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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印崛起背景下跨境水资源问题
2012/8/13 8:46:17    新闻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

    【核心提示】中印双方在跨界水资源问题上有着广泛合作空间,成功关键取决于双方是否有足够强大的政治意愿。在水资源等功能性问题上的务实合作将有助于弥补中印间长期存在的战略信任问题。

 

  一般认为,国家在上升过程中,对资源的需求也相应增加。这种资源既包括传统的石油资源,也包括重要性日益上升的水资源。资源的稀缺性带来了竞争,而争夺稀缺水资源的使用权可能酿成国内和国际冲突。加拿大学者托马斯·霍默一迪克逊(Thomas F.Homer-Dixon)就认为,环境的稀缺性会导致暴力冲突,而这种冲突往往倾向于持续化、扩散化和次国家化。与发达国家相比,发展中国家由于很难适应环境恶化带来的社会效应,因此更易出现社会动荡。这是典型的资源稀缺与国家间冲突因果互动的分析框架。

 

  当前,随着中国和印度在亚洲的共同崛起,以及全球性变暖引起的气候变化、环境恶化、以及由之而来的国家对水资源安全敏感系数的增加,中印间跨界水资源问题就不再仅仅只是一个资源和技术性问题,而更多地具有了政治、安全和战略意义。遗憾的是,至今中印两国在跨界水资源议题上仍存在着众多认知上的差异甚至偏见。在印度国内,“中国水资源武器论”、“中国水威胁论”、和“中国筑坝改道论”等消极思维定式大有市场,这在客观上为中印跨界水资源问题的妥善解决造成了障碍。因而,有必要对中印跨界水资源议题的核心问题加以厘清,对传统的“稀缺--冲突”的思维惯式进行纠正,并探寻未来可能的合作框架,这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跨境水资源:稀缺导致冲突还是跨界带来合作?

 

  在历史上,跨界水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一直是个敏感而复杂的问题。一般而言,跨界水资源指跨越不同地域的以湖泊、河流等形式存在的跨界水系,同时还包括以地下蓄水层中各类“水库”形式存在的水资源。其中跨界河流,通常指天然水流经两个以上国家的河流,从类别上说主要分为界河和跨境河流两种。

 

  关于跨界水资源如何影响国家间关系,国际发展研究中心(IDRC)的丹尼尔·巴克尔斯(Daniel Buckles)认为,自然资源影响国家间关系的主要背景包括两个:一是基于物理空间的互联性,一个群体对于自然资源采取的行为可能对其他群体产生深远影响;二是基于社会空间的共同性,自然资源会使群体间产生复杂的、非平等性的关系。

 

  一般认为,随着人口的增长、环境恶化以及水资源的不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稀缺状况将更加严重,从而更容易导致国家间关系的紧张和冲突。目前就水资源与国家间冲突的因果联系而言,美国太平洋研究所水务问题专家彼得·格莱克(Peter Gleick)认为,“当水资源稀缺时,各方获取水源的竞争往往更容易导致国家将水资源与国家安全联系起来。水资源缺乏、水资源不当管理和水资源分配不均都是引起水资源冲突的原因,同时两个或多个国家对共同水源的依赖也容易引发水资源冲突”。美国加州大学环境经济学和水资源及政策研究专家阿瑞尔·第纳尔(Ariel Dinar)认为,“历史上对水资源拥有权的不同主张,水资源与其他冲突的交织以及对分配权的认知差异均是导致水资源冲突的重要原因。”

 

  然而,与传统的“跨境水资源稀缺导致国家间冲突”的经典解释范式不同,也有一些研究表明,跨境水资源稀缺本身并不必然导致冲突,相反,在水资源稀缺的前提下,国家更容易在跨境水资源上进行谈判、妥协和合作。在2003年联合国世界水资源发展报告(WWAP)中,通过对1948年至1999年间在国际大河流及国际盆地水域间产生的1831起水资源纠纷和冲突的解决形式进行系统研究(见图一),发现:(1)在跨界河流水资源的冲突中,国家采取极端手段(如水战争)来解决问题的可能性很小,多数水资源纠纷(约有438起)通过“柔性、言语性的沟通”方式得到了解决;(2)国家间因水资源纠纷而进行的互动多数具有积极的合作性意义。在解决纠纷方式的数量上,国家用积极方式来解决水资源纠纷的数量是用消极解决方式来解决问题数量的2倍;(3)跨境水资源纠纷可能成为国家间进行合作的催化剂。历史实践表明,即使在宿敌之间,也有可能在跨境水资源上进行合作。

