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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环保,怒江水电开发正当时
2013/2/11 8:00:03    新闻来源:
来源:     中国经济导报 




  编者按 近几年来,关于怒江水电开发与环保关系的大讨论以及出现过数次“环保风暴”,过去名不见经传、远在中国西南边陲的云南怒江“一夜成名”,同时我国水电建设的是非功过也被众说纷纭。由于工作关系,作者作为比较了解怒江水电开发的“前世今生”、比较接近中国水电建设相关事实原始真相的人士之一,接触过大量的与怒江水电开发有着各方面利益的群体,以及对中国水电建设和怒江水电开发持反对态度的环保NGO等各方面的代表人物。对于各方面的意见和观点,笔者都做过比较深入的了解和研究。本期我们请作者对社会各界广泛关注的关于我国水电建设的若干问题作介绍评述,并介绍关于怒江水电开发研究论证工作的“一手”资料和最新进展。
  
  张建新
  
   资源禀赋和能源战略决定我国须大力优先水电开发
  
   水能资源即水力发电是人类社会重要和主要的能源形式之一,更是我国得天独厚的优势资源。在现代能源种类中,我国占有的煤、石油、天然气人均资源分别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55%、11%和4%。从总量上来说,除了煤炭以外,我国最丰富的能源就是水能资源。中国水能资源蕴藏量居世界第一,总量为6.76亿kw,相应的年电量可达6.08万亿kwh,约占世界总量的1/6。人均水能资源占有量为全世界平均水平的85%。
   而水力发电集一次能源和二次能源开发为一体,发电过程没有任何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可以说是当今世界上最成熟、最经济、最可能进行大规模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但是水能作为能源的另一个特点与化石燃料完全不同,就是它宏观上具有不可存储性,若不加利用就只能白白流失;因此,世界上所有的发达国家在技术能力可能时,几乎都是优先开发水能资源。
   目前,发达国家的水电普遍开发程度都在70%~80%左右,有的已经达到了90%以上,中国水能资源得天独厚,蕴藏量位居世界第一,其中经济可开发装机容量约4亿千瓦,年发电量约1.75亿kwh。按使用100年重复计算,水能资源约占已探明常规能源资源的40%;按使用200年重复计算,可占中国常规能源资源的60%,是中国非常重要的能源资源。
   水能资源是技术上最成熟、经济上最合理的清洁能源,也是我国能源结构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水能资源是利用水的势能发电而获得的可直接使用的能源。首先,它完全是一个物理过程,不消耗1立方水,不污染1立方水,不释放1公斤废气,也不排放1立方固体废物。另外,地球的大气环流、水循环不会停止,水资源的总量恒定,那么水能资源也是恒定的。因此,水力发电是无可非议的清洁的可再生能源。水力发电工程本质上是保护环境的优质能源工程,是我国减排的最有效措施。
   由于煤炭资源的有限性和温室气体减排的双重压力,不把水电开发利用起来,继续靠煤电肯定是不行的。核电必须加快发展,但在我国它受到铀矿资源的限制,用1吨就少1吨,并且中国铀矿资源并不丰富,中国的铀矿大约只够现在已经规划建设的核电使用量的一半不到,再需要就只能从澳大利亚、加拿大、南非等国家买了,国际市场铀矿价格已经从2001年1.5万美元/吨的价格飙升至2007年的10.5万美元/吨,今后价格会更高。所以,大力发展核电不解决原料问题就是空想。这还没有考虑核电站建设成本问题、电价问题、核废料处理和核安全问题等。
   由于政策导向偏差和起点较低等原因,我国近几年风电发展速度特别快,但实际上至2010年它在国家电力总量中所占份额微乎其微,仅占0.5%,并且完全靠国家财政补贴电价(每度风电补贴0.14~0.24元)才得以维持;目前风电设备制造核心技术在国外,其鼓动我们发展风电主要出于商业利益。另外从电力技术角度讲,由于风电的不稳定性原因,风电占区域电网容量的比例最多不可能超过10%。  
   如果超过这个数电网就不能安全稳定运行。至于太阳能光伏发电,目前成本电价国外水平大约是0.5美元/kwh,国内则约为2~4元/kwh,在电力市场中价值并不大。
   因此,在可再生能源种类中,水力发电是当前唯一能够大规模、工业化、低成本开发利用并且永不枯竭的自然资源;风力、太阳能等新能源发电当然也必须超速发展,然而由于其单位能源密度太低的基本物理属性和技术、成本限制,在可以预见的未来几十年内,其发电装机容量不会超过电力装机总容量的5%~10%。而我国水电资源丰富,本身不排放任何污染物,价格是目前各种能源中最低的(全国平均上网电价水电0.27元、火电0.37元、核电0.48元、风电0.56元),水电技术和设备完全能够立足国内,因此,从我国的资源禀赋和能源结构问题来看,我国应该坚决、优先、尽快进行水电开发。
  
