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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四川电改试点的看法与建议
2016/4/5 8:48:49    新闻来源:四川水力发电网

李其道


 3 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新闻报道,继深圳、"蒙西"、安徽、湖北、宁夏、云南、贵州等省市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后,今年北京、天津、冀南、冀北、山西、陕西、江西、湖南、四川、重庆、广东、广西等省市也已列入输配电价改革试点范围。

现对四川电改试点提出一些看法与建议:

(一)简要的史实

●上世纪 70年代以来,四川省凡属省及以下结合防洪、灌溉兴建的水电站;市(州)及以下主要由地方、群众举办和经营管理的水(火)电站及配套电网;为趸售国家电力由地方、群众兴建的输变电工程等,统称"地方电力"。地方电力的主体是中小水电,即农村水电。现时期,全国农村水电主要是指单站装机 5万千瓦及以下的小水电站和配套电网。

●四川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 1.43亿千瓦,可开发量 1.03亿千瓦,其中5万千瓦及以下小水电资源可开发量 2070万千瓦。主要集中在盆周山区深丘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据统计, 47.8%集中分布于甘孜、阿坝、凉山等三州, 28.0%分布于雅安、乐山、绵阳三市,其余 24.2%分布于达州、巴中两市等其他地区。

●截至 2005年底,全省地方电力发电装机达到 680万千瓦(其中水电631万千瓦),年发电量 256亿千瓦时(其中水电 239亿千瓦时),占当年全省电力工业总量的 1/3以上。全省 181个县(市、区)中,有 170个县开发了农村水电,有 123个县主要靠地方电力供电,占 68%;全省近 5000乡(镇),有 3669个乡(镇)主要靠地方电力供电,占 73%

●贯彻党的十五大精神、国务院 2002年《五号文件》精神,以及水利系统水电改革与发展思路,实施农村水电资产战略性重组和农村电网改造,四川地方电力跨了三大步:一是组建省级水电产业集团公司;二是省级水电产业集团公司实施全省水利系统农村电网改造;三是经省政府审批建立了四川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公司,经营四川水利地电省级国有资产,行使所有者代表职能。

在农村电网改造上,率先在全国实施了农网改造资金的"一省两贷",为冲破电力垄断体制的影响,推进全国农村水电事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截至 2005年底,全国尚存的 240余个自供自管县中,四川有 113个,占47%

 2005 年,四川省有省级水电集团公司 2户,市(州)电力公司 10户,县电力公司 146户,独立发电企业 80户,以及数量众多的乡村小水电企业。绝大部分市(州)县国有地电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乐山电力、明星电力(遂宁)、岷江水电(阿坝)、西昌电力(凉山)、爱众水电(广安) 5户市(州)企业股票发行上市。

●四川电力工业的发展,反映了国家电网地方电网并举共存、协调发展的客观实际。实践表明,地方电力是电力工业不可替代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水利事业不可分割的重要内容,对于四川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发挥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二)突出的问題

●四川 113 个自供自管县公司已大多被代管,剩下的由省水电投资经营集团经营的控股、参股的自发自供县公司只有 26 个,加上 3 个尚未股改的县公司,占比仅为 23%  25% 。水利系统地方电力农网改造完成投资81 亿元,被国家电网普遍代管后,省水投集团 67.5 亿元(占 81 亿元的83% )的资产被悬空,债款地方偿还,利益国家电网独占,失去了地方税源、财源和自主权,以及从未计价的地方水能资源。

●长期对地方电力实施 "网禁",人为限制地方电力建设 220千伏电网,不仅导致地方配售电企业在资源开发与配置上出现"少了不够、多了亏损"的严重局面;更使大水电开发难以在当地留下应留下的"落地电源",始终由国家电网独家购销大中水电和消纳余电,丢弃发挥国家电网地方电网两个积极性,四川水电弃水已由 2014年近 100亿千瓦时增长到 2015年近200亿千瓦时。

●至今,四川小水电已开发 820万千瓦。按照川发改能源【 2015340号文件要求,甘孜、阿坝、凉山三州"建成、在建、待建"的小水电已完成清理工作,正进行项目评估和项目回顾性环评,待发改委、环保厅审定后,已建成的小水电接入国家电网运行("只发不供");占总量 90%以上的在建、待建小水电动工、停工或撤除,尚不清楚。导致目前四川小水电装机增量、总量说法不  

●在现实的情况下,四川分散的小水电,难以在电改"放开两头"中,发挥电源与用户对接作用。

(三)看法和建议

●按照 3 25日全国农村电网改造升级工程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四川实际,坚定地取消代管,将国家电网代管的小水电企业恢复为自发自供配售电企业;同时对代管的小水电企业的"农网改造债款地方偿还"进行必要补偿。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输电网和配电网的电压等级分界应定为 330 千伏及以上和 220 千伏及以下。 打破"网禁",取消 对地方电力 220千伏电网建设人为限制。留足"落地电源",减轻丰枯峰谷矛盾,推进在 一定地域内调剂余缺。再次展现国家电网地方电网并举共存、协调发展,可以在 电改"放开两头"中和消纳余电中 ,在国家电网的主导下发挥地方电网的应有作用。

●分散的小水电,依据自身条件可以组建小水电集团,形成具有一定实力的配售电企业;也可依据自身条件并本着自愿,将小水电站入股省水电投资集团或其下属公司,形成命运共同体。

●调度和交易市场有直接关系,但在一定时间内难以合二为一。但调度必须中立。中立不是独立,不是要求调度与电网企业在技术和相应的管理上不保持紧密联系,而是要求调度与电网企业脱离经济利益关系,处于中立地位,保持公正公平公开地对待主网企业、并网企业、电源企业以及用电企业、单位和用户,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保障整个电力系统安全可靠稳定经济运行。

●要在电力调度的配合支持下,建立电力交易市场,并组建由国家电网相对控股,地方电网为主参与的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并建立各有关方面参加的管委会。

●以四川为代表,包括云贵渝、两湖两广、闽赣浙、陕西山西、吉林、安徽,青海、甘粛、新疆、内蒙古、西藏等全国一半以上的省(区市),都不能笼统地说"输配分开改革试点不重要"。相信在开展"输配电价"改革试点后期会实现"输配分开"。

(作者是四川省地方电力企业管理协会顾问,《中国电业》(技术)专家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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