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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项目密集获批 有序开发不可忽略
2013/9/22 9:40:41    新闻来源:经济观察网
  导语:水电建设项目的环境评价和开发核准出现开闸信号。本报自国家能源局获悉,国家发改委一季度核准通过了包括金沙江鲁地拉水电站在内的5座水电站。

  经济观察报 记者 于华鹏 水电建设项目的环境评价和开发核准出现开闸信号。

  本报自国家能源局获悉,国家发改委一季度核准通过了包括金沙江鲁地拉水电站在内的5座水电站。
  而环保部方面,日前也通过了云南省澜沧江苗尾水电站的环评和金沙江乌东德、白鹤滩水电站的"三通一平"等工程。

  面对水电项目的陆续获批,相关专家和业内人士却并不乐观,认为这些水电站的获批,距"十二五"水电规划目标的完成,特别是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比15%的承诺目标的完成只是杯水车薪。

  水电站获批加速

  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的数据显示,1-2月份,水电投资达163亿元,相比去年同期的85亿元,两个月增幅近100%。

  无独有偶,今年前3个月,特别是2月份,多个水电项目获得发改委的核准。本报记者粗略统计,今年一季度国家发改委共核准了5个水电站,其中包括2月份审批通过的金沙江龙开口水电站、四川大渡河安谷水电站、金沙江鲁地拉水电站和3月份核准通过的四川大渡河枕头坝一级水电站、四川大渡河沙坪二级水电站,5个电站共计580万千瓦,动态总投资在600亿元以上。

  其中,金沙江鲁地拉水电站装机容量最大,为216万千瓦。据称,该项目早在2006年即被国家发改委放行,但此后由于环保部门的环评叫停,今年2月才正式核准"转正"。

  不仅如此,上述5个项目均被指已在"十一五"期间动工,但因环评、移民等问题未能顺利施工,此次核准通过后将开始正式施工建设。

  与国家发改委的核准对应的,环保部也环评通过了多个项目,其中包括云南省澜沧江苗尾水电站和金沙江乌东德、白鹤滩水电站的"三通一平"等工程。

  此外,还批复了澜沧江上游如美水电站项目的前期工作,并在4月份以来连续受理了云南省澜沧江黄登水电站和四川省大渡河双江口水电站的环评报告。

  然而,在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常务副理事长李菊根看来,水电项目在密集核准的同时,虽然释放了些许开闸的信号,但对于整个水电的长期规划,特别是中国承诺的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15%的目标的实现,580万千瓦实为杯水车薪。

  此前,原国家能源局局长张国宝曾称,若要实现2020年的减排目标,届时的水电装机容量需达到3.8亿千瓦,其中常规水电3.3亿千瓦,抽水蓄能5000万千瓦。

  因此,能源局拟定的"十二五"规划对于常规水电项目的增量设计为1.2亿千瓦,平均每年2400万千瓦,加上抽水蓄能的水电装机,每年的水电新增总装机需达到3200万千瓦。

  但事实是,自"十一五"以来,水电的审批由于环评和移民的问题,1000万千瓦以上的机组基本停批,小机组审核也变得困难。据中国电力[-1.39%]企业联合会此前发布的数据显示,2007、2008、2009年全国核准的水电容量分别仅有234万千瓦、724万千瓦和737万千瓦,截至2009年底,投产规模仅有6725万千瓦。

  但按照"十一五"规划,水电核准装机容量应在7000万千瓦以上,但"十一五"期间的水电项目核准容量却不足2000万千瓦。

  不仅如此,进入"十二五"以来,水电项目的建设也不容乐观。数据显示,2011年核准开工的水电约为1268万千瓦,仍不足"十二五"规划的3200万千瓦的容量目标。

  "而水电建设周期较长,即使当前加速建设,也不一定能完成2020年3.8亿千瓦的水电总装机。"李菊根表示。

  据了解,水电的建设周期一般为6到8年,而水电在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15%的目标任务中的份额为9%,即目标的60%以上需要水电完成。"如果水电完不成规划,靠核电和风电等能源无法完成减排目标。"李菊根称。

  尴尬的水电开发

  对于水电开发一直难有进展的原因,厦门大学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对本报记者表示,目前的争议主要集中在建设水域的环保生态和区域移民方面。

  由此,在"十五"和"十一五"期间,国家对于水电项目的审批变得更为审慎,特别是对于大型水电项目核准权,也从地方上收到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

  "现在对于水电站的核准,要多个部门坐在一起,由国务院相关部门牵头,会上只要有一个部门反对,水电站的建设即不能通过最终的核准。"李菊根告诉本报记者。

  而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目前大多水电站的核准未过主要是环保部提出环评不过关和水利部对于水电项目的否决,而国家能源局在各方中对水电的核准最为着急,也最为积极,基本是环评通过一个项目批准一个。"

  与能源局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环保部对于水电的环评则是"从严"。去年10月份,环保部联合发改委下发《河流水电规划报告及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暂行办法》,时两俩月,环保部再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水电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再次强调水电环评,并提出"生态优先、统筹考虑、适度开发、确保底线"的准则和"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及其他具有特殊保护价值的地区,原则上禁止开发水电资源"的规定。

  不管是环保部的从严,还是能源局对于减排目标的急切,对于水电来说,有序开发不可忽略。"虽然减排压力较大,但是水电项目审批不严,同样会造成生态和污染问题,甚至移民问题,要坚持成熟一个批准一个的原则。"林伯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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