超过过去几十年的总和。但同时也不免会出现一些问题。特别是在政府部门的工作不及时,颁发路条之后,随后的核准、审批工作不及时的情况下,就会让已经按照政府的指令开展了前期工作的企业处于一种非常难办的地步。要么全面停工停产,眼看着给国家财产和生态环境造成巨大损失;要么就违规继续施工,等待政府部门补办手续。这就是典型的"先建未批"现象。

  应该说,在国家的计划管理体制改革之后,所谓"未批先建"的项目只能是指那些没有拿到"路条"就擅自开始施工的建设项目。而对于已经取得了国家有关部门开工"路条"的项目,"先建"正是遵守政府部门行政许可的合法行为。对于大多数合法取得路条后"先建"的工程而言,往往都应该会在合理的期限内,取得有关政府部门核准的各种手续。但在实际当中,也难免有一些的政府部门,由于不能及时地批准有关的手续,造成该工程处于一种"先建未批"的状态。造成这种局面的根源,往往不是有关的政府部门工作失职,就是政府部门之间互相扯皮,或者是政府部门的行政许可出现了朝令夕改的变化。我认为,即便就是某个工程上马错误、确有必须更改的必要,起码也应该及时地把政府部门的明确意见告诉有关企业,尽早挽回损失。而根本就不应该出现因某种手续长期未被批准,而叫停施工继续等待审批的现象(被环保部叫停水电工程中有的环境评价报告已经申报了两年多了)。从行政许可的角度上看,一旦有关政府部门对已经做出的行政许可,做出变更意见,还应当赔偿有关企业由于执行了错误的行政许可所造成的损失。

  因此在实际当中,企业对于"先建未批"的建设项目,往往都会采取继续施工,等待有关政府部门补办手续的策略,避免因为延误工期所造成的不必要的损失。由于目前我们一些政府部门的法制化管理水平有限,所以,这种"先建未批"的现象不仅大量存在,而且几乎已经成为了一种公认的"潜规则"。对于"先建未批"的工程项目,既可以说相关企业无论怎样做都是错的,同时也可以说无论怎样选择也都是应该的。因为"先建未批"的责任和主动权,往往并不在于被审批企业本身。

  因此,我认为,这种叫停"先建未批"水电项目的环评风暴非常不合适,有关政府部门很难在这场风暴中解释清楚自己没有责任。记得中央电视台记者随便几句,为什么环保部到现在才叫停工程的问话,就让随行的环保官员尴尬的无法答复。环评报告两年多不给批复,截流半年后,又想起来要叫停,出现这样的风暴实在让人匪夷所思。

  我认为产生这次环评风暴的根源,在于我们的政府的管理体制还不能完全适应法制化的要求。我们行政决策的思维方式经常会自觉不自觉地退回到以往的政府审批建设项目的计划管理方式上去。特别是对于政府监管的国有独资企业,某些政府部门常常会表现出更大的随意性。有时候难免会出现政府一方面要求企业适应改革开放,引进市场化的竞争机制实行法治管理,另一方面又抱着政府部门计划管理中的长官意识决定一切的思维模式发号施令。

  总之,这次环评风暴的产生,就是我国一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与传统的行政长官意识拍脑袋决策的一次冲突,是我国政府管理体制改革后,人治与法治的矛盾体现。当然,我们并不能简单的认为人治的决策就一定是错误的。然而,到底是我们的体制改革出现了失误,还是我们的行政官员所了解掌握的信息出现了偏差,还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一步的核实,依法加强各方面沟通,妥善解决。在我国改革开放之前,我们在经济建设上有过太多领导者决策不讲科学、不尊重客观规律、不能实事求是的教训(例如当年的大跃进)。我相信,在我们改革开放后的今天所发生的环评风暴,绝不应该出现长官意识干预依法行政,人治代替法治的倒退。据悉目前国务院已经派出现场调查组,对一系列具体的情况进行深入的调查。我们相信这次风暴最终总一定会依法得到合理的解决。恐怕那些希望环评风暴能扼杀金沙江水电,阻碍中国发展的极端人士们,最终一定还会像以往所发生的任何一次环评风暴一样,感到非常的失望。

  记者你经常提到一个词汇--"水电妖魔化",这是一个很严重的事情吗?如果水电被"妖魔化",会对国家、国民经济产生什么样的后果?怎样避免水电被"妖魔化"?

