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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发利用水能资源
2009/6/15 9:40:32    新闻来源:慧聪环保网
    【慧聪环保网】环境保护部相关负责人称,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发利用水能资源,但必须在保护生态基础上有序开发,杜绝大、小公司“跑马圈水”、“遍地开花”和干支流“齐头并进”的现象。 

    环境保护部网站6月11日消息,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负责人就暂停审批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项目、华能集团和华电集团(除新能源及污染防治项目外)建设项目、山东省钢铁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答记者问。 

    有记者问:水电在中国占有重要地位。但怒江、金沙江等重要河流规划的水电开发项目也引起了相当大的争议。此次暂停审批金沙江流域(中游)的水电项目,是否表明了环境保护部对水电开发的总体态度? 

    该负责人称,水电在中国占有重要地位,在常规能源中,水能资源仅次于煤炭。西南地区集中了中国75%以上的水能资源,因此《可再生能源法》中确定,水能是可再生能源国家鼓励和支持开发利用。但是,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在保护生态基础上有序开发,杜绝大、小公司“跑马圈水”、“遍地开花”和干支流“齐头并进”的现象,尤其是西南地区也是中国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生态保护压力最大、地质灾害最为频繁的地区。在开发中,必须结合流域开发规划和规划环评的结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严格实行项目环评审批制度,根据环评审批文件指导水电开发项目的环保工作。未批先建的项目,如果环保设施和措施不到位,一旦实施工程建设造成生态环境破坏,将难以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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