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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小谦:关于“十二五”电力科学发展若干问题的探讨
2009/7/14 14:15:50    新闻来源: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为了使电力工业真正实现可持续的科学发展,也就是使电力发展与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实现电力的安全发展、经济发展、节约发展和清洁发展。这与电力的科学规划和决策制度有关,其核心是依靠科技创造、推进改革,加快调整电力结构和转变电力发展方式。下面就“十二五”期间的电力规划、市场预测、结构调整、转变增长方式及立法与改革谈些初浅的看法。

一、关于建立科学的电力规划制度

电力的科学发展,首要的问题是建立科学的电力规划制度,对电力进行科学的规划。

规划作为政府履行宏观调控,经济调节和公共服务职责的重要依据,是政府定的,也是管政府的。政府既要依法行政,也要依规划行事。规划也用以指导企业的经营发展计划和项目开发。然而在电力体制改革之后,厂网分开,电力规划体制没有理顺,没有一个统一的电力规划,前期工作的内容与深度要求不明确,在规划制定项目的决策上,缺乏深入调研,也没有建立明确的论证、评估、衔接与公示制度;在项目的确定上既没有“计划”,也缺少“市场”,既没有严格的审批程序,也没有竞争机制;在项目的变动上同样缺少论证。例如对西部水电开发及送电方向本来经过多年论证,并已按规定程序审定,但在没有经过重新论证与按程序评审,说变就变,而这种状况在一个有完善前期规划制度的情况下是不会发生的。

在电力市场供需形势的预测方面,政府没有明确相关的预测工作机构,没有建立连续的预测、调整与发布制度,也使规划的编制与计划的调整失去重要依据,使规划目标的确定、项目的安排、调整的方向往往陷于既非“计划”,也非“市场”的主观随意性的混沌中。

为建立科学的电力规划制度,一要明确电力规划的责任部门,切实负起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作用,并要承担决策的责任;二要明确具体的电力发展预测与规划的编制工作单位,相对固定的规划研究制订单位,有利于积累资料,连续编制,滚动调整;三要明确规划前期工作程序、深度要求、审批制度及调整制度,以及电力预测、预警的定期发布制度;四要明确规划中项目开发实施单位的竞争机制。

二、要正确预测和分析电力的供需形势

电力的供需预测,首先要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处的发展阶段的一般发展规律,同时要正确处理与研究经济发展波动对电力需求的影响。这对做好电力供需预测是重要的。

当前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来势迅猛,恰好与我国本轮经济周期相重迭,影响巨大,电力的反映尤为迅速。

2000年到2007年,电力需求不断攀升,从2008年开始快速下行,2008年10月份首次出现负增长,2008年全年用电量比2007年仅增加1634亿KWH,增速为5.23%,仅为2007年电量增幅的40%,增速下降了10个百分点,形成典型的经济周期的低谷,成为我国经济发展从改革开放以来三十年中的第三个经济周期。

面对当前经济形势,如何吸取以前在经济发展出现周期性波动时,根据电力的特点,对电力规划进行调整安排的经验与教训,是十分必要的。

回顾我国电力的发展,对经济周期性的波动,采取不同的对策,其结果迥然不同。30年来第一次的经济周期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经济低谷,用电量减少,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安排“八五”的电力,当时有两种意见:一种认为电力有多余,就应该少安排或先停一、二年再考虑。但当时能源部认为电力不能放松,虽然电力设备利用小时为4400多小时,但仍处于电力设备合理利用范围,并不标志电力有过多的富裕,因此仍要安排较多的项目与投资,维持较高速度发展,为下一周期的经济增长做准备,经过多次由部长亲自出面向计委、国务院领导汇报,争取了电力投资基本上没有削减,使1991—1994年电力装机保持9—10%的增长,为“八五”期间的经济高速发展提供了电力支撑。而到了1996年,爆发了亚洲金融危机,又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第二个经济周期基本交迭,出现经济急速滑坡,到1998年社会用电量增速降到2.07%。当时同样面临“九五”后几年与“十五”电力如何安排的问题。争论仍然重复进行,但最后是电力部门的意见无法得到决策部门的认同,只同意加强农村电网与城网的建设与改造,而否定了维持电力建设投入及新项目开工的要求,提出了大家所熟悉的“三年不开工”政策。“九五”为“十五”的建设储备规模极小,同时对“十五”计划也大幅度缩减,原计划开工的建设的核电也无限期的推后,致使2002年后经济进入高速增长期时,在2003年、2004年出现了全国性的“电荒”,电力高度紧张,2003年全国23个省市拉闸限电,2004年又增至24个省市拉闸限电,在计划用电、加强需求侧管理及调峰1600多万KW、限制峰荷354万KW情况下,全国仍缺电力3500万KW。与此同时,电力仓促开工上马,无序建设严重。规划、计划上的失当,极大地增加了严重缺电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也对社会与人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

