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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月刊:农村小水电勿成双刃剑
2010/4/8 8:35:05    新闻来源:南方月刊

  欣欣向荣与隐患丛生,小水电的开发在给农村发展带来强劲动力的同时,也埋下了隐患

  ■本刊记者 张蓓蕾 通讯员 粤水婷 赖南坡 黄新乔

  阳春三月,正值春耕。如何保证春耕用水安全,成了当务之急。而遍布广东山区农村的大小水电站,在解决春耕用水中扮演了一个不可或缺的角色。

  对山区农村来说,小水电的意义不仅在于蓄水发电、放水灌溉,还在于是支撑县域经济的一个重要支柱。“下雨就是下金子”,投资少、见效快的优点,令成百上千座小水电站近几年如雨后春笋般冒出。事实上,小水电的开发给农村发展带来强劲动力的同时,也埋下了隐患。

  蓄水与放水的纠结

  一条湍急的河流就是滚滚财源。相关研究资料显示,在电能开发中,小水电是世界上能源开发回报率最高的,年回报率在10%左右,有的高达20%~30%。

  “建小水电站每千瓦只需投入五六千元,建成后运营费用低,使用年限却高达数十年。”在乳源县洛水镇投资两座小水电站的冯老板告诉记者,小水电站是“一次投入,终身受益”。

  高额回报令小水电成了香饽饽,民营资本大量涌入。截至2009年10月,广东省共建成农村小水电站9448座,居全国第一,约占全国农村水电站总数的1/5,总装机容量居全国第二。仅在山区贫困县乳源县,就有大大小小418座水电站,2008年上缴的水电税收占了全县财政收入的36.9%。乳源县是名副其实的水电财政县,小水电在农村撑起半边天,也带来一些问题:水电站与农田灌溉争水,拦截水源致使河床干涸、河道堵塞、泄洪能力下降等。

  为摸清状况,广东省水利厅去年对全省9448宗小水电工程展开了一次核查。结果表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D类电站有62座,存在工程安全隐患的C类电站有306座。这些电站绝大多数存在擅自加高大坝、堵塞溢洪道等违法违规现象,其目的就是增加库容,多蓄水发电。

  违规蓄水,不仅给下游人民群众埋下了定时炸弹,也使农田灌溉用水变得紧张起来。乳源县水利局局长姜会宽告诉记者:“除了省水利厅对隐患水电站进行核查整改外,对违规水电企业,我们也严格依法执法:一是停止该水电站上网卖电,二是不给违规水电企业办理年审,这样就没有水电站敢铤而走险了。”

  记者走访乳源发现,为避免与农田争水,水电站也各显其招。建在乳源境内的银溪水电厂,是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韶能集团的一家下属企业。厂长谢神养介绍,以前水电厂只有2台1万千瓦的机组,需要蓄很高的水位才能启动机组发电,导致蓄水时间长,干旱时下游就会缺水。2007年,企业投入1000多万元进行技术改造,专门设计增加了2台800千瓦的小机组。这样,冬天水少的时候,也可以细水长流,发电、灌溉两不误。

  而建在武江河支流上的七星墩水电站是私人投资的企业,在筹建之初,就与当地七星墩村委会达成协议,由水电站出资在上游建一个泵水站,每年支付10万元的运行费用,帮助七星墩村解决农田灌溉问题。

  发电服从灌溉、灌溉服从生产、生产服从生活。尽管政策是这样规定,但姜会宽说:“只有涉及到大的旱情、汛情,才需要三防指挥部来调度,平时的农田水利灌溉,更多还是依靠当地政府协调,特别是水电站所在辖区的镇政府。”因此,他建议,如果能通过立法的形式赋予镇级政府在抗旱过程中拥有一定的水利管理权,将使水利的调配更加高效。

  对此,七星墩水电站负责人罗鹏举也有同感:“装机容量1万千瓦以上的水电站归县政府管,若有争水纠纷,镇政府管不了。”这样就形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如果适当扩大镇级管理权限,有助于及时化解矛盾。

