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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十二五”中国水利投资逐步加大
2012/6/29 8:11:45    新闻来源:慧聪水工业网
  作者:张志超

    近年来,我国水利自然灾害频频发生:从2007年川渝百年不遇大旱到2010年西南五省区特大春旱,从2008年南方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到2010年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害,从2010年江西唱凯堤溃堤到2011年南方旱涝急转及多地都市暴雨成灾,多发频发的极端天气事件,使我国防御干旱和洪涝灾害所面临的形势越来越严峻。诸多因素促使十二五规划成了“水利十二五”。 

    而此前,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聚焦水利建设,“中央一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都将水利问题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提出未来10年水利投资将达到4万亿元,这是我国继应对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的又一个4万亿计划。如此大規模的水利投资必然会带来多方面的影响,这些影响可以归结为两种效应:一是水利投资的前向效应,即水利投资的防洪除涝、供水、农田灌溉、水土保持等效应;二是水利投资的后向效应,即水利投资对国民经济的拉动效应,如刘伦武(2010)的研究表明,包括水利建设在内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会对农村消费水平带来较大的拉动效应。本文主要分析大規模水利投资的后向效应。 


  水利“十二五”中国水利投资逐步加大 

    水利投资的步伐从未停止 

    建国以来,我国水利投资清晰地显现出周期特征。按“波谷—波谷”计算,从1950年开始,我国水利投资大概经历了1950年至1962年,1962至1968年,1968至1982年和1990至2006年4个完整的波动周期和1981年至1990年将近10年的低投资水平期。在四个完整的投资波动周期中,最长的周期为16年,最短的6年,平均波长为11年。 

    截至2010年,我国用于水利建设的投资总额为14248.6亿元。这一阶段,水利投资建设的重点是对大江大河的治理,投资的主要特点是单个工程项目投资额巨大。下一步,随着中小河流治理、农村饮水安全、农村水利建设等量大、点多、面广的水利建设任务的实施,水利建设投资将出现但项工程投资规模减少,总体投资规模显著增大的变化趋势。 

    2000~2010年,与水利投资直接相关的受灾面积、水土流失面积等指标中,旱涝灾害受灾面积则从2000年的5469万公顷减少到2010年的3743万公顷;水土流失治理面积由2000年的8096万公顷增加到2010年的10680万公顷,年均增加2.81%,农林牧渔业基础设施条件得到极大改善,防洪、防涝、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明显增强。2000~2010年,粮食、木材等各种农副产品产量大幅增长,农业产值从2000年的24916亿元提高到2010年的69320亿元,粮食、木材、牛羊出栏、淡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产量显著增加,水利投资有力地支撑和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水利投资的影响 

    首先,水利投资对农林牧渔业的后向效应是显著的,水利投资不管是用于灌溉、防洪除涝、水利管理还是节水专用设备,农业部门都是最直接的受益者,这也解释了我国为什么要将水利建设提升到国家战略的高度。 

    其次,水利投资对化学工业、金属冶炼业、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以及物流业的后向效应比较大,这充分说明了水利行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之一,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消耗了大量的生产资料,带动了上下游关联产业的发展,有效地拉动了国民经济的发展。 

    最后,水利投资还大幅增加了居民收入,水利建设需要大量的劳动力,长期以来水利建设雇用了大量的农村和城市中的剩余劳动力,极大地缓解了社会就业压力。 

    未来中央水利投资格局 

    长期以来,财政预算内资金构成我国中央水利建设资金的主要来源。中央财政投入对我国水利建设发挥了决定性作用,相关的投入政策也成为决定我国水利建设成效的重要因素。 

    第一,预算内投资。中央水利预算内投资主要包括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财政专项投资两部分。2011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各级财政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要有明显提高。进一步提高水利建设资金在国家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大幅度增加中央和地方财政专项水利资金。”2010年我国安排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3926亿元,2011年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约为3800多亿元。预计“十二五”时期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可达约20000亿元,年均4000亿元;“十三五”时期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可达约25000亿-30000亿元,年均5000亿-6000亿元。2010年以前,水利固定资产投资占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总额的18%-20%。今后一段时期,水利建设资金在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中的比重应提高到25%以上。按照这一比例测算,“十二五”时期中央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可达5000亿元,年均1000亿元;“十三五”时期中央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可达6250亿-7500亿元,年均1250亿-1500亿元。 

    近年来,财政专项资金用于水利建设的投资逐年增加,且增长空间较大。目前已有财政专项资金渠道的项目包括小型病险水库、中小河流治理、小型农田水利、中型灌区等,2009年资金规模已达到153.4亿元。要稳定和扩大水利财政专项投资,关键在于能否超前谋划,做实有效需求,提出一批符合国家投资方向和政策、有利于改善民生的投资项目。一方面争取大幅度增加小型农田水利、中小河流治理、中型灌区投资规模,继续安排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另一方面按照财政专项资金投向,积极开辟山洪灾害、坡耕地综合整治、农村排水河道整治、农村水电增效减排等专项,预计2011-2015年可落实投资1000亿-2000亿元,年均200亿-400亿元;2011-2015年可落实投资1500亿-2500亿元,年均300亿-500亿元。 

    第二,政府性基金。目前,水利具有一定规模的政府性基金包括水利建设基金(含水利建设专项资金、防洪保安资金等)、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南水北调建设基金等。水利建设基金是1997年建立的专项用于水利建设的资金,2009年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使用规模为21.9亿元。《水利建设基金筹集和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1]2号)明确中央水利建设基金从车辆购置税收入中定额提取,定额标准按照2010年车辆购置税收入1792亿元的3%计算,中央水利建设基金每年从车辆购置税收入征收资金规模应超过50亿元。保守测算,“十二五”时期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征收规模可达300亿元,年均60亿元;“十三五”时期中央水利建设基金征收规模可达400亿元,年均8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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