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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科学发展观审视“长江的开发与保护”
2009/3/14 9:05:23    新闻来源: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www.hydropower.org.cn   日期:2008-11-17   供稿:张博庭
 

---------评《重庆日报》的[特别关注]“长江进入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变革期”

文/水博

2008年10月28日至29日,在举世瞩目的三峡工程最后一台机组发电之际, “三峡工程与长江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国际研讨会” 在三峡坝区隆重举行。会议由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长江水利委员会、国际水电协会、大自然保护协会、世界自然基金会共同主办,吸引了中国、美国、俄罗斯、法国等18个国家的130多名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参会。笔者作为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的代表,也有幸参加了这一盛会。亲眼见证了与会的各国水电开发公司、流域管理机构、科研院所、以及相关国际NGO组织机构等代表,通过参观、考察、交流和探讨,一致肯定三峡这座世界上最大的水电站,已经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巨大成功的整个过程。

然而,由于长期以来极端环保宣传的影响,某些新闻媒体和记者对水电开发的理解还存在着一定的偏差,因此有关此次会议的宣传报道,却出现了一些不符合事实的误导。例如,由《重庆日报》[特别关注]记者邓全伦刊发的一篇题为《长江进入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变革期》文章,就是一种典型的失实报道。为了避免误导公众,下面本文将针对该报道中某些不实之处,进行必要的说明和澄清。

一、关于“四万座水库拦截长江水”,“水电站太密集了,几乎让长江喘不过气来”的评价是否公正,是否符合事实?

细心的读者应该能够注意到,《重庆日报》的文章中曾经有这样的一段描述“翁立达,水利部长江委科技经济协会秘书长,多年致力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的著名专家。一向发言积极的他,却在整个研讨会上保持沉默,表情阴郁”。

根据我亲身参会的实际观察,实际情况的确如此。然而,为什么会保持沉默、表情阴郁呢?或许因为翁先生持有的这种“水电站太密集了,几乎让长江喘不过气来”的看法,一直受到压抑?可以说在整个会议上,自始至终就没有一个人敢于公开的发表这样不负责任的言论。因为,在那些了解全国乃至全世界水电开发各种情况的专家们面前,这完全是一种类似小儿科的谣言。

长江流域四万多座大坝,听起来很吓人,但是,要知道这吓人的数字也不能掩盖我国长江水资源开发严重不足的现实。我们不妨应用一下《重庆日报》记者自己的数据,来说明这一问题。《重庆日报》的文章随后说“长江流域已建成水库4.57万座,加上在建的大中型水库,总库容将超过2113亿立方米;已建和在建的水电站在2001年底达2441座。”。也就是说,这四万多座水坝的95%都是当地群众用来灌溉、没有发电功能的小水坝。所谓2441座水电站的95%也都是在建立在长江支流、河汊上的小水电。由于我们国家的经济能力的局限,解放几十年来我国长江流域上真正具有调控洪水和发电能力的大型水电站,可以说是少得可怜。目前我国长江上游的水能开发程度仅为10%,因此,所谓“水电站太密集了,几乎让长江喘不过气来”的说法,完全不符合我国长江水资源开发严重滞后的基本现实。

根据此次大会上长江水利委员会提供的资料,目前我国整个长江流域的水库蓄水能力,仅占长江水资源总量的18%,我们对长江洪水的控制能力只有8%。大大低于发达国家的一般水平。例如,美国的水库蓄水能力比我们国家高几倍。要知道,只有具备了足够水库蓄水能力,才有可能在洪水期拦蓄洪水,在枯水期提供必要的水资源。为了有效的调控水资源,在干旱缺水的美国西部的科罗拉多河,其水库的蓄水能力,已经达到了河流全年径流量的4倍到5倍。只有这样,它才有可能实施对水资源进行跨年的调节,在减少洪水灾害的同时保证水资源的供应。

此外,我国黄河上的水库蓄水能力也已经接近了年径流量的两倍,只有在此基础上水利部才有可能实行全流域的统一调度、管理,保证黄河全流域既不发生洪灾,也不出现断流。而由于目前我国长江的水库蓄水能力只有18%,所以,我们现在很难有效的应对与长江的洪水和干旱。我们只有加强长江流域的水利水电开发建设,尽快的提高长江流域的水库蓄水总量,才有可能从根本上解决长江的洪水灾害和水资源供应问题。

