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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比较和评价中外的水电开发程度?
2010/3/9 8:05:59    新闻来源: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水博

 

常言道:它山之石,可以攻玉。有比较,才能鉴别。特别是对照国际上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通过比较找出我们发展中总存在的缺陷和不足,是非常重要的。因此,用国外水利水电开发的一些情况,来评价我国的水利水电开发,几乎是一个全社会公认的鉴别标准。

 

然而,由于每个人对水电开发的看法不同,所以,不同的人在归纳总结国外经验的时候,就不免会受到主观倾向的干扰以至于出现偏差。因此,所得出来的结论,经常也有很大差别,有时甚至会得出完全相反的情况。这是为什么呢?首先,可能是因为我们的一些其他专业同志对水利水电行业的了解还不够深入。其次,也有个别人、个别组织却有某种想故意编造虚假信息,误导公众的企图。一般来说,我国的很多非水利水电行业的专家,经常会出现前一种失误,而一些反水坝的极端组织,则更多的是属于后一种目的。

 

最近,在一个有关气候变化的论坛上,一位环保专家在评价中国水电建设的时候。就这样说“目前,我国水力资源开发程度按1.9亿千瓦估算,约占技术可开发量的35%左右,占经济可开发量的48%左右。欧美一些国家开发程度已达到70%左右。我国虽然开发程度较低,但水电开发摊子已铺至绝大多数江河,完整的天然江河少之又少。西南地区除雅鲁藏布江、怒江干流尚未建设大型水电站外,金沙江、雅砻江、大渡河等河流从干流到各级支流均已‘全面开花’”。

 

这种说我国水电开发程度“占技术可开发量的35%左右,占经济可开发量的48%左右”,虽然是拿我国水电规划中的可装机容量与目前的实际装机之比得出来的。但是,这位环保专家也许根本就不知道,这与欧美国家的开发程度70%多的意义完全不同。

 

根据资源普查,我国大陆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在1kW及以上河流上的水力资源理论蕴藏量年电量为60829亿kW·h,平均功率为69440kW;理论蕴藏量在1kW及以上河流上单站装机容量500kW及以上水电站的技术可开发装机容量为54164kW,年发电量为24740亿kW·h,其中经济可开发水电站装机容量40179kW,年发电量17534亿kW·h。我国水能的资源总量确定之后,计算现有水电开发程度,除了统计数据的准确性之外,计算水电开发程度的方法可有四种。即:按照技术可开发装机容量计算、按照经济可开发装机容量计算、按照技术可开发发电量计算和按照经济可开发年发电量计算。

 

用水电装机容量来计算水电的开发程度。这样做的好处是数据确定、计算简单。只要我们把某个电站建设好了,不管它发了多少电就可以按照已经开发完了,来计算开发程度。这种算法在一些欠发达国家,确实能比较简单的反映出水电的实际开发程度。由于欠发达国家建设水电站中,发电机组的成本占了很大的比重。考虑到成本的原因,一般水电站的实际装机都不大会超过该电站的计划装机。然而,对于发达国家由于机组制造水平和能力较高,机电成本的比重和对总投资的影响有限。同时,由于发达国家现代化用电水平的要求也较高,保证社会用电的峰谷需要则显得更加重要。为了能增加电网的调峰填谷能力,他们已经开始大量的建设抽水蓄能水电站。因此,发达国家的常规水电站的建设,常常都会根据情况尽可能的加大可装机的容量,以便使得该电站在电网需要调峰的时候能够多出力。在这种水电站装机常常不能够确定的情况下,发达国家在表述自己的水电资源的时候,往往只表述年发电量,而不再同时表述装机容量。因为一条河流只有总的水量一般是不会大变的,所以,仅用年发电量来表示水能,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混乱。因此,发达国家一般都没有可装机容量的概念,他们的水电开发程度一定都是指发电量。

 

从水能资源的性质来看,装机容量表述的只是功率,必须有了实际利用小时才能确定出实际的水能(所做的功)。因此,按照年发电量计算水电开发程度,才能够比较科学地反映出水能的实际利用率。不过按照年发电量计算水电开发程度也有一些弊端。比如,不易计算,且经常变化。因为发电量不像水电站的实际装机数量是确定的,水电站的年发电量是会根据每年的来水情况不断变化的,而且这个数字只有在一个年度结束之后才能统计出来。所以,我国和个别发展中国家以往一直习惯采用水电的装机容量来计算水电的开发程度。

 