  张博庭:是的,我认为水电被妖魔化,已经是当前的一种普遍现象。一些极端环保组织通过有组织、有计划、有预谋的制造一系列的谣言,误导社会公众,干扰政府决策现象已经屡见不鲜。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怒江水电开发,一些环保组织和环保官员配合起来,用大量的虚假信息,编造出怒江是世界上最后的生态江的谣言,大肆炒作。现在,已经能证明这些都是虚假的造谣宣传。

  现在社会上很多妖魔化水电宣传都已经被社会广泛地接受。例如,现在大家都批评电力企业"跑马圈水"的问题就是一例。因为,实际上"跑马圈水"恰恰是我们改革开放的成果。

  2002年国家为了打破我国电力行业长期被政府垄断的发展缓慢的瓶颈,政府决定引进竞争机制特地把原来电力部改组成的国家家电力公司,拆分成2个电网公司,5个电力集团公司,推进厂网分开和竞价上网的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几年来,尽管当初竞价上网的改革目标还没有能完全实现,但是由于引进了竞争机制,各大电力企业集团纷纷加大了力求把自己做大作强的基本建设投资力度,也大大的带动了社会各界投资电力建设的积极性。自从电力体制改革之后,我国的电力工业的发展受到投资制约的局面就被一举打破,很快就在全国的范围内形成了竞相开发建设电厂的热潮。由于水电的长期效益较好,更是社会各界竞相争夺投资的热点。即出现了所谓的"跑马圈水"。

  记得在一次水电行业的会议上一位电力集团的领导,曾经表示对当前"跑马圈水"现状的不满和担心。作为习惯了国家计划管理的国有电力集团,更希望像以前一样由国家按照计划分配给个集团任务。避免企业尤其是社会上其他企业的参与有限的水电资源的开发竞争。但是,另一位曾经长期担任过电力行业领导同志,马上站出来解释说,我国电力工业尤其是水电的发展长期受投资不足的困扰,始终没有能跟上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正是电力体制改革才一举改变了这种被动局面,出现了社会各界竞相投资水电建设的大好形势。这是我们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连想都不敢想的兴事。如果我们的国家早一点引进市场竞争机制开发水电,也许我们的国家就和现在的欧美发达国家一样,已经充分的开发利用了我国的水电资源。那样的话无疑将能减少我国大量的煤炭的开采,有力的保护好我们的生态环境。因此,在某种程度上来说,社会力量表达开发水电积极性的"跑马圈水"正是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带来的伟大成果,我们应该珍惜它。

  事实也正是如此。在带来"跑马圈水"的电力体制改革后的短短几年内,我国的电力建设的增长,已经超过解放后50多年的总和。全国长期缺电的局面也从根本上得到了扭转。"跑马圈水"的竞争,不仅大大加速了我国水电开发的速度,也让全国各地区有限的水电资源有了优化配置的选择。从那以后无论是我国水电建设的质量、速度和水平都有了显著的提高。短短的几年以来,我国已经从一个世界水电大国成长为当之无愧的水电强国。无论在设计、建设还是制造方面,我国都已经在国际市场上占据了无人可取代的重要地位。

  当然,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好事,在"跑马圈水"的带动下,一些地方对中小水电站的管理失控现象也曾大量存在。很多"四无"水电站的建设,不仅破坏了环境,同时也浪费了资源。截止到目前为止,水利部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关停了3800多座"四无"小水电站。不过,这种现象也从另一方面充分说明,即使"跑马圈水"也并不会失去国家对水电开发的控制权。"跑马圈水"的确是一种把水电开发的主动权,交给国家控制的成功改革。特别需要说明的是,我国大型水电项目的建设,一直都不存在真正意义上的"跑马圈水",而仅仅是企业投资积极性的一种表示。因为我国所有的大型水电建设项目,都必须要符合国家的统一规划,并获得国家或当地政府认可的开发权。因此,在实际当中,任何人靠"跑马"怎么也圈不来水,水电资源的分配权一直都掌握在国家和各级政府的手中。"跑马圈水"只能是企业的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要求参与某个水电项目开发的表态。这种表态难道也会是错误的吗?