现在处于改革开放以来第三个经济周期,在准备调整“十一五”与制订“十二五”规划时,上述一正一反的经验与教训,对做好“十二五”直到2020年的规划工作是十分重要的借鉴。

从前几次经济周期特征来看,经济处于低谷运行时间1~2年左右。预计到2010年我国经济将会得到恢复。对2010年前增速按5~6%之间,预测2010年的发电量在3.8万亿KWH左右,相应装机容量在9亿KW左右。

到了“十二五”,我国经济又将按工业化发展阶段的特征发展,预测“十二五”期间经济增长将在8~9%之间,电力弹性系数也接近于1,初步测算,“十二五”电力发展的基本方案为到2015年全国需电量5.5万亿KWH,电力装机约为12.5亿KW,相应设备综合利用小时为4400小时,使电力供需基本平衡。也即“十二五”期间年均需增加装机7000万KW左右,基本上维持“十一五”的建设规模。

三、要加快调整电力的结构

电力工业科学发展的重要内涵就是电力工业要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加快电力的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确保电力的安全、经济、高效供应,以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实现向低碳、高效、环保的电力供应体系的转变。
因此电力发展规划,在做出电力供需预测分析与初步安排后,重点在于对调整结构与转变发展模式做出部署和提出政策措施。

“十二五”的电力规划中,在调整电力结构方面,有如下几个方面问题应予以考虑。

(一)在电源结构方面

1.要继续优化发展火电

火电包括了煤电、气电、热电联产及分布式电源等。
由我国能源资源赋存决定,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将维持很长时间,在相当长时间内我们都将坚持“以电为中心,以煤为基础”这一能源发展的基本思路。因此调整电源结构,一方面要进一步提高电煤在总的煤炭消费中的比重,具体要根据煤炭在我国能源中的消费总量来确定,目标要求电煤比重在“十二五”期间要提高到50%以上(不包括热电联产的供热部分用煤)。另一方面要调整煤炭发电的技术结构,以提高能效、降低消耗、减轻排放,具体包括如下几方面: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大容量、高参数机组的比例。

这是提高燃煤机组效率的重要方向之一。对新建大型区域性电厂一般要求采用60万KW 及以上超临界或超超临界机组,到2007年0.6万千瓦以上火电机组中60万及以上机组容量1.31亿千瓦,占到火电总容量的27%,30万到60万机组1.72亿千瓦占到35.5%,两者合计达60%以上,而20万千瓦以下的小机组约占27%,其中相当部分是热电联产机组,总体来说是合适的,但对新建的大型区域电站和煤电基地的电站,都应按60万KW及以上超临界及超超临界来考虑。然而从稳定运行与电网的适应性来看,对100万KW级机组容量比例要适当。对大、中、小机组配置要科学合理,要从电力系统总体效率与效益来考量机组容量配置的合理性。

二是进一步提高热电联产的比重,机型选择要科学。

在能源的使用上,实现“温度对口、梯级利用、能质匹配”,这是提高热能利用效率的根本方向。热电联产以及热电冷联产是这一热力学原理应用的基本体现。尽可能减少不同能源形态的转换,提高热电联产的比重,做到凡是供热的要先经过发电,凡是发电的要同时进行供热,这是提高化石燃料使用效率的根本途径。2007年全国供热机组总计约9900万KW,占火电总装机5.4亿KW 的17.9%,占0.6万KW以上机组的比重为17.7%,占总装机容量的13.6%。由于热电联产的能源转换效率达84.25%,而纯发电的热效率只有38.11%,2007年热电联产把电力的整体能源转换效率由38.11%提高到42.05%,提高了近4个百分点,其节能效率是巨大的。但在城市集中供热中,还有相当部分是直接由锅炉房供热,继续发展热电联产,提高热电联产机组比例还大有潜力。对于热电联产的机组选择,要根据热负荷来确定机组大小及机型,一味强调要发展单机容量在30万以上热电联产大机组,是不科学的,会阻碍热电联产的发展,影响热电联产机组效益的发挥。

