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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水电上网电价何时翻身
2011/3/31 9:19:39    新闻来源:中国能源报
  一份由615个湖南省小水电站业主单位联名盖章、名为《湖南省部分县(市)小水电企业强烈要求提高小水电上网电价的请示》的文件(以下简称《请示》)于今年1月12日分别送达湖南省委、省政府、省发改委、省电监会、省水利厅、省物价局等政府部门。

  今年春节过后,《中国能源报》记者从湖南娄底市新化县明珠小水电技术协会得知了这一消息。“一并寄出的还有浙江省、广东省、江西省、湖南省的上网电价文件,但是目前还没有明确答复。”新化县明珠小水电技术协会副会长陈平益对《中国能源报》记者说。

  举步维艰的小水电           

  根据娄底市物价局2010年6月发出的《关于调整我市新化地方电网内小水电站上网电价》的通知,对部分老旧电站上网电价进行了调整,新老电站平均上网电度结算价格调整至0.23元/度左右。

  但众所周知,小水电是径流式电站,靠自然降雨维持发电,自然降雨不能人为控制,但由于执行尖峰平谷电价,加上线损、高价倒用电等,实际电价比目录电价降低了20%左右。

  以运行10年来连续亏损的湖南省新化县奉家镇上团电站为例,其2010年上网148728度,电费28753.8元,折合0.193元/度;2009年上网125072度,电费18487.38元,仅折合0.148元/度,明显低于国家政策规定的电价。

  “上团电站运行10年来,不但未还贷款本金,还只能靠从信用社、银行借款度日。”上团电站工作人员向本报记者表示,“2008年电站进行了一次改造,电站员工入股16.5万,如今也只有每年6%的股金利息,严重低于信用社的贷款利率,职工没有办法上养老保险。”上团电站2009年的员工工资仅为500元/月。

  由于电网电费结算不公,导致上团电站正常年度的渠道、大坝无法维修,设备无法更新,更糟糕的是,微薄的工资直接造成电站人心不稳,无人值班的现象时有发生。

  在新化县另一座全部由股东集资入股、未花国家一分钱修建而成的川坳水电站,本报记者看到其2010年4月员工工资平均值仅为600元左右,而工资最低的一名员工仅领到了258元。

  在湖南省另一个小水电站密集的永州市祁阳县,其小水电协会常务会长陈建华这些天非常焦躁。由于又有三个小水电站无法偿还银行的长期贷款利息,小水电站面临着关闭的危险。“利息都还不清了,何况是贷款呢,我们都知道小水电要投资必要的安全生产设备与设施、水土保持和环境保护、提高职工的劳动报酬和改善福利待遇等等,基本的维修运营顾不上,还怎么还本付息!”陈建华对本报记者说,这些日子他一直在和银行周旋。

  陈建华告诉本报记者,目前祁阳县装机1000千瓦以上的水电站上网电价为0.305元,1000千瓦以下水电站上网电价为0.28元。根据陈建华提供的资料,祁阳县45家小水电企业中,亏损的39家,停建的4家,倒闭和频临倒闭的2家,无一家赢利。例如,祁阳县内下电站、祁阳县人民电站、祁阳县大江水库电站、祁阳县棕树坪电站和祁阳县华湘电站2008年分别亏损17693474元、5791548元、3918404元、1075346元和408754元;2008年实际单价成本已分别达到0.57元/千瓦时、0.46元/千瓦时、0.63元/千瓦时、0.66元/千瓦时和0.79元/千瓦时。 

  “前几年最困难的时候,祁阳县人民电站20多个月发不出工资来。”陈建华对本报记者说。

  在我国,小水电处于如此困境的不止是祁阳,也不止是湖南,而是全国比较普遍的现象。例如,2008年贵州习水县32个电站,2008年度全部亏损;2005年陕西岚皋县19个电站,亏损的13个;江西小水电站经营情况则为“三分天下”,即三分之一微利运营,三分之一保本经营,三分之一亏损坚持。

  电价低加剧入不敷出         

  根据祁阳县小水电协会计算的投资水电站的简单效益模型,一个装机100千瓦的小水电站的投资总额为60-100万元(年利息6-10万元),以电价0.25元/千瓦时、机组年利用小时2500小时来算,机组年发电量为25万千瓦时,年收入仅为6.25万元,税后年收入仅能给一半的工作人员开出工资。 

