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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中科院和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2015/1/8 15:58:56    新闻来源: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关于组织推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

水电学秘字[2015]02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科协《中国科协办公厅关于中国科协组织推选中国科学院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协办发组字〔20151号,详见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网站"通知通告"栏,网址:www.cast.org.cn)的通知精神,2015年两院院士增选工作已经开始,为了做好院士推选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中国科学院不鼓励多渠道推荐同一候选人。中国工程院实行候选人单一渠道提名,即候选人本人只能接受院士(包括特别提名小组)或中国科协两者中的一种渠道提名至中国工程院,并须在《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提名书》中签字确认。

二、院士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

推选院士候选人应严格执行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关于院士的标准和条件,以及关于学术团体推荐(提名)院士候选人的


特殊要求。

1、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应为在科学技术领域做出系统的、创造性的成就和重大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具有中国国籍的研究员、教授或同等职称的学者、专家。

2、中国工程院院士候选人应为在工程科学技术方面做出重大的、创造性的成就和贡献,热爱祖国,学风正派,品行端正,具有中国国籍的高级工程师、研究员、教授或具有同等职称的专家。

3、居住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以及侨居他国的中国籍学者、专家不在全国学会、省级科协的推选范围。

4、推选的院士候选人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即应为195071日(含)以后出生。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政机关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院士候选人。中国工程院还明确规定军队行政干部不作为院士候选人(兼任技术职务的除外)。

5、凡2009年、2011年、2013年被推荐为中国科学院和被提名为中国工程院的有效候选人,两院合计连续3次的,2015年停止1次院士候选人资格。

三、报送材料程序要求

因时间较紧,报送材料分两次进行:

12015123日前将《院士候选人简要情况表》(见附件)电子邮件发送到我会(过期恕不接受),以便安排推选专家委员会初审。并请速将你单位具体联系人的姓名、电话、传真、电邮告学会。所有被推荐人同期按科协办发组字〔20151号文的要求准备所需材料;

2、通过初审的被推选人的材料在本人所在单位及学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所收到的反馈意见及时报送学会。通过初审的被推选人的报送材料,按科协办发组字〔20151号文的要求,另增1份学会存档,于2015216日前邮寄(快递或专人送)到我会(过期恕不接受),以便安排学术审核。

四、地址及联系人

  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院A11层,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编:100048

联系人:李新   胡丹蓉

  话:0105838250158382504

  真:01063547632

  箱:623628568@qq.com

附件:院士候选人简要情况表

二〇一五年一月八日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院A座11层 电话:010--58381747/2515 传真:010--63547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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