《重庆日报》记者写到,翁先生在“过去一周里,他考察了长江上游支流的岷江、大渡河、雅砻江的水电开发情况。这些支流水电开发的无序、混乱,让翁立达震惊:“太疯狂了,大坝一座接一座。”在他看来,曾经自由奔腾、生机勃勃的长江,因为这些大坝的阻隔,正在逐渐丧失活力”。我们敢肯定地说,记者的这些说法是不真实的。因为就是不进行任何考察,一周内走完那么多长江支流也很困难的。更何况地震后岷江上的一些重要电站(如世界上最高的碾压混凝土拱坝沙牌)我们搞震损调查的专家,一直等到现在还都进不去。不知道记者和翁先生是如何具备这种超人的本领的?总之,有关这一段报道的内容,我认为记者和翁先生之间,必然有一人没有说实话。

按照我国的长江规划,我们现在已经开发利用的长江水能资源,大约只有规划中的十分之一左右。除了岷江,大渡河、雅砻江、金沙江等长江支流上上至少还有一半以上的水电站还没有开始修建。所谓“太疯狂了,大坝一座接一座”的说法,纯属一些反感水坝建设的人士编造出来挑拨公众的炒作,或者说是一种心理变态后的自我幻觉。真正的实际情况是,即使十几年之后我们把目前的长江上游规划的水电站都建设完成之后,其总的水库蓄水能力也不过才是长江年径流量的60%。不仅远远低于发达国家的水平,而且要比我国的黄河还要低很多。

由于世界上发达国家的水电开发大都基本完成,翁先生或者记者所担心出现的“曾经自由奔腾、生机勃勃的长江,因为这些大坝的阻隔,正在逐渐丧失活力”的那种后果,实际情况如何,早已经在全世界得到了普遍的证明。那就是洪水灾害得到了有效的控制;水资源供应有了充足的保障;水能发电为人民提供了清洁的能源;航运和渔业得到长足的发展;流域内的经济社会稳步发展;生态环境得到良好的保护。

为什么反感水坝人士的看法、感受与现实竟会有如此大的偏差呢?因为所谓由于“大坝的阻隔” 的想象,完全是出自一种错误的概念。尽管大坝可以暂时的阻隔河流,但是,如果没有大规模的引水用水,河流中的水体决不会因为大坝的存在而消失。任何大坝无论形成多么大的库容,最终总是要被蓄满的。所以,建造大坝本身是不可能阻隔河流的。现实当中,大坝的真正作用也绝不是阻隔,而仅仅是控制、调节河水的流量。所以,只要管理得当,大坝建成以后,河流同样还是可以“自由奔腾、生机勃勃”的,而且决不会无缘无故的“逐渐丧失活力”。

  二、关于“水电站开发备受置疑”,“一旦水生物种丧失了原有的自然水流条件,这个物种将很快退化或消亡”的说法,是否可靠?

  的确如《重庆日报》文章所述“如何评价水库、大坝对自然生态造成的影响?参加“三峡工程与长江水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国际研讨会”的专家们给予了充分阐述”。但是,我在会场上所听到的阐述内容,却和《重庆日报》记者报道的意思,居然是南辕北辙的不同。大会谈到有关水坝建设对生物多样性影响的问题时,我记得会上有代表特别指出,水坝本身对河流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是极为有限的。很多水坝建成后的河流生物多样性下降的现象,主要是其他人类活动的综合影响结果,而不是水坝的罪过。我国很多还没有建坝的河流、河段,由于其它人类活动的影响,其生物多样性也已经遭到极大的破坏。相反,自然界中有很多自然产生的水坝所形成的天然水库湿地,其生物多样性不仅没有出现减少,反而变得更加丰富。例如,我国的人中海、木格措,以及著名的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地“九寨沟”,那里的生物多样性决不会比任何激流河段逊色。我清楚地记得,来自德国的莱茵河国际保护委员会主席,斯蒂芬.希尔博士,在关于莱茵河治理成果的报告中介绍说:通过对莱茵河的综合治理,目前莱茵河的生物多样性已经恢复到了一百多年以前的物种水平。这条建有上百座大坝的莱茵河的现实充分说明,水坝的建设并不一定必然导致河流生物多样性的破坏。只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并不一定会减少河流的生物多样性。

