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十二五:将东北建设为国家能源保障基地
2012/3/28 8:39:39    新闻来源:中国能源报
  《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获批

  明确将东北建设为国家能源保障基地(聚焦)

 《 中国能源报 》( 2012年03月26日   第 04 版)

  本报讯 记者李永强报道:3月21日,本报记者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国务院已批复该委组织编制的《东北振兴“十二五”规划》。《规划》提出要把东北地区基本建设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装备制造业基地、国家新兴原材料和能源保障基地、国家重要商品粮和农牧业生产基地以及重要技术研发与创新基地,面向东北亚开放的重要枢纽。

  《规划》还明确指出,“十二五”期间,国家将支持东北地区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大力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建立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形成比较完备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和多元清洁的能源体系;加强森林、草原、湿地和江河流域等重点生态区保护与治理,强化资源节约和节能减排等。

  据了解,东北地区是我国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传统能源基地,建国以来为保障我国经济建设和发展提供了巨大能源支持。进入21世纪以来,当初的传统能源富集地区日渐面临资源枯竭的困境,在国家相关政策支持下,这些地区开始谋求转型发展。如当年的“东北煤都”辽宁阜新市利用风电资源丰富的有利条件,大力发展风电。到2011年底,该市风电总装机容量达180万千瓦,当年风电发电量24.22亿度,实现销售收入12亿元,税金8686万元,顺利转型为一座新能源之城。

  有业内人士指出,《规划》着重推进东北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将为东北老工业基地能源产业发展带来重大机遇。东北地区应该抓住机遇,在清洁高效发展传统能源产业的同时,更要着力培育发展新兴能源产业,这样才能促进该地区能源产业的可持续发展,为实现东北全面振兴提供强大动力。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院A座11层 电话:010--58381747/2515 传真:010--63547632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版权所有 投稿信箱:leidy5378@126.com
京ICP备13015787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2961号

 技术支持:北京中捷京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010-88516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