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分布式能源不是“国家的敌人”
2009/3/11 20:49:17    新闻来源: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www.hydropower.org.cn   日期:2007-08-23
 

  阎建亚 [中国能源网首席运营官]

--------------------------------------------------------------------------------

分布式能源,顾名思义,是一种相对集中供能的分散式供能方式。根据国际分布式能源联盟的定义,分布式能源是指安装在用户端的高效冷/热电联供系统,不论其采用何种燃料或是否并网运行。

   作为一种高效的供能系统,分布式能源近年来在国际上发展迅速。各国政府克服种种阻碍,为分布式能源提供了一系列支持鼓励措施,为其发展创造了有利的环境。分布式能源在各国电力市场中的比重也逐年增加。根据国际分布式能源联盟2006年的一份报告,分布式能源占电力市场的比例在丹麦已达到53%,在芬兰、德国、荷兰捷克已达38%,日本和印度分别达到14% 和18%。英国虽然目前只有7%,但伦敦为了争取2012年奥运会,特别制定了伦敦城市能源发展规划。而这一发展规划的核心之一就是大力发展分布式能源。

   早在5-6 年前,分布式能源的概念就进入我国,我国学术界和业界就对分布式能源开始了深入地研究和实践,各地也先后建设了几十个分布式能源的项目。但政府和业内对分布式能源却争论不休。由于反对方大权在握,无论支持方怎样使出全身解数,至今,仍未能使分布式能源在中国得到其应有的合法市场地位。

   关于分布式能源的争论大多围绕并网、能效、供电质量、容量储备、燃料供应等问题。但这些争论主要集中并停留在技术层面,而忽略了三个重要的问题:

  1. 分布式能源可以为国家节约大量的发电和输配电投资。举个简单的例子,以8-10%的输电线损计算,我国每年输电线损达三个三峡水电站全年的发电量。建在用户端的分布式能源系统由于不需要通过电网供能,因此可以避免输电线损和节约大量的输配电投资。如考虑建设电厂的费用,节约的资金将更为惊人。另外,分布式能源系统的投资出自用户,而电厂和输配电投资出自国家。能节约线损和国家投资的事何乐而不为。

  2. 市场经济原则下的自由选择权利。能源安全有两层含义:国家能源安全和用户能源安全。国家能源安全体系应是对最终用户能源安全的保障。最近美国纽约再次大面积停电的事实,进一步说明了集中供电系统的脆弱和对用户能源安全保障的不完整性。分布式能源系统实际上是对单一的集中供能系统的补充,它可以使用户更有效的计划能源消费和避免电网停电给自己带来的经济损失。在电网有供电的社会职责、却无断电赔偿责任的条件下,用户自由选择供能方式应是用户在市场经济原则下的基本权利。

  3. 分布式能源是国家电网的一种有益补充。从国家角度看,分布式能源系统的全面发展,与电力部门没有根本的利益冲突,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减轻发电和输配电部门的压力,应视为集中供能的一种有益补充,特别是在电网无力覆盖的边远地区和其他公用事业领域。这一点在绝大多数国家都已得到了充分的验证。

   从分布式能源的发展历程来看,各国的电力部门最初也对分布式能源冷眼相看,百般阻挠,不屑一顾。但随着市场的发展,各国政府不断推出针对分布式能源的鼓励和支持措施,电力部门对分布式能源的态度也发生了根本的转变。在中国,我们还没有看到这种积极的转变。我国电力部门对分布式能源的本能抵制,反映了他们意识和经营方式的落后。曾几何时,我国消费者安装家用空调也需要到电力部门申请,得到批准后才能安装。燃气部门当时对家用煤气热水器的安装也有类似的规定。在当今的英国,百安居销售的即插(并网)即用的小型风力发电系统实际上就是一种分布式能源,安装这种系统不仅不需电力部门审批,用户还可以申请每套系统约一千英镑(占总费用的三分之一)的政府补贴。那些现在听起来荒唐的历史在当今中国分布式能源领域似乎正在重演,大有逆国际潮流之势,与世界趋势大相径庭。

   众所周知,分布式能源的发展在中国存在着两个主要障碍,即并网与售电。分布式能源系统设计的一般原则是以热定电,这样才能保证较高的系统能效。但这样设计的结果可能会出现余电或缺电现象,因此分布式能源就需要借助公共电网来吸收余电或是补充缺电,以最终确保系统的高能效,同时,也需要把电网作为备用电源。然而,电力部门却以电源质量不稳为由,阻挠分布式能源系统的并网,国家在分布式能源并网问题上,也没有明确的支持政策(上海除外)。而据我们了解,全世界绝大部分分布式能源系统都在并网运行,我国现有的几十个分布式能源系统中有很多都被允许并网,但不许上网,也就是说用户只许从网上买电,不得上网售电,多余的电可以免费送给电网公司。另外,不允许分布式能源系统卖电是有"法律依据"的。根据我国的《电力法》,除电力部门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售电。中国最大的分布式能源项目-广州大学城经过努力,最终与当地电力部门达成协议:广州大学城将所发电力全部以"有一定利润的价格"售给电力部门,同时,按市价从电力部门购入其所需电力。电力部门的"仁慈"说明, 这些障碍都是"人为的"和"观念性的",经过努力是完全可以逾越的。

   分布式能源经过几十年的发展,其技术已非常成熟、可靠。分布式能源设备的生产厂家多数是世界顶级的电力设备厂家,如美国通用电气、卡特比勒、索拉、康明斯、芬兰的瓦锡兰、德国的MAN等等。我国也有一些著名的厂家,如山东胜动和沈阳黎明。各国根据各自的国情,利用不同的技术发展了多种形式的分布式能源,积累了宝贵的实际运行经验,对我国分布式能源的发展也有很高的借鉴价值。

   在来自国内外的气候变化、节能减排的压力不断增加的今天,以传统和守旧的观念看待一种高能效、技术可靠、世界通行的供能方式,即不符合市场经济原则,也不符合国家利益,更不利于我国对外承诺的减排义务的实现。只要我们(包括政策制定者和各利益集团)改变守旧观念,以积极的态度,借鉴各国丰富的经验,依托分布式能源成熟的技术,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不同应用领域的需要,冲破传统思想的束缚,我们就能克服发展道路上的技术和行业监管障碍,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分布式能源发展道路,使分布式能源得到快速和健康的发展,从而使其真正成为集中供能方式的一种有益补充,为提高能效和节能减排作出贡献。分布式能源现在是、将来也是国家的朋友,而不是"国家的敌人"。

信息来源:2007年7月《能源思考》 2007-08-20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院A座11层 电话:010--58381747/2515 传真:010--63547632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版权所有 投稿信箱:leidy5378@126.com
京ICP备13015787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2961号

 技术支持:北京中捷京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010-88516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