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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博庭:科学认知小水电
2011/10/12 12:53:32    新闻来源: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10月12日,由中国水利学会水力发电专委会、中国水力发电学会小水电专委会和国际小水电联合会主办的“第二届中国小水电论坛”在北京召开。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副秘书长张博庭在论坛上发表演讲《科学认识小水电》内容如下:


  张博庭:
 
  最近,某些媒体的关于舟曲的小水电的片面报道,引发了一系列的批评小水电的风潮,几乎完全颠覆了我们过去对小水电的一贯评价。似乎是我国的小水电已经开发的太多,太滥了。

  然而,就是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还曾聚焦水利,明确了小水电,是我们亟待发展的农村水利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央水利工作会议也提倡到大力发展小水电。联合国至今也还是鼎力支持小水电的开发。

  这不免给公众造成了极大的混乱。是媒体的报道片面,还是联合国的方向错了?我们如何科学的认识小水电,如何辩证的看待小水电的利弊?是我们亟待回答的问题。

  为此,本文主要从舆论、法律和技术三个方面阐述如何科学认识小水电的问题。
 
  一、舆论层面

  1.1媒体宣传应该尊重科学、实事求是:

  我们的媒体宣传要讲诚信,不能首鼠两端。不应该一方面宣传政府的提倡小水电的招商引资、鼓励民营投资;另一方面还要指责其跑马圈水,黑心堪比煤老板。

  今天的改革开放,是我们巨大的社会进步。民营经济,已经在我国的经济发展和保障就业方面发挥出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不管在任何行业,我们的舆论宣传,不能一方面紧跟国家政策,大力提倡鼓励民间资本的介入,而另一方面,又不断的利用各种矛盾,挑拨社会的仇富的情绪。

  例如“跑马圈水”的说法,就是反坝组织挑拨公众反坝情绪的一个发明。因为任何水电站的建设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审批。所谓的跑马圈水只不过是投资者响应国家号召表示出的开发水电的积极性。过去,这常常用来挑拨公众反对央企响应国家号召积极的开发水电。其实,我们国家把电力部撤销,变成了几大电力集团,目的就是让国有独资的电力集团,代表国家去“跑马圈水”的竞争开发水电。改变我国过去水能资源长期得不到开发的状况。如果,他们不积极竞争、不跑马圈水,就是违背了改革开放引进竞争机制的初衷。

  现在,为了促进农村小水电的发展,通过招商引资,发挥民营、个体经济的作用,也是我们大力提倡的。

  据统计,小水电中的国有经济只占20%,我们的社会发展已经从民营经济的崛起中获得来极大益处。很多水能资源丰富的县的财政收入的一半以上,都是来自小水电。通过就地开发、就近供电,以及提供劳务、入股等方式增加了山区农民收入,使贫困地区的资源优势变成经济优势,不仅有效解决了农村通电问题,还带动了农村通水、通路等基础设施建设。小水电的供电覆盖了全国1/2的地域,1/3的县市,约3亿多农村人口。基本解决了边远山区农村的无电和缺电问题。

  通过小水电的开发,我国已初步治理了数千条中小河流,所形成的库容达2500多亿m3,有效灌溉面积3.7亿亩。小水电已经是我国广大农村防洪抗旱和保证农业生产的最重要基础。

  我国小水电的开发也有力地促进了节能减排。目前我国的小水电年发电量约2000亿度,每年相当于替代燃煤一亿吨,减排二氧化碳约2亿吨。

  所有这些,非国有经济的功不可没,不能把目前小水电管理上的某些问题,都算在响应国家号召的投资者身上,甚至故意的诋毁和污蔑他们。
 
  1.2小水电与煤老板的性质完全不同;

  A、小煤窑:消耗资源、破坏环境、影响民生;国际社会一致限制、反对。《京都议定书》的核心就是要要控制煤炭等化石能源。小水电:创造资源、保护环境、保障民生。国际社会一致鼓励、提倡。当然,前提是要科学的规划、开发、建设。   

