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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地震水电经济与中国生态文明建设
2009/5/15 8:28:56    新闻来源: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09年第2期
    [摘要]“生态文明”理念的提出和讨论,意味着中国对自身生态状况的重新理解与诊断。本文以发生在四川省的汶川大地震及其相关生态问题为例,讨论中国在经济发展的压力下所面对的生态问题与社会问题。本文认为,只有在倡导生态保护的同时又意识到中国社会发展诉求的必然性,才能恰当理解“生态文明”对于当代中国的重要价值和指导性意义。 

    [关键词]汶川地震水电大开发经济发展生态文明 

    2008年5月12日发生在中国四川省汶川地区的大地震,造成超过8万人死亡或失踪,37万余人受伤或残疾,数百万家庭失去住所和几乎所有财产。据中央政府9月4日发布的统计数字,这次地震给中国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8451亿元人民币,而地震灾区的恢复重建则大约需10年之久。这场灾难不仅影响了中国经济,更给中国政府和民众留下深刻而悲痛的心理烙印。温家宝总理在视察和指挥地震灾区工作期间,曾在当地一所学校的黑板上写下“多难兴邦”四个字。这自然激励人们去思考,“多难”何以“兴邦”?中国若想从这场巨大的灾难中汲取教训,从而更新自己建设家园和追求美好生活的理念与方式,又应该做些什么? 

    一 

    地震并不是“灾难”,只有当地震发生在人类的居住和活动的范围内,并造成人类的生命与财产的损失时,才是“灾难”。在自然科学的意义上,地震只是地球这颗仍处于中壮年时期的行星发生地质活动的一种常见方式。事实上,就在此次四川地震发生的数年前(2001年11月14日),位于新疆自治区的昆仑山口就曾发生过一场更为强烈的大地震——东昆仑地震。该地震的震级达到里氏8.1级,比汶川地震的震级还要高。地质科学家指出,东昆仑地震才是近50年来发生在中国大陆内部震级最大的一次地震。这场地震造成地表严重破裂,破裂带总长度达420公里,破裂幅度最大宽达六七米。这些数据都远远超出汶川地震。然而,由于这场地震是发生在荒无人烟的青藏高原,没有造成任何人员财物损失,因此不被大众所知。人们没有把它算作一场灾难,而只是一次比较罕见的自然现象。当地震成为一场灾难,当“地震”这个概念变成“恐怖”与“苦难”的代名词的时候,它一定与人相关,与人类文明遭受的严重损害相关。 

    地震带来的最悲惨的损害,莫过于人员的伤亡。但是,地震本身并不直接导致大规模死伤。假如地震来临时人们都在户外活动,或者,人类本来就是一种无需建筑物而始终在户外活动的生物,那么即便发生地震,也不会造成巨大的伤亡。所以,造成大规模人员伤亡的并非地震导致的地动山摇,而是地震导致的建筑物坍塌。据统计,四川地震所造成的居民房屋倒塌面积超过12.5万平方米,严重损毁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汶川地震中的死难者,绝大多数都是由于建筑物的倒塌而殒命的。 

    此外,四川地区的特殊地理条件又加重了人员伤亡的惨重程度。此次地震的震中,位于中国西南部横断山区的龙门山与岷江流域的交汇处。这里群山起伏,交通本就不便。地震发生后,当地通讯全部中断,因地震引发的泥石流和山体滑坡完全堵塞了进入震中地区的道路,从而导致大量的营救设备和人员无法在最佳营救时间内到达受灾最严重的地区。这无疑降低了许多被掩埋在倒塌房屋中、但依然存活者的生还可能性。可以设想,如果不是因为交通不便,震中地区应该可以更早地得到救援物质和救援人员的帮助,从废墟中营救出来的幸存者数量也就应该比现在的统计数字(约8.4万)更多。 

    毫无疑问,地震属于自然原因而造成的“天灾”。在这个意义上,人们似乎只能无奈接受已发生的事实,或者至多对地震的后果进行测量和分析。至于地震的原因是什么,这已超出人力之外而属于自然的缘故,因此似乎无法有效地讨论。 

