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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污染论”很片面
2011/1/13 8:54:46    新闻来源:人民网

张博庭 《 中国能源报 》( 2011年01月10日   第 20 版)
 

  水电站建成之后,水库改变了河水流动的速度,对污染水体会产生较大的影响。一般来说,水流速度的减慢会降低水体的自然“搀气”量,有损于对水体中COD(化学需氧量)的自净能力;但与此同时,流速降低却有利于悬浮颗粒等污染物的沉淀,这将显著增加水体对重金属等污染物的自净能力。因此,世界上水库建成后水质得到大幅度提高的例子非常多。例如,我国的新安江、东江和发达国家的绝大多数水库。不过,由于我国目前要求的“减排”指标只有COD,因此,一些环保官员由于只关心指标的完成,而不注重实际生态环境效果,自然就会产生“水电比火电造成的污染更严重”的片面认识。

  一个典型案例是怒江水电开发被搁置一事。一些环保组织,把上游早已经建设水电站、下游国家也正在开展水电建设的怒江,宣传成是世界上唯一没有建水坝的河流;无视怒江沿岸几十万人为生存而砍伐林木、陡坡耕种,导致水土流失严重、地质灾害频发、河谷地带生态环境遭到极大破坏的现实,欺骗公众说怒江是世界上最后一条生态江。这类谣言经过公共媒体的传播、放大,在全国掀起一股要求“保留怒江生态江”的风潮,误导了社会舆论和政府决策。有人还根据这些谎言上书全国人大,甚至写信给联合国,要求制止怒江水电开发。在当时误导社会的众多舆论宣传中,有一篇名为《怒江六问》的文章,其中的“一问”就专门强调“水电比火电造成的污染更严重”的错误理念,该文章认为火电的污染是可以治理的,而水电的生态环境破坏不可逆转。这种错误看法的产生,就是由于我们目前规定的减排指标中只有COD。因此,他们才会对火电不可避免要产生的,对全球生态环境威胁最大的温室气体的过量排放,视而不见、无动于衷。

  另一个案例是2009年环保部突然叫停金沙江上两座水电站,这一事件中,社会上反对水电的误导宣传达到了顶峰。当时“跑马圈水、干支流齐头并进、过度开发”等是叫停金沙江水电的主要理由。然而,实际上所谓“跑马圈水”正是用市场手段调动水电开发积极性、引进竞争机制等电力体制改革的目标和成果。“跑马圈水”不可能否定政府的审批决策权,其受益人是长期以来苦于没有人投资水电的国家和各级政府,受到改革冲击的恰恰是原来的电力开发垄断企业。“干支流齐头并进”的理由更加可笑:大水电必然是在干流,小水电必然是在支流上,而中国的电力政策就是要“水火并重,大、中、小并举”,所以,执行国家电力政策的必然结果,就是“干支流齐头并进”,这没有任何错误。

  这些误导宣传造成的畸形环保理念让水电在经济发展的腾飞时期严重受阻,导致中国目前的水电开发利用程度远远不能适应经济发展水平,更为中国的发展和全球的生态环境造成了难以挽回的重大损失。几年来在一批大型水电开发被搁置、叫停的同时,巨大能源需求极大地刺激了中国火电建设和煤炭需求的增速。

  截至2009年底,中国水能的实际利用程度还不足技术可开发量的25%,大约只相当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为此,中国每年相当于白白损失掉上亿吨煤炭,多排放数亿吨二氧化碳。最近几年,在全球发达国家都积极致力于减排的时候,中国却仍在以每年2-3亿吨的绝对增量,不断刷新着温室气体排放强度的新纪录。 

  我并不怀疑那些反对水电建设的环保官员保护生态环境的动机和责任心。造成动机和效果不能统一的原因,主要是方法不够科学,所以才会把完成规定的环保指标,看得比保护全球的生态环境更重要,以至于耽误了中国的水电开发,而给全球的生态环境造严重的影响。今后,要想避免这种悲剧的重演,一方面,需要完善我们的环境立法,尽快把减排温室气体也作为我们的环保指标。另一方面,作为环保官员在履行职责的时候,应该注意以实事求是为前提,要减少由于科学认知不足所产生的失误。

  (本文作者为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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