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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水电如何脱困?
2011/7/6 14:37:41    新闻来源:人民网
作者:胡学萃 来自:中国能源报 发表时间:11-07-06
  

  


  本报4月11日推出小水电调查报道《小水电电价之痛》后,在业界引起广泛关注,记者收到来自湖南、云南、四川三省小水电协会和业主的反馈与呼吁材料若干。随后,记者又随同国家四部委调研组到四川开展小水电调研,有了更深层次的思考。本期,推出观察——

  7月1日起,浙江最大的小水电自供区——四明山小水电自供区正式“缴械”,并入国家电网。

  随着农网改造进程的逐步深入,越来越多的小水电自供区将被收编。但是,这其中利弊却只有当事人最清楚,可谓“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这些年来,由于电价的行政管制、管理混乱、以及电网建设滞后等多种原因,小水电由原来的“香饽饽”成为了如今食之无味、弃之可惜的“鸡肋”,一些小水电业主更是苦不堪言。

  电价:千呼万唤不出来

  自从本报今年4月报道《小水电电价之痛》后,湖南省在价格方面有了些许动静。湖南省物价局分别以湘价电【2011】4号文和湘价电【2011】9号文发出通知:分别从4、5月起,暂停丰枯峰谷区别定价。但提及关乎小水电命运的上网电价时,只有一笔带过:另行通知。

  “我们找到相关部门去问,到底什么时间通知?调整幅度有多大?回答是尽快。”一位小水电行业协会会长对记者说。显然,他们并不满意这种答复。

  无独有偶,这样的情况不仅在湖南省出现。记者从四川、云南等地采访中了解到,尽管各地有各地的具体问题,但电价却是小水电业主的头号心病。

  在早已明确了市场经济主体的中国,类似电力这种高度商品化的市场,却仍然牢牢控制在政府的行政管制之下,这在全世界已经不多见。包括电力在内的能源商品管制将把中国企业引向何方,这成为多方心有戚戚焉的话题。

  小水电,曾经为解决中国无电地区的通电问题,为带动革命老区人民脱贫致富,为增加全国清洁能源供应、减少污染和碳排放立下了汗马功劳,是中国农民的创造。但如今,由电价引发的呼声虽然不绝于耳,但真正要实现“水火同价”,恐怕至今仍然是个谜。

  亏损:谁的孩子谁心疼

  小水电的亏损,至今仍然有两种说法。以小水电业主为代表的“集体喊冤”,和以政府工作人员为代表的“顾全大局”。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不止一次从政府工作人员口中听到这样的说法:

  首先,小水电的亏损仅限于那些新投产的、有还本付息压力的电站,那些已经收回投资的老电站就是等于坐着干挣钱。

  其次,那些喊亏损的电站,只要引入战略投资者,日子就会很好过,自己不会动脑子为什么要怨别人。

  再次,现在有的是人收购,尤其是国有企业央企都在收购小水电,如果真的亏损得厉害为什么不卖了,一了百了?

  最后,到目前为止,来谈合作开发水电站的人仍然络绎不绝,怎么就到了哀鸿遍野的地步了?

  而记者在走访中了解到,由于国家体制改革,小水电业主成因也非常复杂。有的是纯私人业主投资建设的,由于银行方面对私营业主的贷款限制,这些小水电站走的是社会融资路线,其中包括高利贷、信用社、合伙等各种渠道。有的是乡镇、村组集体所有制建设的,归集体所有。有的是农民合资合伙经营。还有的是属于各地方水利局所有,属于国有企业。

  因此,不同的投资模式决定了小水电站不同的命运。一般来讲,在政府工作人员和一般老百姓眼中,日子比较好过的就是水利局所有的国有企业了,因为上面有“靠山”,天塌不下来。而且水电站在地方心目中,属于只要有水就可以发电、收益稳定的单位,往往人员超编也非常普遍,因而加重了经营负担。

  而那些私营的、集体和农民筹资建设的小水电站,只能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靠本事吃饭了。

  针对政府工作人员的四条“理论”,记者也走访了一些小水电企业了解情况,其中包括各种经济成分的电站,得到小水电业主的厉声反驳:

  上个世纪80、90年代建设的电站,到现在还没有收回投资的也不是没有,发电即亏,不发亏得更厉害。

  自己的孩子只有自己心疼,好不容易建起来的电站,现在要贱卖,谁都舍不得。

  央企收购,有他们的收购标准和条件,一般小水电在山沟沟里,装机容量并不大,央企不可能收购。而且他们收购之后,都要自己配备人马,现有的工作人员只有下岗的份。

  现在谁还来投资小水电,要么就是疯子、要么就是别有所图。(如下表:装机500千瓦新老电站效益分析)

  民营资本:何罪之有?