    然而,事实确实如此吗?四川地震真的与人类的活动无关吗?即便地震爆发的根本原因是由于地球板块的活动以及地质内部的能量积聚,但是,地震爆发所引起的巨大损失——生命的逝去、房屋的倒塌、山体的坍塌、森林的大片损毁、野生动物栖息地的丧失、生态系统的破坏——却同人类的不恰当活动存在密切联系!有证据表明,假如长期以来当地的生产生活方式并非如此地有损生态环境,那么即使地震是不可避免的,由地震所造成的损失也要比现在已经发生的小得多。 

    由于地处山区,受灾严重地区的建筑物倒塌,一部分是因为建筑物的结构不足以承受强烈的地震波冲击,另一部分则是因为位置比较靠近山体,从而被地震引发的山体滑坡和泥石流撞击或掩埋。不仅如此,正如上面提到的,山体滑坡和泥石流还切断了通往震中地区的全部道路,因此不可避免地延误了援救行动的时间表。据政府的不完全统计,同时伴随地震发生了大约1.5万个滑坡、崩塌和泥石流,而整个四川地震的损失,经初步判断,约有1/3不是地震直接造成的,而是由于滑坡、崩塌和泥石流造成的。 

   有地质学家指出,四川龙门山及其更大范围的横断山区,被河流切割出一条条深邃的峡谷,峡谷两侧的山坡在重力作用下,通过漫长岁月的不断调整而趋于相对稳定。山坡的原始斜坡及其坡度,实际上是经过地表长期演化而形成的一个安息坡角。虽然它也不是完全稳定,但在没有受到人类大规模工程活动扰动的情况下,总体上仍然处在相对平稳的状态。然而,20世纪50年代以来的几次大规模的森林开采,使得山体植被受损、水土流失严重。80年代以后,岷江两岸又建起多个电冶、硅铁、铬铁、磁材、水泥工业园区,沿河谷的公路因而多次改道扩宽。但是,在山区河谷里实施这些工程,必须挖掘山坡,从而进一步损毁了植被。不仅如此,对山体坡面的大规模开挖,会把原来的斜坡削成垂直的崖坡,使得河谷两侧的自然斜坡丧失了本身的稳定性,看似坚固的山体实际变得十分脆弱。有地质学家认为,这些情况显然提高了发生泥石流、滑坡和崩塌的概率。四川大地震中,很多贴着陡直的山体而修建的房屋和公路之所以被掩埋,正是出于这个原因。 

    不仅地震引起的次生灾害同生态破坏有关,就连地震本身的诱发原因,也被部分研究者认为与不科学的开发行为有很大关联。四川地矿局区域地质调查队总工程师范晓认为,就此次四川地震而言,不能排除修建在岷江上、距离震中仅5.5公里的紫坪铺水库加剧甚至诱发大地震的可能性。范晓指出,总装机容量76万千瓦的紫坪铺水库,作为中国“西部大开发”首批十大标志性工程之一,是目前岷江上游梯级电站中规模最大的水库,坝高156米,总库容11.26亿立方米,按照海拔877米的正常蓄水位,紫坪铺水库坝址附近的水深约120米。但是,整个水库的蓄水库区却完全处于龙门山断裂带上。由于库区的岩层本身很破碎,因此在水库的高水压下,大量的蓄水往下可以渗透到很深的部位,从而减少了断裂面的摩擦力,起到了润滑的作用,破坏了原有构造力的平衡,有利于地震发生。同时,由于水库的蓄水容量大,因生态文明研究四川地震与中国的生态文明而使得本不稳定的地质结构还要承受相当大的单位面积压力。有数据表明,紫坪铺水库的总库容虽然不足长江三峡水库的1/30,但是,紫坪铺水库增加的绝对蓄水位(120米)却高过三峡水库(113米)。因而,紫坪铺水库增加的水压力超过120吨/米2。再加上水库建成后水位的反复升降,等于是让水体对库底反复加压和卸载。这些都有可能对诱发地震产生重要影响。或许,四川地震的根本原因是印度洋板块对欧亚板块的挤压,是青藏高原的向东运动以及龙门山断裂带的存在等地质因素,但是,诸如紫坪铺水库等大型工程是否完全未对地震产生诱发性影响?亦未加剧地震爆发后所引起的地表损坏程度?这些都还有赖于科学家们给出充分的证据,以打消人们的疑虑。 

