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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岭小水电整治还有太多遗留问题亟待解决!
2021/11/23 16:11:01    新闻来源: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水电工程师

前言

2021年1111日陕西省政府新闻办举办新闻发布会称:“秦岭区域应整治的438个小水电全部完成整治任务。”此消息在陕西省乃至全国小水电行业业内引起了巨大争议。为何会出现争议,笔者实地走访了陕西省秦岭区域一些小水电业主,并联系国内能源领域权威专家形成此文。本文以法律为准绳,讲述事实,参考专家建议,旨在实事求是,建议相关部门尊重科学,摒弃偏见,让小水电整治回归科学和理性,并尊重企业合法权益,依法依规解决遗留问题。

整治任务根本没有完成

陕西省秦岭办自2020年开始主导秦岭地区小水电整治,连续发文强调依法依规并参考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整治实践进行秦岭地区小水电整治。2020518日水利部发布了《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销号工作指导意见》,指导意见中明确了小水电整改验收销号的实施具体细则,并附带小水电清理整改验收表,验收表中第一栏为自查情况,需要电站业主签章。然而,在陕西省公布的一系列文件中,并未公开秦岭区域小水电验收销号实施的具体实施办法。目前亟待解决的遗留问题主要有:

1、补偿没有着落,社会矛盾依然存在

秦岭区域汉中洋县周家坎水电站业主告诉笔者:“周家坎水电站在业主不知情、没有拆除协议,没有对我们提出的'违法违规'异议进行答复的情况下,就被洋县人民政府强制拆除。直至今天,没有任何人、任何单位对我们提出的异议进行合理的答复。”陕西省秦岭委关于小水电整治的所有文件中,都强调依法依规、尊重企业合法利益。然而笔者了解到,除了西安市为数不多的几个业主得到了少部分补偿外,秦岭区域其他地区几乎所有被拆除的小水电业主都没有得到应有的补偿,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本没有得到尊重。20211014日,秦岭地区30多家小水电业主集中到省政府上访,提出行政复议请求撤销对其电站的“违法违规”认定,按照事先约定尽快补偿。然而2021118日前后,广大业主得到的答复却是中止行政复议,广大业主提出的问题仍被继续搁置,无人解决。

2、拆电站保留大坝,安全问题凸显

2017年119日水利部发行的《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SL258-2017)及其相关监测规范是目前水利行业评价大坝安全的唯一标准。在秦岭小水电整治中,有38座是拆除电站、保留大坝。这些电站几乎都是集流域防洪、城市灌溉为一体的综合性水利工程。电站被拆除后,几乎都会出现大坝安保电源缺失、维保资金缺口、管理缺失、消能措施缺失、流域防洪安全问题等一系列问题。如果没有科学的工程干预,对标行业规范,这些大坝是典型的“三类坝”甚至是危坝。对于电站拆除后出现的安全隐患问题,相关部门又是如何应对的?对此,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王亦楠认为:“只有水库大坝安全鉴定机构,按照相关程序和规范进行评价,才能得出鉴定结论。如果继续无视行业规范颠倒管理秩序,将水库大坝不可缺失的水电站,未经评估鉴定就“一拆了之”,将会给行业管理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3、电站拆除后,严重威胁流域防洪安全

考虑到旬河电站的防洪功能,安康市政府、陕西省水务集团曾多次请求保留旬河4座防洪电站,甚至提出在汛期后拆除,均未获得陕西省秦岭办批准。电站拆除后,20218月下旬至10月上旬,旬阳市多次发生洪灾。洪水多次淹没旬河跨河大桥,翻过旬阳市城区旬河河堤,进入市区,旬阳市多次转移群众。


9.28洪水翻过旬河河堤

据官方反映,9.28洪灾为十年一遇特大洪灾。查询防洪标准,旬阳市城区旬河河堤为防护等级为Ⅲ级,防洪标准重现期为50-100年,十年一遇的洪水为何会翻过50-100年设防标准的河堤?旬阳市拆除的4个防洪电站均位于旬阳市城区上游,电站拆除后,上游水库不能依靠机组提前腾库,水库失去了机组滞洪库容。降低甚至丧失了滞洪和削减洪峰的能力。按照2小时的机组调节库容的滞洪时间计算,电站拆除后,旬阳市城区旬河的洪峰流量增加2000m3/s9.28洪灾旬阳旬河洪峰流量为3950m3/s,相当于洪峰流量增加50%以上。因此,上游电站拆除后旬阳市的洪灾频率和灾害严重程度都提高了50%以上。

秦岭地区商洛市金钱河、汉中椒溪河等流域也存在同样流域防洪安全风险。中国水力发电学会副秘书长张博庭说:“水库是有效解决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调控洪水的唯一途径。水库、引水系统、发电厂房等部分组成水电站系统工程,系统功能通过每个组成部分互相作用才能实现。单独保留大坝拆除水电站的做法既反科学,又反常识。”

