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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西北地区电力交易及送西藏电量增长均逾10%
2014/5/29 21:03:31    新闻来源:中国电力报

开展跨区跨省电力交易,是实施能源资源在全国或区域范围内优化配置的重要措施之一,是发挥发电、输电设施能力,提高电力能效、促进节能减排的有效手段。

为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促进能源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实现节能减排,西北能源监管局积极与地方政府沟通协作,大力推进跨区跨省电能交易、电力直接交易和发电权交易等市场化交易机制,不断完善有关交易规则和监管办法,保障了电力交易有序开展,实现了市场交易电量的提升。

跨省跨区电力交易成效显著

《2013年西北区域电力监管报告》显示,2013年,西北电网省际间交易电量86.0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60%。分省来看,甘肃送青海27.0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4.39%;青海送出8.48亿千瓦时,同比减少52.97%,其中送甘肃5.00亿千瓦时,送宁夏3.48亿千瓦时;宁夏送青海20.89亿千瓦时,同比减少9.37%;新疆送青海30.0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5.07%。

西北电网2013年跨区交易电量490.50亿千瓦时,同比减少2.57%,跨区受入四川水电35.5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45%,跨区外送电量454.92亿千瓦时,同比减少3.14%,其中送华中电量162.04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1.22%,送山东284.1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4%,送西藏电量7.4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53%。

宁夏电力直接交易价格下浮8厘至1.9分

宁夏电力电量富裕、电网结构较完善、产业装备和技术具有一定优势,根据宁夏电力供需实际,西北能源监管局积极建议宁夏自治区政府通过直接交易机制优化配置资源、促进产业调整升级和工业节能减排,并与自治区经信委等单位推进电力直接交易工作。

为稳妥推进电力交易工作,西北能源监管局组织开展专题研讨、基层调研等工作,2013年10月12日,与宁夏自治区经信委、自治区发改委和物价局联合印发了《宁夏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实施办法》,宁夏电力直接交易工作正式启动实施。

根据《宁夏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实施办法》,石嘴山第一发电公司和银川宝塔精细化工公司、宁夏太阳镁业公司、宁夏共享装备有限公司三家用户签订了3400万千瓦时交易电量,交易时段为12月,结算价格下浮0.005元/千瓦时。2014年1月,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宁夏自治区政府重新修订印发了《宁夏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办法》,并组织了2014年上半年自主协商交易,根据规则,10家发电企业和57家电力用户签订了交易合同,电量合计30.56亿千瓦时,价格下浮0.008~0.019元/千瓦时。

陕甘宁三省发电权交易节约标煤近40万吨

为优化发电资源、促进电源结构调整、实现降耗减排,西北能源监管局大力推进发电权交易工作,在交易双方平等自愿的原则下,探索用市场机制促进节能减排工作,实现了降低能耗和减少污染的双重功效。

据介绍,为推进发电权交易工作,西北能源监管局早在2008年就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西北区域发电权交易监管实施细则(暂行)》,几年来的实践对促进发电权交易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发挥了积极作用。针对细则在执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并结合国家有关新要求,2012年再次组织对对细则进行了进一步的修订完善。

西北能源监管局在发电权交易监管中始终把握并坚持作到:一是开展交易必须依法依规,必须符合国家节能减排、市场交易政策,并通过年度交易检查和座谈约访等形式核查有关情况,及时纠正交易中的违规行为;二是积极促进交易开展,特别是市场主体自发形成的发电权交易,通过检查等形式督促电网企业积极服务交易,努力促进交易。

2013年,陕西全年开展发电权交易电量19.15亿千瓦时,节约标煤20.99万吨,减排二氧化硫0.7万吨;甘肃全年开展发电权交易电量22.73亿千瓦时,节约标煤8.76万吨,减排二氧化硫0.73万吨;宁夏全年开展发电权交易电量23.59亿千瓦时,节约标煤9.76万吨,减排二氧化硫0.93万吨;青海火电容量较少,没有开展发电权交易。

辅助服务补偿金额达32246.7万元

辅助服务是确保电力质量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保障,贯穿于电力市场交易每个时段。

为提高发电厂提供辅助服务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西北电网水火互济的特点,2012年1月,在实施"两个细则"管理(《西北区域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实施细则》和《西北区域发电厂辅助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基础上,西北区域跨省辅助服务补偿方案正式启动试运行,以水火互补方式开展跨省补偿。

《2013年西北区域电力监管报告》显示,2013年,西北区域网调及省调调管范围的并网发电厂基本纳入了"两个细则"管理,涉及火电、水电、风电、光伏等电源类型,共计322家发电主体,装机容量达到9381.66万千瓦,占西北电网省级及以上调度机构直调机组装机的75.6%。全年并网管理总考核金额25985.6万元,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考核金额分别为:12626.7万元、5917.5万元、5324.3万元、297.5万元、1819.6万元。全年辅助服务总补偿金额32246.7万元,陕西、甘肃、宁夏、青海、新疆补偿金额分别为:14816.9万元、8622.5万元、6883.0万元、494.7万元、1429.6万元。

为确保电力质量和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2011年西北能源监管局对"两个细则"进行全面修订,结合西北区域实际,坚持市场化方向、加大考核力度,对一次调频、AGC、水电有偿调峰、备用补偿、黑启动、风电考核及补偿等内容进行修订,将辅助服务分省平衡改为区域内平衡。

据统计,2012~2013年考核分值较2010~2011年修订前增长了13.5倍,补偿分值增长了14倍。

电力交易秩序良好 协议办案率达100%

西北能源监管局通过厂网联席会议、现场检查等形式,督促电力调度交易机构,及时披露信息;要求电网优化运行方式,严格执行再生能源优先上网发电政策,最大限度发挥了西北电网水火互济、多电源互补的优势。

《2013年西北区域电力监管报告》显示,2013年,西北区域电力市场交易秩序正常,全年应签各类合同641份,实签641份,协议备案率达到100%。各相关电力企业和电力用户及时签订《购售电合同》和《跨区跨省交易合同》,材料备案统一规范,电力企业能够按范本格式签订《并网调度协议》并按时报西北能源监管局备案。

在电力调度方面,西北区域各电力调度机构坚持可再生能源优先上网发电的原则,在年度、月度和日前计划中,优先安排风电、光伏电力电量消纳,优化安排水电运行方式,做到水、火、风、光协调配合,力争最大限度发挥西北电网水火互济、多电源互补的优势。

与此同时,严格按照监管机构要求,认真履行调度信息报送与披露职责,积极建立调度信息报送与披露平台,实现调度信息数据的自动采集和报表的自动生成,自觉接受监管机构和调度对象的监督,基本做到了真实、及时、完整、透明。

原标题:加强电力市场监管 促进资源优化配置——西北2013年电力交易及送西藏电量增长均逾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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