 

 

  同样,还有研究表明,上下游国家间通过签订条约和共同河流管理而达成合作协议的几率很高。而莫伦(Irna van der Molen)的研究也表明,水资源不一定是冲突的根源,相反,各方有可能通过合作实现共赢。“在国际层面,水资源更表现为跨界的合作,跨界水资源将更多地阻止冲突的升级,而非导致冲突的产生。”在如何管理跨界水资源冲突上,亚伦·沃尔夫(Aaron T.Wolf)的研究也表明,“在未来,水资源冲突的形式将越来越与传统的表现形式不同,冲突可能更受国内和地方压力的驱动。这将意味着在水资源谈判和水资源冲突管理时需要运用一些新的技术,这为各国合作奠定了基础。”

  这些研究成果具有重大的政策涵义,即,在现实中,尽管跨界水资源对每个国家都正变得越来越重要,但不至于或不可能演变为媒体宣传的“水战争”。国家在跨界水资源上采取军事行动的可能性很小,各国将更多地将依赖于经济、产业和科技方面的谈判和协作来达到共赢。这也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如果两国间具有足够的政治合作意愿,在跨界水资源问题进行合作的空间将非常广泛。

 

  二、中印跨境水资源:问题现状及认知差异

 

  据不完全统计,中印间跨境河流除了最大的雅鲁藏布江(印度称布拉马普特拉河)外,还有其他国际河流多条。大致看来,中印之间的主要国际河流如下:

 

 

  从源头上不难看出,中国处于这些国际河流的上游,且印度盆地的水资源均起源或经过西藏高原。从流向上看,涉及中印间(不包括中印孟)的水资源纠纷主要集中于雅鲁藏布江及其支流。当前,随着中印在高速发展过程中对水资源需求的不断增多,“水资源安全和水资源利用不仅是资源环境安全问题,而且是关系到国家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问题。”本文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而对当前中印间在跨界水资源问题上的主要分歧进行阐述。

 

  1、水资源因边界问题而被政治化

 

  1962年中印战争不仅深深影响了印度对华的战略认知与战略思维,也成为导致中印双边信任赤字的主要导因之一,高级层面的战略不信任也反映在对“水资源”这种低级政治的战略认知上。

 

  在印度国内,中国的地理优势(上游国家)往往成了印度在跨境水资源问题上指责中国的主要理由之一,并因边界问题而更加复杂化。印度学者就公开指出,“在边界问题上,中国除了在政治上实行强硬政策外,还采取了资源强硬政策,特别是水资源。”在国际上,印度也通过联合研究的方式巧妙地影响了西方对中印间跨界水资源问题的看法,水资源被“妖魔化”为中国企图“遏止”印度的主要支持证据之一。如《亚洲水安全领导小组》的研究报告就指出,“与中国比起来,印度的优势在于印度人口中有30%的素食主义者,其余70%大多也是少量食肉者,而中国人口中大部分是食肉者。在对水资源的消耗上,食肉饮食是食素饮食的两倍好多。”“在水资源安全上,位于中国西部西藏平原的喜马拉雅冰川正在迅速消融。在短期内,这可能有利于水利的开发,但在长期而言,这必将导致上下游国家间的冲突。”

 

  由于没有签订任何正式的水资源分配协议,水资源与中印边界的联动主要表现在中印东段边界争议区(即我藏南地区,印称阿鲁纳恰尔)。印度将雅鲁藏布江穿越中印东段边界争议区的河段称为“西昂河”,将进入印度东北部的阿萨姆邦后、并汇合洛希特河后的河段才称布拉马普特拉河。印度政府一直计划建造“上西昂河水电站”。印度国防分析研究所资深研究员、退役上校高塔姆(P.K Gautam)就认为,“如果任凭中国在布拉马普特拉河修大坝,而导致印度可利用的水资源越来越少,我们只能抱怨,那是由于印度在东北部地区没有任何大坝项目的缘故”。部分印度学者还认为,“中国对阿鲁纳恰尔(即我藏南地区)的主权要求是基于中国国内的水需求结构。如果中国获得对阿邦的主权,将意味着与此同时中国也获得了2亿立方米的水资源。”在将边界与水资源进行关联后,中国“水威胁论和水武器论”在印度大有市场。