  遗憾的是由于妖魔化水电的宣传,批评污蔑改革成果的宣传不仅已经严重的误导了社会公众,而且也已经影响了我们的一些政府部门和领导。现在社会各界的舆论几乎没有不批评电力企业"跑马圈水"的。一些政府部门,也公开的把改革开放带来的"跑马圈水"巨大成果,当成为国有电力企业的一大罪状。连叫停金沙江水电理由中,已经明确的批评电力企业的"跑马圈水"行为。

  这就是妖魔化水电宣传的后果,它完全能起到颠倒黑白的作用。分明改革开放的成果却全社会被当成了国有电力企业的罪状。现在由于水电妖魔化的宣传已经在很多方面对社会造成了颠倒黑白的误导。我们水电建设才遭遇到了很多不应该有的难题,例如瀑布沟移民冲突事件、怒江水电被搁置、金沙江水电被叫停等等都是水电被妖魔化的必然后果。

  我认为,避免水电被妖魔化的办法,只能是我们的水电工作者主动承担起正面宣传的任务。我们不能像过去那样,认为水电开发是国家的事情,政府应该负责进行正面宣传,政府应该去揭露各种谣言。电力体制改革之后,水电开发已经进入了市场,水电行业也没有了政府主管部门,我们的电力企业必须要适应这种变化,主动担负起对社会公众进行宣传的责任。特别要认识到水电被妖魔化之后的危害,及时地揭露各种由境内外极端组织编造的各种谣言。如果,我们大家都不去宣传、不去解释,那么今后像这种整个社会包括中央领导对"跑马圈水"的出现严重误解,最后以至于因此叫停了水电工程的事情,可能会越来越多。

  记者在水电与环保之争中,媒体提到的反对水电的人士中,经常有"民间环保组织"或"民间环保人士",请问这是一群什么样的人士或组织,您认为他们反对水电的根本动机是什么呢?

  张博庭:他们主要是一些自发的群众组织,是热情的环保志愿者。应该说大量的环保组织和环保志愿者,已经为我们的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的贡献。随着人类环境意识的觉醒,环保是事关每一个人切身利益和整个人类长远利益的重要课题,很多人为了让我们生存的环境更美好,愿意约束自己的消费行为,愿意从身边一点一滴的小事做起。我接触过一些真正希望用自己的行为保护好环境的环保志愿者,他们既然能在这种物欲横流的社会,具有为了保护环境而不愿意靠奢华的生活炫耀自己的觉悟,就很少有想通过环保行为表现自己甚至获得某种名、利的欲望。那些真正自觉的、高尚的环保志愿者,都应该是我们这个时代最值得尊敬的无名英雄。

  但也确有一些环保人士的环保动力主要是来自于虚荣心。既然在社会上搞环保这么受人褒奖,很多人愿意因为参与环保、约束自己得消费而受到社会的褒奖也是人之常情。然而,最糟糕的是那些自己一点也不肯降低自己的享受标准,而还要以环保先知的身份到处教育别人搞环保的骗子。例如,某个环保组织的发起人,自己经常座着带空调的吉普车到处游山玩水。但是在某个夏天的千人大会上,却大声疾呼为了环保应该关掉礼堂里的空调。现在,这种通过高调要求别人保护环境的行为,显示出自己的环保觉悟,自己却一点也放弃任何个人享受机会的人士还大有人在。不可否认,当今的环保宣传,也并不妨碍一些人在享用着现代化生活所带来的一切享受的同时,通过教育别人保护环境而获取环保的功名利禄的可能。可以想象,当这些把环保当成自己成名之路、生财之道的投机分子们组成一个民间环保组织的时候,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

  这种一方面要保护住自己的享受,一方面又要求别人保护好环境的最佳方式,就是阻碍欠发国家和地区的民众的发展要求。因此,很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环保组织和环保人士都热衷于用环保的理由,反对欠发达地区的现代化发展。为了能保持现实社会发展的不平衡造成的不平等,很多发达国家的环境保护组织,愿意出钱帮助发展中国家的环保组织阻碍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于是我们国内就出现了一批表面上是高调要求别人搞环保,而实际上是由国外环保组织资助的,专门造谣污蔑国家发展的利益团伙。也可以说这些所谓的极端环保人士,大都是口是心非的骗子。这些人为了获得名利,往往喜欢自己组织起某个环境保护NGO组织。因为,一旦所搞环保活动不能达到让自己出名的目的,他们往往一定要去另外组织一个NGO。而在他们的环保组织中,确实会吸引到不少无私奉献的环保无名英雄。所以,所谓极端环保人士和伪环保人士一定都是某个民间环保组织的头目。他们拿了国外组织资助的钱,就要按照国外组织的意图去办事,阻碍中国的水电开发,就是他们完成任务并获得资助的前提。