  B、 国家明令禁止地方官员投资小煤矿,国家却鼓励小水电自建、自营、自管。所以一些记者炒作官员入股小水电的问题,就未必合适。

  C、舆论宣传小水电的投资年收益高达37%,暴利堪比煤老板的说法完全不符合实际。 实际上,当前起我国小水电发展的困境之一,就是上网电价偏低,不利于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水利部水电局对24个省的833座电站的摸底调查结果是:一半亏损,平均投资回报率只有1.3%--1.8% 。 
 

小水电普查的情况表

 

1995年前建

1995年之后

普查电站座数

619

214

总投资(万元)

776826

814184

总装机(万kW

197.0189

107.074

设计年发电量(万度)

757384

406549

年销售总电量(万度)

589990

327320

总售电收入(万元)

152298

90174

发售电总成本(万元)

129039

74593

盈利企业合计(万元)

26818

17825

亏损企业合计(万元)

13137

7275

平均年售电收入(元/度)

773

842

平均年投资回报率

1.8%

1.3%

 


  二、法律层面:

  2.1区分小水电的违规建设与手续不全

  我国小水电的开发起步较早,曾经是我国在世界上为数不多的领先世界的行业和领域。同时我们也应该承认小水电确实经历过无序开发的历史。2003年我国开始大力整顿“四无”小水电。已经关停和整顿了五千余座“四无”小水电。应该说,从国家层面上无序开发“四无”的违规问题基本已经解决。有了这个关停整顿的前车之鉴,一般的投资者恐怕都不会再去冒着被关停的风险去投资。所以,必须注意到现在我们媒体当前披露小水电的违规情况,与过去“四无”的无序开发已经有了本质的区别。

  目前,很多所谓的违规,其实就是某些手续不全。也是怎么样对待历史上已经建设的不符合今天环境标准的那些小水电的问题。以前建设的小水电,肯定有很多地方不符合现在日益严格的小水电的规范。所以,无论是舟曲、还是神农架的所谓的“违规”小水电,本质都是如何用现代的标准评价他们的问题。
 
  2.2对老旧小水电的环境要求尊重历史、循序渐进

  小水电违规不能混为一谈,对于“四无”的小水电,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关停它,但对于过去有关部门根据当时的政策,已经批准甚至已经建设成的小水电,虽然用我们今天的标准来衡量确有一些不够格的地方,但是,我们也必须要慎重对待。因为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如果政府部门自己变更行政许可的话,是需要对执行了该行政许可的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责任的。

  另外,我们也应该承认目前我们政府执政水平还不算高。对于小水电,完全通过各种行政许可确实难很大。自我国实施了从审批制改为核准制的市场化改革之后,我国的很多大水电投资者都已经对办理行政许可产生了畏惧。现行的核准制度,确实有亟需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的问题。
 
    2.3小水电的手续不全,谁是主要责任方?

  审批制向核准制的市场化改革,必须要有各级政府部门依法行政的保障。由于我们在法制化进程这一方面没有跟上,所以,我们一些政府部门都喜欢把自己的行政许可权当成施展权利的机会。其结果必然是对我们的市场化改革构成威胁。

  例如,一些部门通过环评风暴对投资企业构成一种威慑之后,让我国环评领域的情况急剧恶化,我国的环评领域立刻成为腐败的重灾区。在第一次环评风暴之后的2年多时间里,全国有大量的环评干部涉嫌经济犯罪,光被追究了刑事责任的就有80多人。

  我国行政许可法虽然原则上规定,行政许可不容许收费,但是,实际当中行政许可的部门本身虽然不收费,然而,他们总可以和某些相关服务机构相互配合,最后形成不拿钱就别想办成行政许可的现实。

  另外一些行政许可部门的管理者的业务水平也是问题。例如,舟曲地震部门的干部,居然敢公开的说舟曲地区不适合建水电站。而全世界所有的地震地区的现实都已经证明,只要躲开了地震的活动断层,建水电站都是完全没有问题的。难道全世界只有舟曲例外吗?试想管理者有了这种错误的概念之后,我们的企业和投资者去办理行政许可的难度将会有多大?