  就中国而言,跨界河流水资源的共享与中印间的边界问题是两个不同的问题。中国政府一直重申西藏是中国主权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种政策没有改变。同时,中国也加大了与印度在跨界河流上进行合作的力度。在2005年《中印联合声明》发表后,中印两国还签署了提供朗钦藏布江—萨特莱杰河水文资料的协议。在2006年11月的中印《联合宣言》中明确写道,“双方同意建立专家级机制,探讨就双方同意的跨境河流的水文报汛、应急事件处理等情况进行交流与合作。正在进行的中方向印方提供雅鲁藏布江/布拉马普特拉河和朗钦藏布/萨特累季河水文资料的做法已经被证明有助于预报和缓解洪水。双方同意继续举行磋商,以早日就帕隆藏布江和察隅曲—洛希特河达成类似安排。”

 

  2、水资源利用与开发

 

  近年来,中国开始对某些跨国界河流的境内部分进行适度开发,修建了一定数量的水坝、水道等基础设施,主要用于生产用水、蓄水发电等。中国的这些开发行为在印度引发了担忧,并在媒体上有所反映。如印度舆论前些年炒作过中国的“南水北调”工程对印度水资源的威胁,但这并不符合事实。因为该工程西线计划从长江上游的通天河、雅砻江、大渡河三条支流引水,而这三条河流均为我国内河。之后,印度又担忧过雅鲁藏布江的调水方案,认为这将使印度东北部陷入干旱。然而,至今中国从未从雅鲁藏布江引水,主要的小型的开发只集中于雅鲁藏布江干流。如2010年11月12日,中国宣布雅鲁藏布江干流藏木水电站首次被截流,这标志着中国对雅鲁藏布江干流巨大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的正式启动。

 

  对此,印度非常担忧,认为中国在上游修建水电站就如同“悬在印度头上的一颗水炸弹”。认为中国不仅可以通过截流和放流来影响下游国家印度的水流量,影响印度国内农业经济的发展,而且可以在中印关系紧张的情况下,将水资源作为对印度施压的政治武器。印度政策研究中心水资源问题专家布拉马·切拉尼(Brahma Chellaney)声称:“中国通过在雅鲁藏布江和萨特累季河上修筑大坝,极有可能将水变成对付印度的武器。”印度战略远见集团(SFG)在其向印度议会递交的研究报告也称,“中国准备在布拉马普特拉河“大拐弯段”修建4000万千瓦大坝令人异常担心,因为这会减少淡季河流的流水量。”

 

  稍加分析,不难看出印度对中国利用水资源意图的理解明显存在偏差。据中国长江水利委员会研究显示,雅鲁藏布江流域多年平均径流量为1660亿立方米,至“大拐弯段”以西径流深则迅速减少,中游为1000~200毫米,上游仅为200~100毫米。虽然中国处于雅鲁藏布江的上游,但雅江下游即布拉马普特拉河全年主要流量却来自被印度占领的藏南及其东北各邦。布拉马普特拉河河面宽阔,雨季沿河地区本身就是泽国,加之中国藏木水电站(处于雅鲁藏布江干流)水库的库容仅为0.866亿立方米,属于日调节水库,因而印度雨季的洪水与中国是否建坝基本没有关系。

 

  反之,印度利用中国在雅鲁藏布江干流修建水电站一事,谋划并相继出台了“北水南调”和“内河联网工程”,计划在雅鲁藏布江流经中印东段边界争议区内所谓的“阿鲁纳恰尔邦”的河流段上,建造发电装机量为1100万千瓦的“上西昂河水电站”。一旦水坝建成,将可能淹没处于上游的中国西藏林芝地区的部分地段,洪灾威胁和环境变化对墨脱县及其邻近县份的影响难以评估。同时,印度的“内河联网工程”也有可能影响到孟加拉国近亿人的生存和生态环境。对此,中方坚决反对。

 

  3、源头水质和生态多样性保护

 