三是加大大型矿区煤电联合开发,扩大大型火电基地的规模效益与煤电产业上下游联合协调的联营效益。

“十二五”期间要继续在山西、陕北、蒙西、宁东、蒙东、呼盟等地区加快煤电联营的建设步伐,扩大建设规模。另外要加快锡盟地区褐煤的煤电一体化建设,送电京津冀。对于新疆、哈密等地煤炭及电力的开发也要做出规划上的安排。

四是加大煤炭清洁发电的技术开发力度。

煤的清洁利用,目前技术上基本成熟的是循环流化床燃烧技术,30万KW及以下已经掌握,60万KW的也正在开发,预计“十二五”期间也将基本掌握,对于灰、硫含量高的煤炭应争取推广应用。
对于整体煤气化发电联合循环技术(IGCC),具有煤气化、发电、制氢、煤化工及二氧化碳捕捉、储藏等煤炭清洁利用的功能,但其技术复杂,对于氢能的发展与利用及CO2的捕捉埋藏的经济性可行性尚需深入研究。对“十二五”期间重点是集中人力、财力建设一个或二个工业性示范工程,全面掌握其技术,评价其经济性、清洁度、及其发展的可持续性。

五是要尽可能提高气电的比重,但重点应放在小型分布式发电。

在化石燃料发电中,天然气发电要占有一定比例。由于我国天然气资源不丰富,而天然气用途广泛,可用于发电的天然气量不会太多。2007年在0.6万KW及以上火电机组中仅占4.8%,在全部电力装机中仅占3.9%,不到4%,今后气电比重可能也不会有较大增加,但最小要维持在装机总量与电量的4%以上,并且今后天然气用于发电主要投向应在分布式热电冷联产机组上,并建议在“十二五”规划安排中要予以重视,并研究制定分布式发电的专题规划。

此外,对于煤层气的开发利用也要列入“十二五”规划,同样也需制订煤层气发电的专项规划。

2.加快核电发展,提高核电在电源结构中的比重

面对当前日益紧迫的环境和气候问题,调整能源结构,大力发展核电,以核能替代化石燃料是重要的方向,是走向低碳,实现温室气体减排的现实出路。同时也是在经济衰退期用于拉动经济,扩大就业其影响面和带动力都是较大的产业。

我国核电的发展差距很大。核能发电量只占全国总电量的1.9%,而世界核电的比重平均在15~16%左右,发达国家在20%以上,高的达70~80%,核电是我国电源结构中最短的一条腿。
经过30多年的发展,我国核电在自主设计、制造、建设和运营方面,以及厂址选择、核燃料供应、设备供应等,都做了不少工作,打下了重要的基础,我国核电已具备了规模化发展的条件。到2007年底已完成初步可行性研究的核电项目有5200万KW,并且大多已经过审查。在厂址资源方面支持2020年7000~8000万KW,2030年1.6~1.8亿KW是可行的。

“十二五”期间是加快我国核电发展的重要转折时期,也是我国调整电源结构的关键所在。初步分析,“十二五”到2015年核电装机达3300万KW以上,占到2015年装机容量的2.6%,发电量的4%以上是完全可能的。“十二五”期间预计可建成的机组有岭澳二期2×100万,秦山二期扩建2×65万,红沿河3×100万,宁德一期3×100万,福清一期2×100万,方家山2×100万,阳江3×100万,三门2×125万,海阳2×125万,海南2× 65万,以及咸宁、常德、彭泽、荣城高温堆等。与此同时上述工程的续建与台山、岳阳、广西防城、安徽芜湖、山东荣城、河南南阳等一大批核电都要在“十一五”末和“十二五”期间新开工,为2020年达到核电装机7000~7500万千瓦及2030年核电投产达1.6~1.7亿KW作好前期准备。使核电比重迅速由2015年装机的2.5%,电量的4%,提升到2020年的4.5%和6%,2030年的7%和10%左右。我国核电快速发展根本问题在体制,关键在设备,重点在人才。为此,中国电机工程学会核电专委会建议在编制“十二五”计划前,召开国家核电工作会议,统一对我国核电发展形势及发展阶段的认识;确定我国核电发展的规模与目标;改革投资建设体制;安排设备供应;建立燃料供应循环体系;培养人才等议题,形成决议,统一行动。

