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水电监理专业委员会2017年工作总结
2017/12/19 17:44:40    新闻来源:水电监理专业委员会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水电监理专业委员会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水电监理专业委员会

2017年工作总结

按照二届三次会员大会讨论通过的水电监理专委会工作2017年要点,在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的领导下,贯彻党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发挥专委会在技术咨询和内外交流方面的优势,积极做好市场调研工作,服务会员企业,反映会员企业诉求,大力推进水电建设管理制度的改革与创新活动。

一、 探索政社脱钩后的专委会建设和工作模式

按照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以下简称学会)的部署和要求,稳步开展业务活动。我们必须认真思考,主动探索水电监理专委会的定位和发展方向,确定工作任务和范围,研究组织措施和脱钩的具体方案和措施,迎接社团改革发展的机遇和挑战。

1. 学习煤炭、交通、铁路等协会与政府脱钩的经验,提出水电监理专委会的职能定位:为政府提供咨询、服务企业发展、反映企业诉求、优化资源配置、加强行业自律、规范行业行为。

2. 做好企业与政府、监理企业与建设单位两个纽带和桥梁作用。向政府反映企业的诉求,配合政府完善法律法规和市场监管机制;传递建设单位对监理企业的期望和需求,反映监理企业对建设管理的建议,促进监理企业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合作、协作。

二、推进监理制度改革,完善行业标准化体系建设

1.     配合住建部参与有关建设监理的规章、文件修订工作,广泛征求专委会会员企业的诉求和建议,汇总、提交了修订建议。

2014年以来,多次配合住建部组织我专委会会员企业对《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汇总意见上报有关部门。

分析企业资质现状,以及市场监管中存在的问题,住建部有关部门认为近期不具备取消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但是要朝着淡化企业资质的方向努力。在前几次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今年确定了以下建议的主要修改原则:

  修订工作目标为,应对行业发展起到一定推动作用,可操作性强;

  将现行的158号部令修订为三个文件:1.部令;2.企业资质标准;3.实施细则或办法;

  企业资质标准中对的人数要求,没有达成相对统一的意见。乙级企业设定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限制,乙级申请晋升甲级不再设置注册监理工程师的限制。力争通过新标准的发布,解决或抑制"挂证"问题。

  取消事务所资质。事务所是企业法人的一种形式,不应单独设立资质。

  取消丙级企业资质。

  明确提出专业资质按照工程性质和技术特点划分,在住建部尚未统一各类资质的专业工程类别、标准和称谓的前提下,暂时与施工企业资质的专业工程类别、等级划分标准保持一致,保留航空航天工程专业。

2.     配合建设管理制度的改革,走访国网新源公司,了解"《抽水蓄能电站工程项目质量验收与评定标准》、《抽水蓄能电站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实施情况,搜集相关企业的反馈消息,不断总结完善,参加新源公司组织的修改研讨,整理修改建议。配合新源公司将这两部新源公司标准升格为国网公司标准。

三、 水电监理行业发展重点问题研讨

1.水电建设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监理工作研讨

国内首个百万级水电站项目——杨房沟水电站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建设,新疆阜康、辽宁清原抽水蓄能电站陆续采用EPC模式发包建设,水电监理专委会组织专家到这三个项目工地现场考察调研。分别与项目建设单位、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的主要管理人员座谈交流,发现问题,共同探讨,总结经验,为水电建设监理摸索新的模式和方法。

2. 水电监理企业自行组织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方案研究

委托二滩国际开展水电监理企业组织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问题研究,形成"水电监理企业自行组织注册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方案"。方案提出:监理工程师继续教育应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监理工程师的基本素质为目标,以用人单位的需求和监理工程师本人的意愿举办或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用人单位结合本单位发展战略和岗位要求,组织开展继续教育活动或者参加本行业组织的继续教育活动,为本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提供便利。监理工程师可根据自身岗位要求和职业发展需要,参加各种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也可以利用业余时间或者经用人单位同意利用工作时间,参加本单位组织之外的继续教育活动。

四、服务会员企业,组织经验交流,推动企业进步

1. 组织会员企业进行经验交流,宣传、推广水电监理企业的经营管理理念和监理服务特点、特长,《中国建设监理与咨询》201715期上采纳、发表了我专委会会员企业的7篇文章。组织会员企业参加《中国建设监理与咨询》编辑部发起举办的首届"中国建设监理与咨询"征文比赛活动。我专委会会员企业提交的论文中,二篇文章获得了二等奖,一篇获得纪念奖。

2. 推荐会员企业参加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鼓励、引导会员企业积极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拓展业务范围。

3. 组织会员企业参加工程监理企业信息技术应用经验交流会等活动。

4.学会网站上"水电监理"专栏网页的信息

5.按照学会的要求,完成水电监理专委会委员等26人个人信息入库工作。

6.配合学会开展"水力发电科学技术奖"的评审工作。

五、加强秘书处建设和管理

1.不断提升综合服务能力,服务社会、服务政府、服务会员企业和水电监理工程师。协助会员企业解决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程中遇到的新问题。

2. 学习发改委等四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通知指出,"实行市场调节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要严格落实价格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按照公平、合法、诚实守信的原则确定收费标准,为委托人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不得在价外或合同外加收任何费用,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国务院有关部门、省级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按照通知的要求,严格管理专委会的咨询服务收费行为。

3.加强与兄弟行业协会的沟通、联系,交流工作经验,到中电建企协学习。中电建企协核心机构设在北京,保持与国家行政主管部门的紧密联系,发挥信息畅通的优势。办事机构设在监理企业,发挥监理工程师的管理优势,理解企业的苦衷,及时组织、引导电力监理企业在改革和经济建设中,把握时机,保持较丰厚的经营业绩。

4.围绕社团组织改革创新发展,组织秘书处党员同志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学习十九大文件、发改委《行业协会价格行为指南》,积极做好专委会各项工作。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院A座11层 电话:010--58381747/2515 传真:010--63547632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版权所有 投稿信箱:leidy5378@126.com
京ICP备13015787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2961号

 技术支持:北京中捷京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010-88516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