    二 

    若不是因为四川地震的损失惨重,人们可能依然没有机会对当地的生态环境与人居条件予以深刻的反思。至少,目前暴露出来的问题已使许多人意识到,由于人类活动而造成的脆弱的生态环境,确实令当地居民蒙受了也许本可避免的额外损失。 

    我们刚才提到,在岷江这条流经地震震中地区的河流上游,由于许多高耗能工业园区的出现,人们大规模开挖河谷两岸的山体,从而导致山体结构松散。但是,之所以要把工业园区建立在这里,是因为最近几十年来,特别是近几年来,岷江干游建立了数量繁多的大小水电站(平均不到20公里就有一座水电站)。而岷江的一些重要的支流(比如杂谷脑河、黑水河)也难逃被密集开发的命运。西南地区的这些水电站不仅通过发电售电而增加政府税收,而且它们所提供的电力也亟需被消耗,因此,这就带动了一批高耗能的工业园区的投资建设——这些工业园区的生产无疑会推动当地经济的增长。 

    事实上,不仅在岷江,中国的整个西南地区由于水资源丰富、河流落差大、移民成本低等原因,目前已进入了一个史无前例的水电大开发时期。据新华社的报道,未来20年内,中国西南地区在建和拟建装机容量超过300万千瓦的巨型水电站将超过10座。⑥其他如15万千瓦以上的水电站将有104座,5万到15万千瓦的水电站72座,而小于5万千瓦的水电站则难以计数。这些密密麻麻的水电站如果真的从规划变为现实,将会彻底改变河流的自然河道,把河流变成由若干层级组成的阶梯。 

    规模庞大的水电开发给生态环境带来严重影响,这已成为一种常识。即便不谈大坝的密集建立会造成河道枯竭,改变和破坏生物的栖息环境,人们只需了解一下西南地区的特殊地理结构,也会有足够的理由表示担心——因为,目前西南地区所规划的河流水电站都处在地震的活跃带上:岷江流域有龙门山地震带,大渡河流域与雅砻江流域有炉霍—康定地震带,金沙江流域有东川—嵩明地震带、马边—昭通地震带、中甸—大理地震带等。一方面,地震带的存在给水电大坝带来更多的不稳定因素,而另一方面,水电大坝的存在,如前所述,则会加剧地震带的活跃程度。 

    既然生态破坏、地质险情等问题如此明显,那么,为什么还要在这片土地上创造“水电王国”呢?是什么原因使人们纵然知道生态破坏的严重性却依然继续水电开发的行动?下面,我将通过反驳两种流行的但并不准确的观点,来提供基本判断: 

    1.人们通常认为,水电开发商以及支持水电开发的政府官员和部分学者,都是出于经济利益的刺激而行动的;仿佛他们从未考虑过“环境保护”,完全就是利欲熏心的“自然之敌”。 

    然而,情况并没有这么简单。因为,这些人如此积极地要求大规模开发水电,其中的一个重要理由就是“水电开发有利于生态保护”!在支持者看来,大规模地修建水电设施,不但不会带来局部的破坏,反而会在整个中国的范围内有利于生态环境的整体改善。因为相对于使用煤炭的火力发电而言,借助河流的水力发电更加环保。水力发电不会像燃烧煤炭那样污染空气,水资源也不像煤炭那样属于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有人做过测算,在长江三峡工程全部投产后,中国每年可减少燃煤5000万吨,减少排放二氧化碳约1亿吨、二氧化硫200万吨。因此,支持水电大开发的人认为,恰恰是出于生态保护的考虑,应该调整国家电力格局,加速发展水电工程,不能再让全国电力70%以上都是火力发电的情况继续下去了。 

    可见,水电开发的支持者并不是头脑简单的环境破坏者。相反,他们同样承认环境保护,同样以“环境保护”充当支持其行动的关键理由。不仅如此,他们的另一个理由是:虽然水电开发会影响西南地区的生态环境,但由于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仍将继续其“经济发展优先”的战略并计划到2020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因此,这就必定需要充足的能源作为保证。专家预测,到2020年,中国的全国用电总量将达到4.3万亿千瓦时,届时装机容量将达到9亿千瓦。但是截至2002年底,中国的发电总装机容量仅为3.5亿千瓦,年发电量仅为1.65万亿千瓦时。所以,这要求中国在未来20年内年均新增装机容量必须超过3000万千瓦,才能满足电力需求。正因如此,以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等三大水电基地为主的西南水电大开发成为人们心中最理想、最可行的途径。根据国家电力规划,到2020年,这三条河流流域的水电投产规模将达到5170万千瓦,开发利用率为62.5%,从而帮助实现国家的经济目标。 

