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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百年】与生态环境和谐共发展
2010/8/25 9:12:27    新闻来源:中国电力新闻网
  激浊扬清

  ——水电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

  中国水电100年系列报道之四

  本网记者 颜新华

  从没有一种能源像水电这样,既为生态环境作出巨大贡献却又因此饱受诟病。

  从云南石龙坝走出来的中国水电,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走过了如同孩童曲折成长的百年行程:从幼年时期的懵懂无知到少年时期的逐渐觉醒,从青年时期的高度重视到成年期的制约因素,一步一步走出了中国水电与生态环境和谐发展的崭新天地。

  尽管仍有质疑的声音,但水电作为保护生态环境第一清洁能源的历史地位已经确立,水电人在保护生态环境上所作出的巨大努力和取得的辉煌成就已为世人所熟知。

  “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水电人将把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这一千秋伟业带入下一个百年。

  意识觉醒:被动保护变主动单一电站保护变流域整体保护

  “一边是流走的你,一边是无奈的我,地越种越瘦,人越过越穷,什么时候你才滋润我啊,怒江———我的母亲河。”这是原云南怒江州委书记解毅2005年在一次论坛上深情吟唱的一首诗。

  在这次论坛上,解毅表达了加快怒江水电开发的心声,并用这样一句话结束了自己的讲话:请北京给怒江一个发展的机会,毕竟怒江等得太久太久了。

  然而时至今日,蕴含着丰富水能资源的怒江,在推进水电开发的征程中依然遇到了来自外部的重重阻力,而这一切的阻力都指向生态环境。

  生态环境,这一原本应与水电发展和谐共存的外部要素,如今却成为悬在水电开发者头顶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在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汪恕诚看来,这种情况的出现,主要源于以前水电开发在生态环境问题上重视不够、投入不够、努力不够,但经过几十年的发展,现在这种情况已经完全不存在了。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贾金生则向记者进一步梳理了我国水电生态环保事业发展的历程:“从水电起源到1979年,应该说划分为第一阶段,这个阶段基本上水电开发的生态环保意识还没有觉醒;1979年到2000年为第二阶段,这一阶段水电开发的环保意识逐渐觉醒,环保理念逐渐完善,环境保护开始走向水电发展的中心位置,但这一时期重心仍然在水电开发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上;2000年至今为第三阶段,这一时期生态环境在水电开发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并成为制约性因素。” 

  国家水电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总工程师王东胜博士也赞同这一观点,他告诉记者,水电开发虽然已走过了百年历程,但我国积极主动地、系统地开展水电开发对生态环境影响工作的历史也只有30年。

  王东胜说:“一个标志性的事件是1979年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引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这一制度沿用至今,并为后来国家实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票否决制奠定了基础。”

  30年光阴弹指而过。这期间,国家环境保护一系列法律法规相继出台,让我国水电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从此进入法治时代:1989年底《环境保护法》颁布实施,随后《水法》、《水土保持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渔业法》陆续出台,而更具历史性意义的是2002年《环境影响评价法》的颁布实施,它首次确立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法律地位和政策保障。

  内部意识的觉醒和法律法规的完善,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推向了水电开发的核心区。早期的被动生态保护意识,已变成了积极主动的生态保护行动。与此同时,生态保护理念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在保护生态的基础上有序开发水电”成为当今水电开发的指导方针,并从单一电站的生态环境保护转变流域生态的整体性保护。

  行动深入:节能减排成效显著生态环保成就辉煌

  在水电人的生态环保意识不断加强的同时,社会各界对水电作为第一清洁能源的共识也逐渐形成。

  “在所有的能源中,水电的开发技术是最成熟的,最关键的是水电不排放废气、废渣、废水,不排放二氧化碳,而且它是可再生的,只要太阳不熄灭,水能就能年年重生。”全国政协委员、中国工程院院士黄其励这样阐述了水电的生态效益。

  在国家节能减排压力日益加剧的今天,百年水电为国家清洁发展作出的巨大贡献也开始为人们所关注。

  根据国家水电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提供的数据,自新中国成立至2008年,水力发电累计发电量67273亿千瓦时,相当于替代26.4亿吨标准煤,累计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约60亿吨。如此成就,即使是那些反对水电开发的人也不得不叹为观止。

  推动节能减排是由水电的特性决定的,而生态环境保护上取得的累累硕果则是水电人踏踏实实干出来的。

  在广西龙滩,有这样一群特殊“移民”,它们从栖息地搬迁过来后,不但食物上更加有保障,而且连平时玩耍栖息的生活环境也没有变化。这就是生活在龙滩库区的5000多只猕猴。为了给它们营造新的家园,中国水电人费尽心血,专门制订了详细的保护方案,投资1250万元,营造了一定数量的适合猕猴生长的“饲料林”,而且还将1.15万株珍稀野生植物也一起迁移过来。

