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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垄断”不能当成扼杀国有经济的借口
2009/3/11 20:25:55    新闻来源: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www.hydropower.org.cn   日期:2007-04-16   供稿:张博庭
 

文/水博

近日获悉,由北京大学的反垄断法专家盛杰民教授发起,包括清华大学法学教授王保树、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教授王晓晔等十二位经济法学界知名学者,于3月16日联合署名向国务院领导上书,呼吁打破三峡道路封锁和旅游垄断。

学者们说“在当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时代,为吸引游客发展经济,世界很多国家采取落地签证的方式,欧洲申根国家则采取一国签证多国通行的办法,连国界的概念都淡化了。长江三峡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为了极少人的利益则对本是无国界的旅游和交通运输产业,采取截然相反的法,仍然在搞封锁和垄断。”

实际上,旅游的市场化和所谓的垄断都是相对的。即便是存在“申根国家则采取一国签证多国通行的办法,连国界的概念都淡化了”,但是,很多国外(包括欧洲)的旅游景点,实际上还是绝对的由某一家单位“垄断”经营。不仅如此,(像意大利的)一些博物馆(包括古埃及的金字塔),每天只出售有限的门票,超过了一定的人数,尽管你是来自千里之外的异国他乡,也都会被严格的拒之门外。这些重要的旅游景点决不容许搞市场化的经营,我认为这是旅游资源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因为,每一个旅游景点的容量,毕竟是有限的,并不是参观的人数越多越好。所以,在珍贵的旅游资源景点,不可能搞市场化的价格竞争,不能盲目的用鼓励增加旅游人数的办法,壮大旅游产业规模。实际上,我国的很多珍贵的旅游景点,也都是“垄断”经营的。例如,人造的景点故宫和天然的景观张家界,都是由某一个授权单位“垄断”经营的,门票的价格都在百元以上。因为,这是保护该景观所必需的。

学者说“为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精神,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反对极少数特殊利益集团违规违法,侵吞公众利益和社会资源,独家垄断市场,获取不正当竞争利益,维护广大民众赖以生存的正常市场经济秩序和公平的法治环境。特此建议:开放三峡对外公路和实行三峡大坝免费参观.。”

要说“反对极少数特殊利益集团违规违法,侵吞公众利益和社会资源,独家垄断市场,获取不正当竞争利益”似乎绝对是无懈可击的正义。但是,实际情况却并不是都像我们想象的那样简单。正如前面所说的,旅游产业的特殊性决定了旅游管理的形式不可能都搞绝对的市场化。一些特殊的旅游景点,不可能容许市场化的竞争。对于大多数水利水电工程的副产品-----水库旅游景点来说,限制旅游规模更是显得非常重要。像北京的密云水库,对任何形式的旅游的开发都有严格的限制,这样才能保证北京水源地的水质。相反,最近的一些新闻报道也披露,像贵州天生桥水电站的万峰湖等水库,由于旅游开发规模失控和水产养殖业的无序竞争,已经造成了万峰湖的严重的水质污染。解决问题的办法之一,就是要整顿旅游市场。

三峡的旅游开发,虽然是三峡大坝的社会效益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决不能鼓励无限度的扩大规模。否则,完全可能会对三峡水库造成难以挽回的破坏性影响。因此,三峡景点的旅游,也必须像故宫、张家界等重要旅游景点一样,由某一家授权公司统一经营、管理。

我觉得,要求三峡大坝实行免费参观的建议,是完全没有道理的,也并不符合国际惯例。无论在任何国家,重要旅游景点的参观费用,历来都有控制旅游人数的功能。水库大坝景点也不例外。例如,美国的胡佛大坝早年没有太多的人去,所以,最初是免费参观。我记得20世纪90年代初期,参观胡佛大坝的门票是2美元。但是,随着参观人数的增加,(好像是在90年代末期)参观门票的价格已经涨到了25美元。最近,美国为了控制过胡佛大坝的人数和保证大坝安全,已经在大坝的边上重新建造了一条高架路。完全禁止了一般社会行人、车辆的过坝通行。现在看来,随着参观人数的增多,美国的大坝旅游管理形式,正在逐步向我国三峡的“垄断”管理模式靠近。