   科学化、制度化、民主化打造怒江模板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水电建设工作中开展全面资源普查,加强河流流域综合规划和水电开发规划,注重项目前期勘察设计等方面已经作了大量工作,特别是已经陆续颁布了一系列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规划和项目决策民主化提供了制度和程序保证。
   怒江水电资源的开发利用设想源自1958年新中国第二次水能资源普查;并在1988年第三次水能资源普查时提出了资源利用初步规划;而怒江水电开发的动议,则首先来自云南省人大少数民族代表的多批次多人次议案和全国人大第七届、第八届代表议案。这些议案受到云南省历届政府和国务院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1999年国家计委根据全国人大代表议案办理意见,安排原国家电力部水利水电规划总院牵头,根据有关部门颁布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怒江中下游水电开发规划编制工作,并由国务院所属数部门多家规划设计和科研单位组成联合考察团深入怒江大峡谷进行现场调研考察,从而拉开了怒江水电开发规划的序幕。
   国家电力部水利水电规划总院牵头开展怒江中下游水电开发规划编制工作过程中,从2000年至2003年,组织从中央到地方各部门各专业的数百位专家和科技人员进行了大量考察、调研、勘测和实地勘探活动,查阅了大量地方人文、历史、地理、民族、文化文献和方志,走访和听取了地方政府、少数民族干部群众、头人后裔、地方知名人士关于水电开发、资源利用、环境保护、经济发展的意见,对各种《规范》规定的各重要专题委托权威科研院所进行了专题研究、提出了专题报告,至2003年7月完成《怒江中下游水电开发规划报告》,同年8月按法定程序报国家发改委组织审查。2004年至今,又根据各方面意见和要求对《规划》及相关专题进行了进一步的深入研究和不断的补充、完善、论证工作;按照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开展了部分工程项目的前期勘察设计、预可研设计、可研设计工作。
   怒江水电开发规划的启动、编制、报批等操作程序自始至终贯彻了科学化、制度化、民主化决策原则,遵守和执行了国家所有的基本建设程序和相关规程规范。需要说明的是,决策过程中广泛听取不同意见不等于必须采纳不同意见。和任何事物都具有两面性一样,大型水电建设项目也总是有利有弊。国家对水电项目的决策一般需要全面考虑水资源合理利用、社会能源需求、防洪灌溉、航运旅游、征地移民、环保文物、地震影响等多方面有利和不利因素,进行利弊权衡;“两利相权取其重,两害相权取其轻”,有时为了某些关键和重要因素而不得不放弃甚至牺牲一些相对次要的因素,同样是符合客观事物发展规律和唯物辩证法的。
  
