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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会向省政府、省科协写建言“关于协调解决我省部分海上风电场用海审批问题的建议”
2020/10/15 15:23:07    新闻来源:福建省水力和清洁能源发电工程学会

海上风力华电属于可再生清洁能源,开发海上风电资源是全球新能源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符合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受到国家层面的政策支持。 截至2018年底,我国海上风电累计装机达到444.5万千瓦,已核准项目容量达到1710万千瓦,在建项目达到600多万千瓦,成为海上风电第三大国,进入规模化发展时代。

台湾海峡是世界上三大风口之一,受“狭管效应”影响,具有风速稳定等特点。福建位于台湾海峡西岸,海岸线长达3752千米,开发海上风电具有发电量大、距离用电负荷中心近等天然优势。目前我省海上风电发展前景良好,在我省清洁能源领域发挥的作用和贡献度越来越大,为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然而,我省在建的海上风电场中,有五个项目未能取得海域使用权证,需要省政府研究解决用海审批问题,严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有关情况如下:

2017年3月,国家能源局批复福建省海上风电场工程规划,福建省规划17个海上风电场,装机1330万千瓦,总投资规模近3000亿。截止2020年7月,福建省已核准海上风电项目375.44万千瓦,总投资近800亿。其中投产69.68万千瓦,投资规模约150亿,正在开工建设的项目215.76万千瓦,总投资规模约450亿。

2016年12月底,国家能源局和国家海洋局联合发布《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国能新能[2016]394号),办法第七条规定:“海上风电场原则上应在离岸距离不少于10公里、滩涂宽度超过10公里时海域水深不得少于10米的海域布局”(简称“双十原则”)。“双十原则”导致兴化湾二期等五项总投资约250亿元的海上风电在实施中未能取得海域使用权证。

未取得用海审批许可证的海上风电项目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主体

容量

(万kW)

离岸中心距离(km)

水深

(m)

总投资(亿元)

1

福清兴化湾二期

三峡集团

28

5

0~15

56

2

莆田石城项目

福建能源集团

20

3

5~15

36

3

平潭长江澳

大唐集团

18.5

5

20~25

36

4

平潭大练

中广核集团

30

7

5~25

60

5

福清海坛海峡

华电集团

30

3

4~12

60

上述五项已列入规划、核准的海上风电项目,目前正处在建设高峰期。这些省重点项目,由于未能取得海域使用证,面临被迫停工造成国家损失几百亿的风险。

为解决近岸海上风电用海问题,省发改委、自然资源厅在2019年8月向国家能源局、自然资源部发文请示,认为福建省沿海地形陡峭,大都为高山直逼大海,潮间带范围小,列入福建省海上风电规划的8个海上风电场难以满足“双十原则”,恳请特殊处理。国家能源局回复福建的这些项目都已经列入了国家规划,对项目建设表示支持。自然资源部口头答复,用海问题国家给出的是原则意见,具体项目由福建省自行研究解决。

2020年3月,国家出台海上风电最新电价政策中规定,在建的海上风电场只有在2021年底全部并网发电,才能享受0.85元/千瓦时的电价补贴。海域使用证问题已严重影响项目的建设速度,造成投产后无法执行国家的海上风电电价补贴(中央补贴:0.4568元/千瓦时,),预计五个项目每年将损失2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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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江苏、广东等省有六个类似项目,地方政府对于列入规划和核准项目的海域使用权证给予放宽并审批。目前均已建成并投产运行(简表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省份

容量

(万Kw)

离岸距离(km)

水深(m)

建成时?

海域使用权证取得情况

1

华能大丰海上风电场

江苏

40

52~58

3~10

2019

已取证

2

龙源蒋家沙海上风电场

江苏

30

19~25

3~8

2018

已取证

3

龙源大丰潮间带风电场

江苏

20

28~33

1~11

2017

已取证

4

鲁能东台潮间带风电场

江苏

20

18~22

2~6

2017

已取证

5

三峡响水近海风电场

江苏

20

8~11

8~12

2016

已取证

6

粤电湛江外罗风电场

广东

20

11~17

0~19

2019

已取证

根据上述情况,我会认为,2016年12月底颁布的《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中对“海上风电场离岸距离和海域水深不得少于10米”只是原则上的要求,并非禁止事项。福建当前在建的五个不满足“双十原则”海上风电场项目的规划和核准是在《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文件出台之前的2014年完成(见《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的通知》)。项目完全符合规划,属已取得完整核准手续的省重点项目。为此恳请省政府针对我省实际情况,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协调上述5个项目的用海问题,保障项目合法顺利建设,推动我省海上风电快速高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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