3.继续大力开发水电

开发水电作为拉动内需,增加就业促进经济复苏的重要措施,这次经济周期也将为进一步加快水电发展提供机遇。另外,水电在可再生能源中是能源密度最大的,应该优先开发与利用,这一基本原则至今不变。
2008年我国水电装机达1.6亿KW左右,开发率为技术可开发5.4亿KW的29.6%,与发达国家都在70%左右的开发率相比还是处于比较低的水平,水电开发的潜力还很大。

预计在2010年水电装机将达到2亿KW,其开发率为37%。“十二五”将继续保持“十一五”水电开发势头,有望年均水电增加1400万KW,到2015年水电容量可达2.7亿KW左右,达到技术可开发的50%,按现在的前期工作,是可以做到的。

“十二五”水电开发重点仍是黄河上游、金沙江及长江上游和澜沧江等正在开发的河段。同时要做好黄河北干流、黑山峡及和怒江开发前期准备,以及黑龙江的合作开发等。对西藏地区“十二五”要加快雅鲁藏布江中游河段干支流的藏嘎、藏木和拉萨河的巴河等中小型电站的开发,以适应西藏地区自身用电的需要。
水电开发要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实现环境友好,做好移民工作,确保社会和谐。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的原则。

另外水电开发中要高度重视中小水电的合理开发,其数量众多,分布广泛,是我国重要的分布式能源,到2005年,全国农村小水电装机容量已达4309万KW,占全国水电装机容量的37%,发电量1357亿KWH,占全国水电量的34.3%,同时还有在建的小水电1773万KW。因此小水电要纳入统一规划,既要与大型水电统一规划,也要与农村电网发展、新农村小城镇建设统一规划。

4.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发电

“十二五”电力规划中要高度重视可再生能源发电,这应当成为“十二五”规划的又一重点与亮点,这既是应对经济危机的重要措施,更是电力调整结构抢占今后经济技术发展制高点的需要。当前除了水电以外的可再生能源,技术成熟,可以大规模开发的是风电,太阳能发电与生物质能发电三种,由于其资源具有分散性和能源密度较低特点,因此其利用方式宜以分布或面向终端供电为主。

第一,关于风力发电

我国风电发展已进入大型化、规模化发展阶段。2008年一年新增630万KW,达到1220万KW,发电量128亿KWH,比上年翻了一番以上,因此到2010年可能达到2000万KW,到2015年将达到5000万KW左右。
风电快速发展,“十二五”特别要重视风电的风力资源的勘测与评估,加大对资源可获得性的实证,以提高建设风场的风能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提高对风能的预测、预报能力,适应电力系统经济调度的需要。同时要做好风场的总体规划,除了发展一定规模的大风场外,更应重视分散的中小型风场的开发,支持家用风电的发展。这有利于上网与就地利用,及提高其风能发电的经济效益。大规模风电规划要与电网输送及可间隙用能的高耗电产业规划相结合,提高风电就地转化为高载能体的产品的比例,以克服大容量风电远距离输送的经济性差的问题。对于规划若干所谓“风电三峡”并要远距离外送的方案,其经济性与技术合理性,要通过专题深入论证。

另外,“十二五”期间,要做好海上风电的前期研究,落实国土规划、海域利用规划和风力资源的勘测评价等工作,并抓紧建设海上风场的示范工程,以取得经验,特别是海上风机设备制造及工程设计,施工安装和接入系统等经验,为“十三五”及其后海上风场大规模发展做好技术与装备准备。

