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晏志勇:我国水电建设现状及未来
2009/2/13 9:40:02    新闻来源: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www.hydropower.org.cn   日期:2009-02-13
 

能源是现代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保障。水电是世界公认的目前最具备规模发展的清洁可再生能源,也是我国相对并不丰富的能源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的水电发展经历了由小到大、由弱到强的历程,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水电也以令世人瞩目的速度发展,从2004年起我国水电装机容量就持续位居世界第一。但是,我国水电目前面临了一些问题,使其发展几乎处于原地踏步的局面。因此,需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对有关问题进行认真的思考。

  水电资源及其战略地位

  1、资源概况

  我国的水电资源丰富,总量居世界第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05年发布的全国水力资源复查结果,我国水电资源理论蕴藏量年电量6.08万亿千瓦时,理论蕴藏量装机6.94亿千瓦(按平均功率计);技术可开发装机5.42亿千瓦,技术可开发年电量2.47万亿千瓦时;经济可开发装机4.02亿千瓦,经济可开发年电量1.75万亿千瓦时。

  我国的水电资源具有区域分布不均并富集于数条大江大河、江河的径流在季节分配上极不均衡的特点。

  在区域分布上,我国的东部地区(13个省、市)拥有的水电资源占全国总量的8%,中部地区(6个省)占11%,而西部地区(12个省、市、自治区)高达81%,并且在西部地区的金沙江干流中下游、澜沧江干流云南段、雅砻江干流中下游、大渡河干流、怒江干流中下游、黄河干流上游及中游北干流、南盘江红水河干流、乌江干流就富集了经济可开发容量2.05亿千瓦,占全国总量的51%,易于开发建设大型水电能源基地。这样的水电资源区域分布,加之东部地区其他能源资源短缺,决定了我国的水电开发需要按"西电东送"的格局进行。

  我国因受季风气候影响,江河的径流各季节分配极不均衡,汛期半年的水量占全年70%~80%,而枯期半年仅占全年20%~30%,导致汛期洪水频发、枯期水又难以满足需要,使得水电汛期出力大、枯期出力小。这就需要新建水库,通过水库的调节,一方面提高水电的发电质量,另一方面进行防洪、提高枯期供水和灌溉能力、改善航运条件。

  2、战略地位

  我国的常规能源资源由煤炭、水电、石油、天然气组成。根据有关资料,到2007年年底,我国常规能源资源剩余探明储量为:煤炭1145亿吨,石油21亿吨,天然气1.88亿立方米,水电(按经济可开发量、使用100年计)175亿千瓦时。折合成标准煤分别为817.87亿吨、30亿吨、25亿吨、581亿吨(水电按2007年全火电平均发电标准煤耗折算)。由此可以看出,我国的常规能源资源是以煤炭资源为主、水电资源丰富仅次于煤炭居第二位,而石油和天然气相对较少、分别仅占2.1%和1.7%。因此,水电资源是我国常规能源资源中十分重要的组成部分。

  我国2007年的常规能源生产和消费中,煤炭所占的比重分别为77.7%和70.4%,远远高于世界平均水平。这一方面是我国的能源资源结构所决定的,另一方面我国能源发展面临的环境压力,特别是应对气候变暖的压力十分巨大。然而,到2007年年底,我国丰富的水电资源开发利用程度,按技术可开发量计算为27.3%、按经济可开发量计算为36.9%,远低于发达国家水平(平均为60%以上,美国、日本、法国、挪威、瑞士等国均在80%以上),具有很大的开发潜力。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资源是不可再生的,而我国人均化石能源资源仅为世界人均的3/4。水电是清洁可再生能源,但不开发利用,它就随着江河之水流失。因此。尽早大力开发利用水电,在我们这样人口众多、化石能源资源相对较少、处于快速发展、环境资源压力较大的国家实现能源可持续供应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地位,是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无法替代的选择。

