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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专家张博庭:大型水电公益性不该轻易改变
2009/7/28 9:17:54    新闻来源: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编者按:近日发生的“金沙江环评事件”,热点虽告一段落,但人们心中的疑团并未解开,尤其是对普通百姓和外行人来说,孰是孰非,一时难以判断。主要原因是缺少“科普”知识和相关专家对此事的“科普”解读。因此,“中国水电网”(www.hydropower.org.cn)和“中国节能环保网”(www.ceee.com.cn)联合邀请水电专家张博庭,以专家的角度对这些问题做一个“科普”解读。下面是采访实录—

  记者这段时间,水电环评、水火电同网同价、水资源收费,三件事情连续发生,是否有联系呢?

  张博庭:我认为这可能是一种巧合。但是,这些事情的出现,也都与水电被妖魔化有一定的联系的。水电因为环评迟迟得不到批准被叫停这件事情与水电被妖魔化的联系比较明显,我们不必过多的解释。水火电同价的呼声,虽然表面上看是对水电企业非常有利的,但是,我也并不认为提高水电电价就是绝对的好事情。因为,这种水电涨价的原因,不是因为人们感觉到水电企业的利润太低了,应该按照市场的原则予以补偿。而是说水电对当地的生态环境和移民造成了较大影响,必须要通过提高水电电价来加大水电企业补偿生态和移民的投入。所以,如果我们不能给水电开发一个客观公正的评价,今后水电的上网电价提高之后,社会上恐怕更要把水电企业当成唐僧肉来对待了。

  所以,不改变水电被严重妖魔化的趋势,仅仅提电价也解决不了水电行业的根本困难。其实,客观地说目前一般水电项目对移民的补偿和当地经济的贡献,决不会比其他工业开发项目差。如果确有个别情况,需要加大对当地的补偿,完全可以通过国家和政府的统一转移支付来实现。未必非要把水电的电价提起来,由每一个企业自己去用利润解决如何加大当地的补偿问题。

  况且,目前我国社会各界投资水电的积极性已经很高,对开发资源的竞争已经异常激烈。如果继续提高水电的电价只能加剧这种竞争。我们目前对水电移民的补偿水平也普遍高于一些水利和其他基本建设项目。我国水电发展的主要困难是由于妖魔化的误导宣传导致公众的不理解,社会的不支持,政府的不作为,而不是水电的补偿标准不足和开发企业没有积极性。即使现在出台提高水电电价,实现水火电同网同价的政策,并不能解决我国水电发展的主要难点。

  收取水资源费的问题也是一样,如果确有必要,水资源费本来可以由国家从电费里统一收取、转移支付。当然,这样水电企业自己缴纳水资源费厄办法也是可以的,不过,由于以前核定的水电上网电价中,并没有包括这部分水资源费,所以,这种向水电企业直接收取水资源费的做法,必然要与下一步提高水电的上网电价相关联。这种看似一种推进水电完全市场化的改革,我认为还有很多值得商榷的地方。

  因为,水电站的公益性很强。在特殊情况下,它必须首先满足当地的防洪、供水、生态环境甚至航运等方面的用水需求。完全市场化改革之后,今后国家的这种需求,是不是都需要向水电企业付费呢?水电的低电价和防洪、供水和航运等社会公益作用,在世界上很多国家都是一种公共福利。因此,我个人认为水电、尤其是大江大河上的大型水电站的公益性是不应该轻易改变的。包括美国那样典型的资本主义国家,为了保证水电的公益性,在大江大河上的水电站,都绝对不容许民营企业染指。所以,我们希望把水电完全推向市场的改革,一定要特别慎重才行。

  张博庭简历:

  张博庭,男,生于北京市,现任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副秘书长,教授、高级工程师。

  1982年1月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力学专业。1988年毕业于中国水利水电科学院研究生院。先后在中国水利水电科学院从事水电站大坝设计研究、坝体应力分析计算和实验研究以及工程结构可靠度分析等科研工作。曾经在国内、外专业杂志上发表论文数十篇,并曾获得过国内、外的优秀科技论文奖。有的专业论文被收录进《中国科学技术文库》,有些成果获得了国家专利。进入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后专职从事水电专业国际交流,曾任学会国际交流部副主任、全国学会理事、专职副秘书长主管宣传、科普和国际交流工作。

  同时还先后兼任过《中国电力》、《水力发电学报》编委、《岩土工程学报》常务理事、美国《Hydro Review Worldwide》 杂志顾问、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咨询顾问、云南大学客座教授等兼职学术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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