至于《重庆日报》文章中所说的“过多的大坝破坏了水系的连通性,导致河流纳污能力大幅下降。中科院南京地理与湖泊研究所所长杨桂山说:“部分大坝在整个枯水期基本关闭,排入河道的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在坝前集聚,汛期首次开闸泄洪时,高浓度污水集中下泄,极易造成突发污染事故。’”,似乎更是一个经不起推敲的谎言。

所谓“大坝破坏了水系的连通性”的说法,不过是所谓“大坝的阻隔”河流错误概念的翻版。从宏观上看,水循环是自然界的客观规律。既然我们承认人类是不可能战胜自然的,因此,人类也不可能完全破坏水系的连通性。只要没有大规模的引水用水,保留一定水资源量,人类建坝对河流的连通性的影响,与自然界中堰塞湖形成后对河流的阻挡、干扰作用,本质上是完全相同的。河流受阻,形成湖泊湿地,这几乎是自然界中经常存在的一种自然现象。现在全世界几乎没有人会承认,北美的尼加拉瓜大瀑布,破坏了五大湖的水系连通性吧?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大型河流都建设了大坝,我们能说世界上所有的大江大河都已不再具有连通性了吗?

此外,所谓“部分大坝在整个枯水期基本关闭”等等说法,也是国际上早已经臭名昭著的谎言。为了说明问题,我们不妨简单的分析一下这种假设的逻辑漏洞。众所周知,人类在河流上建造水坝的主要作用就是调蓄洪水。所以,通常水坝的运行都需要在洪水期关闭一部分闸门,存蓄洪水,而且会在枯水期逐渐的把所拦蓄的洪水放下去。因此,水坝的作用主要是增加枯水期的流量,所谓“大坝在整个枯水期基本关闭”纯属一种违背大坝建设目的无稽之谈。这里反感水坝人士不过想是把河流上所建造的能够调节河流水资源的大坝,与山区老百姓积雨取水的蓄水塘堤坝的作用,故意混为一谈。据此,以达到其造谣、诬蔑水坝建设的目的。从另一方面看,即便长江上的水坝真有阻挡污水的作用也并非坏事,它能成为我们治理水污染的有利契机。保护长江水质的根本措施是治理污染,绝不是把长江当作常年可用的下水道。那些宣扬“宁要污染,不要水坝”的论调,只能暴露出一些人假环保、真反坝的伪环保本质。

文章中的所谓“可能引起的一个潜在危机是,将来众多电站很可能面临水资源紧缺或无水的境地。如果按照原有规划长江上游的水电站全部建成,三峡水库蓄水将面临难题。届时,长江干支流上,各个电力公司的水库要发电,就必须有水,到时肯定要抢水。”的说法更为幼稚可笑。大家知道,一条河流的上下游电站之间一般只能是串连的关系。上游电站即使“抢”了水也要放下去才能发电;下游电站即使有天大的本事,也不可能越过上游电站去“抢”到水。再说,美国的科罗拉多河上的水库电站群的蓄水能力已经达到了400%,不仅没曾出现过电站之间“抢水”的现象,反而是梯级水库大大增加了单个电站的蓄水调节能力,带来了巨大的梯级补偿效益。真不知道我们国内的一些天才“发明家”,怎么就敢断言长江水电梯级开发之后,就“到时肯定要抢水”?

三、关于“停止争论 着手保护”,“建大坝还是保生态?———这无疑是长江水电开发面临的两难选择。”的说法,不过是记者自己一厢情愿的炒作。

从我在现场参加会议的感受和《重庆日报》文章中报道的国际水电协会主席瑞法特·阿卜杜勒·马力克博士等人在论坛上的发言内容来看,谁都没有任何“建大坝还是保生态?———这无疑是长江水电开发面临的两难选择。”的困惑。“与任何大型工程一样,水电开发可能影响生态环境”这句话没有错,但是,这种影响既可能是有弊的,也可能是有利的。而且全世界水电开发的现实已经说明,如果我们科学的建设大坝、开发水电,其总体效果一定会是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有人故意把建设大坝与保护生态对立起来的炒作,不过是一些反坝宣传惯用的手法。

所谓“停止争论,着手保护”的说法也不客观。我们“着手保护”的起点决不是现在,因为对长江的生态环境保护,从我们规划开发长江的那一天起,就从来没有停止过。“停止争论”的幻想也不大可能实现,通过这次会议,也能证明这一点。在三峡成功建成,已经取得巨大的生态环境效益的事实面前,一些人虽然在大会上,已经哑口无言。但是,这篇歪曲报道文章的出现却说明,反感水坝人士们还是要通过各种手段,继续散布和传播反对和诬蔑水电开发的各种谗言。这怎么可能会停止争论呢?

