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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局发布风电投资监测预警:2017年6省区风电投资亮[红灯]、云南浙江无新建设指标
2017/2/25 12:04:38    新闻来源:能源局

据中电联发布《2016-2017年度全国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报告》显示,在常年气温水平情况下,预计2017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3%左右;预计全年全国电力供应能力总体富余,其中,华北电网区域电力供需总体平衡,华东、华中、南方电网区域电力供需总体宽松,东北、西北电网区域电力供应能力过剩较多。

当前显现的电力供应能力富余、煤电过剩风险加剧,尤其是2016年下半年突发的电煤价格暴涨,都说明电力运行风险仍然存在。健全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和指标体系,及时发布预警级别等相关信息,能有效引导行业投资方向,科学指导企业投资行为,推动布局优化,提高发展效益,化解风险,保障发展。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发布2017年度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的通知》。预警结果显示,2017年内蒙古、黑龙江、吉林、宁夏、甘肃、新疆(含兵团)等省(区)为风电开发建设红色预警区域,其他省份为绿色区域。电力君将2019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图附后,以供参考。

详情如下:

相关阅读:国家能源局关于建立监测预警机制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通知

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2017年度风电投资

监测预警结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经信委(工信厅)、能源局,各派出机构,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公司、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中国华电集团公司、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中国神华集团公司、中国华润集团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国家开发投资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电力规划设计总院、中国风能协会、国家可再生能源中心:

为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好风电开发利用工作,现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风电开发投资预警结果予以公布,并就做好2017年度风电并网和消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17年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内蒙古、黑龙江、吉林、宁夏、甘肃、新疆(含兵团)等省(区)为风电开发建设红色预警区域。其他省份为绿色区域。

二、红色预警的省(区)不得核准建设新的风电项目,并要采取有效措施着力解决弃风问题。电网企业不得受理红色预警的省(区)风电项目的新增并网申请(含在建、已核准和纳入规划的项目),派出机构不再对红色预警的省(区)新建风电项目发放新的发电业务许可。

同时,暂缓建设新疆准东、吐鲁番百里风区、酒泉二期第二批风电项目,已投入运行或在建的输电通道重点用于消纳存量风电项目。

三、预警结果为绿色的地区要把握好风电项目建设的节奏,在落实消纳市场等建设条件的基础上自主确定年度建设规模和项目清单,统筹考虑建设和使用的衔接,避免出现新的限电情况。

为有效增加京津唐地区清洁能源供应,河北省能源局要加快推进承德基地二期风电项目的建设工作,确保在2017年底所有项目全部并网运行,并根据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规划的建设进度,有序推进张家口基地三期风电项目的建设工作。张家口、承德地区不再建设零散风电项目。山西省能源局要根据线路建设时序和运行调度情况、受端市场消纳和调峰情况合理确定晋北风电基地项目的年度建设规模,有序推进项目建设。晋北地区不再建设零散的风电项目。

云南、浙江省继续推进2016年开发建设方案,不再新增建设规模。

四、认真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明确最低保障小时数的省(区),各派出机构会同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和《关于做好风电、光伏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落实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的实施细则,于4月底前报我局并实施。各派出机构会同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和经济运行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以及补偿执行情况的监管和考核工作。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密切合作,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2017年度风电并网运行和市场消纳工作取得实际成效,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国家能源局

2017年2月17日

附表: 2017年全国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

相关阅读:2019年煤电规划建设风险预警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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