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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水电项目影响生态将不得核准
2013/7/26 8:17:02    新闻来源:东南快报
 
     水电资源开发管理要进一步规范,今后,影响生态环保的新建水电项目将得不到审批。近日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水电资源开发管理的意见》明确了上述内容。

     省政府要求,水电站开发建设必须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和流域规划环评要求。不符合规划或位于未经规划流域的水电站开发项目,各级各部门不得审批建设。全省将继续严格控制以发电为主的水电站新建项目,除以防洪、供水、灌溉等为主兼顾发电的水资源开发项目外,未经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经贸委、水利厅、环保厅联合审查同意,市、县政府及其部门不得出具新建水电站项目相关核准、审批(审查)文件。    (记者谢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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