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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关于举办第四届科技摄影展的通知
2012/6/28 15:30:51    新闻来源:中国科协
科协学函〔2012〕90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办公室(秘书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科协学会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学会部,各有关单位:

  为了视觉、艺术地展示科技发展、传播科技信息、诠释科技成果、普及科技知识,彰显广大科技工作者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的形象和风采,同时引导公众关注科技、了解科技,激发公众对科学的好奇和探究,中国科协拟于第十四届中国科协年会期间继续举办第四届科技摄影展(以下简称“摄影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展览主题

  创造·分享——视觉诠释科学技术

  二、展览内容

  (一)2011年度科技事件

  体现本年度具有重大影响、体现创新精神的科技事件。

  (二)科技人物

  反映科技工作者精神面貌、工作状态等具有代表性的瞬间影像。

  (三)科技成果

  2011-2012年度具有一定影响力的科技成果。

  (四)力学在我身边

  从不同视角展现力学领域中科学研究的重要问题,并通过视觉影像的形式传达出来。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国科学技术协会

  协办单位:积极参与展览组织和作品推荐工作的各有关全国学会、省市科协

  承办单位:《数码摄影》杂志社

  四、工作安排

  (一)作品征集

  1.欢迎全国各行各业的科技工作者提交符合要求(见附件1)的摄影作品;

  2.欢迎各全国学会和地方科协参与组织工作和作品推荐,结合自身实际,广泛动员本领域科技工作者提交作品,也可针对重点科技事件、科技成果、科技人物自行组织实地拍摄,并按照摄影展要求(见附件1)组织对作品的筛选,推荐能真正体现本单位、本地区及本专业领域科技特色的优秀作品。

  (二)作品评审

  组织专家评审,遴选出参展作品。

  (三)成果应用

  入选作品将在第十四届中国科协年会展出,并颁发参展证书。

  展览结束后,展出资源移交至中国科技馆;参展摄影作品电子文件作为科普资源,提交中国数字科技馆。

  五、有关要求

  (一)请各参与单位于5月31日前,将此项工作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提交《数码摄影》杂志社。

  (二)请各参与单位于7月31日前,将选送摄影作品,连同推荐作品登记表(见附件3),提交到《数码摄影》杂志社。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数码摄影》杂志社  张雁飞

  电    话:010-65157887-686

  电子信箱:zhang_yanfei@chip.cn

  邮寄地址:北京朝阳区安定路1号国家奥林匹克体育中心体育馆南区西-1《数码摄影》杂志社收(100029)

  

  附件:1.推荐作品要求.doc

     2.图注要求及示例.doc

     3.推荐作品登记表.doc

学会学术部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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