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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州三部门联合发文严格控制小水电开发
2017/2/8 15:45:50    新闻来源:恩施日报

近日,州发改委、州水利水产局、州环保局联合下发《关于规范小水电开发有关事项的通知》,严格控制小水电开发。

我州水能资源丰富,经过50多年的水电建设,水电开发已初具规模,成为全省乃至华中地区重要的清洁能源基地。目前,全州已建水电站297处,总装机容量346.326万千瓦。加上在建水电站,我州水能资源开发率已接近80%。水电建设快速发展,为促进我州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一些水电站因下泄生态流量不足造成部分河段减水、脱水甚至干涸,影响了河流的正常生态功能。为保护河流生态环境,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经州人民政府同意,3单位联合下发了《通知》。

通知指出,全州暂停规划、审批装机容量10000千瓦以下新建水电站项目(已建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和在建水电站重大设计变更除外);取得水能资源开发使用权后2年内没有开工建设或开工后停工时间超过1年的水电站项目,由批准的地方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开发使用权;位于自然保护区、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及其他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内的水电站项目,禁止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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