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禁止“挖矿”项目参与电力市场
2021/11/17 7:29:32 新闻来源:中国能源报
本报讯 国家能源局云南监管办近日发布的“关于做好虚拟货币'挖矿'活动整治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不允许虚拟货币“挖矿”项目参与电力市场。昆明电力交易中心要对参与电力市场的企业用户加强甄别,不允许虚拟货币“挖矿”项目以任何名义参与电力市场,不允许虚拟货币“挖矿”项自以任何方式享受电力市场让利。
通知要求,各供电企业要进一步开展并网发电数据、异常用电数据分析,运用技术手段监测监控,加大对除来水、调度等系统原因以外的并网电厂降负荷数据监控力度,防止公用并网电厂拉专线直供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严格限制虚拟货币“挖矿”企业用电报装。各供电企业要严格用电报装业务审核,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供电,在办申请的报装项目一律停止办理。
通知明确,发电企业要严格落实电力业务许可制度,严禁以网前供电、拉专线等方式对新建虚拟货币“挖矿”项目的企业供电。严禁虚拟货币“挖矿”企业以任何形式发展自备电厂供电。
(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