  也还有一些人所谓的环保人士有强烈的旅游僻。他们组织起来的目的就是要打着环抱着旗号满足自己到处游山玩水的欲望。因此,既然国外有人愿意为反水坝、反水电提供活动经费,所以,在游山玩水的同时,一举两得的参与反水电活动便成为了这些组织的一种时髦的选择。

  很显然,极端环保组织和人士的目的就是名和利。而目前我们社会的最大问题就是,造谣诬蔑中国的水电之后,不仅不会受到追究,反而会获得各种名利。这种造谣之后名利双收的不正常现象,反过来又吸引了更多爱慕虚荣的环保人士走向极端。

  记者您怎么评价那些民间的环保组织和环保人士?在水电与环保这个问题上,民间环保所代表的声音时而占据主导地位,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张博庭:我认为那些结成团伙恶意造谣的民间环保人士,就是一群为了一己私利破坏国家发展和生态环境的罪人。最近,被破获的澳大利亚力拓集团的利用行贿盗取商业机密的间谍案,本质上与伪环保造谣团伙破坏国家发展的行为非常类似。实际上,伪环保造谣团伙为了获得国外资助和奖金,利用造谣延误国家水电建设,给国家所造成的损失早已经超过千亿(至少已经相当于损失了几亿吨煤炭)。同时,伪环保比力拓案更严重的问题还有,我们已经不得不向全球多排放了几亿吨的二氧化碳。

  最近几年,在我国国内出现的一批所谓反水坝组织,明显具有国外颜色革命渗透活动的突出特点。他们在国外资金的支持下,通过拉拢记者控制媒体、大肆造谣,已经在一定程度上误导了我国的社会舆论。使得对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极为重要的水利水电建设,遭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难。怒江水电被谣言搁置之后,至今还尚未开工,我国为此所付出的是白白浪费多达数亿吨煤炭资源。我国历史上最严重的瀑布沟水电工程的移民动乱前,几乎国内所有的反坝骨干分子都到现场活动过。前年,全球最大的节能减排工程三峡,竟然遭遇到了国内外反华势力将会引发生态灾难的恶意造谣攻击。去年发生的汶川大地震,前不久又成为国内伪环保和国外某些反华势力诬蔑中国的快速发展遭天遣的另一个口实。然而,所有在上述这些事件中的造谣"有功"人士,都不约而同的出现在一个叫"江河十年行"活动中。

  最近,所谓的"江河十年行"已经明显的表现出是一个不良记者和伪专家相互勾结的造谣团伙。他们不仅在"江河十年行"沿途向群众散布水利水电开发将破坏生态环境,移民将变成捡破烂的穷光蛋等等谣言。而且一些记者回来之后还要以亲身参加了实地考察和专家意见的名义,撰写各种造谣、诬蔑中国水利水电建设的文章,误导整个社会。他们经常打着学术观点不同的旗号,公开的制造谣言。几乎已经到了肆无忌惮的地步。

  例如,《第一财经日报》的一位记者参加2007年的"江河十年行"之后发表的文章"水电开发该降温了",不顾我国政府能源白皮书中所公布的水电开发程度仅为20%多(西南地区仅为10%)的实际数据。坚持引用"江河十年行"中已退休8年多的所谓专家的"国外的水资源开发程度一般都不超过40%,但目前我国大部分河流的水资源开发程度高达80%以上,四川、云南等西南地区一些河流的水资源开发程度甚至高达100%"造谣说法。公开的写文章叫嚣我国的水电开发是不亚于砍伐森林的生态灾难。

  针对有专家提出不同的批评质疑,造谣记者居然还敢公开的面对电视媒体大言不惭说他文章中的所有数据,都是来自知名专家和国家权威部门,顽固的坚持传播谣言。而那位故意造谣的退休专家也肆无忌惮地配合说,那些话就是他本人说的。根据他自己的学术观点,他自己就是那样认为的。这样一个以"江河十年行"的名义召集起来的造谣团伙,竟然形成了一个专家故意造谣、记者恶意宣传谣言,社会各界竟然都无法撼动谣言的可怕局面。

  这种局面的出现与我们环保宣传工作的严重失误有关。例如,中央电视台和国家有关部门联合组织发起的的绿色人物评选活动就存在着严重的失误。在2007年的绿色人物评选中,汪永晨所组织的专门造谣、诬蔑中国水利水电的"江河十年行"的不法活动,竟然被作为她监督中国江河开发,保护河流的英雄事迹而大加赞颂。并最终还让她因此获得了2007年度的中国绿色人物称号。