第二,关于太阳能发电

太阳能热利用及太阳能发电,对能源发展来说,具有重大而长远的战略意义。太阳能发电与其他可再生能源相比具有不少优势,特别是光伏发电,转换环节少,相对转换效率高,而且占用土地面积少。“十二五”重点要对太阳能光伏发电和太阳能热发电给予更多政策支持和技术开发的投入,扭转目前“两头在外”所带来的问题。

全球太阳能光伏发电,从2000年以来到2007年,发电装机容量年均增长32%左右,到2007年已达1043万KW,而我国只有10万KW。但我国却已成为世界最大的光伏电池生产基地,到2007年生产能力已达180万KW,产量已达118万KW,占全球的三分之一以上。而生产的光伏电池98%以上出口。这种高纯度硅料与光伏电池发电“两头在外”局面,从“十二五”开始应当有一个根本的改变。

为此要在应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方面国家要有更多的政策支持与对技术开发的投入,使“十二五”光伏发电的增长维持在2000年以来的年均40%的速度以上,按此预测,光伏发电到2015年应在150万KW,到2020年在1000万KW左右。

“十二五”期间,太阳能光伏发电从边远独立供电走向城镇,走向并网。要大力支持户用屋顶太阳能光伏发电,推进光伏系统和建筑一体化技术,要规划与落实百、千、万户用屋顶光伏系统工程,支持上海市都市型工业示范区太阳能光伏发电项目的实现,并且有更大规模的发展。支持昆明市城市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应用到2015年达到95%,城镇太阳能普及率达70%的规划,以及青海2015年66万KW,2020年200万KW的计划目标早日实现。通过这些工程的建设并普遍推广,使我国太阳能发电在“十二五”期间有较大的发展,与此同时争取能在“十二五”期间建成太阳热发电示范工程。

推广太阳能光伏发电的关键之一是要降低造价及发电成本,除了政府财政上支持之外,重要的是规模的发展与技术的进步;二是要尽快自主开发掌握太阳能级硅料的生产技术。前景是光明的,据尚德公司分析,预测到2012年国内太阳能发电价格可降到1元/KWH,非硅薄膜电池的发展,可以进一步降低造价与电价,再加政策上的支持,规模化发展就有可能了。

第三,生物质发电

我国生物质能源丰富,据有关资料分析,我国生物质资源可转换为能源资源的潜力约为5亿吨标煤,今后植树造林等的发展,生物质资源中可转为能源的潜力可达10亿吨标煤。

生物质能源转换方式目前分为燃料乙醇,生物柴油,沼气和发电,按国家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规划,到2010年农村生物质发电550万KW,其中生物质发电400万KW,规划到2020年生物质发电达3000万KW,其中生物质发电2400万KW。

对于利用生物质发电与煤电、水电相比不具有优势,与风能、太阳能相比不具有资源优势,但秸杆发电对于增加农民收入,减少农村化石燃料使用是具有一定意义的。然而秸杆收集运输不宜太远,所以生物质发电其规模不宜过大,以分散式直接为终端用户服务为主。为此在生物能源发电规划中要做好秸杆发电、沼气供应与新农村城镇建设统一规划紧密结合起来。

总之,在“十二五”可再生能源发电规划中要重视如下几方面问题

一是要重视资源的调查与科学的勘测,对于如风能、太阳能与生物质能均如此,要做出科学的评估,具有可获得性。

二是要加强可再生能源的科技投入,重视可再生能源发电装备与工艺的自主创新,突破技术瓶颈,实现技术装备的国产化。

三是逐步建立完整的产业链以及要从全生命周期能量转换效率去评价考察能源的利用效率及其清洁度,以及对从社会资源的消耗,包括对土地的利用,水资源的消耗等。

四是发展规划上,要高度重视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资源分布的分散性,以及能源密度较低的特点,要从能源采集、输送、转换到使用整个产业链一体化来研究确定其在我国能源体系中的战略定位,并进行科学合理的配置。要以提高能源效率与清洁利用为中心来确定产业发展模式。只按工业化时代的“规模效益”的模式来配置资源,往往并非最好选择,而按“系统化”,“集成化”与“效益规模”等概念来配置组合各种能源的使用,可能会取得更佳效益。