  我国的电力生产主要依靠燃煤发电,2007年全国发电量为32644亿千瓦时,其中燃煤发电为27207亿千瓦时、占83.3%,水电为4714亿千瓦时、占14.4%。如果不利用水电,主要或只能用燃煤发电替代,那么就得多消耗煤炭1.57亿吨(为当年全国煤炭生产总量的6.2%),多排放二氧化碳2.69亿吨。因此,水电对我国减轻资源环境压力、应对气候变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此外,随着水电的发展,修建的水库为我国的防洪、灌溉、供水、航运等作出了十分重要的贡献。

  水电发展概况及其发展规划

  1、发展概况

  我国的水电发展起步于上个世纪初,在外国技术人员的帮助下,1912年在云南建成了第一座水电站---石龙坝水电站,装机容量仅为480千瓦。之后的几十年,由于旧中国的贫穷落后,我国的水电几乎没有得到什么进展,到1949年,包括由日本人为了进一步掠夺我国而建设,但未建完且留有众多质量隐患的丰满水电站在内,全国的水电装机容量仅为16.3万千瓦,水平十分低下。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水电得到了很好的发展。建国初期,水电建设者在旧中国一无技术能力、二无施工能力、三无制造能力的基础上,经过艰苦卓绝的努力,于50年代末60年代初就自行设计、自行施工、自行建设成功了我国第一座大型水电站---新安江水电站。之后,虽然也经历了不少的曲折,我国的水电仍然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到1978年年底,全国水电装机容量达到了1728万千瓦。

  我国于1978年年底实行改革开放30年来,随着国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水电发展先后较好地解决了技术、资金、市场和体制等制约问题,以超过每10年翻一番的速度发展,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到2007年底全国水电装机达到14823万千瓦。从2004年起我国水电装机容量就一直居世界第一。在这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我国水电建设者通过不懈的努力,认真吸取世界水电建设先进的经验和技术,并结合工程实践不断地开展科技攻关,成功地解决了水电工程的一系列世界级技术难题,在高坝工程技术、泄洪消能技术、地下工程技术、高边坡工程技术、现代施工技术、大型机组制造安装技术、水电站运行管理技术、远距离大容量超高压输电技术等方面取得了创新性的突破,建成和正在建设一批大型和世界级特大型水电站,使我国水电发展的技术水平已达到世界先进水平,并在不少方面处于领先水平。

  改革开放30年来,在水电快速发展的同时,我国越来越高度重视水电开发的环境影响和移民问题,制定了一系列法规政策,采取了许多有效的措施,不断加强解决水电开发产生的负面影响和移民存在的问题,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2、发展规划

  根据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水电的发展目标为:2010年装机容量达到1.9亿千瓦,2020年装机容量达到3亿千瓦。按照这一规划目标,包括今年在内13年需新增加1.52亿千瓦,平均每年需新增加约1200万千瓦。应该说,继续按照规划通过重点开发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澜沧江、黄河上游和怒江的水电资源,这个规划目标是完全能实现的。

  水电发展面临的问题及分析

  我国的水电经过了近30年的快速发展,但目前却突然处于几乎是原地踏步的局面,今年已到年末,国家仍未核准一个大中型常规水电站开工建设。为了对应当前的世界金融风暴,国家采取了许多重大措施拉动内需保发展,虽然水电站建设的产业链很长,对拉动内需作用很大,但却不在之列。这是为什么?据说是因为环保、移民、地震等问题原因。我认为,环保、移民、地震是水电发展面临的问题,但不应该成为制约。

  --关于环保。水电在提供清洁能源的同时,的确也造成一定的局部环境影响问题。正如人类的任何一个活动都会对自然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天下无免费之餐"。关键在于如何认识、如何权衡。正确的认识必须源于准确、全面的信息,有了正确的认识,才能有正确的权衡和正确的决策。