  据去年12月9日中央电视台播放的《怒江故事》节目中却披露:就在07年《世界遗产组织大会》的前夕,江河十年行的记者(汪永晨)冒用怒江当地一群栗粟族青年的名义给世界遗产组织发去信件。说怒江修建水电站将会严重破坏"三江并流"世界遗产,呼吁国际世遗组织警告或者处罚中国。为此,中央电视台的记者直接找到了被冒名写信的傈僳族青年本人。该青年对着电视镜头当众揭发说,信不是他写的,发信这件事情他根本也不知道。有关人员问到他之后,他还特地向江河十年行的记者要求撤掉网上那篇冒他名顶替的欺骗信件。但是,对方坚持不肯撤,只是把他个人的名字删除了。变成了一篇完全没有任何具体署名人所谓公开信,仍然保留在网上。可见这位绿色人物公开造谣污蔑国家发展建设的行为有多么的疯狂。这样疯狂、恶毒的造谣污蔑国家发展的家伙,居然能被我们追捧为中国的十大绿色人物。

  另一位环保组织的负责人马军,居然也能因为违反国家的《水污染防治法》擅自公布污染企业的违法行为,而获得了年度绿色人物的称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规定:"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未按照要求完成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予以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未按照要求完成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市、县予以公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违反本法规定、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予以公布"。然而,我们的绿色人物和他的NGO组织则可以上下通吃,无法无天。

  我们承认,绿色政治是未来世界不可忽视的一种政治力量,随着人类社会的现代化发展,人们对环境问题的不断反思和重视,打着环保的旗号达到自己的政治主张和目的的组织,已经是一种很时髦的形式。中国的一些环保组织,虽然目前还谈不上什么绿色政治,但是,他们利用已经结成的团伙,通过拉拢个别官员和以环保的名义,已经成功地进行了各种造谣欺骗活动,并从中获得各种各样的名利或者满了自己的某种欲望。这种现象已经非常严重的阻碍了国家的正常发展。我相信总会有一天,这些伪环保的破坏活动和种种罪行也会像今天的力拓铁矿石案件一样告破,并一定会得到应有的清算。

  记者在水电与环保这个比较专业的问题上,普通百姓或者外行人,怎么客观地辨别是非?怎么识别"真环保"与"伪环保"?

  张博庭:普通人鉴别真环保和伪环保的方法,可以根据这些人的身份和所宣传的内容是不是真实做出判断。特别是当环保宣传的内容被人指出了某些错误之后,是积极地改正错误,还是继续狡辩抵赖的坚持造谣宣传,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辨别方式。

  对一些极端环保人士来说,如果其本身的科学素养非常低,就难免令人产生怀疑。例如,我们的一位极端环保组织的发起人总是喜欢把自己比作20世纪60年代初,《寂静的春天》的作者那样的环保先驱。然而,我们要知道《寂静的春天》的作者"卡逊"是美国著名生物学者,她对于环境问题的思考和担忧,完全是建立在多年科学研究的基础上的。而我们的这位自诩的环保先知,却是科技知识非常贫乏逻辑思维能力严重不足的典型,由于能力差水平低,她连续报考了多少年都没有能考上国内的任何一所正规的文科大学,最后却依靠自己的家庭关系,进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当了一名记者。不仅如此,随后她还能巧妙的利用自己的记者职业和环保部门高官的亲属关系,把自己炒作成为全国的"环保明星"。为了能欺骗公众,她还要在各种场合公开号称自己是北大图书馆系毕业,经常到世界各地去讲学。

  显然,一个一辈子都考不上大学毫无科学素养可言的记者,还要到世界各地去讲授的环保专家,能讲出
《寂静的春天》的作者那样科学的环保内容来吗?当然由于我国社会的整体科学素养还不高,能说会道的算命先生和文盲的骗子一样可以"忽悠"很多人。所以,连自己在北京某学校图书馆里工作的经历都能编出北京大学图书馆系毕业的故事,靠走后门当上记者和明星的造假高手,还是能够不断的编出各种各样新的故事,以环保专家的身份到处骗人的。