  近年来,小水电由于管理方面的问题一直饱受诟病,然而,仔细分析个中原因却不难发现,所谓的管理问题并没有出在民营资本身上,而是政策和体制的必然结果。

  尽管国家已经在许多场合给予声明: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到能源相关领域,但实际工作中却并没有告诉人们:到底怎么个鼓励法。

  政策性歧视仍然存在,融资方面的限制就无形中将许多民营资本排除在门槛之外。甚至有人将国企视为正规军,民营企业则成了游击队。“政策上不能歧视民营资本,最好的办法是拿出实际的条文,而不是一句简单地鼓励民营资本进入什么领域,要有具体的鼓励办法,比如融资限制的放开,价格、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一位能源领域官员曾这样说。

  “一管就死、一放就乱”,为什么多年来,中国的政府部门仍然不能脱离这八个字的魔咒?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有人将目前的小水电问题归结为民营资本的逐利天性,认为民营企业追求利益最大化,不顾社会责任和社会效益,因此很难管理。市场经济条件下考验的是部门的管理能力,要说逐利,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没有差别。“为什么在中国,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被区别对待了?那是因为中国目前的体制机制并没有按照真正的市场经济体制轨道去走,在很多领域都或多或少地残留着计划经济的余毒,小水电领域也不例外。”一位小水电业主对记者说。

  据了解,民间资本不差钱,差的是资源。水电资源有90%都被国有企业、央企圈占了,本身留给民营资本的资源空间就极其有限。例如金沙江中游一库八级水电站的开发,最初全部由汉能控股一举拿下,后来由于五大发电集团的强势介入,变成了合股成立流域公司,汉能控股为主导开发的电站只剩下了金安桥。

  种种迹象表明,习惯实行价格管制的政府机构还没能适应市场化的一套做法,还是保留了过去计划经济时代的习气,重审批而不是重监管。例如小水电的审批和监管,涉及到能源、国土、环保、水保、水利、农林、经贸等多个部门。一个章跑一年才能跑下来,跑完了就没事了,之后怎么建、怎么管没人理会。

  小水电从农村电气化起步,与三农结合得最紧密,因此怎么同农村发展相结合、怎样服务当地农民,却没有一个部门拿出思路。

  小水电的管理归口上,仅中央层面,水利口与电力口就分分合合多年。地方上,有些省的管理在农电局,有的在地电局,有的在水利厅,还有的在经贸委,拉拉杂杂,互相扯皮,互相推诿。

  小水电占水电天下的1/3,水电又占电力天下的15%。应该说,当前环境对小水电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小到水电站建设的各个环节的监管:开工、截流、移民,一个节点都不能少;大到流域、电网、市场的规划是不是跟进,都考验着政府部门的执行力。

  “不要一管不好,就来个‘国进民退’,统统收编。国有企业亏损亏的是国家,民营企业亏损就是正常的?”一位业内人士忿忿地说。

  因此,小水电问题的根本出路,还在于政府部门是不是要按照市场经济的思路去看待问题,各部门是否能搁置争议,真正从资源的科学利用出发、让市场说了算,加强过程监管和投资引导,而不是只看重前期的“通关”。

   观点

  “局部窝电很正常”

  这是记者连线云南省能源局一位工作人员时得到的观点。他解释说:小水电由于季节性特点,丰枯出力差距大。云南水电资源大多集中在山区,而这些地方多是老、少、边、穷的地方。有的一个县就有好几百万的可开发量,但是本地消纳不完;或者由于骨干网架没有延伸到,就有窝电的情况。

  “现在南方电网基本上在云南实现了全省一张网,局部窝电很正常,国家有标杆电价,国家指导价格是0.215元,再加上7厘钱的加价,是0.222元。小水电在云南发挥了非常大的作用,不论是以电代柴、还是绿色能源建设。但小水电的问题并不是小水电本身的问题,而是制度体制上的问题。让小水电健康有序发展,还是必须落实定价。”

  央企:“我们收购倾向于

  ‘以点带面、流域成片开发’”

  记者致电某央企地方分公司,其负责收购小水电的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收购多倾向于收购整条流域,而不是一个个分散的电源点。

  “我们在收购过程中非常注意风险和效率,尤其是要注意法律风险。小水电不可能是一个暴利行业,因为上省网的价格也就0.228元,地方网有的0.2元不到。我们也非常注意避免炒作,要求必须是原始取得项目开发权的业主。我们也知道,有些业主虽然拿到了开发权,但并没有真正去开发。我们建议政府将这些项目收回,然后再重新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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