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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副秘书长张博庭:怒江能否建水电?
2011/3/6 12:10:40    新闻来源: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

  (本网讯) 今天(2011年3月6日),为了回答社会各界对水电开发,包括怒江等流域水电开发中的地质和地震问题的疑问,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中国大坝委员会邀请从事怒江等流域地质勘探和抗震设计工作的同志与我国的水库大坝地质、抗震专家一起,在北京中国科协会堂召开“水电开发中的地质和地震问题”主题论坛,向社会介绍情况,并解答各种有关怒江等流域水电开发中地质、地震方面的疑问。 

  中国水力发电工程学会副秘书长张博庭在论坛上发表演讲。


  地质灾害高发的怒江能否建水电?

 

  张博庭

  关于怒江建水坝的争论

  •最近,几位老地质专家对怒江水电提出了质疑。关于怒江水坝的地质安全问题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争论。

  •这些反对怒江建坝的意见主要有两部分。一个是认为怒江的滑坡、崩岸、泥石流地质灾害严重,所以,不能建水坝;另一个是认为怒江断裂带有非同一般的危险,决不能在那里建水坝。

  •要回答这两个问题,必须分开。关于第一个,是老问题。以前反对怒江的很多所谓的“专家”都提出过这种意见。我们水电工作者在回答环保人士《要求公示怒江水电环评报告的公开信》中也已经有了答复。至今,这些答复和理由,同样也适合老地质专家们。

  •因为,水电建设具有减少地质灾害的作用,无论是从科学机理上,还是实践结果上都已经得到了证实。

  一、地质灾害高发区能否建设水坝?

 

  •一般来说,水电资源丰富的地区都是地质灾害的多发区。例如,我国怒江地区的山高水急河水中的蕴藏着极大的能量。恰恰是因为怒江水流含有巨大的能量,长期冲击河谷,造成河床不断下切,周围的岸坡币需要不断地坍塌变形的必然结果。所以,怒江地区的地质灾害就特别频繁、特别严重。沿着一条几百公里的怒江公路,每年至少就有滑坡、崩岸、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上百起。去年怒江的贡山和保山先后都发生了造成了数十人死亡比较严重的泥石流灾难。这与当地水电开发不足不无关系。只有把水能资源利用起来发电,才能从根本上减少地质灾害产生的成因,从而减少地质灾害。如果不进行水电开发,怒江的地质灾害将永远无法避免。

 

  •水电工程修建之后,将从三个方面改进原有的自然边坡的地质条件:

  •1、水电开发就是把江水切割岸坡的能量利用起来发电,减少江水对河谷的急速深切,使河流发育趋于缓慢、稳定,最终会大大减少地质灾害的发生。(清华大学在云南已经有试验点证明)

  •2、对主要的滑坡体进行人工排除,或者护坡处理。

  •3、水库蓄水的初期,是一个水库新库岸的不稳定期和再造期,是隐性的地质灾害的集中释放期。

  •由于通过建水电站治理地质灾害需要一个过程,具有明显的滞后性。因此,水库建成后的蓄水的初期,地质灾害反倒有所的增加的现象,也是非常正常的。

 

  •我们注意到,某些老地质专家曾经把新库岸形成的现象,当成是水库加剧地质灾害的理由。

  •中青报文章“关于地质灾害,支持建坝的人有不同的观点。有的人认为,大坝建好后,原来湍急的水流会变得平缓,是一个水的消能的过程,有利于减少地质灾害。孙文鹏不同意这种说法。他说,水库高坝蓄水后,会引起库区岸坡不稳定,可能导致大面积滑坡。滑坡又可能造成很高的库区涌浪,对大坝构成威胁,或形成堰塞体,对水利工程和沿江下游形成威胁。

  •事实上,水库建成蓄水后,由于水位上升的侵蚀作用和堆积作用,在新的水边线地带必然要开始新库岸形成的过程。

 