  辨别真伪环保,除了可以对极端环保人士个人的身份科学素养和水平进行鉴别之外,另外还有很重要的一点,就是需要我们自己不断提高自己的科学素养,掌握科学的方法。用实事求是的态度对一些人宣传内容作出正确的判断。既不能迷信专家,也不要盲从领导。因为,伪环保组织早已经学会利用公众当中迷信专家、信任领导的心理。经常会通过寻找或者编造一些伪专家来骗人。他们也喜欢通过不断的制造"群众舆论"和递交虚假的报告欺骗领导,反过来又可以用某领导的批示和讲话,达到帮助他们造谣宣传的目的。例如,对国有电力企业"跑马圈水"的批评。

  总之,我认为科学素养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就是检验真伪环保的试金石。因为,所有的伪环保人士,都离不开造谣和欺骗。

  记者这段时间,水电环评、水火电同网同价、水资源收费,三件事情连续发生,是否有联系呢?

  张博庭:我认为这可能是一种巧合。但是,这些事情的出现,也都与水电被妖魔化有一定的联系的。水电因为环评迟迟得不到批准被叫停这件事情与水电被妖魔化的联系比较明显,我们不必过多的解释。水火电同价的呼声,虽然表面上看是对水电企业非常有利的,但是,我也并不认为提高水电电价就是绝对的好事情。因为,这种水电涨价的原因,不是因为人们感觉到水电企业的利润太低了,应该按照市场的原则予以补偿。而是说水电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和移民造成了较大影响,必须要通过提高水电电价来加大水电企业补偿生态和移民的投入。所以,如果我们不能给水电开发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今后水电的上网电价提高之后,社会上恐怕更要把水电企业当成唐僧肉来对待了。

  所以,不改变水电被严重妖魔化的趋势,仅仅提电价也解决不了水电行业的根本困难。其实,客观地说目前一般水电项目对移民的补偿和当地经济的贡献,决不会比其他工业开发项目差。如果确有个别情况,需要加大对当地的补偿,完全可以通过国家和政府的统一转移支付来实现。未必非要把水电的电价提起来,由每一个企业自己去用利润解决如何加大当地的补偿问题。

  况且,目前我国社会各界投资水电的积极性已经很高,对开发资源的竞争已经异常激烈。如果继续提高水电的电价只能加剧这种竞争。我们目前对水电移民的补偿水平也普遍高于一些水利和其他基本建设项目。我国水电发展的主要困难是由于妖魔化的误导宣传导致公众的不理解,社会的不支持,政府的不作为,而不是水电的补偿标准不足和开发企业没有积极性。即使现在出台提高水电电价,实现水火电同网同价的政策,并不能解决我国水电发展的主要难点。

  收取水资源费的问题也是一样,如果确有必要,水资源费本来可以由国家从电费里统一收取、转移支付。当然,这样水电企业自己缴纳水资源费厄办法也是可以的,不过,由于以前核定的水电上网电价中,并没有包括这部分水资源费,所以,这种向水电企业直接收取水资源费的做法,必然要与下一步提高水电的上网电价相关联。这种看似一种推进水电完全市场化的改革,我认为还有很多值得商榷的地方。

  因为,水电站的公益性很强。在特殊情况下,它必须首先满足当地的防洪、供水、生态环境甚至航运等方面的用水需求。完全市场化改革之后,今后国家的这种需求,是不是都需要向水电企业付费呢?水电的低电价和防洪、供水和航运等社会公益作用,在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是一种公共福利。因此,我个人认为水电、尤其是大江大河上的大型水电站的公益性是不应该轻易改变的。包括美国那样典型的资本主义国家,为了保证水电的公益性,在大江大河上的水电站,都绝对不容许民营企业染指。所以,我们希望把水电完全推向市场的改革,一定要特别慎重才行。

  张博庭简历:

  张博庭,男,生于北京市,现任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副秘书长,教授、高级工程师。

  1982年1月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力学专业。1988年毕业于中国水利水电科学院研究生院。先后在中国水利水电科学院从事水电站大坝设计研究、坝体应力分析计算和实验研究以及工程结构可靠度分析等科研工作。曾经在国内、外专业杂志上发表论文数十篇,并曾获得过国内、外的优秀科技论文奖。有的专业论文被收录进《中国科学技术文库》,有些成果获得了国家专利。进入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后专职从事水电专业国际交流,曾任学会国际交流部副主任、全国学会理事、专职副秘书长主管宣传、科普和国际交流工作。

  同时还先后兼任过《中国电力》、《水力发电学报》编委、《岩土工程学报》常务理事、美国《Hydro Review Worldwide》 杂志顾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咨询顾问、云南大学客座教授等兼职学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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