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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农村水利工作要点:4大点、20小点
2018/3/10 11:17:20    新闻来源:中国水利网

2018年,农村水利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国水利厅局长会议部署,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总体要求,加快推动农田水利设施提挡升级,持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加大农村水利改革攻坚力度,不断推动农村水利加快发展。

一、关于农村水利建设

1.确保完成新增20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建设任务。进一步细化省级“十三五”总体方案,分解落实年度建设任务,扎实做好项目建设前期工作,多方筹集建设资金,制定序时进度计划,挂图作战、节点控制,按期保质完成20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建设任务。有条件的地区整体设计、集中投入,建设一批重大高效节水灌溉工程。继续开展灌区水效领跑者行动和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县创建活动。

2.加快灌排骨干工程建设与配套改造。进一步完善项目前期工作,加大投入,确保地方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安排190处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和132处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基本完成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任务,同步推进灌区用水计量设施、田间渠系配套,加快灌区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积极做好灌区现代化改造前期工作。

3.进一步加强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落实好中央农田水利建设资金,加大地方投入,大力开展田间渠系配套、“五小水利”工程、农村水系整治及河塘清淤等工程建设。修订完善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研究制定建设与管理标准,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达标提质。

4.持之以恒开展冬春农田水利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广泛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开展冬春农田水利兴修,完成好2017—2018年度冬春水利建设各项任务。制定《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2018—2019年)》,及时进行部署,加强宣传引导,抓好督导落实。

5.持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根据《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考核办法》,做好2017年考核工作。按照批复的省级规划及年度目标任务,落实政府责任,确保投入,加快建设,突出管理管护,加强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优先实施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按照城乡融合发展的要求,积极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和农村供水工程规模化标准化建设。开展农村饮水标准化示范水厂创建。

6.扎实做好农村水利扶贫工作。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加大贫困地区特别是深度贫困地区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和农田水利工程投入与建设力度,再解决400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巩固提升问题,不断改善农田灌溉条件。加强贫困地区农村水利对口帮扶和技术指导。加大对援疆援藏援青、联系片区和定点扶贫地区农村水利扶贫工作支持力度。

二、关于农村水利改革创新

7.贯彻落实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水利改革工作的意见》和《深化农田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以推进转变农业用水方式、完善农业水权水市场机制、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产权制度改革、多元投融资体制、创新运行管护机制、基层服务体系等改革创新为重点,全面深化农村水利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创新,为加快农村水利发展增强动力、提供保障。

8.加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力度。继续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作为农田水利改革的“牛鼻子”,细化省级总体实施方案及分年计划任务,逐级落实责任,强化改革督导调研,发掘树立一批不同类型的改革典型,组织开展大中型灌区农业节水综合示范,做好示范引领,在夯实改革基础、完善水价形成机制、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等方面取得明显进展,全年完成改革农田灌溉面积超过3000万亩。

9.总结提炼推广复制改革经验。扎实做好全国100个县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验收工作,认真总结在项目实施方式、工程产权明晰、管护模式及机制创新等方面的改革经验,提炼一些地方在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盘活农村水利资产、吸引社会投入等方面的成功探索,加大复制推广力度,使改革实践由“盆景”变成“风景”。

10.着力提升基层水利服务能力。完成基层水利服务机构能力建设验收工作,进一步充实机构人员,提升管理服务能力。推动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多元化发展,做好334个国家农民用水合作示范组织跟踪监测工作,继续抓好示范组织申报创建工作。加快培育和发展各种形式的专业化服务队伍,提高农村水利专业化社会化管理水平。

三、关于农村水利管理

11.谋划农村水利现代化发展目标。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水利现代化建设目标,统筹谋划农村水利支撑乡村振兴和水利现代化的目标任务与对策举措。扎实做好农村水利设施提挡升级的专项规划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从目标任务、实施重点、推进路径和保障措施等方面夯实基础工作。研究制定实施国家农业节水行动方案,健全完善农业节水政策和激励约束机制,综合应用政策、工程、技术、管理等措施,积极推进农业节水行动全面落实。

12.加快农村水利法治化进程。继续抓好《农田水利条例》贯彻落实,加快完善配套办法及实施细则,推动各地出台一批行政法规和政策措施。制定修订完善农村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制度和相关技术标准。重点推进《灌区管理办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验收办法》出台,建立健全农村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程造册存档及报废处理等制度。

13.强化督导检查与考核奖惩。完善中央农村水利投资计划执行月调度会商、动态信息报送、项目建设与工程运行管护督导检查等机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稽查督查、跟踪审计、第三方评估等工作,强化农村水利项目建设管理考核奖惩,督促各地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加快前期审批和工程建设进度,确保质量、安全与效益,着力防范基层水利廉政风险。

14.提升农村水利技术支撑能力。加强农村水利基础研究、技术和装备的研发、创新、集成与推广。继续做好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测算与考核工作。加强灌溉试验及其成果应用,结合项目建设、管理改革和对口帮扶,抓好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关键技术、现代科技等培训工作。深化多边双边农村水利交流与合作,开展中日、海峡两岸农田水利技术交流活动。加强世界灌溉工程遗产以及古代农田灌排设施和遗址遗迹的发掘、保护与利用,传承和发展乡村水文化。

15.提高农村水利管理信息化水平。强化农村水利信息化建设与应用,全面推行规划、设计、建设、投资、管理、运行、监测等信息化管理,做到工程上图、数据入库,实现中央投资项目管理全程信息实时更新、动态监管,加强农村水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考核,不断提高农村水利管理信息化和现代化水平。

16.充分发挥流域机构作用。继续实施流域机构农村水利管理规划。发挥好流域机构在工程规划、项目设计、监督管理、考核评估等方面的参与支撑作用。围绕扎实推进年度新增2000万亩高效节水灌溉面积、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深化农业水价改革、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水平等重点任务,组织开展区域流域水资源论证、工程建设与改革创新监督管理以及做好相关政策研究、机制完善等工作。

17.加强调研和宣传工作。聚焦农村水利改革发展主要矛盾和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农村水利相关调研。加大农村水利工作宣传力度,突出农村水利改革发展成效、经验以及针对性强、含金量高、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措施的宣传阐释工作,办好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农村水利项目建设旬报和月报,加密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简报编印频次,加强政务信息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四、关于农村水利作风和队伍建设

18.加强理论学习。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主线,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及水利部党组各项兴水惠民决策部署。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与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农工作思想、治水兴水思想以及农村水利工作实际等紧密结合起来,以学习提高政治理论水平,以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19.加强作风建设。坚定不移贯彻执行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坚持做到管党治党与业务工作“五个一同”,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水利部党组实施办法,持续整治“四风”突出问题,完善管理制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推动作风建设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始终保持风清气正、干事创业、为民务实的良好作风。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早发现、及时处理,对农村水利建设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追责。完善农村水利廉政风险防控手册并严格贯彻执行,扎紧制度笼子,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四个安全”。深化文明灌区创建、行风评议等活动。

20.加强队伍建设。按照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以及增强“八大本领”的要求,健全农村水利管理机构,进一步充实配备人员。加强知识更新培训、挂职交流、实践锻炼,从严从实强化日常教育、管理与监督,打造一支牢记使命、政治过硬、本领高强、忠诚干净担当的农村水利干部队伍,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新时代农村水利现代化提供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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