不过,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设备制造能力的提高,我国的水电建设情况也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目前不仅我国新建的电站都要尽可能的增加装机容量,以便适应电网调节能力的需要,而且,也已经开始大规模的建设抽水蓄能电站了。这样一来,我国水电站的实际装机容量一般都会大大超过原规划设计的装机容量。例如我国的三峡水电站,水能资源的年发电量约为847亿度,按照原规划每年运行5000小时计算,原来计划可装机应该是1600多万千瓦。而在建设中考虑到更好的发挥防洪、调节作用,1994年开工时把实际装机增加到1820万千瓦。2004年根据我国电力市场的发展需要,又要增加420万千瓦装机,以便提高三峡电站的调节能力。这样三峡的装机容量已经达到2240万千瓦比原规划提高了近40%,但是,三峡水电站的年发电总量基本上没有什么变化。只不过提高了它的调节能力。

 

三峡电站增加装机容量的现象在我国非常普遍,加上我国现在已经有一千多万千瓦的纯抽水蓄能水电站,所以,再用目前我国的水电装机容量来判别我国的水电开发程度,已经变得非常不准确了。但是,由于我们已经习惯了用装机容量的表示,而且它的统计数字有比较容易获得,所以,我们在很多情况下仍然离不开用装机容量来表示我国的水电开发程度。不过,我们要知道这个用装机容量表示的我国水电开发程度是不准确的。特别是当我们用这个数字和国外的水电开发程度进行比较的时候,就必须要注意到比较的合理性。

 

国际上通用的用年发电量表示的水电开发程度,也有两种表示方式。一种是技术可开发程度;另一种是经济可开发程度。根据各国的习惯不同,目前这两种表述的方式都存在。不过,为了便于在不同的国家进行统一的比较,我们建议采用技术可开发程度进行比较。因为,很多国家的实际水电装机已经超过其经济可开发资源量,所以,不少国家水电的经济可开发程度已经超过百分之百。因此,为了避免混乱,我们建议应该采用年发电量的技术可开发成度来准确地表示水电开发程度。我国能源白皮书中就是这样表示我国水能开发程度的。用这个开发程度去和国际上进行比较才能比较准确。

 

这样来看,我们不了解专业细节的环保专家所说的我国水电“约占技术可开发量的35%左右,占经济可开发量的48%左右。欧美一些国家开发程度已达到70%左右”,就有很大的误导作用了。似乎是我们的水电开发程度已经与发达国家非常接近了。其实不然,按照2008年底的发电量计算,我国的水电开发程度仅为23%,美国为72%(美国水电的经济可开发程度为81%)。我们大约只相当于欧美发达国家的三分之一。

 

正是由于我国水电的开发利用程度严重的滞后于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这使得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与能源供应矛盾要比其它发达国家要尖锐得多。最近几年在全球发达国家都积极地致力于减排的时候,我们却不得不以每年23亿吨绝对增量的煤炭开采,不断刷新着人类温室气体排放强度的纪录。大量的煤炭开采和燃烧不仅引发了我国一系列严重的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问题,同时也让我们在GDP还远低于美国的情况下,温室气体的排放量就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引来了与我们的经济发展水平完全不相符批评和阻力。

 

然而,我们的环保专家却因为没有搞清楚我国水电开发与国外的实际差距有多大,到现在还不能意识到,水电开发的滞后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所带来的巨大伤害。而且居然还要批评说什么“我国虽然开发程度较低,但水电开发摊子已铺至绝大多数江河,完整的天然江河少之又少”。这种说法虽然没有具体数据理解上的问题,但也绝对是不符合实际的。

 

以美国为例,美国与我国的水资源总量和已经建设的大坝的数目都基本相当。但是,美国的水库总蓄水量却比我们高出一倍多,人均水库库容大约相当于我国的十倍。我们可以设想一下,在水资源条件和水坝建设基本相似的情况下,水库蓄水总量差一倍多的国家有没有出现“虽然开发程度较低,但水电开发摊子已铺至绝大多数江河,完整的天然江河少之又少”的可能呢?当然不可能有。只不过由于在我们中国,总是有一大批造谣诬蔑中国水电建设的极端环保组织,不断的编造各种谣言。这些谣言经过社会上的反复重复,早已经成为很多专家脍炙人口的说法和论据了。

 