    由于存在上述两点理由,因而,即便大规模水电开发的负面效应足够明显,即便人们非常不愿意破坏自然环境,他们也似乎没有什么更好的其他方案;为了中国整体的经济发展和福利提高,他们只能“不得已地”选择对河流生态造成破坏的水电开发工程。就此而言,当前中国生态破坏的根本原因,不在于某些人赤裸裸地反对生态保护,而在于中国所处的经济阶段及其强烈的经济发展诉求,导致决策者和学者必须在“不影响经济高速发展”的前提下选择技术方案。迄今为止,中国尚未在技术上找到一条与水电开发相比既可大量获取能源但又不必严重损害环境的有效途径。 

    2.还有一些批评者认为,水电开发等大型工程导致的环境破坏,是因为中国的政治制度不够民主。基层生存的民众的环保意见不能得到有效表达和认真考虑,因此,一旦政府与开发商达成协议,那么修建水电大坝的决策方案就形成了,而民众在生态环境方面的各种要求则被忽视。 

    然而,值得指出的是,这种批评所依赖的一个基本预设——即,当地民众坚决要求保护生态环境、维持原有生存方式——在中国现阶段很可能不能完全成立。因为,这些拥有大量自然资源、并且正在或即将进行大规模开发的地区,同时也是中国长久以来的欠发达地区!当地的人们,不仅政府也包括普通民众在内,对经济发展与生活富裕的渴望由来已久。在摆脱贫困、追求宽裕的生活这一诉求面前,生态保护的重要价值显然不会被民众视作绝对优先的东西。在这个意义上,即便任何民众都能直接发表意见并参与决策的制定,我们也仍然不能乐观地断定,在这些经济较为贫困的地方,经过民主程序而获得的结论就必然是“放弃经济发展、维持自然原貌”。毕竟,任何政治上的问题,最终是由经济发展的水平和阶段决定的。当地民众和政府对贫穷的世代恐惧甚至憎恶,可能令他们很难拒绝水电开发这一致富捷径。对于这一点,赞同西南水电大开发的人士曾举过两个例子予以论证: 

    在四川雅安的宝兴县,全县人口5.7万人,2004年县财政收入1665万元,人均财政收入292元,生存环境是很差的,是财政贫困县,人民生活及生命没有保障。如果将全县的水电124亿瓦开发出来,将使财政增加2亿元收入,县地税收入增加7000万元,是目前县财政收入的4.5倍,将大大改善人民生存环境。政府将有能力为人民解决交通、医疗、办学、扶助贫困等问题,促进地方经济发展和环境改善。 

    生态文明研究四川地震与中国的生态文明在云南省怒江州,州财政收入目前仅为1亿元左右,财政自给率为14.7%。2002年末,怒江州还有22万人处于贫困线下,占农业人口的50%以上,存在大量极端贫困人口和绝对贫困人口,其贫穷落后程度超乎许多人的想象。而开发怒江水电将对怒江州的财政贡献达80亿元,其中地税年收入可以增加27亿元,足以使怒江州彻底摆脱贫困。 

    由此可见,水电开发之所以能够得到同意与支持,主要原因仍在于显而易见的经济效益,以及由此而来的社会效益。一方面,对于原本比较拮据的政府来说,经济效益的增长可以证明其政绩;另一方面,对于原本比较贫困的民众来说,既然资源开发也理想地提高了他们的生活水准,那么,他们是不会有什么不可让渡的原则性理由去反对水电开发的。即便当地民众对水电开发表示不满,那也主要不是因为开发商破坏了生态环境和他们原先的居住处所,而是因为他们在承受了这种破坏的代价后,未能获得合理而满意的补偿,生活水平未能提高到期待的标准。就此而言,在中国现阶段,与生态环境保护构成最大张力的,仍然是国人对经济增长的普遍热情和对经济发展的普遍需要。这种热情和需要不但体现在政治决策的运作过程中,也体现在普通民众的社会心理中。 