  “为了扩大珍稀野生植物迁移保护成果,我们在塘英基地还建设了珍稀野生植物保护园,去年3月,广西唯一一株百年红豆树还迁入了园中。不仅对珍稀动植物我们倍加呵护,对工程建设中被破坏的普通植被,我们也按照‘占一补一、占补持平’的原则,启动了森林植被异地恢复工程,仅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天峨县,为补偿植被恢复就投资9700万元。”龙滩水电开发公司总经理戴波向记者介绍道。

  因为在生态环境保护上的突出成就,龙滩水电工程被水利部和原国家环保总局赞誉为全国水电工程建设的典范。

  不仅仅是保护陆生生态,在反对水电开发者最为关注的鱼类资源保护上,水电人更是费劲了心血。王东胜告诉记者,澜沧江糯扎度、大渡河瀑布沟、金沙江溪洛渡、乌江索风营、思林水电站、黄河上游苏只水电站等至少30个电站,均在建和已建设了鱼类增殖站,以满足鱼类保护的需求,三峡工程、乌江索风营电站、黄河苏只电站均实施了增殖放流。为缓减低温水对下游生态的影响,光照、糯扎渡、锦屏一级等水电站均采取了分层取水。并利用支流建立鱼类自然保护区等措施,为流域性鱼类保护提供了重要的技术支持。

  “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是我们发展水电的第一原则。不管要增加多少投入,花费多大的力气,就是让建设的步子慢一点,甚至重新修改建设方案,我们也要确保当地的生态环境不被破坏,珍稀动植物不受影响。”大唐集团原总经理翟若愚的话道出了所有水电人的心声。

  尽管取得的成就足以让水电人昂首面对各种批评声,但精益求精的水电人仍然在探索更加先进、更加完善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尽可能消除水电开发对生态环境带来的不利影响。

  “现在水电工程的各种技术,可以说是非常先进了。下一个百年,水电人要努力的主要方向,就是加快水电建设环境保护技术的创新,不断完善解决好水电建设的生态用水、低温水、鱼类洄游、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问题,努力提高水电生态环保能力。”贾金生说。

  【评论】

兴利除弊建设生态水电

  本网评论员

  即使是那些最尖锐反对水电开发的人,也不得不承认百年来水电为我国节能减排作出的巨大贡献和水电人在生态环保上付出的巨大努力以及取得的显著成效。

  从1978年改革开放水电进入高速发展期开始,保护生态环境就一直与水电开发相伴相行。30余年来,水电人对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视程度日益加深、工作力度日益加大,保护的范围更加广阔、内容更加丰富,保护的技术更加先进、措施更加周全。用“生态水电、环境友好工程”来形容如今的水电开发毫不为过,用“千方百计、不遗余力”来形容水电人在保护生态环境上的努力亦毫不为过。

  然而人类的任何开发活动都会或多或少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水电开发也不例外,再多的投入、再周密的措施、再先进的技术也不能完全消除这一影响。在国家节能减排事业迫切需要清洁水电快速发展的今天,对广大水电人而言,最关键的是如何兴利除弊,实现水电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共存。

  要充分认识环境保护工作对水电发展的重要意义,妥善处理保护与开发的关系。能否有效保护好生态环境,是深入推进水电发展的前提条件。要进一步提高对水电生态环保工作的认识,充分意识到重视水电开发的生态环保问题是社会进步的体现,是坚持环境友好、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行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既有利于水电建设综合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充分发挥,也有利于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区域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要毫不动摇地继续坚持环境友好、有序开发的方针,不断强化规划的引导、制约作用,建设新时期的生态水电工程。“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是水电人在多年环保工作中总结出来的良好经验,实践这一经验的基础就是要做到“环境友好、有序开发”八个字。未来水电开发要继续全面落实环境保护法规,严格执行水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要制定实施科学、全面、可持续发展的水电发展规划,努力提高规划的引导、制约作用,确保规划的严肃性和执行力,杜绝破坏性开发,防止无序开发。要继续着力于加快水电建设环境保护技术的创新步伐,完善解决好鱼类洄游、野生动植物保护等问题,努力提高水电生态环保能力。要继续加大水电环保工作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做足做实。

  要正确认识社会各界对水电开发的各种意见,集思广益,推进水电环保事业新发展。近年来,社会各界对水电开发提出了各种各样的意见,有建设性的,也有批评性的。应该认识到,这是社会公益意识的觉醒和环保理念的强化,公众的出发点是为了更好地保护生态环境。水电企业和职工要正确对待各种意见,广泛吸收公众智慧,不断修正、弥补水电环保工作中的各种失误和不足,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的工作机制和各种措施,努力维护生态环境的可持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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