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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电投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签署《进一步深化能源领域战略合作协议》
2014/5/7 14:03:37    新闻来源:中国电力网

4月30日,中电投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拉萨签署《进一步深化能源领域战略合作协议》,标志着双方能源合作迈出了实质性步伐。

中电投集团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陆启洲,西藏自治区党委副书记、主席洛桑江村,副主席孟德利出席了签字仪式。陆启洲、洛桑江村分别在签字仪式上讲话。

陆启洲就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对中电投集团的关心支持表示感谢。他表示,2011年8月,西藏自治区和中电投集团共同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开始了在能源经济领域的合作。2013年8月,中电投集团注册成立了西藏分公司,双方合作进入了实质性实施阶段。中电投集团将以此次协议签订为契机,切实践行好中央企业的政治责任、社会责任和经济责任,紧紧围绕自治区的能源发展规划、地方经济发展和民生事业改善,充分发挥中央能源企业的自身优势,为西藏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更大的贡献。

洛桑江村代表自治区党委、政府对陆启洲一行表示热烈欢迎,对中电投集团与西藏自治区加强合作,建立更加开放的模式表示感谢。洛桑江村指出,西藏水能资源可开发量和太阳能、地热能储量均居全国第一,但受特殊自然地理环境和资金投入等影响,电力供应不足,电网建设滞后,基础设施较差,制约了西藏自治区的跨越式发展。西藏自治区已确定下一步能源发展目标,加快推进雅江和藏东南"三江"流域水电资源开发和国家"西电东送"能源接续基地,形成稳定、清洁、安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综合能源体系。这些措施的落实,需要中电投集团这样的中央企业积极参与,希望中电投集团与自治区人民政府拓展合作领域,创新合作内容,加快落实合作事项,切实理顺合作机制,推进合作尽快上台阶。

在西藏期间,陆启洲考察了林芝地区察隅县波罗电站现场,深入生产一线,听取了中电投西藏分公司项目建设情况汇报,详细询问了施工进度、质量管理、防洪度汛等情况,对援藏项目建设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波罗电站是集团公司"十二五"电力援藏项目,也是中电投进藏后第一个水电项目,对当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防巩固发挥重大作用。他要求,在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同时,高度重视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各参建方要加强领导和协调,明确责任目标,把波罗水电站建设成标志性工程,示范性工程和察隅县百姓满意的福祉工程。

中电投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厅主任王树东,总经济师钟耀坤,副总工程师兼水电新能源部主任胡建东,西藏分公司、西藏自治区办公厅和地区行署负责人参加有关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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