(二)进一步加强电网建设

从电力行业内部结构来看,处理好电源与电网的关系十分必要。长期以来,电网一直是个薄弱环节。这既是受长期的重发轻供的影响,电网投资不足等所造成的,也由于能源产地愈来愈远离负荷中心及可再生能源等间隙电源与分布式电源的发展,信息化的发展与工业化的融合的要求等等,给电网的规划建设带来新的问题。对此在“十二五”的电力规划中要充分重视这些问题,调整好电源与电网的结构性问题,做出合理的安排。

1.首要的问题是要继续加大电网的投入,把加大电网投入作为调整结构,拉动内需,提升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

为此要继续调整电力投资比例,长期以来电源与电网投资比例在7:3左右,与国外为4:6完全相反。在进入21世纪后,这种状况有所改善,但2007年所完成的电源投资与电网投资之比仍然为6:4,直到2008年才第一次出现电源与电网投资基本相等的状况(即电网投资达2885亿元,占电力总投资的50.05%),这种情况在“十二五”计划期内需要做进一步的调整,争取调整电源与电网之比为4.5:5.5,这是调整电力内部结构的重要保证。

2.加快全国联网建设,实现更大范围内的资源优化配置

在上个经济周期中,即在20世纪末中央提出了西部大开发战略,对于电力来说就是“西电东送”的发展战略,这对加快西部经济发展,水电开发以及促进全国联网建设,都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取得了巨大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

现在即将进入“十二五”规划期,又处于改革开发的第三个经济发展周期,在这一规划期内需要进一步在“西电东送”战略基础上增加“北电南送”的战略内容,即加大我国北部、西部的陕西、山西、宁夏、蒙西、锡盟等煤炭及其电力的一体化开发,实现西电东送与北电南送相结合的战略,这对中西部经济社会发展,对东中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所提供的能源支撑,对于我国电力与电网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十一五”期间,特高压1000KV交流输电示范工程取得的成功,将为这一战略的实施提供了技术的支撑和装备供应的保证。为此,对“十二五”的“西电东送”与“北电南送”做出专项规划,在经国家组织论证审查后正式列入国家“十二五”电力发展规划,将是十分必要的。

3.要重视区域电网的建设

主要为西北750KV电网和各大区500KV电网的建设与完善,为电网的安全、可靠奠定基础,也为扩大各区域电网之间的电力电量交易创造条件。

在完善与加强电网结构方面,首先是要消除输电卡脖子,提高电网的热稳定、暂态稳定水平,处理电网稳定过多依赖于安控装置、无功补偿不足等问题,以提高电网的安全稳定水平和输送能力。同时统筹经济与安全,提高电网的防御自然灾害与抗风险能力。

另外要加强电源与电网的统一规划。使新建电厂能及时的送得出,落得下,用得上,使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得到保证。

4.要特别重视配电网的建设

这应是“十二五”电力规划的重点。其一是在配电网建设中要安排好可再生能源接入电网的规划,及其无功配置、谐波治理等技术问题,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二是提高电网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建设智能电网,使配电网更能适应用户自主选择的需要,和适应电力市场发展的需要,三是电网发展规划要与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紧密结合,将输电通道等统一纳入地区规划中。

5.跨国电网的建设

电网是实现国内各地区资源化配置的载体,也是实现跨国能源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手段。“十二五”重点考虑的是俄罗斯向我国送电及在蒙古建设煤电向我国输电的问题,以及南方电网与东南亚越南、泰国、老挝等联网问题和缅甸水电开发向我国送电等问题。

四、要转变电力发展方式

主要是电力发展要由过度依靠财力、物力、人力及环境资源的投入,转变到依靠科技进步、依靠生产关系等的改革,由只依靠外延扩大再生产转到重视内延发展,以及只强调电力供应侧的发展,而对电力需求侧管理及提高使用效率重视不够等等。为此,在发展规划中要关注如下一些问题:

(一)要更加重视依靠科技进步

这是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要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根本的动力来源于科技进步,对于电力发展来说,首先要通过科技进步,提高能源的转换效率与传输效率;其次要广泛地、有效地将更多的难以直接利用的能源实现高效的转化,增加电力供给;其三是在能源转换与传输中要减少环境污染,保护生态环境,实现清洁转换与使用。为此,在“十二五”期间要更多关注如下一些课题,并能正式列入发展规划中:

1.煤炭等化石燃料转换技术方面

①进一步提高超超临界成套设备制造设计的国产化、自主化水平,并提高装机比重,提高设备利用率和运行效率。

②组织好煤炭的清洁利用研究。要集中力量在“十二五”建设好一、二个示范工程,在煤的先进气化,气体净化、膜分离技术,碳封存技术,氢气透平,燃料电池/燃气轮机联合循环,先进燃烧技术,副产品利用技术,先进材料技术及控制技术等全面取得突破。

③掌握分布式能源发电技术,实现微型燃机、内燃机、外燃机等装备供应和控制技术的自主化与国产化,促进分布式能源的发展。

④煤层气的收集与应用技术及煤层气燃气轮机制造技术。

⑤解决好热电联产供热(冷)系统的温度、压力、流量的调节控制与计量技术。

2.可再生能源发电技术

①水力发电技术。重点为水电开发与环境友好技术,以及大型复杂水电站群的优化规划与梯级水电站群及其跨流域优化调度和水文水情预测预报技术。

②风力发电。重视风力资源勘测评估技术、风电场规划设计技术以及风电功率的预测系统的建立,以提高风能利用率与风场建设的经济性。规划建设若干海上风电场,掌握海上风电场的设计、设备、材料、建设安装等技术。

③太阳能发电技术。提高光伏电池包括薄膜电池和电池组件转换率及其控制系统技术,推进太阳能建筑一体化技术,掌握高纯度硅料的清洁节能生产技术等。

另外是研究掌握太阳热发电技术,建设一、二个示范工程。

④生物质能发电技术。研究生物质能利用的全寿命周期能量转换效率,以及大面积低能源密度、季节性供应与连续生产之间的在收集、运输、存储、使用方面的技术经济研究与评估技术。

3.核电技术

①尽快掌握AP1000技术与自主开发AP1400技术及其装备的国产化,这是“十二五”核电技术发展的重中之重。

②进一步提高百万级二代改进型核电的设计与装备供应自主化、国产化水平,解决批量生产供应的关键问题。

③建立完善的能适应于大规模核电发展的核燃料供应体系及落实后处理技术路线等相关问题。

④进一步抓好高温堆、快堆等第四代核电示范工程,并开展高温堆的应用规划研究。

4.电网技术

①提高大电网的规划技术,以及提高电网安全与抗风险能力技术。

②全面掌握特高压交直流输电的规划、设计、建设技术,提高成套设备的规模化生产能力及其自主化和国产化水平。

③大规模可再生能源的接入系统技术和安全稳定、经济高效的运行技术,并建立相应的入网标准与检测标准。

④实现电力系统技术与信息化的高度融合,建设智能电网。通过坚强而灵活的电网的数字化、信息化,把发电、输电、配电、售电服务,以及蓄能与终端用户的各种电气设备和其它用能设施连接一起,并通过智能化控制调节,使整个系统得以优化,以实现多能互补、高效发电、清洁发电、节约用电、舒适用电。

⑤储能技术。大容量高效蓄电池技术,抽水蓄能技术,超导储能技术,氢能技术。

5.需求侧管理技术

一是发展电力需求侧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技术,二是推广先进用电技术,重点突破电动汽车及其推广蓄能式混合动力交通工具的应用,三是大力推进采用高效节能技术和装备,如高效电机、变频调速、绿色照明技术等。

(二)依靠改革,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促进实现生产方式的转变

深化体制改革,是转变增长方式的根本保障,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的融合,把信息化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是经济结构调整和促进生产方式转变的重要动力。

1.推进电力的综合资源规划管理模式,将需求侧管理与节能、节电技术的应用,统一纳入电力供需平衡规划,以法律、行政与经济办法,确保实施。

2.要打破行业界限,实行能源的梯级利用、综合利用与分布式利用。

一是推广实施煤电一体化开发,支持煤、电、运、用一体化的建设运营体系。

二是大力推进热电冷联产。凡是用于供热的要先发电之后再供热,凡是发电的也要同时向冷热用户供热,实现能源的“温度对口、梯级利用”提高能源利用率。

三是推进分布式能源系统技术。互连网式的分布能源梯级利用系统,是未来能源工业利用的重要形态之一,它由燃气管网、低压电网、冷热水管网和信息网共同组成的与用户就近互联的系统,是能源节约利用、清洁利用的系统,要积极支持其发展。