  脱贫致富的得与失

  小水电的发展,给山区农村带来巨大变化。乳源县全县9个镇40个村委会,均有自建的小水电站或其股份。仅洛水镇洛水村,就有20多座民营水电站、1座村集体自建水电站。

  洛水村属水电站是一个900千瓦的小机组,村民从中受益颇多。洛水村支书曾亚松告诉记者,水电站将49%的股份拿出来发动村民个人入股,全村213户每户1股,每股2200元,每年可拿到300至500元的分红。

  51%的股份由村集体持有,收益拿来发展农村集体事业。村民的农村合作医疗全部由村委会承担;农房改造每户可拿1万元补助;村道硬底化、有线电视费用、村干部的补贴等开支,都靠这笔资金支付。“水电站是个宝,再过几年,我们村会大变样。”曾亚松说。

  然而,记者调查发现,水电本是环保清洁能源,但有些地方在开发过程中却与生态建设脱节。一些开发商开发农村水电主要目的是向电网卖电,获取商业利益,而当地农民依然用不起电,生活燃料仍然靠砍柴烧柴,生态很难改善。

  而有些地方的村委会,把水能资源简单地出租给开发商,一次性收取低廉租金,这对改变农村面貌只能起到一时功效。

  “水能资源是重复再生的资源,简单地将资源一次性廉价消费掉,今后当地农民不能再受益,这种吃‘子孙粮’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中山大学地理科学与规划学院副教授吴思林说。

  而且,他认为,这样容易留下隐患。水能资源是国家的,但农民有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的观念,当外地老板抢占资源开发农村水电时,当地农民还没有意识到这是块“肥肉”,等到农民有能力开发的时候,看到资源被别人占有,就会“觉醒”。这种情况近两年屡有发生。某县在建的数十座小水电站,几乎都引发当地群体性冲突,反倒成为一个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

  当前我国对农村小水电的政策是“自建、自管、自用”和“谁建、谁有、谁管、谁受益”。吴思林说,由于制度改革的滞后,出现了全民资源部分人受益的问题。加快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必须建立资源股制度。即村委会以水能资源入股的办法,与开发商共同开发水电站,股份的收益用来修路、修水渠,整治村容村貌,让村民和村组织都获得较丰厚的收益。

  开发与保护的两难

  广东是水资源大省,却不可思议地缺水。珠三角地区水土资源过度开发,水土流失严重,种种迹象已表明,广东除水源性缺水外,水质性缺水问题也已经出现。有关水利专家指出,广东面临的主要问题已不是水多和水少,而是水质污染和水资源过度开发造成的水环境退化。不少地方水质恶化、地下水位下降、河湖干涸、湿地消失,如果不及时扭转,将威胁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省水利厅统计数据表明,广东省水能资源理论蕴藏量1125万千瓦,可开发水力资源824万千瓦,其中农村水电站可开发量685万千瓦。1996年至2008年期间,广东省小水电站“火箭式”发展,装机容量从234万千瓦增至615万千瓦,已逼近可开发总量的底线。

  小水电主要集中在粤东西北地区,大部分属于生态保护区,也是老少边穷地区。“保护水源是贫穷的根源,但反过来,贫穷也是破坏生态的根源。”吴思林说,如不把水能资源及时加以保护,将可能面临生态遭到破坏的恶果。

  “乳源水力资源可开发容量52.86万千瓦,现已开发了53.08万千瓦。可以说,开发工作已告一段落,今后工作重点应向加强管理、挖掘增效方面转移。”姜会宽说,水利部门要转变传统思维,把用水的侧重点转变到生态与环境需水上来,开发利用水资源的同时,更要把保护与节约水资源提上重要日程。

  农村小水电站如何做到开发与保护并重,实现经济与生态效益双赢,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仍有待破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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