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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集团与水电总院签订合作协议
2016/6/16 11:21:50    新闻来源:三峡集团

  6月6日,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三峡集团")与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以下简称"水电总院")在北京签订合作协议。双方约定以合作协议为框架基础,发挥各自优势,推动项目进展,实现互利共赢。

  三峡集团副总经理毕亚雄和水电总院院长郑声安分别代表双方在《合作框架协议》上签字,三峡集团计划发展部主任吴海斌和水电总院副院长易跃春分别代表双方在《新能源开发实施工作协议》上签字。三峡集团总会计师杨亚出席签字仪式。

  据了解,多年来,三峡集团与水电总院已在三峡工程,溪洛渡、向家坝、乌东德、白鹤滩水电站,长龙山抽水蓄能电站等国内水电项目,以及科哈拉等境外水电项目和新能源领域进行了良好的合作。为进一步发挥双方优势,巩固长期以来建立的合作互信关系,实现优势互补、共赢发展,双方经友好协商,决定在能源开发规划、工程开发推进、工程技术服务、科研和技术标准制修订、国际合作、新能源开发等方面开展全面合作。

  签约仪式前,毕亚雄与中国电建集团党委常委、股份公司总经理孙洪水,以及水电总院院长郑声安一行举行会谈。会谈认为,三峡集团与中国电建集团、水电总院在业务上有很强的互补性,深化合作是三方践行国家战略、形成合力"走出去"的具体举措,希望能在已有良好基础上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会谈还就向家坝、溪洛渡电站的收尾工作,以及乌东德电站的移民工作,水电技术标准,新能源项目的推进工作等深入交换了意见。

  三峡集团办公厅、战略规划部、计划发展部,三峡新能源公司、三峡国际公司、三峡建设管理公司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见证签字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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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电总院是全国唯一承担水电、风电、太阳能发电等行业技术归口管理单位,承担了国家能源开发规划、行业技术管理、工程验收、质量监督、技术标准制定和政策研究等工作,是国家能源局设立的16个能源研究咨询基地之一,也是我国能源行业标准化管理机构之一。

  长期以来,水电总院承担了国内主要大江大河的水电开发规划和国家新能源开发大型基地规划、国家大中型水电工程建设的技术管理,主持编制了国家水电和可再生能源的主要勘察设计标准规范。

  近年来,水电总院还主持了一系列国际能源合作规划,是我国可再生能源国际合作的主要技术支撑单位,在水电、风电、太阳能光伏发电建设领域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中国可再生能源产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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