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柴麒敏:如何理解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愿景?
2020/9/29 6:13:48    新闻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中碳所
中碳所

 

2020年9月2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第七十五届联合国大会一般性辩论上发表重要讲话,郑重向国际社会宣布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该重要宣示立即获得了联合国秘书长及主要国家政要、国际舆论的一致赞誉,被认为是过去十年最终要的气候新闻、全球气候治理史上的里程碑。有关碳中和的讨论也一时成为了网络热点,对于很多老百姓而言,习主席的这次重要讲话无疑成为了对应对气候变化紧迫性最好的科学宣教。


当我们在谈论“碳中和”时我们在谈论什么?


“碳中和”事实上在日常生活中已经较为常见,并适用在不同范围,既可以指一次交通出行(如蚂蚁森林)、一场会议或活动(如即将举行的北京冬奥会)、一类产品(如碳中和LNG竞拍),也可以是一个行业或国家,其最为权威的释义毫无疑问来自2015年达成的《巴黎协定》,该协定的第四条第一款中提出:“要尽快达到温室气体排放的全球峰值,同时认识到达峰对发展中国家而言需要更长的时间;然后要在科学和公平基础上加快减排行动,考虑到可持续发展和消除贫困的努力,在本世纪下半叶实现温室气体源的人为排放与汇的清除之间的平衡”。


习近平主席这次提到的“碳中和”即是这个概念,用更通俗的话说,就是“净零排放”,狭义的是指二氧化碳的净零排放,更为宽泛的则是指温室气体(二氧化碳当量,除二氧化碳外还包括甲烷、氧化亚氮、氢氟碳化合物、全氟碳化合物和六氟化硫等)的净零排放。碳中和的实现首先要求能源、工业、建筑和交通领域的最大程度的减排,比如要求极大地提高能效、高比例利用非化石能源(核能和可再生能源)。但受资源、技术局限或安全、经济等因素,少部分排放并不能完全避免,这其中一方面可以通过森林、海洋等碳汇进行自然吸收,同时另一方面可能还需要额外的、一定规模的“碳移除技术”(CDR)的应用,比如碳捕获、利用和封存技术(CCUS)等。也就是说,到2060年前,我国并非是要实现“绝对的零排放”,而是要将人为活动排放对自然的影响通过技术创新降低到几乎可以忽略的程度,达到人为排放源和汇新的平衡,真正实现人和自然的和谐共生,这也是我们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的应有之义。


如何正确理解我国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长期愿景?


以全球变暖为主要特征的气候变化已成为自二战以来人类社会共同面临的最重大的环境与发展挑战之一。习主席曾说“应对气候变化是人类共同的事业”,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独善其身,需要各方共同合作来应对。国际社会在联合国的框架下自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后期经历了马拉松式的磋商和谈判,最终在2015年达成了《巴黎协定》,提出了要将全球平均气温相比于工业革命前水平(大致为1750年至1850年平均温度水平)升幅控制在2℃以内并努力控制在1.5℃以下。根据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的科学评估,要实现2℃目标全球二氧化碳中和的时间在2070年左右、温室气体中和的时间在2100年之前,实现1.5℃目标全球二氧化碳中和的时间在2050年左右、温室气体中和的时间在2060年左右。


根据最新的评估模型和情景研究,要实现2℃目标中国相应需要实现二氧化碳中和的时间在2080年左右、温室气体中和的时间在2100年左右,实现1.5℃目标中国相应需要实现二氧化碳中和的时间在2060年左右、温室气体中和的时间在2070年左右。这就意味着中国2060年前碳中和目标的提出,不管从狭义或广义看,不仅都在科学要求的2℃和1.5℃目标的减排路径内,甚至还有可能将全球碳中和的时间往前推动十年左右。即使较为先进的发达国家,比如欧盟的德国、英国等,从上世纪七十年代后排放达峰到其承诺的2050年温室气体中和(气候中性),其经济社会净零碳转型实际将经历长达80年左右的时间,而我国目前承诺的从力争二氧化碳排放达峰到碳中和愿景实现仅为30年左右,这样的转型力度可以说是前所未有的,充分展现了我国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的雄心和决心,真正的大国格局、大国战略、大国担当。


实现碳中和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意味着什么?


我国人口众多、气候条件复杂、生态环境整体脆弱,受到气候变化不利影响更为显著。近年来我国地表平均温升速率接近全球的2倍,海平面上升速度也高于全球平均水平。根据第三次《气候变化国家评估报告》,本世纪以来由于气候变化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平均每年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07%,超过同期全球平均水平(0.14%)的7倍。气候变化已对我国粮食安全、水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基础设施安全以及人民生产财产安全构成了较为严重的威胁。习主席多次提到,应对气候变化“不是别人要我们做,而是我们自己要做”。


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是党中央、国务院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这不仅与我国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强国建设方向是完全一致的,更是站在了人类道义的制高点,为《巴黎协定》更好实施和全球气候治理多边进展注入了新的生命力。我国把应对气候变化作为推动我国经济转型增效、引领全球绿色低碳技术和产业革命的重大战略机遇,通过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绿色工业体系创建和城镇化低碳发展,基本扭转了温室气体排放快速增长的局面,在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做出重要贡献的同时,也有效促进了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协同,并正在逐步实现经济增长和温室气体排放的“脱钩”,经济社会发展效率提升效益显著。绿色低碳发展并不是站在经济增长的对立面上,而是促进好的经济增长,倒逼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转型。我们以前讲发展是硬道理,现在其实还更应该说绿色低碳发展才是硬道理。

(作者系国家气候战略中心战略规划部主任)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院A座11层 电话:010--58381747/2515 传真:010--63547632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版权所有 投稿信箱:leidy5378@126.com
京ICP备13015787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2961号

 技术支持:北京中捷京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010-88516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