4、职工没有稳妥安置,社会矛盾日益尖锐

秦岭地区某水电站站长告诉笔者:“拆电站之前我就被地方政府劝离。因为安置问题企业迟迟不给解决,我就留在电站。然后小水电整治专班工作人员告诉我,如果我不离开电站,我家的公职人员将被勒令待岗停薪。无奈,我只有选择离开。电站拆除后,企业不知去向,小水电专班工作人员也不见踪影。人社局给我的答复是“等”,等到什么时候也没个准信。”水电行业工矿企业安置办法、行政许可法、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企业职工安置的时间、安置以后生活标准等,都有明确的规定。本次秦岭地区退出小水电总共382座,待岗或失业职工逾4000人,4000个职工就是4000个家庭,如果职工安置的问题迟迟不解决,将会造成近万人陷入深度贫困,生活来源无法保障。为维护社会稳定,职工安置也应该作为小水电验收销号的一项内容。

秦岭区域某电站员工辞职信

水利科研单位反科学

陕西省秦岭办聘请中国水科院作为技术评估单位,出台《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指标与标准》(以下简称“指标与标准”),对标进行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指标与标准”历经两次公开征求意见,于20216月正式发文实施。在公开征求意见阶段,陕西省水利厅、秦岭五市、业内专家就对“指标与标准”提出了反对意见。这些反对意见在陕西省秦岭办看来,却是相关部门“护短”。陕西省秦岭办副主任闫伟向中国新闻周刊表示:“水利厅作为小水电的主管部门,牵扯到大量的部门利益,整治推不下去,导致中间耽误了一些时间,没能达到省委省政府的要求。”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王亦楠说:'指标与标准'设计中,很多条款存在“下位法否定上位法”的错误。”秦岭区域拆除的382座小水电中,300多座被定为“违法违规”。这些被定为“违法违规”的电站中,有已经达到水利部安全生产标准化和绿色认证的,也有获得增效扩容、农村电气化县、扶贫小水电、以电代燃、国际GEF等专项资金补助的,当时得到这些认证和专项资金补助,都是以“合法合规”审查作为前提条件的,怎么现在却一下子变成了“违法违规”?在“违法违规”的认定中,还有一些电站是因为没有土地预审被定为违法。有业主说:“我们电站的建设用地是通过地方政府招拍挂的形式取得的,土地预审我们也进行了补办,最终仍然被认定为违法。”

周家坎水电站业主为汉中市清洋水电有限公司,公司成立于2007年,由马来西亚得利集团公司全额出资在汉中市注册成立。对照2021610日陕西省秦岭办印发的《陕西省秦岭区域小水电站工程整治评估指标与标准》,周家坎水电站本不在“被拆除”之列,且周家坎水电站日常管理运维都是按照行业规范及政府主管部门最高标准要求,评估分值达到了97分,属于整改类。但是,在2021618日汉中市秦岭区域小水电整治工作专班办公室印发的《汉中市秦岭区域小水电分类整治清单》(征求意见稿)中,周家坎水电站却被列为“违法违规拆除类”,理由是“未按审批(核准、备案)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进行建设(装机容量480010000,批小建大,未依法进行变更手续)。”我公司将合法的装机容量变更批文,经洋县政府逐级向上转报。在没有得到上级部门对补正材料进行答复的情况下,2021721日,周家坎水电站就被洋县人民政府强制拆除。周家坎水电站业主告诉笔者:“周家坎水电站是水利部认证的绿色小水电。我们最大的愿望就是恢复电站,摘掉违法违规的'黑帽'恢复绿色小水电的'绿帽'。”

专家意见与建议

2021年1027日由水利部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共同发起的第九届今日水电论坛,汇集了国内外众多专家学者,一致高度评价“水电对于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

水利部副部长田学斌在今日水电论坛上强调:“中国政府务实开展'一带一路',着力加强绿色能源领域的产能合作,积极参与小水电领域的多双边国际合作。水电发展涉及全人类的共同利益,推动水电可持续发展需要各利益相关方共同努力。”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王亦楠在今日水电论坛上指出:“中国要实现高质量发展,小水电的作用不可或缺,因为小水电承载着三个重要作用,即减贫、减碳、减灾。当前,全国部分地区小水电“一刀切拆除”,已经暴露出明显的安全隐患和社会稳定问题,迫切需要解决过度整治带来的遗留问题,并尽快解决制约小水电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让小水电行业走上可持续发展的轨道。”

中国水力发电学会副秘书长张博庭说:“我国的能源转型离不开小水电,科学有序的发展小水电,是实现'3060双碳目标'的重要保障。部分地区对小水电的“一刀切拆除”,已经严重损害了我国的国际形象。应该摒弃以往错误的做法,已经拆除的小水电应该尽可能的恢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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