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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是非背后:暴露行业深层次问题
2014/3/31 20:03:02    新闻来源:能源网-胡学萃

疑问一:三峡基金收支情况到底如何?

回应 :三峡基金在三峡工程完工时(2009年)转变成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虽然一部分用于三峡工程后续工作,但已经与三峡集团没有关系。

1992年三峡工程启动,国务院决定全国(从1995年开始,西藏、贫困地区的农业排灌用电、县及县以下的孤立电网免征收;从2002年开始,湖北省免征收。)用电每度加价3厘钱,与葛洲坝电厂上交利润一并作为三峡建设基金(详见《财政部、国家计委、能源部、国家物价局关于筹集三峡工程建设基金的紧急通知》[1992]财工字第576号)。

从1992年到2009年这17年间,三峡集团作为国家授予的全面负责三峡工程建设的中央企业,三峡基金交由三峡集团用于三峡工程的建设投资。2012年4月26日,三峡集团首度向全社会公开了三峡基金征收总数为1378亿元。

据悉,三峡工程总投资预算为2039亿元,截至2009年6月底,三峡工程实际总投资1849亿元,其中绝大部分就来自三峡基金。

根据《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财综[2009]90号)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三峡基金停止征收,利用三峡工程建设基金停征后的电价空间设立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其中,南水北调和三峡工程直接受益省份筹集的重大水利基金,专项用于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和三峡工程后续工作;非直接受益省份筹集的,留给所在省份用于本地重大水利工程建设。

记者从财政部得知,2010-2012年,全国征收的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分别为183.11亿元、335.14亿元、242.12亿元。2013年数据虽然还未公布,但根据2013年全国发电量52451亿千瓦时乘以7厘/千瓦时计算,2013年征收数额约为367.16亿元(各省区、市征收标准见下表)。这就意味着,过去4年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共征收1127.53亿元。

然而,对于"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这一提法,至今仍然存在诸多争议。中国工程院院士陆佑楣就曾对本报记者表示,作为一项工程,自2009年完工之日起,三峡工程就已经完成了国家赋予的使命。三峡库区建设、污染治理、移民产业帮扶,不能再以三峡工程的名义开展工作。

但从上述文件中可以肯定的一点是,从2010年1月1日起征收的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已经由国家财政部统一收支,虽然一部分用于三峡工程后续工作,但已经与三峡集团没有关系。

附:

疑问二: 便宜的三峡电为何没让老百姓受益?

回应: 三峡电输送至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再卖给老百姓,中间加收了过网费。从全国范围来讲,有便宜的水电缓冲,国家才得以少烧煤,多发展清洁但昂贵的核电、风电、太阳能等能源。

由于在三峡工程建设初期,社会普遍预期"三峡电站建成后电价会下调",但等到三峡工程完工时,由通货膨胀等多种因素导致的能源价格上涨,电价也不降反升,为此老百姓质疑:"便宜的三峡电为何没让老百姓受益?"

对此,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副秘书长张博庭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三峡电上网电价多年来一直被国家发改委定为0.25元/度,三峡电送国家电网(主要是川渝、华东、华中)和南方电网(主要是广东),由电网再卖给老百姓,中间加收了过网费。至于广东地区老百姓反映的"三峡电落地广东为0.39元/度,而云贵送广东的电为0.32元/度,对广东来说,买电还更贵了"这一问题,张博庭的解释是:"这是由于三峡电送广东,相比云电送粤,距离更远,因此过网费更贵所致。"

此外,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从全国范围来讲,多年来水电上网电价比火电平均低了0.2元,正因为有便宜的水电缓冲,国家才得以少烧煤,多发展清洁但昂贵的核电、风电、太阳能等能源,满足转方式、调结构的需要。

"因此,不是说三峡电就能让销售电价降下来,而是因为有便宜的三峡电和大量廉价水电,可以稀释、中和一部分昂贵的电价,这样从整体上拉低全国销售电价。这么多年,发改委价格部门之所以能够控制居民销售电价涨幅,很大程度上是水电作出了贡献的。"张博庭说。

众所周知,我国电价采用的是行政审批制。因此,对于"长江电力的投资者们提问中最多的主题就是要求公司争取提高电价" 这一问题,多年来,尽管业内人士也一直在呼吁"水火同网同质同价",但由于改革不到位等深层次原因,电价仍由价格部门控制,企业也无能为力。

疑问三: 三峡集团投资的抽水蓄能为何"面临损失风险"?

