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促分布式电源并网 个人自发电可卖给电网
2013/2/28 8:15:33    新闻来源:京华时报
  据新华社电国家电网公司昨天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电源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今后,单位个人不但能用分布式电源给自家供电,还可将用不完的电卖给电网。

  分布式能源是指分散存在的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2012年10月,国家电网曾发布《关于做好分布式光伏发电并网服务工作的意见》。此次发布将承诺扩大到所有类型分布式电源,是指位于用户附近所发电能就地利用,以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级接入电网,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的发电项目,包括太阳能、天然气、生物质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资源综合利用发电等类型。

  国家电网表示,将全力做好并网服务,为分布式电源项目接入电网提供便利条件。建于用户内部场所的分布式电源项目,发电量可以全部上网、全部自用或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由用户自行选择,用户不足电量由电网提供。上、下网电量分开结算,电价执行国家相关政策。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22号院A座11层 电话:010--58381747/2515 传真:010--63547632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版权所有 投稿信箱:leidy5378@126.com
京ICP备13015787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2961号

 技术支持:北京中捷京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010-88516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