  西藏一直被视为“第三极”,其冰川、湖泊和瀑布蕴含着巨大的淡水资源,是亚洲众多河流的源头地。瑞典斯德哥尔摩国际水研究所所长安德斯·伯恩特尔提出,“以往人们只是从量的角度讨论水问题,即如何能让更多的人拥有水资源等,但至今,我们还没有对水的质量给予足够的重视。我认为现在是聚焦水质挑战的时候了”。

 

  作为下游国家,印度对西藏源头植被保护的关切可以理解。印度认为,“鉴于中印两国几千公里的边境线两侧有着丰富的原始森林和广阔的草原植被,中国在森林资源和草原植被上制定何种保护措施和法令,如何有节制地采伐林木和放牧,对保护印度大江大河丰富的水系地、减少水土流失和沙尘暴天气的危害,以及农业的丰产丰收至关重要。”同时,布拉马·切拉尼在多种国际场合指出,“中国对河流的使用在生态上是非安全的,将带来系列坏境恶化的后果。”

 

  而事实上,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西藏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并将之上升到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半个多世纪以来,西藏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是作为西藏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而存在。在法律法规的完善上,仅1982年到1994年的十三年间,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及政府各部门颁布实施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类地方性法规、政府规范性文件、部门规章等就达30余件,并形成了比较系统的地方性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在资金投入上,中国加大了对西藏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投入,加强了生态环境领域的执法监督。统计表明,1996年以来,中央政府仅在西藏生态建设项目方面的投资就达3.68亿元;在具体项目上,中国直接投资建设了以改善生态环境为重点的“一江两河”(雅鲁藏布江、拉萨河、年楚河)中部流域农业综合开发工程项目,取得了明显的生态效益。

 

  在生物多样化保护上,目前西藏自治区有湿地面积600多万公顷,约占全区土地面积的4.9%。有125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39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以及典型的地质遗迹,而雅鲁藏布江中游河谷地区黑颈鹤自然保护区建立后,到此越冬的黑颈鹤数量更是逐年增加,约占全球黑颈鹤数量的80%左右。这些都说明西藏的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是西藏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内容,中国没有采取破坏生态环境来换取经济发展短期效应的作法,印方的担忧有所多余,不排除印度排除“受害者”姿态以便赢取国际同情和舆论加分的考虑。

 

  三、中印跨界水资源合作:动力与路径

 

  在跨界水资源问题上,中印双方究竟存在何种合作的动力呢?本文认为,这种动力主要源于中印共同崛起的非冲突性,以及在功能性问题上的利益趋同性。作为全球最大的两个发展中国家,中印在经济增长的同时,还面临着许多其他领域也面临的类似的问题。据洛桑国际管理学院的年度世界竞争力报告显示,过去五年,中印在经济实力增长的同时,总体世界竞争力的排名并没有显著的或质的提高,相反,可能还稍有下滑(见图二)。同样,根据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全球竞争力报告》指数排序,2010-2011年度,中国的总体排名是27,较2009-2010年度的29上升了2个名次;印度2010-2011年度的总体排名是51,较2009-2010年度的排名不仅没有上升,反而下降了2个名次。这些都说明,中印作为亚洲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应该在发展中相互学习,更多地推动区域和次区域的合作,而非在一些问题上进行对抗。在跨界水资源的利用开发以及地区森林与草原植被保护方面,中印有着广阔合作空间。

 

 

  事实上,虽然中印两国在跨界水资源上出现的问题及认知差异,但是中印在界水资源上也存在一些共识及共同利益。首先,作为跨界河流的上下游国家,然在开发和利用跨界水资源时往往遵循国际水法中的某些对己有利的条款,如游国家往往遵循“绝对领土主权原则”,下游国家则倡导“公平合理利用原则”,但至少至今中印双方均没有突破1966年《国际河流水资源利用赫尔辛基规》的核心条款,这为双方开展谈判和合作提供良好的前提条件;其次,作为虽采取不同发展模式、但均致力于实现现代化的发展中国家,中印两国均意识到气候变化对水资源造成的影响,并致力于在应对气候变化问题上共同合作。在界水资源上,由于降水预测的不确定性,当前“气候变化对水资源的影响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而气候变化下的水资源脆弱性和适应性研究则成为了全球国家应对气候变化必须研究的重大问题”;再次,双方均意识到,国际河流水资源开发利用、防洪减灾、水环境保护中许多水文问题的解决均需要双边和国际的合作与交流。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亚太研究所 作者:杨晓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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