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河流水电规划报告及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暂行办法》
2012/1/31 15:29:18    新闻来源: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境保护部
关于印发《河流水电规划报告及规划环境影响
报告书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改能源〔2011〕224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环境保护厅,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
  为做好河流水电规划报告及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原则、审查程序和组织形式,保障审查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促进水电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环境保护部制定了《河流水电规划报告及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暂行办法》,现印发实施。
  附件:
河流水电规划报告及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环 境 保 护 部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院A座11层 电话:010--58381747/2515 传真:010--63547632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版权所有 投稿信箱:leidy5378@126.com
京ICP备13015787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2961号

 技术支持:北京中捷京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010-88516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