  准确、全面的信息只能来源于科学的分析、评价。目前,从对水电发展的环境影响的分析与评价存在一些偏颇:一方面是少利用1千瓦时水电,就需多燃烧约0.5千克的煤炭、多产生0.8千克的二氧化碳;少1立方米的水库库容,就会少1立方米的防洪库容或少1立方米的枯水期供水能力,这些都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的生活,非常清楚;另一方面是水电开发对鱼类、物种和当地文化等产生一定的影响是存在的,但是这些影响究竟会对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产生什么后果却连专业人士都还不得而知。随着时间的推移、环境的变迁,已有的物种(包括鱼类)在消失、新的物种在产生,这是大自然的规律。在历史的长河里,人类的文化也遵循着优胜劣汰的自然规律在发展。不是任何自然的、原始的都必须保护,因为保护也是要付出代价。怒江因环保的争论一放就是5年,如何评价因此而付出的经济社会包括环境的代价。因此,不能简单地因水电开发可能要对鱼类、物种和当地文化等产生一定的影响,就制约水电发展。

  近年来,水电的环境问题在我国引起了广泛的议论,并已直接影响到政府的决策。环境问题容易引起社会公众关注,容易引人遐想,因此,社会公众所拥有信息的准确、全面至关重要。这场持久并影响到政府决策的议论是由一些媒体和一些NGO组织引起的,想一想,在此之前和在此期间,我们的社会公众有多少了解我国的能源状况和发展面临的压力,有多少了解水电在我国能源的地位和在经济社会环境中发挥的作用,有多少了解三峡除发电之外还具有更为重要防洪作用和显著的航运效益,有多少了解我国一直在为解决好水电开发造成的环境问题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有多少了解西部深山峡谷地区的环境社会经济的实情,有多少了解世界水电发展的真实情况。正是因为信息的不准确、不全面,才会出现这年重庆干旱是三峡工程对降雨的影响作用所致、次年重庆洪水也是三峡工程对降雨的影响作用所致这样玩笑式的推论,才会出现一些原本反对开发怒江的人到了怒江看了之后就改变了看法的现象。应该把准确、全面的信息告诉大家,才可能形成科学的议论,进而达到科学的共识。

  应该说,过去我国在水电开发中确实存在一些对其环境影响不重视的问题。但是,近20多年来,国家和水电开发者都越来越重视水电的环境保护,采取了许多有效措施解决环境影响问题并取得了实效。二滩、公伯峡等水电站近两年先后被评选为"环境友好型工程"就是实证。我想,水电开发的环境保护还会做的更好,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大力开发水电,统筹兼顾的环境保护应该是促进而不是制约水电开发。

  --关于移民。水电站建设不可避免要占用(淹没)一些土地并要移民,但因集中而使得其移民较其他工程难。首先应该指出,水电站占用(淹没)土地不像其他工程只是单一的占用土地,而具有水库的水电站在占用(淹没)土地后,因其水库的调节作用可改善下游耕地的灌溉而提高其质量,再因其水库的防洪作用而能保护下游的土地和城镇、设施等,这一就土地而言就有的投入产出功效在各种评价中往往都被忽略,或没被人认知。

  的确,我国的水电工程移民的确存在一些问题,不少工程时有移民事件发生,让人望而生畏。近年来,为做好移民安置,投资成倍增加(水电工程移民投资与其他工程比已够高了),措施不断加强,为什么问题还是越来越严重?问题的根本究竟在哪里,众说纷纭,不得其解,最后只能怪"都是水电惹的祸"。如果是水电开发企业的原因,这好办,制定法规,企业只能照办。我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好移民问题,关键在于法规进一步建立健全和政府工作进一步到位。具体需要按照"以人为本"的要求,以"移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为目标,切实编制并实施好移民规划;正确处理好移民、水电企业、地方发展的利益关系;尽快建立移民、水电企业、水电所在地区、水电受益地区之间合理的利益共享机制。我想,我国有非常优越的社会主义制度,一定能够解决好移民问题。