回应: 发电企业建抽水蓄能,是在国家发改委不对抽水蓄能单独核定电价从而导致电网缺乏积极性的情况下,发电企业为了保证自己所投资的风电顺利并网作出的"无奈抉择"。

数次三峡风波中,有疑问直指三峡集团投资建设的天荒坪二期(以下简称"天二")和内蒙古呼和浩特(以下简称"呼蓄")这两座抽水蓄能电站,批判"三峡集团在可行性研究不充分的情况下,投入10.68亿元建设两座抽水蓄能电站,两项目处于停滞状态,面临损失风险。"

据记者了解,2005年三峡集团与湖州市及安吉县政府就投资天二达成合作意向时,国家发改委已在200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抽水蓄能电站建设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能源[2004]71号文)中规定了"该文件下发后审批的抽水蓄能电站,由电网经营企业全资建设,不再核定电价。"

此后的8年间,计划投资55.95亿元、总装机210万千瓦的天二项目因迟迟不能核准而搁置。

 

天二遇挫后,三峡集团的抽水蓄能电站投资转向了内蒙古。这一次,三峡集团希望通过"接手呼蓄,开发风电"的组合投资方式,进军内蒙古清洁能源开发领域。

装机120万千瓦的呼蓄于2006年获得核准,按照2005年价格水平计算,动态总投资56.43亿元,由内蒙古电力集团负责开工建设。但由于资金及施工等原因,2009年呼蓄正式由三峡集团接手,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以400万千瓦优质风电资源作为交换,并承诺远期还将支持其开发包头、乌海等抽水蓄能项目。

2009年11月18日,三峡集团对呼蓄公司进行重组。重组后的呼蓄公司由16家股东共同出资,注册资本金15亿元,其中三峡集团出资7.65亿元,占股51%,内蒙古电力公司为第二大股东,占股10%。

然而,针对发电企业投资抽水蓄能问题,业界也存在不少争议。张博庭认为,这是在国家发改委不对抽水蓄能单独核定电价从而导致电网缺乏积极性的情况下,发电企业为了保证自己所投资的风电顺利并网作出的"无奈抉择"。

"实际上也不是说现行的政策就不合理,如果对抽水蓄能单独核定电价,然后让电网来建,那也不行,电网想怎么弄就怎么弄。但是不单独核定电价,电网又没有积极性,发电企业上了风电要并网,只能自己干。"张博庭说。他认为,抽水蓄能建设目前只有两条路:"要么像现在这样,要么单独定价之后,只允许发电企业来干。"

疑问四: 三峡集团投资的二甲醚和煤化工项目是否符合核准程序?

回应: 三峡集团的项目,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预可研—路条—前期准备—可研—核准开工"程序来操作,并没有未核准就先开工的问题。

针对此前报道称"三峡集团参股投资建设的陕西蒲城二甲醚项目和云南先锋煤化工项目,均未经发改委核准"这一问题,三峡集团内部人士对本报记者回应称:"三峡集团的项目,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预可研—路条—前期准备—可研—核准开工"程序来操作,并没有出现未核准就先开工的问题。"

据本报记者了解,在2004年8月国家发改委对投资项目改审批制为核准制之后,核准制看似简化了程序,实际上也导致了投资项目审批由原先的"一个婆婆"变成了"多个婆婆",原先只需要一个发改委审批,现在却变成了十多个部门的审批,项目投资业主对此"苦不堪言"。

在审批制程序上,一般要经过批准"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报告"三个环节,而核准制只需"项目申请报告"一个环节。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项目业主需要先做预可行性研究(预可研),预可研通过后拿到国家发改委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路条"去做相关前期准备,然后在此基础上做可行性研究(可研),可研报告审查通过后才能被核准开工。问题就往往出在拿到"路条"到核准开工这个环节中。首先,项目业主要"多个婆婆"都拜到,前往各相关部门盖章审批,否则发改委不予核准。其次,随着环保等要求的逐步提高,各个部门都相继拥有了"一票否决"权,核准之路因此相比以往变得"漫长又艰辛"。

包括水电在内的能源项目,前期工作往往投入巨大。从政策上讲,未获核准就不能进行主体工程建设,因此项目业主一方面既不能停工,一方面在未获核准时后续工作推动又面临风险。早年曾被媒体批判的金沙江中游"未批先建"问题,实际上也是核准制下企业进退两难的真实写照。

"因此,那些不了解核准制真相的公众,一旦看到项目开始做'三通一平'(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时,就认为是项目已经开工了,实际上'三通一平'只是在拿到路条之后开展的前期工作的一部分而已。"一位不愿具名的国家发改委人士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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