  可喜的是通过本次大会的交流和沟通,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人对长江的开发利用开始有了比较正确的理解。例如,《重庆日报》文章中所报道的“‘我们并不主张建坝;但不可否认,水电将是未来世界能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大自然保护协会中国部首席代表张爽坦承这样一个现实:虽然大坝会对自然系统构成威胁,但为满足人类的需求,大坝的数量还将继续增加。”

此外,曾经多次在国内外媒体上多次诬称长江是世界上最濒危的河流的世界自然基金会的代表,在大会上的发言与其组织在会前散发的宣传材料中就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不再强调“要减少对水电的需求”等诋毁水电开发的宣传口号。这些现象都说明,只要我们大家真正是为了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只要我们充分的尊重事实、尊重科学,通过正面交流沟通,某些观点的争论,会最终得到一致的理解。

正如《重庆日报》文章中有关会议的这一段报道“在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大坝委员会主席陆佑楣看来,水电站对生态环境的影响,确实需要仔细分析,但也不要把它过分夸大。这位著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家说,修水库要淹一部分土地,一部分居民要搬迁,鱼类的生存环境也会发生变化,这些都是生态环境的变化。但盖房子,修铁路也会改变生态,‘人类干任何一件事情都有得有失。’”。尽管,记者本人似乎对这一段内容,还并不完全认同。

四、关于“建立‘健康长江’评价体系”,“针对长江上游水电开发的混乱,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对长江流域综合规划进行修订,修编首次从生态和环境角度来进行”的说法,也是错误的。

文章所描述的“一般公众并不熟知的是,现行的长江流域综合规划是20世纪50年代制定、90年代实施的,主要考虑了长江流域的防洪、水电和航运,对生态和环境考虑很少。”说法,很成问题。因为,所谓“现行的长江流域综合规划是20世纪50年代制定、90年代实施的,主要考虑了长江流域的防洪、水电和航运,对生态和环境考虑很少”的说法,不仅“一般公众并不熟知”,而且就是专门研究长江的专家也肯定不知道。因为,那完全是一个谎言。

长江作为我国最重要的河流和流域,解放后一直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1954年长江特大洪水过后,长江流域规划办公室会同交通部、燃料工业部、水产部、地质部和中科院经济所等中央各有关单位,按照防止水患、兴修水利、使长江丰富的水资源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的需要服务的原则,开展了全面的长江流域规划工作。经过5年的时间,于1959年正式发布了《长江规划综合流域规划要点报告》。规划要点报告主要包括五大部分:规划的第二、第三部分几乎都是专门论述有关水资源综合利用和河流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的,只不过当时的一些提法与现在生态环境保护的提法有所不同罢了。

改革开放之后,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当时的水利电力部再次组织力量对长江流域综合规划进行了修订和细化。从1984年到1988年历时四年的时间完成《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报告》。主要内容包括:1、长江防洪规划;2、水力发电;3、航运;4、水资源开发利用;5、灌溉;6、南水北调;7、河道治理;8、水土保持;9、干流水资源保护;10、水产;11、干流到河口的沿岸城镇布局;12干支流开发方案。共十二个部分。

水利电力部撤销后,1990年国家计委和水利部又再次组织开展了对1988年的《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报告》的修订工作。根据当时的社会环境意识已经普遍觉醒的情况,此次规划的修订特别突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为编制好规划,有关部门曾组织专门的课题,研究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在课题组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见附图,1992年完成的《长江上游地区资源开发和生态保护总体战略研究》长达890页的研究报告汇编),1993年制定并印刷出版现行的《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报告》。该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的总体任务是根据国民经济发展战略部署,对长江流域干流和支流的开发方案进行必要的修改补充。与旧的长江规划相比,1993年修订的《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报告》中最重要的变化就是增加了专门的“水资源保护与环境影响评价”等章节和内容。而我国现行的水电开发专项规划,几乎都是与1993年修订的《长江流域综合利用规划报告》配套制定的。此外,至今我国长江流域上还没有一座大中型水电站的建设,违背了国家制定的规划。