四是积极推进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系统,以克服其能源密度低、分散、间歇性等问题。例如实施有关风能、太阳能发电与制氢、蓄能产品、化工产品等联合开发、综合发展的技术。

3.建立统一电力市场,打破区域与行业界限,实现更大范围内实施能源优化配置

一是要继续推进全国联网,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力市场,为实现全国范围的资源优化配置创造条件。同时实施分级管理,建立竞争机制,促进能源利用效率和经济效益的提高。

二是实施电网投资的多元化与建设管理一体化。在国家绝对控股前提下,允许多方面投资,以广泛筹措资金,实行产权多元、统一规划、同步建设、市场交易、分级管理。

4.重视内延扩大再生产

高度重视内延扩大再生产,要充分发挥已有电力设施存量资产的功能,充分利用这些设施的能源沉积,依靠新技术对原有系统进行改造,以提高其使用效率。

随着电力系统规模不断扩大,存量资产不断增加,这是人民的宝贵财富,充分利用和发挥,并要积极通过技术改造,挖掘潜力,发挥更大的作用,这是电力工作者的职责所在,对老设备系统进行“恢复性”工程建设就十分必要。对于设备的报废必须要慎重,要通过全寿命全系统能源审计与环境评价,方可决定是否应该报废,还是改造或控制使用。不作科学审计与评估,一哄而起,一炸了之的简单化的做法是不合适的。

五、改革与立法

1.电力要立法

要修订电力法,总结30年改革与发展成果,重新修订颁布电力法,进一步明确能源工业要以电力为中心的指导思想,及将提高电气化程度作为节约能源提高效率的重点。确定电力规划的法律地位。明确电力系统的自然垄断性质,确定实行国家监管的法律地位。明确电力投资与管理体制,中央与地方,政府与企业,计划与市场,监管与调控等相互关系与职责权利,确保电力健康快速发展,适应经济、社会、文化发展需要,保护国家、企业、个人合法权益。

2.继续推进电力改革

要把电力体制改革的重点转到政府职能机制的改革。要明确政府管电的职责与范围;要将政府的行政审查纳入法规体系,使政府对国有公共资源的配置,符合法规体系,通过科学民主程序得以实施。使政府的规划和资源的综合平衡,制订的政策能准确反映社会要求,符合于市场经济规律与能源发展的自身规律。有利于保障电力发展与供给,促进质量与效益的提高,加强环境生态的保护。要加强发、输、配、用的统一管理和综合规划,形成分级管理机制,同时要大力加强电力监管力量与职权。

要加快电价改革,这是电力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电价改革作为整个电力市场建立和竞争机制形成,以及提高企业效率与效益的支撑点,必须加快进行,尽快形成科学合理的发电、输电、销售电价的形成机制,改变当前“市场煤,计划煤”的不配套、不协调的混乱局面。

加快核电的投资、建设体制改革。目前核电只允许二、三家公司具有投资建设核电的业主资格,把大部分电力企业排除在投资建设核电业主之外,这种垄断局面是我国核电快速发展最大的障碍。另外由少数几家垄断核电的设计建设,也成为核电造价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所以改革核电的投资建设体制将成为“十二五”核电发展的头等重要的任务。

要实施在国家控股前提下的电网投资多元化的改革,以解决电网投资不足的问题。

 


2009年3月28日
周小谦

作者介绍:

周小谦:男、汉、党员,大学学历,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现任中国电力发展促进会理事长,国家电网公司特高压技术顾问小组组长,曾任水电部基建司付司长,国家计委燃料动力工业计划局副局长局长、能源部综合计划司司长、电力工业部总工程师、中国电网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国家电力公司总经理助理、国家电力公司顾问、国家电网公司顾问,特变电工、许继电气独立董事。

来自:中国电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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