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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发展“十二五”之核电:重在安全高效
2013/4/2 8:58:01    新闻来源:中电新闻网
   日本福岛核电事故已过去两年,围绕核电进行的讨论一直没有停止。随着国务院《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的公布,未来我国核电发展也有了清晰的轮廓。为发展安全高效核电,“十二五”期间,我国将严格实施核电安全规划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新建核电项目将只安排沿海地区厂址。到2015年,运行核电装机达到4000万千瓦,在建规模1800万千瓦。

  装机容量趋于合理

  《规划》显示,“十二五”期间,我国核电装机年均增长达到29.9%。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员吴钟瑚表示,“十二五”时期规划装机的数字是比较合理的,符合我国核电发展的实际规模。

  随着我国对核电项目审批和建设解冻,以前完成审批的部分电站将相继开工,“提速”成了“十二五”时期的显著特征。据了解,自去年10月24日国务院召开常务会议决定重启核电建设至去年年   底,已有4台核电机组陆续开工建设。业内人士预计,截至今年底,我国投运机组有望达到19台,在建机组将达到34台。

  “能够肯定的是,未来我国核电发展29.9%年均增速,将意味着我国核电建设会大大提速。”吴钟瑚说。

  安全贯穿建设全过程

  值得注意的是,《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我国新建核电项目将只安排沿海地区厂址。

  安全一直被视为核电的“生命线”。此前,关于是否在内陆建核电站一直是人们讨论的焦点。“只安排沿海厂址”最终让悬念尘埃落定。长期从事核能研究的专家张禄庆看来,我国发展内陆核电存在巨大风险,多个内陆城市耗费巨资筹建的核电站不得不继续搁浅,这也是出于安全的考虑。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核物理学会副理事长朱志远在全国两会期间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我国并网运行的核电机组有17台,分布在6个核电厂,在建核电机   组有29台,由北至南分别位于辽宁红沿河、山东海阳、浙江三门和方家山、福建宁德和福清、广东台山和阳江、广西防城港、海南昌江。可以预见,未来我国将形成东部沿海核电开发带。

  同时,《规划》还要求核电建设严格实施核电安全规划和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把 “安全第一”方针落实到核电规划、建设、运行、退役全过程及所有相关产业。在做好安全检查的基础上,持续开展在役在建核电机组安全改造。全面加强核电安全管理,提高核事故应急响应能力。

  技术创新关系未来发展

  技术层面,《规划》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新建机组必须符合三代安全标准,同步完善核燃料供应体系,满足核电长远发展需要,全面提升我国装备制造业水平,加快建设现代核电产业体系,打造核电强国。

  抢占核电发展先机,是包括我国在内的许多国家角力的制高点。作为清洁能源的代表和示范,核电对于完成国家既定的   减排任务发挥着重要作用,也越来越被人们重视。但是,在核电广阔的发展前景面前,核电可能存在的巨大安全隐患也成了不少专家、学者担心的问题。

  在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看来,从厂址资源看,目前已经具备了在未来10年间建设1亿千瓦以上核电的条件,从铀燃料资源看,经过国产和进口并举努力,铀资源不构成对我国核能发展的根本制约因素。攻克核电技术,尤其是核心技术,将决定我国核电发展是否具有足够的话语权与主动权。

  全国两会期间,部分核电领域的代表、委员也纷纷表示,我国核电从大到强,自主创新是关键。中国广东核电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贺禹甚至直言,我国核电在一些知识产权、专有技术等环节仍然受制于人,在国际市场中缺乏竞争力。

  因此,“十二五”期间,我国在积极稳妥发展核电的同时,应按照《规划》的路线,加快自主创新步伐,加快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核电品牌,合理把握建设节奏,安全高效推进核电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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