  所以,当听媒体报道说舟曲地区的几十座水电站,只有一个获得了地震安全评价的行政许可的消息之后。我们完全有理由怀疑,像这种绝大多数水电站违规的责任,恐怕相应的政府部门绝对脱不了干系的。

  目前,我国确实存在着经济体制改革与政治体制的改革不配套的矛盾。大水电的项目投资大,即使有几十项的行政许可,对成本的影响也不会太明显。然而对于某个小水电,这种行政许可的成本就可能会让投资翻番。

  所以,在我国当前的政府依法行政水平下,像舟曲那样由招商局长帮助小水电站办理相关行政许可手续的现象,听起来很荒唐,实际上却有合理性。如果没有政府政府部门的帮助,目前我国小水电的投资者要想做到完全符合规定的开发建设,还真是有一定的难度。

  在这种情况下,为了落实中央水利工作会议大力发展小水电的精神,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是不是也应该积极协助小水电完成各种行政许可。
 
  2.4提高环境标准应发挥经济杠杆的作用

  对以前建成的小水电,根据法律不溯及以往的原则,更应该慎重处理。提高环境标准是社会进步的体现,不过,提高这个标准也是要花钱的。所以,欧美国家对老旧小水电提高要求的办法是,鼓励他们自觉地通过绿色水电的标准认证。通过了这种绿色水电的认证之后,可以在电价上享受更高的标准。我们国家提高对老旧小水电的环境要求,也不应该全靠行政命令,也应该考虑到那些电站当年修建的时候的标准,和当时的电价是挂钩的,现在要提高环境的标准,是不是也应该考虑相应的电价。

  总之,现在小水电的违规主要是手续不全,与以往“四无”小水电的违规建设的情况已经不同了。这些手续不全的问题,往往主要责任不在投资者的身上,而是在于我们的管理者。如果我们不能认清这些问题,解决好这些问题,我们大力发展农村小水电的政策就是一句空话。

  三、技术层面

  最近一段时间,社会上充斥着很多控诉、污蔑小水电的文章。除了央视的《经济半小时》之外,还有《神农架90座小水电站截断多条河流 年损失过5亿》《神农架:小水电跑马圈河 生态遭破坏多处河道断流》《湖南江华:一个“烂尾水电站”的8年之痛》《舟曲0.2亿的水电税收与50亿的救灾资助》《百座小水电站肢解神农架河流》《全国4.5万座小水电“霸道” “腰斩”多条河流》《湖南林立4100座小水电 官员参股“遗患”难除》等。

  这些媒体的报道不仅评论问题有失偏颇,有的甚至故意找来那些造谣反坝的所谓专家来骗人。现在出来反对小水电的专家,几乎都是过去造谣诬蔑大水电的那些人。

  这些反坝的文章几乎都在表达一个观点,很多地方的小水电已经建设的太多了,成灾了。但实际上,根据可再生能源的特点,根本就不存在过度开发的问题。此外,跟国际上的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小水电的开发利用程度还相差很多。

  大家也可以想想,如果小水电真是像个别记者所描述这样十恶不赦,为什么联合国和我国政府还一贯的鼓励和支持小水电开发?

  当然,造成部分河段脱水的问题也确实存在。但是,即便如此,我们也一定要认清楚,这绝不是当地的小水电不该建设,而是小水电的管理出了问题。这, 些问题完全可以通过技术手段和规范小水电的管理,得到解决。
 
  3.1正确认识引水式水电站的河流脱水断流问题

  我国岷江水电的开发多为引水式,造成的河段脱水断流的问题非常突出。2007年水利部组织了考察时,对岷江引水式开发的水电站,提出了严肃的批评。这使得很多人认为,引水式开发本身就是有问题的。于是,包括当时的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国宝都认为,今后要避免引水式的开发。

  然而,虽然引水式的水电开发方式在我国的表现普遍不佳,但是国际社会的经验却带给我们完全不同的信息。挪威是世界上水电开发最成功的国家之一,然而,挪威的水电大多都是引水式的电站。这说明:不是引水式的开发方式有问题,而是我们与国外发达国家的水电开发和管理上还存在着差距。
 