  《中国能源报》记者在此前的报道中曾经计算过,根据水利部颁布的农村小水电人员定编要求,运行维修企管人员在装机200千瓦的水电站需要5人;装机800千瓦的水电站需要8人……装机16000千瓦的水电站需要15人。人员工资及各种保险、费用支出、奖金福利等大约每人每年25000元,此外加上企业经营管理办公费用、水资源费、对当地农村农民的综合补偿费、修理维护费用等,在这种情况下,只有装机容量达1.6万千瓦的小水电站才能实现薄利(投资利润率5.20%)。要使装机容量200千瓦的水电站保本经营,上网电价将高达0.50元/千瓦时以上。” 

  实际上目前的小水电站的年运行时间远远达不到5000小时,大部分只有3000小时左右,加上电价也远远达不到物价部门批准的目录电价,实际效益也远达不到上面假设的效益。 

  陈建华认为,当前的小水电低上网电价引起的各种问题,是小水电站的“四无”( 无立项、无设计、无监管、无验收)现象产生的主要原因,也是近年小水电行业安全事故频发的最主要根源。而由于缺乏资金,实际上存在的问题还远不只这“四无”。

  曾经是投资者“香饽饽”的小水电,近年来却纷纷亏损。陈建华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如果一个小小的100千瓦的水电站倒下,一年就要少发25-50万千瓦时的电能,多消耗25-50万斤原煤。“目前还有多少个100千瓦以上的已开发的小水电站可能正在要倒下,又还有多少个100千瓦以上的未开发小水电站等待着我们去开发?”陈建华对记者说,“如果祁阳县的122075千瓦小水电都倒了,那么国家一年就要多损失3-6亿斤原煤。如果全国的都倒了,那后果是不可想象。”

  同网同质就应该同价         

  《请示》提出,以单个电站成本定价的“还本付息电价”政策,对小电站、老电站和非统调电站的歧视性低电价政策,使小水电远远低于火电的“水火不同价”的电价政策,希望规范小水电上网监管核定行为,强化标杆电价的作用,不搞单个项目电价核定,把现行“一厂一价,一机一价”的做法改成“一网一价,同网同质同价。”

  “装机容量大的电价高,装机容量小的电价低;跑了关系的电价高,没跑关系的电价低;电力部门投资的电价高,非电力部门投资的电价低;火电的电价高,水电的电价低,甚至一个县有十几种电价的不合理的电价乱象……”说到这些,一位连年呼吁提高小水电上网电价的小水电协会会长变得十分激动。

  据了解,湖南省周边各省现行的小水电上网电价分别为:广东省2008年小水电上网电价0.395元/千瓦时(不含税);河北省2009年小水电上网价为0.38元/千瓦时;江西省2009年小水电上网价最低为0.32元/千瓦时;而湖南2010年小水电上网价最低为0.225元/千瓦时。因此,《请示》认为,制定合理的小水电上网最低保护价,最低应不低于江西小水电上网价0.32元/千瓦时,并要开展供电成本定期监审制度,建立有效的供电成本约束机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五章第三十五条:“制定电价应当合理补偿成本,合理确定收益,依法计入税金,坚持公平负担,促进电力建设”; 第三十七条“上网电价实行同网同质同价”。 

  《可再生能源法》、国家发改委等8部委《关于加快电力工业结构调整促进健康有序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也要求“实现水电全额上网,同网同价”。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民盟中央也建议要依据《电力法》“同网同质同价”的规定,制定小水电上网最低保护价;允许小水电借网向附近工业企业或城镇直接供电,尽快出台《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实行水能资源开发权有偿出让制度;国家在安排资金时,应充分考虑部分具有农田灌溉、防洪等公益性功能的小水电站所。

  但发电领域一直没有执行1996年颁布的《电力法》规定的“同网同质同价”这个最基本的电价原则,而采取按成本审批电价的机制。国家能源局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司司长王骏认为,“水火同价”的实质,是指各种不同的发电方式所生产的电力,都是同样的商品,给使用者带来的效用是相同的。至于成本高低,对于从事竞争性业务的企业来说,完全是自己产品竞争力的问题,用不着行政部门去管。即使商品的成本没有任何变化,也常常会因消费需求变化引起市场价格变化。

  “这种上网电价乱象的实质是电力行业利润分配不均,富了电网而穷了电厂。现在这么多小水电企业要求提高上网的电价,实际上只是在电力行业内部均衡一下利润分配,不影响销售电价。”水利部水电局一位官员对本报记者表示。

  据了解,这份《请示》向上递交之后,湖南物价局表示将在近期对小水电运营情况进行调研。“总说调研,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来,不知道是不是时间一长,又不了了之了。”上述的一位小水电协会会长对这样的答复显然提不起兴趣。

    《中国能源报》 (2011-03-28 第04版  傅玥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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