    三 

    中国目前所面临的生态问题,当然不限于水电开发带来的环境破坏。但是,水电开发却是一个能够很好地反映中国环境问题及其成因的典型例子。中国经济的现有状况和规划目标难以使人们设想一种不以能源的开发和消费为基础的经济增长模式。从这个角度看,假如国家的经济增长和个人的生活富裕是一个不可改变(也不应轻易否定)的要求,那么,改变经济增长的方式和思路就成了当务之急。实际上,随着环保主义者的呼声越来越高、生态环境的真实情况越来越严峻,中国的领导人已经开始调整经济发展的战略和政策,以获得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技术方案和经济增长思路。他们把这种谋划称之为“生态文明”,其典型表述是: 

    建设生态文明,基本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可再生能源比重显著上升。主要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文明观念在全社会牢固树立。 

    但是,只要对比一下“工业文明”、“农业文明”等术语就会发现,“文明”不仅意味着人们所使用的技术工具和主要生产方式,还意味着人们怎样使用这些工具、怎样被组织起来从事生产、由此又构成了怎样的交往关系。更重要地,“文明”意味着人们在这些活动中形成的世界观念、伦理观念和自我观念。由于“文明”是一个描述人类生活的整体性概念,因而,任何置于该概念之前的术语,都是在试图表达某种特定类型的生活整体性。而由该术语所刻画的那个要素,则被认为能够贯穿并影响人类存在与交往的各个方面,构成其基本特征。所以,如果“生态文明”是有意义的,那么,它所表达的就应该是一种充分考虑到生态环境之重要价值的整体性的生活方案——除了技术层面和经济活动,该方案还涉及政治制度、日常行为和精神观念等各方面的生态转向。 

    在这个意义上,“生态文明”注定是一种具有特定善观念和价值取向的完备性观念(com-prehensiveconception)。“生态文明”不是指“文明中的生态层面”(ecologicaldimensionsincivilization),而是指一种“具有生态风格的文明”(civilizationwithecologicalstyle)。所以,“生态文明”是一个比“非人类中心主义”、“环保主义”、“生态社会主义”等观念更为广泛而全面的范畴———它不但与“非人类中心主义”一样拥有注重保护非人存在物的思想基础和哲学基础,而且还要求把这种思维方式与人类的各种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构成一个整体;它不但与“环保主义”一样谋求生态环境的完整性,而且考虑如何在不伤害这种完整性的基础上,依然保证人类社会发展的合理增长;它不但与“生态社会主义”一样批判对资本和经济利益的单纯迷恋,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它还回避了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之间的争论与纠缠,指示出一条可供东西方国家共同诉求和参考的发展路径。 

    对中国而言,生态文明的理念也是国人对过去数十年自身发展方式的一种反省和改善。四川地震与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之间的关系,不仅在于前者所导致的巨大破坏令国人更加迫切地意识到迈向一种生态型文明的必要性,而且在于地震对当地以往文明成果的摧毁,令国人有可能按照这种文明理念来规划他们的新生活———尽管获得这种机会的代价实在太大!在地震之后,由中央政府8月12日发布的《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公开征求意见稿)》已意识到地震灾区原先所承受的生态破坏,并用专门的篇幅讨论了当地的自然生态重建以及根据生态学规律进行社会重建的问题。 

    该《规划》提出,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将规划区的土地空间划分为适宜重建、适度重建、生态重建等三种类型。针对原先存在的因工业园区建设、大型水利工程建设所导致的环境破坏问题,该《规划》特别提出,要合理引导受灾企业原地恢复重建、异地新建和关停。在产业布局方面,适宜重建区应全面发展农业、工业和服务业;适度重建区应重点发展以旅游、生态农业为主的特色产业,严格控制工业园区的规模,撤并或迁建不具备恢复重建条件的工业园区;而生态重建区应在不影响上述主要功能的前提下,适度发展旅游业和农林牧业,严格限制其他产业,原则上不得在原地恢复重建工业企业。此外,该《规划》还计划通过自然修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修复生态公益林728万亩,退耕还林、封山育林、人工造林187万亩,退牧还草233万亩,逐步恢复受损植被;在岷江、嘉陵江、涪江上游地区和白龙江流域实施生态修复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73平方公里,逐步恢复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恢复重建灾区环境监测监管设施,提升环境监管能力;加强生态环境跟踪监测,建立灾区中长期生态环境影响监测评估预警系统。 