  3.2加强引水式电站的运行管理

  首先,水电站的运行管理要跟上。水库、水电站的建设本身不会自觉地发挥作用,它只是提供给我们人类一种控制河流管理水资源的手段。因此,每一个水电站无论建设得多么科学,如果不能管好、用好,同样可能会造成灾难。

  所以,对水电站的管理很重要。科学的管理对于引水式的开发尤其重要。因为,引水式的开发的特点就是把河道里的水引走发电,所以,一旦我们管理不好,部分河道脱水、断流的情况可能会经常出现。

  我国的岷江水电开发,之所以造成了断流和引起了社会和各级政府部门的关注和担心,其实就是这个原因。
 
  3.3改善引水式电站运行环境的技术措施

  对于引水式的电站除了管理的问题之外,也必须在技术上采取相应的措施。因为,一个河流的水流量毕竟是有限的,引水发电的用水与原河道的水量分配毕竟是一种矛盾。尤其是在枯水季节里,一般河道本身就缺水,这时即使完全不发电,一些河流里的水量也不能满足河流生态用水的基本需要。所以,修建了引水式发电站的河流必须要采取某些技术措施。否则,枯水季节里发电与河流的生态用水的矛盾,可能无法解决。

  这种防止河段脱水、断流的技术措施就是在适当的地方修建滚水坝。以便在河流中流动的水量很少的情况下,通过让河水减少流动,来能保证河流里能够有水。

  挪威的引水式开发之所以没有能引起河流的断流,这恐怕是最重要的措施。我到挪威的一些电站看过,有时候所释放的生态流量真是少得可怜,很多甚至还不如我们的某个山泉,溪水。如果不采取措施,挪威河流的脱水、断流都是必然的。


  3.4国内外技术措施的成功克服河流的脱水

  我们看挪威这个水电站释放的生态流量,似乎还不如大一点的水管子。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对河道采取技术措施,河流的脱水和断流是必然的。 
 


  我们再看挪威的另外一个水电站下面的河道几乎就像是湖泊一样,根本就不流动。所以,正因为他们重视河流的脱水问题,采取了一系列这样的措施,才能保证河路没有出现脱水和断流。 
 


  我们国家也有相同的成功经验。据了解华能在四川涪江上开发的水牛家、自一里、木座等四座水电站,共建设了一百多座滚水坝,所以,尽管他们在枯水季节释放的生态流量很少,但也不至于出现脱水和断流。
 
 

    四、人为控制的河流能更好的保护生态环境
  

    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在一些地区水资源短缺的矛盾是必然的。很多水电站的建设,不但是为了发电,更是为了解决中小河流的水资源调控,有利于生态保护。

  我们国家解放后最早开发建设的以礼河水电站,就是一座引水式的电站。它整个是把以礼河水引到了金沙江的另一条支流小江上去了。如果让今天的极端环保组织来炒作,那可是不得了的生态灾难了。可是,现在我国的以礼河梯级开发已经过去起几十年了。效果怎样呢?

  我可以告诉大家非常理想。以前以礼河电站下游的那些地方,经常是洪水泛滥,当地的老白姓的生活非常贫困。自从电站建成之后,那里就再也没有了洪水。造就了大片的稳产高产田,百姓安居乐业,生活水平迅速提高。
  虽然以礼河的水,绝大部分被引到了小江,但是,这个断流毕竟是我们可以控制的,所以,绝对不至于造成生态灾难。

  如果到了那里大家就可以看到,在以礼河上就有很多用石头堆起来的简易滚水坝。这就是类似国外在河水的流量非常小的时候保护河流生态的一种措施。

  今年云南东北部的大旱。由于长期不下雨那里很多地方的庄稼都要枯死了,然而,只有以礼河电站下游的地区例外,一片郁郁葱葱。因为,他们的用水不是靠天吃饭而是可以通过以礼河水库调节的。

