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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将建立流域统一电价模式
2016/3/30 10:16:44    新闻来源:人民网

《 中国能源报 》( 2016年03月28日   第 11 版)

  本报讯  记者金亚勤报道:3月24日,记者从发改委网站了解到,我国将逐步健全流域梯级联合调度机制,结合流域电价改革,推动建立流域统一电价模式和运营管理机制。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流域水电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电企业和流域公司应逐步完善梯级联合调度机制,强化流域综合监测,总结流域水情、泥沙、环境变化和水能资源利用状况,加强流域环境管理和梯级联合调度。高度重视水电站在改善能源结构、促进节能减排等方面的突出作用,发挥龙头水电站对下游电站的调蓄作用,研究流域梯级整体利益最大化调度原则和方案,逐步建立合作共赢的流域调度运行及效益补偿机制,充分发挥梯级水电站集群综合效益。

  目前,随着我国大型水电基地建设不断推进,主要河流梯级开发格局已初步形成,但流域水电运行监测和管理薄弱的问题日益显现,流域开发的全过程管理机制尚不完善、流域开发利益协调机制不够健全、流域开发影响综合监测体系尚未建立,影响了流域水电管理和综合效益的发挥。

  为适应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要求,促进水电协调、绿色、共享发展,发改委在《通知》中指出,必须加强和创新流域水电管理,探索流域水电综合管理新机制,强化流域水电开发运行协调,建立全流域全过程综合监测体系,促进流域水电持续健康发展。

  《通知》强调,没有水电规划的河流不得开展流域水电建设工作。对部分规划编制时间较早、开发规划不适应现阶段要求的河流河段,要按照现行法律法规、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和协调发展的要求,适时组织规划修编工作。

  当前,水电建设和管理面临新形势和新要求。我国将探索建立政府引导、各利益相关方共同参与的协调机制,统筹解决流域水电建设和运行过程中涉及的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移民安置和库区经济发展等问题。并逐步建立水电开发多方参与、利益共享、责任共担的流域水电开发管理模式,兼顾工程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

  为适应流域统筹管理的需要,发挥水电工程综合效益,促进流域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应加强流域综合监测,建立流域综合监测体系,以系统、科学的数据为支撑,提升流域水电管理能力。《通知》指出,为适应流域统筹管理的需要,发挥水电工程综合效益,促进流域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应加强流域综合监测,以系统、科学的数据为支撑,不断提升管理能力。

  与此同时,各发电企业和流域公司应建立适应流域开发和运行管理需要的综合监测系统,实时采集流域水电建设和运行关键数据,长期、有效跟踪监测流域梯级水电站水能资源利用、工程安全、环境影响、灾害风险、移民安置和库区经济社会发展等状况。

  《通知》认为,依托中心数据库系统,构建流域水电开发信息共享平台,是实现流域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提高信息资源利用效率的有效手段。流域梯级建设及运行管理情况分析报告必须定期提供给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企业,对于重大异常情况报告相关主管部门,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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