《重庆日报》文章中所报道的“对于目前长江上游水电开发的无序状态,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副主任钮新强认为,这肇始于‘开发优先’的传统治江理念。在这种理念‘纵容’下,电力公司将发电作为江河开发的首要目标,就再正常不过。”的内容,我认为有可能是记者个人的编造。因为,我一直参加了整个会议,从来也没有听到过钮新强主任发表类似的看法。而且,这种说法也明显的不符合事实,众所周知,长江上最大的水电站三峡的首要作用就是防洪、而不是发电。因此,说“电力公司将发电作为江河开发的首要目标”显然是不成立的。此外,文章中这种拉大旗、作虎皮的地方还有很多,例如,文章中还曾写到“翁立达说。对此,水利部前部长汪恕诚曾感慨,国内水电梯级开发‘下手太狠了,每一米都不放过!’”。

请大家特别注意,记者的文章中引用部长原话的标点符号的位置,以便区分到底是部长讲话的原意,还是移花接木的炒作。我觉得汪部长说出“下手太狠了,每一米都不放过”之类话的是完全可能的。不过那应该是针对某一个胡乱开发的小流域或者某一个局部地区的批评。如果此话真的是指全国或者整个长江,显然也不符合事实。比如,我国长江自葛洲坝以下,就再也没有再规划任何水电站。分明是已经“浪费”了几十米的水头,所谓“每一米都不放过”的指责,又从何说起呢?此外,汪恕诚部长原来就是电力部最后一任专门负责水电的副部长。可以说至今为止对所有现行的水电开发规划(唯一在他调任后出台的怒江规划,还尚未批准),他都应该算是最高负责人。试想如此熟悉水电规划的部长能够糊涂到不顾事实的自己批评自己吗?

我们承认,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人们对生态环境质量的要求也不断的提高。对原有的长江规划进行必要的修订的是十分必要的。然而,为了突出显示我们今天对环境保护的重视,就盲目的否定昨天的历史,也是不可取的态度。应该说所谓对长江“变开发优先为开发与保护并重”的说法,并不真正符合实际。因为,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是我们国家从第一次制定长江规划的时候起就一贯强调的原则。因此,记者所归纳的“‘长江保护与发展,正在进入由开发优先向开发与保护并重转变的重大变革时期’这也是出席研讨会的众多专家作出的一致判断”的报道,也并不符合事实。起码我作为参加会议的代表之一,就不可能承认这种不尊重客观事实的炒作。事实胜于雄辩,尽管“长江由开发优先向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变革期”这种标新立异的炒作,很容易达到哗众取宠的效果。但是,如果仔细回想一下,十几年前我们针对长江三峡工程的巨大争论,到底是因为生态环境影响,还是因为怀疑三峡的发电能力?我们就应该能发现这种“长江由开发优先向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变革期”的说法,有多么的可笑。如果以前真的是开发优先,我们还有必要那么艰难的去论证三峡工程的生态环境问题吗?

从长江三峡工程的长期争论、实施和今天建成后的效果足以证明。我们对长江生态保护的重视是一贯的,以前主要是因为受到国家经济能力的限制,导致我们对长江的开发利用严重不足,从而也很难达到有效保护的目的。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只能是相辅相成的辩证的关系。因为,人与自然(河流)的和谐,不可能等同于动物与自然的被动和谐。不管我们承认与否,人类的生存与发展都必须要向周围的自然界进行索取,长江也不例外。如果我们不能积极的开发利用它,也就不可能在索取的同时实现积极有效的保护。

如果《重庆日报》的记者和那些盲目反感水坝的人士们,能够学会尊重科学、尊重事实,就能逐渐的理解这些道理。目前,在我们科学工作者面前不可能会有、也从来也没有过所谓“建大坝还是保生态?”的两难选择。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是我们一贯的原则。过去如此,今后也还将如此。我们科学发展的基本内涵就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用科学发展观审视“长江的开发与保护”,“维护健康长江,促进人水和谐”,也决不能脱离“以人为本”的开发利用长江之目的。在长江的保护与开发问题上,无论是“只要求开发、不注重保护”;还是“只强调保护,不容许开发”;或者是刻意“把开发与保护对立”起来的态度,都是有悖于科学发展观的。

附:原文载于11月4日《重庆日报》[特别关注]“长江进入开发与保护并重的变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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