  •特别是在水库突然泄水时,由于原有的水位比较高,边坡在水中浸泡后土壤当中的空隙水压力增加,而突然的泄水导致水位急剧下降,土壤中的孔隙水压力来不及变化,而边坡外部的静水压力突然丧失,土体内外压力的不平衡导致边坡的失稳和滑坡的发生。

  •发生这种情况的前提,是需要边坡本身就具备产生滑坡(或者说潜在的滑坡)的水文和地质条件。在这种地质条件下,即便没有水库的水位变化,如果在连续的强降雨的情况下,只要边坡的土壤吸收了足够的水分,也可能会造成同样孔隙水的压力加大,从而容易产生滑坡的现象。

  •例如,09年台湾省的8.8暴雨泥石流和我们去年8.8的舟曲泥石流。这些其实都是当地一些潜在的地质滑坡体在暴雨中得到了释放。

 

  •也可以说,如果不具备产生滑坡的潜在的地质条件,水库水位变化也不可能造成滑坡。

  •反之如果边坡本身具备水库水位变化造成的滑坡的地质条件,说明边坡本身就具备了滑坡(或者说是潜在的滑坡)的地质地貌条件。在连续的强降雨,或者某些特殊情况下(如地震)同样也可能会产生滑坡、崩岸和泥石流。

  •水库的建造和蓄水不是制造出了滑坡,而是为原有不稳定的地质滑坡体,提供一个集中释放的机会。一般来说,不稳定的地质灾害释放之后,就不会再出现了。

  震后的沙牌水电站上、下游

 

  •因此,水电开发最终将有助于减轻当地的地质灾害。

 

  •目前我们所见到的现实也是,我国西部的水能资源丰富,开发程度却很低,而且开发的时间还普遍比较晚,因此,水电建设的地质减灾效果,往往还无法充分的发挥出来。所以,西部地区地质灾害的发生和损失普遍都比较严重。然而,由于我国东部的经济发达,水电开发建设的比较早,而且绝大多数水电资源都已经基本上开发完毕,因而,我国东部发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几率就明显的低于西部。

 

  •从国际上来看,情况也是一样。法国是世界上水能资源开发利用最充分的国家之一。开发程度接近100%。由于河水的能量不会再用来冲击河谷制造地质灾害,因此,同时样是水电开发非常密集的法国的地质灾害,却非常非常少。

  •这种现象几乎是全球普遍存在的,调查结果表明,凡是水电开发程度越高的国家和地区,生态环境就越好,各种自然灾害的发生和造成的损失就越小。

  •总之,只有通过对水电开发的利弊科学分析,正确认识水电的地质减灾作用,我们才能做到趋利避害,通过加速水电开发减少我国西南地区的地质灾害。

  •可以预言,若干年后我国怒江水电开发的现实,将进一步证实水电开发的地质减灾作用。

 

  二、水电站的抗震能力如何判定?

 

  •经历了汶川大地震的检验,得到了答案。紫坪铺不仅没有发生任何“不堪设想的后果”。而且,还在地震中立了大功。

  •紫坪铺水库形成的宽阔水面,为地震后道路的严重塌方和空中气候受阻的救灾提供了可靠的水路保障;震后不几天紫坪铺水电站就率先恢复发电,为灾区的抢险救灾提供了巨大的帮助;不仅如此,水库的11亿库容,成为当时危机四伏的众多堰塞湖的最后屏障,保障着整个成都平原免受堰塞湖溃决的洪水威胁。

  •特别是大地震发生后,一些当地搬迁走的水库移民,曾经敲锣打鼓到水电站表示感谢,说如果不是建水库让他们当了移民,他们很难逃过这一劫难。

 

  •更让人感到欣慰的是,紫坪铺这种成功抵御特大地震的现象,并不是偶然的。而是这次所有处在强地震区域内的水坝、水电站,都不负众望的经受住了特大地震的严峻考验。

 

  •那么断裂带区域上人到底能不能生活呢?就在我国汶川大地震发生几天以后,我们东临的日本,也发生了一场7.2级的大地震。然而,让人吃惊的是日本的大地震仅仅有不到10个人丧生。这种现象并非偶然,几年前美国的旧金山发生的特大地震,同样也只有少数人丧生。世界上几乎所有的地震记录都表明,发达国家的地震死亡人数,总是大大地少于欠发达国家和地区。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在大地震中失去的生命,与其说是死于地震,还不如说是死于贫穷和落后?

