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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刚涨 水价紧追 基础性资源开始补偿性上涨
2011/12/8 9:28:08    新闻来源:南方日报
  近日,国家发改委将上调全国销售电价的消息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昨日,又有媒体报道,日前湖南省物价局已经批复同意长沙、岳阳、郴州3个城市的水价上涨,其中长沙水价上涨幅度为37.2%。

  该报道称,湖南自来水涨价批复之后,或将引发其他省市跟涨。而湖南将水费、垃圾费进行合并收取的新政策。江西、贵阳、九江、福州等省市也将效仿,使各地水价可能大幅上涨。

  由于连续几年的高CPI因素,而基础性资源的价格仍在前期低位,因此此轮水、电、垃圾处理、出租车调价都有因素存在。

  专家表示,由于成本、人工等费用上涨,水务企业近年大多净资产收益率都为负值,水价上调是正常之举。但将垃圾处理费置于水费中捆绑征收,可能将使水价调整之路面临更多困境。

  各地或将跟进 水价大幅上调箭在弦上

  据媒体报道,继去年12月召开水价调整听证会后,日前,湖南省物价局批复同意“长沙市城区供水价格调整和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长沙水价调整或将进入实施期,上涨幅度为37.2%。此外,郴州、岳阳两市城区水价调整方案也获得通过,居民到户水价分别调至2.43元/立方米、2.45元/立方米。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的批复文件,长沙自来水价格调至1.31元/立方米,加上引水工程费、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垃圾处理费等费用,居民到户水价将由原1.88元/立方米上调至2.58元/立方米。

  据了解,去年12月10日,长沙召开了“供水价格调整及改革和开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会”。当时,长沙市物价局公布了水价调整的两套方案。

  其中,第一套方案为:首先,平均水价上调0.20元/立方米(其中居民生活水价上调0.15元/立方米);其次将污水处理费上调0.10元/立方米;第三,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按居民用水量每立方米0.30元开征;第四,引水工程供水价格实行同城同价,按0.30元/立方米进入水价。这四项因素累计上调0.90元/立方米(其中居民生活用水价格上调0.85元/立方米,居民到户水价由原1.88元/立方米上调至2.73元/立方米)。

  第二套方案,污水处理费和引水工程供水价格上调部分维持《方案一》。降低居民生活用水上调幅度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即居民生活用水上调0.10元/立方米,随居民生活用水计征的垃圾处理费下调至0.20元/立方米。累计上调0.80元/立方米(其中居民用水价格上调0.70元/立方米,居民到户水价上调至2.58元/立方米)。

  针对这两套调价方案,当时30名听证代表中27名赞同或原则赞同上调水价,其中,3名赞同方案一,24名赞同方案二。此次水价调整方案与“水价调整听证会”第二套方案大体相似。

  值得注意的是,长沙的调价方案中,除了价格有大幅上调外,首次将原来五类水价简化为三类水价,即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工业、行政事业和经营服务性用水)和特种行业用水。另外,“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这一项内容也首次获批,与水费合并收取。

  湖南省物价局方面表示,实际上此次拟进行的涨价并非纯粹水费上调,而是行业其他因素综合作用导致的上调。其中,并入水费收取的垃圾处理费是按照国家相关部门规定新增加的。此前的2005年8月,广东中山就已将垃圾费并入水费征收。有消息称,今年,江西、贵阳、九江、福州等省市也纷纷准备对这两个费用进行合并收取。

  通胀背景下 水企人工用电等成本高涨 

  中国水网评论指出,在应对水危机和水质标准提升的多重需求下,开展调研、调整水价是各地的正常之举。

  根据原国家计委和建设部1998年制定的《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城市供水成本是指供水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原水费、电费、原材料费、资产折旧费、修理费、直接工资、水质检测、监测费以及其他应计入供水成本的直接费用。在通胀背景下,供水企业普遍面临人工、用电费用等的上涨,财务状况紧张。

  据了解,“保本微利”曾是政府对供水企业的要求,但从1995年开始,国内自来水公司便开始全行业亏损。据统计,2002—2005年,自来水全行业净资产收益率(ROE)为-0.15%左右,有将近50%的企业亏损。2009年2月,我国自来水生产行业毛利率整体为17.75%,看起来还不错,可是同期利润率为-9.15%,净资产收益率为-0.6373%。

  与此同时,2012年将开始执行106项新的饮用水水质标准,而此前的标准则只有35项。业内人士表示,目前的水源水质,常规的混凝沉淀消毒工艺已经无法满足106项要求,因此,自来水厂的升级改造是必然选择,“如果水价不能得到及时提高,企业亏损是必然的”。

  记者查阅相关文件发现,目前用户终端水价包含基本水价、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城市公用事业附加等部分。部分城市还包括了随水价征收的垃圾处理费。

  据有关权威人士透露,水价改革或将在年底形成定案,此次水价改革重点在于制定合理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全面推行污水处理收费制度。

  事实上,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2009年出台的《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就已明确,污水处理费偏低的地区,调整城镇水价时要优先调整污水处理费标准。污水处理费已经成为未来城市供水价格改革的调整重点。

  而据媒体报道,有参与发改委等部门政策制定的人士透露,污泥处理费用将合并在污水处理费中,该项调整将在“十二五’期间完成。这将使得污水处理费用从现在的0.8元/吨上涨到1.2元到1.3元/吨。作为终端水价的组成部分之一,污水处理费的上涨显然将使水价面临大幅上涨的压力。

  有分析人士预测,随着水务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入,明年全国部分地区水价相继上调的可能性很大。但也有评论认为,此次湖南调整水价的方案中,将垃圾处理费置于水费中捆绑征收或将引起外界反弹,“承载‘水资源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城市供水价格、污水处理费’这四大部分的水价已不堪重负,如果再捆绑垃圾处理费,其调整之路恐怕面临更多困境。”●南方日报记者 牛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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