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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要做减排立法的促进派
2010/12/2 9:29:37    新闻来源:中国能源报
    简要内容:也就是说,我们国家对于减排温室气体的要求,还没有能像我们目前的“节能减排”工作那样,以政策和法规的形式作为明确的环保指标。我们水电工作者一定要借坎昆会议的东风,努力做减排的促进派。



■张博庭


  2010年11月29日,举世瞩目的联合国气候大会在坎昆召开。此时此刻,回想起中国水电发展所走过的坎坷历程,作为一名水电工作者真是感慨万千。

  今年8月,我们刚刚在云南举行过百年水电和装机突破2亿千瓦的隆重庆典。百年来,我国水电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取得了巨大的成绩。现在,我国不仅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水力发电国,而且,世界上最大的水电站、最高的碾压混凝土坝、最高的拱坝、最高的面板堆石坝、最长的引水隧洞、最大的地下厂房等多项水电的世界之最都建在我国。进入新世纪以来,我们用10年左右的时间,实现了水电装机容量比建国50年的总和将近翻了两番的超越。

  同时,我们还要看到,相对于其他发达国家我国水电的开发程度还不高。现在大家(包括水电专业人士)都喜欢以我国的装机容量2亿千瓦计算我们的水电开发程度是35%。不过,我们要特别注意,国际上绝大多数国家的水能资源,都不用装机容量表示,而是以发电量表示。

  这样按发电量计算,到2009年底,我国水电的开发程度还不足25%。也就是说我们目前的水电开发程度,只相当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也可以说,一方面在清洁可再生能源的应用上,我们与发达国家还存在着巨大的差距;另一方面,我们还有巨大的发展潜力。总之,对于中国的水电事业来说,是机遇与挑战同在。

  前几天,《中国能源报》刊登了一篇采访著名的水电专家晏志勇的文章,我觉得文章总结得非常好。晏志勇提出,要促进我国水电科学发展,未来还有六个方面有待加强。其中第一条就是“国家有关部门应该加强交流,形成共识”。我觉得晏志勇把强调共识,放在移民问题的前面的排序非常准确。确实,这几年制约我们水电发展的最直接、最根本的问题,就是社会对水电的不同看法和争议。

  具体怎么样才能形成共识呢?我觉得一方面要加大水电的科普力度,力争让社会公众包括高层知识分子和领导干部科学地认知水电。同时,也应该看到,科普是一项长期的任务,短期的效果可能不会太明显。况且,我们有很多非能源行业的科技工作者,经常会受到自己的专业的局限,不能科学地认识水电,有的甚至抱有强烈的偏见。在这种情况下,他们很可能在自己专业领域内,不知不觉地做一些反水电的“科普”。因此,有时候我们的水电科普宣传,难免会让公众觉得是在“王婆卖瓜,自卖自夸”,为自己行业的利益说漂亮话。所以,要形成水电的共识,光靠搞科普宣传还远远不够。

  我们应该认识到,我们水电行业的最大特点就在于,我们的事业是与整个世界的命运紧密地连在一起的。因为,当前人类发展最大难题就是温室气体的过量排放,而水电恰恰就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主要手段。所以,我们要促成开发水电的共识,一定要紧紧抓住“减排”这个大方向。而且,不管在国内还是在国外,几乎都是社会对减排温室气体的重视程度,决定着人们对水电的态度。

  在世界的范围内,从上个世纪末期起由于极端环保主义反对水坝的误导宣传,水坝和大型水电的形象曾经被严重妖魔化。1996年的世界可持续发展高峰会议,曾经正式做出把大水电排除在可再生能源之外的决定。这些不利的影响,到现在还没有完全肃清。例如,国际碳交易,到现在很多还不承认大水电作为可再生能源的作用。而在2002年的世界可持续发展高峰会议上,因为各国的领导人意识到全球减排温室气体的难题无法解决,才不得不重新承认大水电的可再生能源地位,并呼吁发展中国家要积极开发水电。因为,到目前为止的现实是,水电还是全球减排的第一大主力。

  应该说,在去年年底的哥本哈根会议上,我们国家第一次感受到了来自国际社会的减排压力。所以,我们真的要务实地考虑减排温室气体问题了。不过,到目前为止,我们国家对减排温室气体的要求,还没有上升到政策和法律法规层面。也就是说,我们国家对于减排温室气体的要求,还没有能像我们目前的“节能减排”工作那样,以政策和法规的形式作为明确的环保指标。

  联合国的气候大会就要在坎昆开幕了,我们很难预料今年的会议能取得什么样的成果。目前我们国家的快速发展,必须要增加能源的供应量,然而国际社会却一致要求减少排放。这是一个极大的矛盾。而我们目前在水电的开发利用程度上,还与发达国家有三分之二的差距。只要我们能达到发达国家现在的平均水平,我国水电每年至少还可以再减少近7亿吨原煤的燃烧。我国水电如此巨大、重要的环保效益,却因为以前国内外一些伪环保组织编造的水电破坏生态环境和我国水资源开发已经超过国际警戒线等等谎言,而被忽视和搁置。

  现在,在坎昆会议即将召开的时候,一些曾经欺骗和误导了全社会、耽误了我国水电开发的谣言,居然又被某些伪环保拿出来炒作了。可见,伪环保势力的社会危害之严重。

  然而,由于我们的水电开发不可能一蹴而就,所以即便从现在开始我们就积极开发水电,也还要有相当长的一段时间,才能全面地发挥出我国水电的作用。因此,我们希望国际社会规定我们承担减排义务的时间,能尽可能地晚一点。而我们则应该尽可能地抓紧时间,增加水电、核电和其他可再生能源的比重,以满足我们社会未来发展的能源需求。

  不过,中国要承担减排义务是迟早的事情。因此,中国制定和实施减排温室气体的法律政策,将是必然的趋势。从有利于国家发展的角度上看,我们希望国际社会给我们规定减排义务的时间,来得越晚越好。而我们国家自觉实施减排温室气体的政策法规,却应该来得越早越好。这样我们才有更大的余地兼顾好国家发展和履行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国际义务。

  所以,我们水电工作者一定要借坎昆会议的东风,努力做减排的促进派。积极推进我国减排温室气体的立法。因为,只有在全社会高度重视减排的共识下,我们才能达成必须积极大力发展我国水电的共识。用实际行动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保护好我们的地球,当然也是保护好我们自己和我们的后代。

  (作者张博庭 为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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