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川西小水电为何停滞?
2015/4/15 16:14:34    新闻来源:中国能源报

9条小流域投资近20亿元的近20万千瓦小水电装机,没有得到上网许可,不能发电;投资近10亿元、已经开展完成前期工作、纳入州拟核准项目年度计划的42座小水电站未能核准;投资近3亿元、纳入州小水电前期工作年度计划的56座小水电站进退两难。这是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民营小水电企业的现状。

默认的"越权审批"环评潜规则

2006年,在甘孜州委、州政府加快水电开发等政策的引领和号召下,甘孜藏区迅速掀起一轮水电开发的热潮。各类企业主体,尤其是本土个体民营企业如雨后春笋般,纷纷注册公司投身小流域水电开发。在此期间,丹巴永西发电有限公司、康定前溪水电开发公司等近36家民营企业全力参与了丹巴、康定、泸定、海螺沟、雅江、九龙、巴塘等县的生态能源开发,并形成了一定规模。

然而也就是在这一年,国家环保总局以环发[2006]93号发布了《关于有序开发小水电切实保护生态环境的通知》(以下简称93号文)。《通知》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报告前,应当完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手续。未取得省级环保部门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不予核准或审批,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

因此,原先在州一级环保部门审批的小水电环评项目,被上收至省级环保部门审批。而根据《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04年本)》(川办发[2005]17号)规定的审批权限,对涉及综合利用要求、需要省上协调外部条件的,由省发展改革委、省能源局核准;对不涉及综合利用要求、不需要省上协调外部条件的,由市(州)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核准。

"也就是说,2006年93号文颁布之后,小水电环评审批在省级政府,但项目审批在州(市)级政府。然而,四川省环保厅于2006-2012年期间没有受理一个小水电项目的项目环评。与此同时,四川阿坝、凉山、甘孜三地的环保部门在这六年期间依旧审批小水电环评项目,并且州政府也以此环评批复为准,核准了这些地区的多个小水电项目。我们公司就有小水电项目于2011年在凉山州环保部门和州发改委获得了环评许可和项目核准。"甘孜州某位小水电开发业主向本报记者表示。

省级全面审批时代来临

然而,这种默认的"越权审批"环评潜规则却因为2012年的一纸文件而无法继续。2012年,四川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2.5万千瓦装机以下小水电工程开发建设管理意见政策》(川办发[2012]3号,以下简称3号文)后,众多投资热情高涨的民营企业陷入了尴尬的状况。

3号文无疑提高了小水电环评、核准、上网的门槛。文中明确提出在国家电网覆盖区域,严格控制小水电开发;对未经批建的小水电不安排接入国家电网,在国家电网尚未覆盖的孤立电网,根据各因素划分三类功能区域,分类指导小水电开发。且小水电项目继续执行《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四川省2004年本)》,规范分级管理有关工作。

"问题就在于,3号文发布的前一年,四川省发改委以川发改能源(2011)420号文颁布了《关于小型水电工程电量消纳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420号文),规定小水电申请接入四川省电力公司统调电网,必须有省发改委、省能源局同意上网的批复才能办理。这个环节就涉及到了《四川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四川省2004年本)》中的'省上协调外部条件',也就意味着要上省网的小水电项目必须由省级主管部门核准。而此前,小水电上省网不需要四川省发改委、省能源局批复,只要电站和电网之间自行协商。"上述甘孜州小水电开发业主向本报记者表示。

记者调查了解到,就在3号文颁布后的2012年10月,四川省发改委对关于甘孜州2012年小型河流水电规划和小水电项目前期工作年度计划进行了批复,原则同意道孚县若斯拉河流等11条小型河流纳入甘孜州2012年小型河流水电规划前期工作年度计划,原则同意巴塘县热曲溪等56座小水电站纳入甘孜州2012年小水电前期工作年度计划,原则同意巴塘县因达沟等42座小水电纳入甘孜州2012年小水电拟核准项目年度计划,并由甘孜州发改委督促项目法人编制项目申请报告,由甘孜州发改委按照"成熟一个申报一个"的原则报省能源局审核。这些项目业主正是文中开头提到的小水电企业。

"在此之后,我们上报了小水电项目核准申请报告,四川省能源局于2013年底同意受理,至今没有项目获得预审批复,亦没有需要补充完善申请报告的反馈意见。小水电上省网的申请报告于2011年下半年上报四川省能源局,距今已接近四年,没有一个项目获得批复或拒绝,也没有要求补充完善申请报告的反馈意见。"上述甘孜州小水电开发业主对记者说。

"列入前期工作年度计划和拟核准项目年度计划并不意味着确认核准,而是允许其开展相关工作,可以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但还是要遵守3号文、420号文,93号文等相关规定。出台上述文件以严格小水电核准的原因之一在于,近年来四川省小水电发展出现了一些问题,如无序建设、环保手续不齐全、后续环保投资跟不上、批小建大等。"四川省一位相关官员向本报记者表示。

93号文、420号文、3号文之后,四川省小水电开发进入了环评、项目核准、上网申请都由省级审批的时代。上述那些列入前期工作计划和拟核准项目年度计划的小水电项目,只得到了州级别环保部门的环评批复,还没有得到省环保厅的核准,陷入了核准僵局。