  •我们人类发展的历史已经充分证明:和所有的自然灾害人类必须面对一样,地震灾害的发生不可避免,完全躲开地震带区域的幻想也不可能实现。只有我们人类的科学发展,建造能够抗震的建筑物,才是抵御和战胜地震灾害的最有效手段。

 

  地震设防中的“退休老专家”现象

  •不管我们专家的专业水平有多么高,然而,一旦思想动机上出了问题,都绝对不可能再做出正确的判断。例如,四川有一位退休的老地质地震专家。他根据多年的地震研究实践经验,曾经坚持认定紫坪铺地区的地震烈度,要比国家区划所标定的高。如果他当年只是根据科学依据,如实地提出自己的专业意见,不仅能说明他的专业水平高,而且也确实能对国家的发展做出重要的贡献。

  •然而,由于他对水坝建设抱有严重偏见,所以,他在提出地震烈度的意见的同时,还坚决要求停止紫坪铺水电站的建设,甚至警告说必须炸掉水坝。因此,他的意见虽然得到过中央领导的批示,但是,一直也没有能被接受。

  •当年社会很多反水坝的组织也都以他是当地最了解情况的地质专家为依据,极力反对紫坪铺水电站的建设。称一旦发生大地震紫坪铺水库的后果不堪设想。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这位专家自己曾认为大地震证实了自己的水平。但是,我们却在庆幸,我们当初幸亏没有接受这位专家的建议停止紫坪铺的建设。否则,我们汶川大地震。的损失一定会更严重,救灾一定会更困难。地震后堰塞湖溃决的危险也将直接威胁到成都市。

  •汶川大地震的现实说明我们当前的水电建设规范是科学的、可靠的。我们的安全系数,已经充分考虑到了,我们当前地震地质科学的水平因素。即使地震的预测出现一定的偏差,也不会造成严重的次生灾害。

 

  •根据我国的抗震规范,9度地震烈度以上的地方如果需要建水坝,需要进行专门的研究,提高抗震标准。怒江目前的地质情况还不属于这个需要提高防范的范围。即使在高于9度的地方建水坝,国内外也已有不少。而且,至今全球从没发生过地震溃坝引发次生灾害的问题。

 

  已遭受过强地震考验的水坝和地震概况

 

  •展示在我们面前的现实是,与普通的房屋工民建物不同,我国大型水电站和水坝的开发建设普遍比较晚。所以,尽管我们国家的普通工民建筑物的质量,与国外相比还具有较大的差距,但是,在大型水坝的建设上,我们的国家在世界上不仅没有落后,而且还相当的先进。

  •所以,如同国外发生了大地震后只有几个人丧生一样,相对来说,我国西南水电大坝的抗震安全性是可以令人放心的。这一点已经在汶川大地震中得到了足够的证明。也得到了全世界工程界的认可。

 

  •同时汶川地震也告诉我们这样一个道理。鉴于地震科学的复杂性和当前的科技水平局限,有关地震危险性的评价,我们只能听从地震权威部门的意见,任何个人的学术观点,只能作为一种参考,而不可能作为工程的标准。

  •怒江也不能例外。我们只能依据国家提供的地震参数开展设计。目前我们怒江的设计参数都是经过了大量的地质勘探和国家专门的地震科研机构的研究,以及权威部门的批准之后才确定的。

  •怒江的地震设防的标准,比我国的一些其它工程还低得多。因此,即便老地质专家的意见国家地震部门认为有科学依据,我们也还有很多的提高抗震设防标准的手段可以应用。如果各种工程手段都使用了之后,仍然不能达到抗震规范的要求,不能建坝的结论,应该最后由负责设计专家做出。