  今年我到以礼河的时候,整好赶上地方政府通知以礼河电厂,不要再发电了。以便让水库里现存的水能够保证今冬明春的县城和下游地区的生产和生活用水。后来,下了一场大雨之后,又让他们恢复发电了。可见,即便是引水式的开发也是可以由人为控制的。完全可以让有限的水资源发挥出最好的生态效果。

  如果没有以礼河水库电站,自然状态下的河流也会出现脱水断流。去年的西南大旱导致了云南数以千计的河流、湖泊干涸。不仅那里的生态环境遭受到了毁灭性的打击,而且连人的生存都受到了威胁。而以礼河却安然无恙。今年的干旱,如果没有以礼河水库,以礼河下游可能又将是一场生态灾难。
 
  
  我们在观念上也不应该把脱水、断流想象为水电建设的造成的。水电本身并不消耗水资源,在水资源的矛盾日益尖锐的今天,不修水电站河流的脱水断流的情况,不仅仍然还会存在,而且对生态的伤害可能更大。很多情况下“以人为本”的改造自然,人为的控制某些河流的断流,要比“以鱼为本”的反对开发和治理河流,更有益于生态保护。

  例如去年的西南大旱导致了数以千计的河流、湖泊干涸。不仅河流的生态遭受到了比修建任何水利水电项目都严重得多的毁灭性的打击,而且连人的生存都受到了威胁。而同样在云南完全被我们截断了、控制了的以礼河却避免了这样生态灾难。

  这些经验和教训说明,在开发利用水资源的过程中,有时候看起来似乎是对局部的生态和环境造成某种不利的影响,但是,如果我们因此就不去开发,那么由洪水泛滥和严重干旱所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可能会是更严重的。

  在水资源极其紧张的时候,主动的断流未必就是件坏事。例如,大家知道为了保证北京的用水,永定河已经断流十几年了。最近为了恢复景观,国家才让干涸多年的永定河又重新开始有点水了。永定河的经历非常有代表性。随着人口的增长和社会现代化的进步,人类的用水需求正在急剧的上升。为了保障人的需要求,某些河流出现脱水、断流几乎是难以避免的。

  这是水资源的矛盾造成的,不会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古代人不会修水库、电站,但是楼兰古城也还是因为水资源的匮乏而灭绝了。

  此外,像北京的永定河断流一样,为了适应现代化社会的需要,一些河流断流后的结果也未必就是不可接受的。

  例如,河南省有个著名的景区叫云台山。上个世纪60年代,那里就是修了一个水库和几十公里的山间引水灌渠,解决了当地的用水问题。

  但是,有了这一座水库拦蓄了之后,几十年来原来的河床已经完全没有水流过了,完全变成了一段郁郁葱葱的山谷。

  因为那座水库没有装发电机发电,所以,从来也没有人攻击它。如果那里在解决用水的同时,也装了发电机,恐怕又成为一个小水电截断河流的典型了。

  多年来,那里不但没有发生什么生态灾难,反而因为到处可以看到以前河流切割出的各种各样不同时期的地层而著称于世。目前已经成为著名的世界自然遗产。
 
  结论

  我国的小水电确实存在的很多发展中的问题,因为最近已经谈得很多了,所以本文没有再作重复,但这并不是说我们小水电就没有问题。特别社会反映较大的某些引水式电站的造成河流脱水的问题,应该引起重视、解决,而且也完全可以解决。

  建议采取行政上加强管理(保证释放生态流量)、技术上采取相应措施(如:滚水坝)和运用经济手段(如:通过绿色认证,适当的提高上网电价)鼓励生态保护等综合措施治理。 

  很多河流的脱水断流,是社会发展与水资源矛盾的必然结果,建设水电站对河流进行人为控制,其实是把管理权交给人类的手段,只要科学的管理好,应该是有利于生态环境的保护。

  对一些手续不健全的违规小水电,不仅需要对投资方加强监管、引导,也需要我们政府部门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建设好服务型政府。

  舆论上我们亟需科学的认知小水电,客观的、实事求是报道小水电的作用和所存在的问题。扭转小水电被妖魔化的倾向。让公众真正理解为什么,联合国和我国政府都大力支持和发展小水电。落实好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的精神,实现我国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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