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水电专家张博庭:水电与环保并非势不两立
2009/7/28 8:52:37    新闻来源: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编者按:近日发生的“金沙江环评事件”,热点虽告一段落,但人们心中的疑团并未解开,尤其是对普通百姓和外行人来说,孰是孰非,一时难以判断。主要原因是缺少“科普”知识和相关专家对此事的“科普”解读。因此,“中国水电网”(www.hydropower.org.cn)和“中国节能环保网”(www.ceee.com.cn)联合邀请水电专家张博庭,以专家的角度对这些问题做一个“科普”解读。下面是采访实录—

  记者都知道,水电是可再生的清洁能源,这已经成为一种共识。那么水电怎么会跟环保发生矛盾呢?水电与环保到底是什么样的关系,这个矛盾是必然的吗?还是可以化解的?您认为应该怎样化解呢?

  张博庭:水电的清洁的可再生能源的地位是得到全世界公认的。因为目前世界上正在发挥着可再生能源作用的能源,主要还是水电。在2002年的世界可持续发展高峰会议上,由到会的192个国家领导人共同签署同意的“千年行动计划”已经明确了这一点。随后的各次世界可再生能源大会会议都反复强调这一点。我国的可再生能源法,也明确了这一结论。但是,由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水能资源基本上已经开发殆尽,他们开发可再生能源的方向只能集中在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上,而不再包括开发水电。相反,对于中国和一些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不发达,水电的开发程度还很低,所以还有大量的水能资源等待开发。

  作为清洁能源,使用水电是全世界最重要的环保措施,目前全球的得可再生能源主要是水电,大约提供着全球20%的电力。如果没有水电人类社会的现状是难以想象的。现在一些欧洲的先进国家之所以能够关闭所有的煤矿,完全使用清洁能源,其中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由于他们很早就充分的开发利用了他们的水能资源。在今天的社会里,任何一个国家如果不开发利用其水能,要想实现全面的清洁能源利用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尤其在今天我们人类日益感觉到,过量的使用化石能源造成的温室气体排放,是人类最难以解决的环境难题之后。可以说开发利用水电是最重要的环保措施。它除了提供大量的清洁能源之外,还能起到调节水资源的时空分布不均,防止各种旱涝灾害,保障人类社会的基本生存条件的最重要的生态环境保护作用。

  然而,目前社会上却普遍流行着水电开发与环保针锋相对、势不两立的各种传言。当然,这种说法也不是完全没有根据。因为世界上没有绝对的事情,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对立统一。水电与环境也不例外。尽管从总体上看水电是人类社会最重要的环保措施,但是,它也会在一些局部的地方,表现出与当地的生态环境的冲突。例如,因为要调节水资源需要占用大量的土地来储存水。在河流上建造水坝阻挡了洄游性鱼类的通道。这些问题都是我们不得不面对和必须要解决的。实践证明这些矛盾和问题并不是不能解决的,例如,修水库淹没土地的损失,其实也是一种制造人工湿地的过程。只要我们注意采取必要的生态保护措施,湿地的生态环境保护作用更大。水坝对于洄游性鱼类的影响是我们人类从一百多年以前就开始注意解决的问题。国外一些那个时期修建的一些水坝,就已经建有鱼道。目前,已经有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和很多成功的实例。比如,由于采取了一系列的人工保护措施,我国的葛洲坝、三峡等水电站修建之后,使得当年已经濒临灭绝的洄游性鱼类,中华鲟的数量有了大幅度的增加。

  我认为,解决好水电与环保的矛盾,必须做好两方面的工作。一个是在水电的开发建设过程中切实注意保护环境,最大程度的发挥水电的环境效益,降低其环境影响。另一方面还特别要加强宣传工作,揭露一些专门依靠造谣诬蔑水电而去获得各种利益的伪环保集团的各种欺骗宣传。让公众全面地了解水电开发不可替代的环境作用。例如,在碳减排方面,在当前的技术水平下,不开发利用水电人类就无法解决碳减排的难题。我们可以到全世界去看看,凡是已经充分的利用了清洁能源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把自己的水能开发利用的非常好的。

  还有一些误导性的宣传,比如我们常听到有人说“建水坝会使水质恶化”的说法也非常不科学。除非是上游污染河水严重,水的流速增加有利于降低水体富营养化的速度。而对于一般的正常的河流,水库绝不会使水质恶化。就好比自然界中有大量的湖泊存在,如果不遭受人为污染,绝对不会出现湖泊水质恶化的情况。这种建坝就会使水质恶化的说法,之所以流传很广,主要来自反水坝组织的反复宣传。然而,现实并非如此。

  如我国贵州的红枫湖是50年代建造的水库,前几十年都从未出现任何水污染,但是,前几年该地区进入工业化以后,却发生了极其严重的水质恶化。最近一段时间,当地政府通过严格治理水污染排放,红枫湖的水质已经得到明显的恢复。新安江的水库建成后,变成了有点甜的矿泉水,湖南郴州的东江水库建成之后,由于水质非常好,已经吸引了青岛啤酒厂到那里建厂生产。历史和事实一次再一次的向人们证明,水坝水库本身决不会造成任何水污染。任何把污染归因于大坝的辩解,都是一种逃避治污责任的借口。相反,建设水坝反倒可以阻止污染物向下游排放,因而,它常常可以让人们清楚地看到排污当地水体被污染的效果,迫使人们加强对水污染治理,从而减轻下游和海洋的水污染。

