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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博弈暗战汹涌 电荒倒逼能源市场化
2011/12/6 8:38:19    新闻来源:香港商报
  虽然国家发改委在上月中否认了电价上涨的传言,却于上月底又突然宣布销售电价每度平均上调0.03元(暂不包括居民用电)。同时,再度对发电用煤实施临时价格干预措施,规定2012年度合同电煤价格涨幅不得超过上年合同价格的5%。这也是2008年6月发改委对电煤实施价格临时干预后的再次「干预」。

  恰值年度煤炭合同谈判启动之际,发改委此时的「干预」更耐人寻味。而11月初启动的资源税改革,令西部资源(600139,股吧)大省与东部用电大省之间的利益纠葛更显错综复杂之时,同时还为煤电价格博弈增加了变数。

  业内人士认为,上调电价或许能解煤电僵局的燃眉之急,但电、煤涨价再到电价升的怪圈仍难以打破。众多专家对此表示,垄断、不透明是造成「电荒」的根本原因,打破垄断、深化电力市场体制改革才是根本的解决之道。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以下称中电联)有关负责人亦表示,解决电力供需紧张状况,从深层次来讲要逐步形成科学合理的电价形成机制。香港商报记者邓明宇

  电荒根源:电价追不上煤价

  是次调价是今年第三次调价,而且每次调价都恰在「电荒」之时,因此「调价」之举备受质疑。今年第一次上调电价时就引起业界的诸多争论。甚至就连电力部门自身的有关官员及学者都坦承「上调电价与电荒没有根本关系。」国家电网能源研究院副总经济师、战略规划研究所所长白建华表示,电荒根本原因是中国电力行业的结构性问题。其中包括跨区域电力输送能力的不足,例证之一就是在华中、华东等面临电荒不得不限电的时候。

  因为缺乏输送通道,此前,中国最大的「电源」内蒙古,蒙西电网约三分之一的火电机组被迫停机,超过42%的风电机组弃风。同时,亦有分析指出,2011年,发改委共2次上调部分地区电价:4月10日起,发改委上调了12个省的上网电价,上调幅度在0.02元/每千瓦时左右;6月1日,发改委又上调15个省市的非居民销售电价和上网电价。但自今年3月起,国内煤炭价格出现淡季飙升。以秦皇岛山西优混5500大卡煤炭价格为例,2011年3月价格约为770元/吨,目前已涨到860元/吨。

  中国能源网首席信息官韩晓平表示,电价每上涨0.01元,仅相当于煤炭成本每吨抵消28元,而煤炭价格涨幅远远超过于此,尤其是电价上调之后,煤炭也会随之涨价,因此涨价对缓解电力企业亏损是杯水车薪。

  借电荒再谋逼宫涨价

  中电联近日预测,今冬明春全国最大电力缺口在4000万千瓦左右,其中既缺煤又缺水的华中和华南地区电力供需矛盾最为突出。中电联有关负责人日前对媒体表示,国内煤价持续上涨,电价未能及时联动,是造成电力紧张、火电企业严重亏损的根本原因。多年累积的煤电矛盾在今年有趋于恶化之势,并将对中国电力安全产生重大影响。同时,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有关负责人也表示,缺煤停机导致大容量机组利用偏低。

  中电联近日发布的行业报告显示,今年1月至7月,华能、大唐、华电、国电、中电投五大发电集团的电力业务合计亏损74.6亿元,同比增加82.7亿元,其中火电业务亏损180.9亿元,同比上升113亿元。根据国资委的统计,由于煤炭价格高位运行,电力企业中的火电行业处于严重亏损状态。自2008年以来五大电企火电连年亏损,2008年-2010年这3年间,仅五大电企火电累计亏损额就达到602.57亿元。如果算上其他火电企业,近几年深陷亏损泥潭的火电行业亏损可能达上千亿元。而中国火电发电占比均高达70%-80%。火电业务不管如何亏损,火电是中国发电行业最重要构成部分的格局短期内难以改变。因此,有专家表示,大规模的火电破产是不可能发生的,一旦火电企业难以支撑下去,政府必然会提高上网电价。同时,电力部门的表态强调了煤价上涨而电价不涨是「电荒」的根由,甚至以「电力安全」的高度来表达了电价上涨的必要性。值得注意的是,今年4月和6月,电力部门已连续两次上调电价。而这两次上调都是在「电荒」期间。有评论人士称,电力部门以「携电自重」的强硬之态逼宫「电价」,尽显行业「霸主」之威。尤其是在「电荒」时期,不管中央政府意愿如何,电力部门的意愿不可忽视。是次上调电价的结局就是最好的佐证。

  资源税改革加剧煤电矛盾

  内地煤价在冬季缺电之际显得更为坚挺。虽然央视等官媒对煤价居高不下的现象进行了深入探讨,并指出煤价高企的原因主要在于运输费高昂。但随着资源税改革的启动,煤价高企的原因似乎远不止运费高那么简单。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就是资源税改革刚一启动,山西等西部资源大省的行业协会就开始要求煤企限产。

  为什么新的资源税直接就导致「限产」呢?有专家分析表示,资源税仍然实行的从量计征,使许多西部省份认为这点增加的资源税与当地付出的环保治理等方面的代价相比,远远不够!另一方面,东部某业内人士直言,即使缺电情况再严重,欲从西部调煤增加库存也困难重重,因为产煤大省只有在保障自己电煤供应充足的情况下,才放行外运电煤。当然这也是保持本地下游产业效益为先。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1吨标准煤的发电量大约为3300千瓦时,而这1吨煤对于产煤大省来说,价值500余元,地方仅仅收到最多8元的资源税;但3300千瓦时工业用电大约价值3000元,其在地方上产生的税收等收益则远远大于30元,这还不算其他下游产业产生的地方效益。因此,资源省份与资源消费省份博弈的本质是区域GDP以及财政效益。其背后更深一步的是地方政府政绩利益间的博弈。

  在资源紧张、持续缺电的情况下,东部一些经济发达省份也就是资源消耗大省纷纷采取措施,加大节能减排力度。以广东为例,最新统计数据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广东以8.66%的用电量增长,支撑了10.1%的GDP增长。低电量支持高增长充分显示出广东节能减排的进展。据悉,广东目前已基本建成有序用电管理长效机制。该机制由政府根据年度电力供需平衡预测和国家有关政策组织编制有序用电方案,由各地市供电局承担实施。按照国家节能减排政策要求,优先保障高附加值企业的用电需求,严格限制高耗能、高污染、高投入、低产出的企业用电。正是在这种机制下,作为GDP占全国1/9的经济大省,最大用电错峰负荷达到740万千瓦的广东,将缺电对经济的影响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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