 

  •我国从事地震地质研究和水电工程的同志都能很好的遵守合作的原则,发挥各自的专业优势。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相互沟通、探讨最终科学确定。绝不会越俎代庖的代替对方作出决定,更不会公开指责对方如何、如何。

  •然而,已经不在第一线的退休专家就不一样了。

  •退休多年的老地质专家不能参与第一线的工作不大了解情况,不知道第一线的地震地质工作者通过深入勘探,得到了什么样的最新的认识。仅仅根据过去的印象对某个工程表示担忧,发表意见并不是不可以。

 

  •但是,提出自己意见的动机一定要正确,方法一定要得当。应首先向参与怒江第一线地质勘探和研究工作同志了解或者地震管理部门提出自己对怒江地震风险的担忧。而不应该在不大了解情况的情况下,就去公开指责水电站的建设。

  •因为,尽管你曾经是地震地质方面的老专家,但是,你对水电建设情况的了解,很可能还不如一个普通学生。

  •根据南方周末的文章,我们看到徐锡伟所长对退休老专家反对怒江水电开发的评价很委婉的表达了这个意思。另外,文章中说的“中国科学院院士邓起东表示,但‘如此重大的问题,应该更多地听一听一线工作同志的意见’。”也都是这个意思。 。

 

  •例如,四川那位老地震工作者关于地震烈度的判断意见是对,但是,他对于水电站的意见却是大错特错。

  •如果我们当初要是听从了四川这个老专家的意见,炸掉紫坪铺我们将在汶川地震中蒙受更巨大的生命财产损失。这个教训,我们的老专家们一定要汲取。

  •不仅如此,这几位老专家提出不同意见的做法,应该说比四川的那位退休老专家更过分。四川的那位只是表示反对,而我们这几位老专家,简直就变成了公开的污蔑怒江水电建设。

 

  •什么剪刀口上建大坝?你们知道水电建设的规范明确的规定,必须要躲开活动断层吗?对于我们水电工作者来说,任何“剪刀口上建大坝”那是严重的违法犯罪。

  •如果你们根本就不相信水电工作者在怒江断裂区域内找到躲开地震断层的安全方案,完全可以到国家的地震安全审查机构去反映、查阅。

  •而你们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就通过媒体向公众散步这种虚假的恐怖信息到底,是什么用意呢?

 

  •当然,我们也不排除是一些别有用心的组织和记者利用老专家退休以后的失落感,拿他们的身份和意见故意炒作。

  •参与这种炒作,退休专家想被人关注、重视的欲望可能是得到满足了,可是你们却在无形中散布了虚假的信息,而且,误导甚至说剥夺了广大公众的知情权。

  •用欺骗宣传炒作的方式剥夺公众的知情权,一直是我国怒江水电开发的最主要阻力。我们科技工作者能否及时揭露欺骗宣传,维护好公众的知情权,是我们能不能保证在怒江开发问题上决策科学的根本。

  •尊重事实、尊重科学,维护好公众的知情权,也是我们媒体记者的社会职责。

 

  怒江水电开发问题的要点

  •一、我国现有的科技水平,不仅可以保证水坝建设的安全性,而且还会有助于降低西南地震高发地区地质灾害的威胁。因为,水电建设可以减轻地质灾害的现实是在全世界普遍存在的。

  •二、我们大坝设计必须严格的遵守抗震规范。不符合条件的地方,绝不能建设水坝。我们的怒江水电开发也绝不可能例外。

  •三、我国西南地区确实有较高的地震危险性,怒江也不例外。但是,怒江的地震断裂带绝不是什么世界上最危险的。根据地震部门目前提供的资料,怒江发生大地震的危险,还要比我国其它江河上的大坝小得多。

  四、老地质专家对于怒江的地震有不同的看法,应该与了解情况的同行多交流,而不应该不分青红皂白的诬蔑怒江水电开发。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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