  关于水电开发还将会造成“生物多样性降低”的指责,其实是极端环保主义者一件万能的武器,它可以用来反对任何人类文明活动。然而,事实上相对于人类生存所必需的种粮食、建房屋、修公路等等任何一项活动来说,修建水库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是最小的。因为,水库是人工湿地,湿地是世界上各种系统中生物物种最丰富的生态系统。即使是人工湿地的生物多样性,也未必就比单纯的激流河段更差。我国黄河上游的青铜峡等水库建成十几年后,湿地生态系统中的生物物种数量大幅度增加,现在已经成为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目前中国和全世界的发展趋势都是物种极其丰富的湿地的面积正在不断的减少,建设必要的水库人工湿地恰恰是对人类文明发展的有益补充,从总体上看建设必要的水库湿地,才有利于全球的物种生态保护。

  因此,我们不能仅仅以某一种物种可能会受影响的情况,来代替水库对全球物种生态的总体评价。更何况我们在建坝修水库的过程中还必须要采取各种保护措施,尽可能的保护好各种受影响的物种。同时我们也不能否认,人是不可能最终战胜自然的,某些物种不断的退出历史舞台,是自然界中不可抗拒的规律。有史以来,我们人类从来也没有消灭掉任何一种我们所痛恨的害虫,我们也不可能让任何一种行将灭绝物种永远保存下去。那些不管人类采取什么样的措施,都不能保留下来的物种的灭绝,与其说是人类文明发展的代价,还不如说是自然进化的必然规律。

  在这方面,伪环保的欺骗宣传队社会的误导作用是非常致命的。例如,我国的金沙江到现在还没有建成一座水电站,然而,根据调查我们的珍惜鱼类自然保护区要保护的主要的三种鱼“达氏鲟、白鲟和胭脂鱼”就已经不复存在了。这本来完全能说明很多鱼类的灭绝,根本不是水电开发造成的。但是,有人为了挑拨公众反对水电开发的情绪,还故意大张旗鼓的把达氏鲟、白鲟的照片贴在网上。然而,他们是决对不会告诉公众,在我们还没建设水电站之前,这些鱼类已经就不存在了。不但如此,一旦他们没有阻碍住水电站的建设,他们立刻就会把这些鱼类灭绝的罪名,都强加在水电建设上。

  更可笑的还有人经常宣传说水电建设会引发地质灾害。这完全是违背科学的说法。水电建设的根本意义就是把河水的能量用来发电造福人类,如果这些能量不被人类利用,它就只能不断的冲击河谷、切割边坡,不断的造成地质灾害。因此,所有的水电站建成之后必然会从根本上减少河水切割边坡的能量,从而必然会从根本上减少,以至于杜绝地质灾害。当然在水电站刚建成的初期,还会有一些以前形成的潜在的地质灾害爆发出来,但等到水电站建成十几年之后,几乎所有的水电站的库区都会杜绝地质灾害的现象。大家看看现在的新安江和丰满水水库,什么时候发生过地质灾害?而奔腾的怒江哪一年不发生上百次的地质灾害呢?因此,我们不仅说水电站不会引发地质灾害,而且,可以说水电站一定会减轻地质灾害。

    这个道理无论从科学上还是现实中都可以得到证明。当然,反水电极端环保组织还是能找出一两个水电站施工过程中,遭遇到了地质灾害的实例,来证明他们的谎言。但事实上,这就好比我们现在的怒江,由于还没有进行水电开发,每年都要有上百起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出现。如果,我们对怒江进行了水电开发,并且在开发的过程中治理了其中的99起地质灾害,哪怕还有一起、两起地质灾害在水电建设中出现,他们还是可以说是水电建设引发了地质灾害。

  这就是我们目前所谓水电与环境相矛盾问题的本质。今后,我们要解决好水电与环保的矛盾,不仅要做好每个具体工程的环境保护,更要坚持科学的宣传,揭露误导公众的各种欺骗宣传。可以说,具体工程的生态保护工作我们已经做得很不错了,而目前主要的差距就在于用大量的事实来澄清误导宣传。这才是当前我们化解水电与环保矛盾的关键。


  张博庭简历:

  张博庭,男,生于北京市,现任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副秘书长,教授、高级工程师。

  1982年1月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力学专业。1988年毕业于中国水利水电科学院研究生院。先后在中国水利水电科学院从事水电站大坝设计研究、坝体应力分析计算和实验研究以及工程结构可靠度分析等科研工作。曾经在国内、外专业杂志上发表论文数十篇,并曾获得过国内、外的优秀科技论文奖。有的专业论文被收录进《中国科学技术文库》,有些成果获得了国家专利。进入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后专职从事水电专业国际交流,曾任学会国际交流部副主任、全国学会理事、专职副秘书长主管宣传、科普和国际交流工作。

  同时还先后兼任过《中国电力》、《水力发电学报》编委、《岩土工程学报》常务理事、美国《Hydro Review Worldwide》 杂志顾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咨询顾问、云南大学客座教授等兼职学术职务。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院A座11层 电话:010--58381747/2515 传真:010--63547632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版权所有 投稿信箱:leidy5378@126.com
京ICP备13015787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2961号

 技术支持:北京中捷京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010-88516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