    这些决策若能落实,无疑让人欣慰。然而,人们也完全有理由担心,这些规划在未来的执行过程中是否会打折扣?更进一步地,有人可能质疑:怎能指望仅仅提出“生态文明”的理念,就改变当地人的生存方式甚至扭转文明的发展方向呢?毕竟,提倡生态文明是一回事,但可行地建设生态文明则是另一回事。倡导“生态文明”的人们必须回答,“生态文明”在中国何以可能?又何以可行? 

    这是一个非常重要但在本文的篇幅内无法充分展开的议题。但本文即将结束之际,我将予以简要的回答: 

    第一,“生态文明”在中国的提出并非空穴来风。实际上,中国的任何问题和决策及其实施情况,都要比旁观者所想象的复杂得多。在当代中国,不是只存在一种声音,而是存在具有不同利益诉求的多种声音。前面所引述的反对西南水电开发的学者的观点就是一个印证。他们的声音同其他环保力量的声音一道,其实一直都在中国社会发挥影响。只不过,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发展以及环境破坏程度的加剧,他们的声音也越来越受到政府的重视。由于中国政府具有巨大的话语权力和动员能力,因而,一旦政府增强了生态保护的意识,那么,提出并推广“生态文明”便成了顺理成章的事情。在生态环境日益严峻的状况下,中国的执政者不会不意识到或观察到那种不顾及生态保护的建设思路的局限性——尤其是在遭遇了诸如此次四川地震等巨大灾害之后。 

    第二,在中国的思想传统中,也一直存在着顺应天地四时、与自然和谐共存的生态观念。在中国人的思想脉络中,从来没有把人从自然中剥离出来并征服自然、凌驾自然的主张。相反,中国的经典思想家更愿意把人看作自然的一部分,更愿意把中国式的理想人格设计成一生态文明研究四川地震与中国的生态文明 

    个能够理解天地节奏的存在者。相应地,一个人的完整性及其生活的成功,也必须包括他对自然界的尊重及其相互理解。这些源自中国的轴心时代并不断影响后人的观念,更在意的是人与自然的和谐沟通,而不是相互对峙。就此而言,“生态文明”的理念和方案之所以在当代中国被提出后得以迅速流行,尤其是得到中国的人文知识分子的赞赏,主要原因就在于它呼应了中国思想传统中的一个从未中断的重要维度。毋宁说,生态文明及其精神基础,是中国式生活哲理的一次复归。 

    第三,尽管我们在前面指出,中国普通民众的经济梦想和利益诉求也应为生态环境的破坏承担责任,但必须注意到,他们的这些梦想和诉求仍然受制于他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后者才是他们的根本目标。中国的普通百姓或许不像思想家那样去思考人与自然的哲学关系,但他们会非常实用地考虑和设计自己的生活。他们的全部想法及其相应的行动,都是为了让自己的生活变得更富裕、更体面、更有希望、更加美好。因此,当他们陷入贫困时,他们会非常渴望凭借任何合法的手段去摆脱贫困(尽管这些手段可能给生态环境带来巨大破坏);然而,当他们发现环境的破坏竟然足以阻碍他们继续追求美好生活的步伐时,他们又会对原先的致富手段进行制约。诸如此类的情况看似十分矛盾,但实际上它们又相安无事地共存于普通民众的日常生活及其日常心理之中。因而,这被许多研究者称之为“中国百姓的实用主义”。正是这种实用主义的存在,为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可能有效的群众基础。当然,同样是基于这种实用主义,决定了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不能单纯强调生态保护,而忽视民众的经济诉求底线。毕竟,“生态文明”不等于“生态主义”,它必须在自然生态的健康与民众生活的健康之间保持恰当的平衡。从这个意义上讲,“生态文明”作为一个足够宽泛的环保概念,之所以会在中国首先提出,正表明了中国的生态问题和社会问题的复杂程度与复杂关系。任何一个关注和讨论“生态文明”的人,都必须首先意识到这一点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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