我国的情况与美国不完全一致,人口基数大,旅游人数多,三峡虽然刚刚建成就已经成为炙手可热的旅游热点。据说目前的三峡大坝每年参观人数已逾百万之众。如果,我们还不考虑实际情况的要求放开旅游管理,后果将会难以预料。在反垄断这一点上,首创《反垄断法》的国家?------美国对大坝景点管理形式的变化,倒是很值得我们起草的《反垄断法》的法律专家学者们借鉴。我不明白,为什么我国的某些所谓的法律专家学者为什么比世界上《反垄断法》的创始国,还要更热衷于反对垄断呢?而且专家学者们建议中的某些说法,似乎已经超出了反垄断的范畴,把矛头直接指向了我们国有经济的经营权。

例如,学者们说“全国人民通过在电费中交纳三峡电力基金的方式、各省市通过对口支援三峡工程移民的方式,无偿支援三峡工程建设,数以万计的三峡建设者不惜流血流汗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为之奋斗,数以百万计的三峡移民为了工程建设背井离乡,做出了巨大牺牲。全国人民应该有权来免费看看三峡大坝,三峡工程建设管理单位有责任、有义务为广大民提供便利和服务,目前以三峡大坝作为旅游资源收取全国人民105元的高额参观门票,将公众无偿出钱建成的大坝变成为极少数人谋利益的"摇钱树",损害了全国人民的利益。”

我认为学者们阐述的这理由很成问题。所谓在电费中收取三峡建设基金,只不过是国家投资三峡工程的一种集资方式,完全没有必要用来大肆炒作、煽情。即使不采取三峡基金集资,采用其他国家投资拨款,同样也是花全国人民的钱来建设三峡。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所有的国家投资都是在花全国人民的钱。三峡公司完全是和所有的国有企业一样,不过是由国家投资,三峡公司负责经营的国有企业。三峡公司在接受国家的投资之后,必须在进行三峡开发同时,负责国家投资财产的保值增值。三峡公司为国家投资保值增值需要有多形式,除了发电之外,旅游创收也是为国家对三峡投资的保值增值的一种方式,怎么就成了为“极少数人谋利益”呢?怎么就会损害了全国人民的利益了呢?

按照学者们建议中所阐述的,这种花全国人民的投资就要无偿为社会服务的理由和逻辑。我们的任何一个国有企业,都不能搞经营、都不能去盈利,都只能无偿地为全社会服务,都只能在打破垄断的旗号下,让位给私营、个体企业去赚钱。不知道是我们的这些专家学者不懂经济,还是故意装糊涂。难道你们的反垄断就是要让所有国有投资都无偿使用、所有国有企业都不能赚钱、都垮台吗?

针对这一点,新华网上的一位(村委常委)网友非常尖锐地指出:“最近我发现有很多文章都在谈破除垄断的问题,随便看了看发现,所谓“破除垄断”大体上都是朝着破除“国有垄断”企业来的,像类似石油、天燃气、电力、煤矿、化工等大型国有企业。”

他说“这种观点让人不寒而栗,特别是这种“垄断即腐败”的偏激认识竟然成了整个“社会公平”的主导思想。事实上,国有企业的问题并不在于垄断本身,如果有一个公平的制度设计和严格体制管理,比如规定不超前的分配,规定利润按比例上缴国家,它又怎么可能像现在这样自行分配呢?又怎么可能会拉大分配差距呢?所以,这些“理由”根本就不是它“存与废”的基本矛盾。那么代之而来的又会是什么“公平”?不言而喻,就是非全民所有制经济形式一统天下,这种私营经济一统天下难道就是社会公平?我们全民所有制社会的公平难道是消灭全民所有制?”

我觉得网友的担心,并非没有道理。从专家们反垄断所阐述的离奇理由来看,这些专家学者们上书的本意到底是为了反对垄断,还是为了扼杀国有经济,确实值得我们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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