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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河流水电开发生态环境研究工作委员会网站管理办法
2009/5/12 15:46:30    新闻来源: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国际河流水电开发生态环境研究工作委员会

网站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条   

1.1 为了加强对"国际河流水电开发生态环境研究工作委员会网站"(以下简称"网站")的管理和维护工作,实现网站信息采集、制作、审核、发布、更新等工作程序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确保网站安全可靠运行,充分发挥网站的宣传、服务功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和规章,结合国际河流水电开发生态环境研究工作委员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网站建设以及相关工作流程的管理。

1.3 网站建设的宗旨是:"资源共享、学术交流、服务会员、服务社会"。

1.4 网站建设的任务是:

    1.4.1 及时全面的反映委员会的工作动态;

    1.4.2 收集发布国际河流开发和保护领域的学术信息和国内外相关资讯;

    1.4.3 开展国际河流水力发电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学术宣传和科普工作;

    1.4.4 推动各会员之间及与国内外相关组织之间的信息沟通和学术交流;

    1.4.5 构筑委员会进行交流研讨和组织管理平台;

    1.4.6 提高委员会工作的透明度和工作效率;

    1.4.7 扩大委员会的社会声誉和知名度。

1.5 网站的建设和管理遵守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委员会的各项规章制度,坚持"统筹规划,信息交流,资源共享,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二条  组织与管理机制

2.1 本委员会网站由委员会秘书处管理,下设本委员会网站管理小组(以下简称"网站管理小组"),负责网站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数据录入和安全管理;
2.2 网站管理小组组长由委员会秘书长担任,副组长由委员会副秘书长担任;本委员会网站在网站管理小组的领导和指导下开展工作;
2.3 本委员会网站的网页制作、信息采编发布、栏目更新调整、专业维护、安全管理等工作由委员会专业人员负责;

2.4 从事网站的运行维护、信息采编等工作的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服务意识和相关的专业知识,并严格执行网站的有关管理规定。

第三条  网站内容管理

3.1 网页内容要求
    3.1.1 网站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应该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网站内容应当以国际河流水电开发生态环境研究工作方面的信息为主。网站信息不得包含下列内容: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3.1.2 以遵循建立网站的根本宗旨为前提,网页内容由网站管理小组制定。网页经过秘书处审查后开通,开通后应广泛听取意见,由网站管理小组负责不断完善和创新。

    3.1.3 发布、转载其它网站、媒体的新闻和信息等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1.4 网站内容严禁涉及保密信息,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绝对安全。

    3.1.5 网站信息内容要求格式统一,简洁美观。

3.2 信息更新
    3.2.1 信息来源:由网站管理小组围绕国际河流水电开发生态环境研究的相关学术内容和新闻资讯进行信息采集和编辑,会员单位和个人应定期组织更新本单位提供给本工作委员会网站的上传信息。
    3.2.2 信息审核制度:对准备上网的信息,要实行层层审核把关,重大敏感的信息,需经由网站管理小组的组长审核后发布。对各会员或其他学者提供的学术论文及摘要的稿件以"文责自负"为原则刊登,如学术论文及摘要专业性很强,必要时提请委员会有关方面专家帮助审稿。

    3.2.3 如发现信息内容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冲突时,该信息即行撤换。

    3.2.4 网站信息更新需要注重时效性,需更新的内容一般要求5个工作日内上网,防止重大信息缺失、滞后。

第四条  网站安全管理

4.1 网站要按照国家《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做好网站注册备案工作。

4.2 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对网站重要文件、数据作定期备份,以便应急恢复。网站管理员应牢固树立安全意识,用户登陆帐号应妥善保存,口令位数设定应不少于6位,每三个月须更换一次网站登录口令,严禁将登录帐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

4.3 制定网站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对网站内容监测。当网站出现无法访问、内容被恶意篡改等紧急情况时,应迅速启动相应的应急处理程序,暂停网站应用、恢复备份系统、发布应急通告等相应的应急处理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确保网站安全可靠运行,各会员单位有义务监视本网站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处理。

4.4 严格遵守"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准则,切实执行国家《保密法》等有关法规的要求,凡国家秘密、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相关资料及文件、内部办公信息或暂不宜向公众公开的事项不得上网,载有秘密(含秘密级以上)信息的计算机不得上网,上网计算机不得处理、保存涉密内容的信息。

4.5 网站不得与不良网站,非法网站建立链接,也不得从事与国际河流水电开发生态环境研究领域无关的活动。

4.6 加强对上网设备及相关信息的安全检查。网站在建设中应当加强安全技术和手段的应用,对网站系统的安全进行实时监控,网站内容定期进行备份,指定专人保管,对相应操作系统和应用系统进行安全保护。

第五条  网站管理考核

5.1 为加强网站建设管理,确保网站信息发布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及时性,实现信息资源交流与共享,委员会将对网站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5.2 考核内容包括信息更新的及时性、信息的质量、信息更新的数量、信息的安全性等。

5.3 委员会每年将对网站建设和管理过程中表现突出的会员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六条:法律责任

6.1 本办法经由网站公开发布,委员会团体会员和会员应了解本委员会网站的管理制度,如在本委员会网站发表的各类学术性文章或观点,均属作者的学术观点,本委员会网站对此不承担法律责任。
6.2 本委员会网站为学术交流平台,不支付稿酬,不承担因抄袭或被他人转载、引用等引起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   

7.1 本办法由国际河流水电开发生态环境研究工作委员会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7.2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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