   科学合理的水电开发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
  
   针对怒江水电开发和环境保护的舆论大讨论,2004年由国家发改委、国家环保总局组织各界专家学者依法对怒江水电开发规划进行了环境影响评价。通过对怒江水电开发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法定程序的履行,怒江水电开发对生态环境影响不大、对“三江并流”自然保护区影响微小、移民安置问题可以解决的结论已经得出。
   经过怒江环境生态保护的多次讨论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大多数专家认为:怒江水电开发对植物植被、水生生物和陆生脊椎动物物种影响都不大。
   怒江两岸6000多种陆生植物,绝大部分分布在2000米以上区域。怒江中下游海拔2000米以下河谷或山坡可以开垦的均已被耕地或次生灌丛及草坡所替代,许多低海拔原生植被已保存无几,分布在水库淹没线(海拔1570米)以下的一类保护植物仅有4种,且这4种物种已近50年没被发现,目前只有模型标本。怒江光坡附近的野生稻,大部分生长在水库淹没线以上,而且滇西7个州市共有102个分布点,国内还有海南、广西、湖南、江西等地广有分布。电站的建设不会引起野生稻物种的消亡。2000米以下主要是坡耕地,尤其在怒江河谷两岸下坡地段,由于过度开垦和利用,原生植被类型基本消失,仅出现一些灌木群落和一些原生性的高大树木,如木棉花、青冈、高山榕等。
   同时,怒江中下游水电开发规划河段内的浮游动植物和底栖动物都是广布种,与云南省其他水系相比较,怒江水系鱼类的种类是最少的,共有鱼类48种,特有属1个,特有种类17种,其中有4种被列入《中国濒危动物红皮书》的鱼类。裸腹叶须鱼仅分布于西藏那曲、邦达以上的上游河段,不受中下游水电开发的影响;角鱼、缺须盆唇鱼、长丝黑?3种鱼类分布在中下游,不具有干流洄游的习性,其繁殖、生长主要在支流的环境中,水电开发对其影响不大。
   近期规划工程对怒江鱼类有一定的影响,主要是改变库区鱼类组成,阻断部分鱼类洄游通道,库区和坝下水文情势可能影响鱼类繁殖等。可以采取修建鱼道设施设立保护江段和人工繁养等多种措施减少影响,保证其种群规模。云南省环保局组织的研讨会和座谈会以及国家环保总局组织调研的结果表明,怒江两岸有兽类154种,鸟类419种,两栖类21种,爬行类56种,昆虫1690种,这些物种绝大部分分布在2000米以上的自然保护区内。
   怒江区域水文气象地质地貌条件相对复杂,千百年来由于局部暴雨、河流冲刷和地质运动以及人类的生产生活活动,海拔2000米以下的河谷地带成为了生态恶化区,滑坡、泥石流灾害频繁。地勘资料揭示,怒江地区的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由于怒江流域山高水急,江水对两岸的岩体冲蚀严重,以至于沿江不断地发生崩岸、滑坡、泥石流,造成人员伤亡、交通时常中断。怒江水电开发采用梯级建库的方式,修建的一系列梯级水库能够将湍急的河水变缓,将由原来的河水冲蚀型河道变为淤积型河道,减少对江岸边坡的剧烈冲蚀,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发生情况将会大大减少。
   怒江水电规划的各梯级方案的坝址避开了地质主断裂带,龙头水库封闭条件好,坝址距离怒江主干断裂相对较远,区域基本地震烈度不高,各水库诱发地震特别是具危害作用的大地震的概率极小,通过了国家地震部门的专题评审,具备修建高坝大库的地形地质条件。
   此外,“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区都在海拔2000米以上,动植物保护都在 2300米以上,重要的地质地貌遗迹多分布在海拔2500米以上的核心区,多样性的独特景观除怒江峡谷外,也都在海拔2500米以上。以怒江中下游而言,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区的高黎贡山片区核心区分布在海拔2500米以上,缓冲区在2000米以上。怒江激流的阻隔作用使得怒江两岸(高黎贡山和碧罗雪山)之间生物物种的交流联系很少,南北方向是生物物种迁徙的主要路线。怒江中下游两库十三级开发方案中规划最高为海拔1570米,尚未达到保护区的最低海拔2000米高度,所以对“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保护区造成的影响微小。
   (作者单位:中国华电集团云南怒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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