  --关于地震。"5.12"汶川特大地震,震区的水电工程经受住了举世罕见的强震考验,包括距震中很近的紫坪铺面板堆石坝(坝高156米)和沙牌混凝土拱坝(坝高131米)。虽然,震区水电工程受到了不同程度的震损,主要的破坏是变电、输电架构和送出线路的倒塌、送电中断;机电设备、仪表、通讯、备用电源的损坏;其次是边坡崩塌,交通中断;泄洪设施的闸门、启闭机或结构的破坏,导致不能正常启闭泄洪;引水系统的露天部分,如进水口塔架、压水管道也有个别淹埋、损毁情况,可是没有一座水电站因其受到震损而产生次生灾害,一些电站震后很快就恢复了发电。证明了我国水电工程建设处于世界先进水平。应该做的就是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提高我们水电建设的技术水平,把我国水电工程的防震抗震能力提得更高,使工程更加安全可靠。因此,我认为,地震问题不应该成为水电发展的制约问题。

  促进水电科学发展的措施建议

  一是从国家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层面上研究水电开发问题,明确水电在我国能源的地位,即水电需不需要开发,需要怎样开发。有关部门应该将水电的环境影响问题纳入国家整个经济、社会、环境整体系统研究,以保证按"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进行科学评价,避免片面。及时将有关信息准确、全面地告之公众,以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二是进一步转变水电发展的观念。首先是水电开发的规划设计应从根本上有"充分开发利用"转变为"合理开发利用",对于经综合论证应保护或不能淹没的河段应放弃开发。其次是在工程规模确定、枢纽方案选择、施工及建设工期安排等方面不能单纯追求经济效益,应充分考虑尽量避免或减少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减少移民搬迁和保证移民安置所需要的必要时间。最后是电站运行期不能单纯追求发电效益最大,应该充分考虑尽量避免或减少电站运行对下游的不利影响,考虑水库和水的综合利用。

  三是进一步研究明确水电开发程序,以规范开发行为,真正实现有序开发,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和工程质量。

  四是进一步系统研究移民和环保存在的问题,完善法规政策和技术标准,明确各方责任和工作机制,以保证做好移民安置和环境保护工作。特别是移民安置,必须将"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理念贯彻始终。

  五是尽快理顺电价,实现国家早已提出的同网同质同价。当前,全国水电平均上网电价与燃煤火电相比约0.1元/千瓦时,实为不合理,应该实现同网同质同价,将水电增加的收入有效用于进一步做好移民安置、环境保护和促进所在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按2007年全国水电发电量和燃煤火电平均上网电价计,水电可增加收入470亿元,对全国总的平均电价影响仅为为0.014元/千瓦时。

  六是水电资源是国家所有,是否实行有偿使用应由国家统一研究决定。水电资源是我国多种重要资源之一,并分布在全国各地,资源是否征收有偿使用费应该从国家层面根据国家发展战略、资源的珍稀程度和使用价值来系统研究确定。如果由某一个地区来确定对某一种资源征收使用费,容易引起全国各地区、各种资源的平衡问题,也会影响国家对资源合理开发的掌控。如果征收水电有偿使用费也是用于做好移民安置、环境保护和促进所在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此方法是非常值得研究的),加之政府确定的征收费用本也应反映为资源开发成本并最终体现在产品的价格,那么,在征收资源有偿使用费涉及的众多问题未能系统解决之前,应先利用存在的电价空间,以通过实现同网同质同价方式来反映水电开发为进一步承担好移民安置、环境保护和促进所在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应增加支付的成本,并将增加的水电收入指定好用途为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院A座11层 电话:010--58381747/2515 传真:010--63547632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版权所有 投稿信箱:leidy5378@126.com
京ICP备13015787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2961号

 技术支持:北京中捷京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010-88516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