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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水蓄能核价结果公布,促进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2023/5/16 23:23:44    新闻来源:南方能源观察

关察元


2023年5月1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抽水蓄能电站容量电价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3〕533号),公布了全国抽水蓄能电站的容量电价核价结果。本次核价通知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抽水蓄能价格形成机制的意见》(发改价格〔2021〕633号,以下简称“633号文”)出台后国家首次发布抽水蓄能容量电价核价结果,也是我国电力市场化改革的重要一步举措,规范了抽水蓄能电站政策保障性部分的容量电费收入,同时也在省级电网核价通知中明确了随第三监管周期输配电价单列的抽水蓄能容量电费金额。下一步,随着全国各区域电力市场的发展建设和完善,抽水蓄能电站还会逐步增加可变的电量电费收入和辅助服务收入,激励抽水蓄能行业加快健康发展。


2021年4月,633号文出台,强调加快发展抽水蓄能电站,是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经济性和安全性的重要方式,对保障电力供应、确保电网安全、促进新能源消纳、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具有重要意义。633号文明确现阶段坚持以两部制电价政策为主体,其中,容量电价体现抽水蓄能电站提供调频、调压、系统备用和黑启动等辅助服务的价值,同时明确了容量电费的疏导机制;电量电价体现抽水蓄能电站提供调峰服务的价值,同时强化与电力市场建设发展的衔接,建立了收益分享机制,逐步推动抽水蓄能电站进入市场。


抽水蓄能电站是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的重要调节电源,也是现阶段最经济的长时间、大容量的调节资源,风电、光伏等新能源的强波动性、间歇性和随机性将给电网及电力系统安全稳定运行带来巨大挑战,而抽水蓄能电站有利于新能源大规模高比例高质量发展,促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


633号文对促进抽水蓄能快速健康发展发挥积极推动作用,也对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意义重大,随着本次抽水蓄能核价结果的发布,633号文得到执行落实。从深化促进电力市场化改革角度,有以下几点积极意义:一是建立了适应电力市场建设发展和产业发展需要的调整机制。提出适时降低容量电价覆盖设计容量比例的调整机制,鼓励剩余容量进入市场,形成抽蓄容量从政府定价到市场竞价的有效通道,有利于逐步实现电站主要通过参与市场回收成本、获得收益。二是建立了收益分享机制。提出将一定比例的辅助服务收益和电量电费收益留存给抽蓄电站分享。三是明确加快确立抽水蓄能电站独立市场主体地位。提出推动抽蓄电站平等参与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交易、辅助服务市场或辅助服务补偿机制,即对未来主要以市场方式解决抽水蓄能有关问题,形成了可靠的政策预期。四是通过严格落实电价政策保障投资主体利益。通过签订中长期合同、实施“三公”调度、严格执行两部制电价政策、及时结算电费等方式,对社会资本参与抽水蓄能投资建设起到鼓励作用。


据了解,本次抽水蓄能电站成本监审及核价过程中,国家严格执行633号文“对标行业先进水平合理核定容量电价”要求,对照行业先进水平确定相关核价参数标准,激励达到先进运营水平的电站获得更高收益水平,充分体现了价格信号对行业发展的促进和引导作用。可以看出,在抽水蓄能领域具有长期的管理和运维经验、以及具备一定数量和规模的企业,能够借助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优势,合理节约投资造价和运维管理成本,在容量电价核定、电力市场竞争中获取相对竞争优势。


本次抽水蓄能容量电价核价结果的公布,是落实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推进电价机制改革的重要成果,将有力推动抽水蓄能行业快速健康发展、促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发展,为实现“双碳”目标提供重要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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