为停滞的环评和核准奔忙

与此同时,四川省环保厅对小水电的环评审批也日益趋严。2012年起,根据9号文、420号文、93号文等文件规定,四川省环保厅开始受理小水电的项目环评。据记者统计,四川省环保厅三年来批复的2.5万千瓦以下小水电项目仅有丹巴县老碾河水电站、九龙县二台子水电站、理县两岔口水电站、理县大板召水电站、江油科光水电一级站等。

3号文发布之后,四川省发改委、能源局会同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环保厅、水利厅、电力公司、工程咨询院等单位,奔赴凉山、甘孜、阿坝三州8县深入调研小水电建设和3号文的落实情况,并报送了《四川省小水电开发建设管理调研报告》给四川省分管副省长王宁,王宁的批示肯定了报告中的内容,并再次强调,"除无电地区且电网不能覆盖的地方,在保护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可适度开发小水电,其余的原则上不再建设小水电。"

省级审批时代来临后,由于环评、项目核准、上网申请存在审批级别前后不一的矛盾,甘孜州的小水电业主开始为项目推进奔忙。甘孜州小水电业主代表在联名汇报材料上提出,甘孜州已建成9条小流域水电站近20万装机电站,投资近20亿元,由于没有得到省上的上网许可,至今只能用于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用电。而各县无大的工业负荷,造成发电企业有电销不出,设备得不到正常运转。加上待核准和已经开始前期工作的项目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境地,本土民营企已无法偿还巨额银行贷款和部分民间借贷,无法支付资金利息,甚至已造成发不出员工工资、兑现当地民工工资、地方材料款、征地补偿、建安营业税等一系列经济债务问题,濒临破产境地,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我们迫切希望政府政策的延续性和严肃性。我们需要上级部门明确,已经建成的电站的电量能不能上国网,怎么上,找哪个部门办理?上不了,是什么原因,问题怎么解决?待核准电站还核不核准,还在开展前期工作的56座电站工作还做不做?"上述甘孜州小水电业主对本报记者说。

待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

据四川省丹巴县水电企业协会向本报记者介绍,协会曾向四川省能源局、甘孜州州委、州政府、州人大、州政协反映问题,甘孜州政府分管副州长也带领州发改委领导向四川省发改委、能源局反映问题。

此外,中共四川省督查室也在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的一次深入部分民营、外资企业的调研中注意到了四川的小水电企业生存困境。2014年7月,四川省督查室向四川省发改委、甘孜州委办公室下发督查通知,提出有企业反映"关停小水电的政策一刀切,三州特别是甘孜州问题比较突出,企业反映当初响应州里号召,发展小水电,也获得许可,但现在受规模限制,必须关停,而企业前期投入也很大,将造成巨大损失。"

"根据国办发2014(59)文件、国发改投资2014(2999)号文件《国家能源局关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水电站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我省水电科学开发的指导意见》(川办发2014(99)号文件)精神第二条第一点,'制定出台配套措施,妥善解决小水电历史遗留问题'。又使我们民营水电企业看到了解决问题的希望。"上述甘孜州小水电业主对本报记者说。

 

"从上世纪50年代至今,小水电曾经为农村电气化做出了巨大贡献,有着辉煌的历史。四川省上世纪60年代实行的国家、地方投资和社队投劳的'三三制'办电,按股分红,是全国'以电养电'政策的来源,也是股份制办电的开始。从2004年起到2011年,中央1号文件都将农村水电、水电农村电气化、小水电代燃料,列为农村基础设施和农村可再生清洁能源工程,要求加大投入推进发展。"小水电专家李其道对记者说,"在2015年中央1号文件中继续提出,小水电与风、光一致,是解决无电人口问题的供电方式,应与电网联网调剂余缺。水电要绿色和谐开发,推进流域梯级综合开发,重视水电消纳市场研究,促进大中小水电与其它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合理消纳。

"小水电存在规划和管理滞后、无序开发、破坏生态等问题。福建省前不久在生态县长汀试点实施了东坑和江坊两座小水电站退出工作。'十三五'期间,福建拟规划完成1000座小水电退出工作,改善约200条河流的水生态。"相关人士对记者说,"在电网覆盖不到的地方,风、光、小水电等分布式能源要因地制宜实现绿色发展。"

"四川近十几年来水电发展很快。从2003年底的水电装机1097万千瓦,增长到2014年底的6170万千瓦。根据四川省能源'十二五'规划,预计电力负荷增长12.6%,电源增长比例略大于电力负荷。而四川省实际投产装机为年均增长20%,用电量年增长率却不到5%。在供大于求的情况下,四川省应该控制水电发展。"上述四川省相关官员向本报记者表示,"以甘孜州为例,地方政府虽有发展小水电的经济驱动,但存在前期核准管理不规范、越权审批、监管不严等小水电无序建设发展问题,出现有的项目未批先建,批小建大,施工期间造成水土流失和生态破坏;有的项目在设计运行中未充分考虑和保障生态用水,造成下游地区河段减水、脱水甚至河床干涸;有的项目环保投资跟不上等,造成了一些当然,根据川办发2014(99)号文,有些小水电历史遗留问题要妥善解决,我们起草了相关解决办法,如重新论证工程是否安全、补办省环保厅要求的环评手续、根据电压等级接入等补办上网申请手续等。然而,即便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也要严格按照相关的法规程序,不合乎规范的小水电项目,谁核准谁解决。"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院A座11层 电话:010--58381747/2515 传真:010--63547632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版权所有 投稿信箱:leidy5378@126.com
京ICP备13015787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2961号

 技术支持:北京中捷京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010-88516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