社会上对水电开发程度的误解,还直接影响了我们对我国水能资源作用的准确判断。我国2008年底的水能发电总量,只相当于不到3亿吨原煤。如果按照环保专家的水电开发程度已经达到了48%的说法,那么人们自然会认为我国水电的总资源,也不过就是能替代6亿多吨原煤。明显已经没有多大的增长空间了。这必然会影响我们整个社会对水能资源的重视程度。而实际上,恐怕目前全国也没有几个人真正意识到,我国可开发的水能资源总量大约相当于每年13亿吨原煤,现在我们只开发了不到一个零头,还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开发水电必将能为我们国家的减排做出极其重要的贡献。

 

其实,我国的极端环保组织所编造的谣言,还远不止局限在水能资源上。我国的不少媒体都曾帮助极端环保组织造谣说过什么“水库蓄水总量不超过百分之四十是国际惯例”。甚至危言耸听的把我国远远落后的水电开发和水资源开发,说成是已经严重超过国际警戒线。然而,根据国际大坝委员会的统计,全球水库的蓄水总量平均已经达到可利用淡水资源量38%,水电梯级开发充分的一些河流,平均的水库蓄水量都已经超过70%,最高的美国科罗拉多河已经超过400%

 

实际上,正是由于美国这些河流上具有存储能力的大水库(即﹕大型龙头水电站)的存在﹐充分发挥了蓄丰补枯的水资源调节作用,保证了美国社会发展所必需的水资源和清洁能源供应﹐造就了美国社会今天的绿水青山。而我国则由于长期缺乏必要的建设资金﹐大坝﹑水电建设严重滞后﹐虽然名义上同样也是八万多座水坝﹐但是其规模﹑功能和作用根本无法与美国相比,真正能够全面发挥调控水资源功能的大型龙头水库并不是很多。由于缺乏龙头水库对水资源的人为控制能力﹐中国的社会﹑生态环境遭到自然灾害的冲击极大。一方面洪涝灾害频发﹐另一方面又是干旱严重﹐水资源严重短缺﹑水污染严重。从本质上说﹐这些都是由于可控制的水资源总量不足造成的。

 

总之,在国外颜色革命资金的支持下,我国始终存在着一些专门造谣诬蔑中国水利水电建设极端环保组织。他们通过长期、大量的编造各种谣言,已经误导了我们一些行业的专家和政府部门。以至于很多专家和领导对我国的水电开发产生了严重误解甚至偏见。

 

例如,那位不能正确理解我国与国外水电开发和水资源开发程度的环保专家,就在同一篇评价中国水电文章里,得出这样的结论。他认为“以乌江流域为例,经过几十年开发,水电站已遍布干、支流各个河段。据统计,从上世纪70年代水电开发至今,乌江干流贵州段梯级首尾衔接建有9级电站,天然河段已基本渠化,乌江主要一、二级支流建有100座以上小水电站,也已开发殆尽。由于全方位的开发,使乌江环境高度人工化,水环境和生态环境不利影响突出,生态保护空间受到极大压缩。”

 

也许我们的环保专家根本就不清楚,天然河流的部分渠道化是世界各国发展的普遍规律。社会经济发达程度较高的欧洲,几乎每一条河流的开发程度都要比乌江还高得多。多瑙河、莱茵河这些欧洲的最重要的血脉,基本是都已经是渠道化的河流。现在这些河流上面建设的水坝、水库电站的数目,决不会少于我们的乌江。一个国土并不太大的法国,也已经建有上千座水电站。发达国家的这些江河,就是因为有了“环境高度人工化”和所谓的“生态保护空间受到极大压缩”的开发建设,才有了他们的现代化社会。如果站在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人们对江河开发肯定会得出与这位环保专家完全不同的解读。

 

曾经担任过贵州省委书记的胡锦涛总书记,看到乌江水电的梯级开发的成果,就高兴的称赞说“梯级、流域、滚动开发这种形式好得很”。胡总书记的这种看法与全世界都认欧洲的现代化是人类文明的发展方向,也是完全一致的。然而,非常遗憾的是,到现在为止我们还有很多专家和学者,还是喜欢听信和引用社会上的极端环保组织编造的说法,来评价我国的水利水电开发和建设。今天,连我国的环保专家、环保官员都已经开始公开的用伪环保的谣言来批评我国的水电开发了,可见我国水电已经被妖魔化到了多么严重的程度?不言而喻,我国的水利水电事业,还真是任重而道远得很啊!

 

参考文章:《尊重环境,有序发展水电》

http://www.iwhr.com/special/kcx/News_View.asp?NewsID=21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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