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剖析小水电站退出的决定因素 真的是因为破坏了生态?
2017/11/5 17:52:48    新闻来源:E小水电
      2017年被称为环保风暴年,很多行业的很多人(包括小水电行业)应该会认同。
 
QQ截图20171103155953
 
  年初,中央环保巡视组督办祁连山生态破坏案件,因涉及小水电,笔者高度关注该事件,提出该案"拉响了开展小水电生态流量监管的警报"。
 
 
  7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听取督查情况汇报,对该案件进行了深刻剖析,并对有关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案件追责省、市、县,国土、林业、环保、水利等多个政府部门领导干部,以及企业法人和负责人,环保案件追责之广度、深度、力度前所未有。国家祁连山生态破坏案件在全国各行业(包括小水电行业),产生了巨大反响。
 
  之后,环保督查在全国铺开,部分省、某些市(县)的小水电被责令整改。
 
  从案例处理及所产生的巨大影响来看,目前全社会聚焦生态的共识已经形成,公众将越来越关注小水电生态问题,政府将越来越关注小水电生态问题。可以预见,以生态(环保)为焦点,小水电站将会面临政府多方面的整治:
 
  01、小水电是否处于环境敏感区
 
  二十年前,中国的小水电蓬勃发展,而国家设立的自然保护区为数不多,小水电尚未涉及环境敏感区问题。时光流转,二十年后的今天,国家、省市县政府划定了众多的自然保护区、水土保持区、水源地保护区、生态红线等环境敏感区域。若某小水电位于这些敏感区内,即使该小水电属于合法合规项目,但是该小水电仍面临被退出的风险。2017年7月,安徽岳西县政府责令自然保护区内小水电站关闭退出即为实例。
 
  02、生态流量核定及足额下泄监管
 
  我国在2000年后出台了小水电生态流量相关规程和标准,但是早年投产的小水电未核定生态流量。在祁连山案件的推动下,重新核定早年投产小水电的生态流量被提上议事日程,监督新建小水电站足额下泄生态流量已经箭在弦上。而拒不接受生态流量监管的小水电必将面临行政处罚,甚至退出的严厉惩处。
 
  但是,由于目前针对小水电的环保适用条款并不完善,以环保为焦点的小水电整治可能延伸到以下两方面:

  03、小水电建设程序是否到位
 
  小水电属于基建项目,需要履行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推荐阅读:详解小水电项目建设程序及相关行政审批)。目前,国家小水电建设审批及建设管理程序已相当完善。以此体系标准衡量小水电,早年投产的小水电在审批程序,尤其土地审批、环评审批、竣工验收等环节存在不到位情况,这些小水电站将承担整改压力;而国家小水电规程(标准)出台后建成的,在规划、设计、建设、质量、验收等建设程序方面不到位的小水电,面临退出风险。
 
  以竣工验收为例,很多小水电没完成竣工验收程序,一方面有竣工验收程序、资料准备复杂方面的原因,另一方更主要的原因是这些小水电或多或少存在程序上或施工质量上的缺陷,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04、小水电安全生产是否有保障
 
  虽然国家每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近年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了增效扩容改造项目,推动小水电安全生产建设,但是许多小水电站运行多年,部分股份制小水电安全隐患突出。目前,针对小水电压力容器、行车等特殊设备的监管日益强化,安全生产存在隐患的小水电面临出局风险。
 
  一批小电站终将退出运行,这些小水电的退出,受生态因素、社会因素影响,但最终由经济因素决定。
 
  05、生态因素是小水电退出的前端表象
 
  生态问题是目前中国社会奔向全面小康途中需要克服的重要障碍,党和国家对加强环境保护、推动绿色发展、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全面布置,对各行业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全面巡视。一些生态环境敏感地区的小水电被媒体聚焦、被国家监管部门整治,最终部分存在生态影响且不可改善的小水电会被退出——生态因素是小水电退出的表象。

  06、 社会因素是小水电退出的背后推手
 
  以环境问题为入口,小水电会被要求履行土地征用、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等环境相关论证和审批,外延后会被清查基本建设程序和安全生产状况。以环评程序为例,新增1000kW以上小水电需要编制环评报告,其他小水电项目需要编织环境影响评价表,并需要在项目所在地公示环评报告(表)。环评的公示环节会引发社会因素的发酵,即以环保等为籍口在小水电利益的分配上进行博弈(推荐阅读:小水电的从前和现在,变与不变)—— 社会因素将成为小水电退出的背后推手。
 
  07、经济因素是小水电退出的决定因素
 
  在国家加强行业监管的形势下,小水电站在履行环评(水保)程序、完善验收程序、提高安全生产状况等方面需要不小的投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水电人工工资、维护成本不断上涨,这些都将使小水电的运行成本不断提高。同时,在可以预见的未来,随着全社会用电问题的解决,以及风能、太阳能等其他可再生能源的不断并网投运,小水电上网电价(发电收入)不可能有大的提升;小水电利益分配上的博弈,将进一步降低小水电站的收益;而足额泄放生态流量,小水电将存在持续的发电收益损失,小水电的发电收益相对减少。
 
  在生态诱因和社会因素的作用下,小水电生态成本和社会成本不断上升,同时发电效益相对下降,当小水电站的收益低到突破临界点时,一批小水电将因为没有效益而被迫退出运行。最近,福建省提出淘汰100kW以下小水电站政策,就是经济因素导致的决定性影响。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院A座11层 电话:010--58381747/2515 传真:010--63547632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版权所有 投稿信箱:leidy5378@126.com
京ICP备13015787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2961号

 技术支持:北京中捷京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010-88516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